●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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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緻治者如此;而不知“宅乃事,宅乃牧、宅乃準”之外,文王罔敢知也。

    然則周之制雖詳,而意猶不異于唐、虞矣。

    求治之君,其可以天子而預铨曹之事哉。

     ○司空司空,孔傳謂“主國空土以居民”,未必然。

    顔師古曰:“空,穴也。

    古人穴居,主穿土為穴以居人也。

    ”《易傳》雲:“上古穴居而野處。

    ”《詩》雲:“古公父,陶複陶穴,未有家室。

    ”今河東之人尚多人穴居者。

    洪水之後,莫包于奠民居,故伯禹作司空,為九官之首。

     ○顧命讀《顧命》之篇,見成王初喪之際,康王與其群臣皆吉妥,而無哀痛之辭。

    以召公、畢公之賢,反不及子産、叔向,誠為可疑,再四讀之,知其中有脫簡。

    而“狄設黼、綴衣”以下,即當屬之《康王之诰》。

    自此以上,記成王顧命、登遐之事;自此以下,記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諸侯之事也。

    古之人君于即位之禮重矣入即位于廟,受命于先王,祭畢而朝群臣,群臣布币而見,然後成之為君。

    《春秋》之于魯公,即位則書,不即位則不書,蓋有遭時之變,而不行此禮,如莊、闵、僖三公者矣。

    康王當太平之時,為繼體之主,而史錄其儀文、訓告,以為一代之大法,此《書》之所以傳也。

    《記》曰“未沒喪,不稱君”,而今書曰“王麻冕黼裳”,是逾年之君也;又曰“周卒哭而”,而今曰“諸侯出廟門俟”,是已之後也。

    《傳》言“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而今“太保率西方諸侯”,“畢公率東方諸侯”,是七月之餘也。

    因其中有脫簡,而後之說《書》者并以系之“越七日,癸酉”之下,所以生後儒之論。

    而不思初崩七日之間,諸侯何由而畢至乎?或曰:易吉可乎?曰:此周公所制之禮也,以宗廟為重,而不敢兇服以接乎神,釋三年之喪,以盡斯須之敬,此義之所在,而天子之守與士庶不同者也。

    《商書》有之矣:“惟元祀十有二月,乙醜,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

    ”豈以喪服而入廟哉! 傳之世,天下可以無君,故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于南河之南。

    傳子之世,天下不可無君,故“惟元祀十有二月乙醜,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

     自“狄設黼、綴衣”以下,皆陳之朝者也。

    設四席者,朝群臣,聽政事,養國老,燕親屬,皆新天子之所有事,而非事亡之說也。

    自“王麻冕,黼裳”以下,皆廟中之事也。

    自“王出,在應門之内”以下,則康王臨朝之事也。

    周之末世,固有不待葬而先見廟者矣。

    《左傳·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醜,王崩于榮氏。

    五月庚辰,見王。

    六月丁巳,葬景王。

    ”其曰“見王”者,見王子猛盱先王之廟也。

    不待期而見王猛,不待斯而葬景王,則以子朝之争國也;然不言“即位”,但曰“見王”而已。

    孰謂成、康無事之時而行此變禮也?《書》之脫簡多矣。

    如《武成》之篇,蔡氏以為尚有阙文。

    《洛诰》“戊辰,王在新邑”,則王之至洛可知,乃二公至洛并詳其月日,而王不書。

    金氏以為其間必有阙文,蓋伏生老而忘之耳。

    然則《顧命》之脫簡又何疑哉。

    賓牟賈言:“若非有司失其傳,則武王之志荒矣。

    ”餘于《顧命》敢引之,以斷千載之矣。

    ○矯虔《說文》:“矯,從矢,揉箭也。

    ”故有用力之義。

    《漢書·孝武紀》注引韋昭曰:“稱詐為矯,強取為虔。

    ”《周語》注:“以詐用法曰矯。

    ” ○罔中于信以覆詛盟國亂無政,小民有情而不得申,有冤而不見理,于是不得不訴之于神,而詛盟之事起矣。

    蘇公遇暴公之谮,則“出此三物,以詛爾斯”;屈原遭子蘭之讒,則“告五帝以折中命”;咎繇而聽直至于裡巷之人,亦莫不然,而鬼神之往來于人間者,亦或著其靈爽,于是賞罰之柄乃移之冥漠之中,而蚩蚩之氓其畏王鐵常不如其畏鬼責矣。

    乃世之君子猶有所取焉,以輔王政之窮。

    今日所傳地獄之說,感應之書,皆苗民詛盟之餘習也。

    “明明常,鰓寡無蓋”,則王政行于上,而人自不複有求于神。

    故曰:“有道之世,其鬼不神。

    ”所謂絕地天通者,如此而已矣。

     ○文侯之命《竹書紀年》:幽王三年,嬖褒姒。

    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

    八年,王立褒姒之子伯盤為太子。

    九年,申侯聘西戎及曾阝。

    十年,王師伐申。

    十一年,申人、曾阝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王子伯盤。

    申侯、魯侯、許男、聞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餘臣于攜,周二王并立。

    平王元年,王東徙雒邑。

    晉侯會衛侯、鄭伯、秦伯,以師從王入于成周。

    二十一年,晉文侯殺王子餘臣于攜。

    然則《文侯之命》,報其立己之功,而望之以殺攜王之效也。

    鄭公子蘭之從晉文公而東也,請無與圍鄭,晉人許之。

    今平王既立于申,自申遷于雒邑,而複使周人為之戍申,則申侯之伐,幽王之弑,不可謂非出于平王之志者矣。

    當日諸侯但知其冢嗣為當立,而不察其與聞乎弑為可誅。

    虢公之立王子餘臣,或有見乎此也。

    自文侯用師,替攜王以除其逼,而平王之位定矣。

    後之人徒以成敗論,而不察其故,遂謂平王能繼文武之緒,而惜其棄岐、豐七百裡之地,豈為能得當日之情者哉!孔子生于二百年以後,蓋有所不忍言,而錄《文侯之命》于《書》,錄《揚之水》之篇于《詩》,其旨微矣。

    《傳》言“平王東遷”,蓋周之臣子美其名爾,綜其實不然。

    凡言遷者,自彼而之此之辭,盤庚遷于殷是也。

    幽王亡宗廟社稷,以及典章文物蕩然皆盡,鎬京之地已為西戎所有。

    平王乃自申東保于雒,天子之國與諸侯無異,而又有攜王與之颉頑,并為人主者二十年,其得存周之祀幸矣,而望其中興哉!○秦誓有秦誓,故列《秦誓》;有秦詩,故錄《秦詩》。

    述而不作也。

    謂夫子逆知天下之将并于秦而存之者,小之乎,知聖人矣。

    秦穆公之盛,僅霸西戎,未嘗為中國盟主,無論齊桓、晉文,即亦不敢望楚之靈王、吳之夫差,合諸侯而制天下之柄。

    秦秋以後,秦蓋中衰。

    吳淵颍曰:“秦之興,始于孝公之用商鞅,成于惠王之取巴蜀,蠶食六國,并吞二周。

    ”戰國之秦也,非春秋之秦也,其去夫子之卒也久矣,夫子惡知周之必并于秦哉!若所雲“後世男子,自稱秦始皇,入我房,颠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者,近于圖澄、寶志之流,非所以言孔子矣。

    《甘誓》,天子之事也;《胤征》,諸侯之事也。

    并存之,見諸侯之事可以繼天子也。

    《費誓》、《秦誓》之存猶是也。

     ○古文尚書漢時《尚書》,今文與古文為二,而古文又自有二。

    《漢書·藝文志》曰:“《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為五十七篇。

    ”師古曰:“孔安國《書序》雲: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

    承诏作《傳》,引《序》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

    鄭玄《序贊》雲後又亡其一篇,故五十七。

    ”又曰:“經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歐陽經三十二卷。

    ”師古曰:“此二十九卷,伏生傳授者。

    ”此今文與古文為二也。

    又曰:“《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

    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

    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鐘磬之音,于是懼,乃止不壞。

    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

    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于學官。

    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诰》脫簡一,《召诰》脫簡二。

    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

    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

    ”《儒林傳》曰:“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因以起其家。

    逸《書》得十餘篇,蓋《尚書》茲多于是矣。

    遭巫蠱,未立于學官。

    ”安國為谏大夫,授都尉朝,都尉朝授膠東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又傳《左氏》。

    常授徐敖,又傳《毛詩》。

    授王璜、平陵塗恽子真,子真授河南桑欽君長。

    “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