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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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亭徐孚遠闇公 宋徵璧尚木 陳子龍臥子 李雯舒章選輯
蔡樅季直參閱
兩淮鹽政編三(議 揭)
袁世振
◆議
鹽法議八
塩法議九
塩法議十
○鹽法議八【此一條論禁私塩之法】
唐至中葉、諸鹽塲多為藩鎮所據、劉宴料理鹽法、祗用兩淮一運司之地。
其初至也、鹽利歲纔四十萬緡、其後乃至六百餘萬緡、宮闈服禦、軍國饋餉、百官祿俸、皆仰給焉、說者謂三代之取民也、貢賦而巳、山海之利、乃天地所生以利民、有四海之大者、租賦遍天下、欲資國用、利亦多端、胡區區于一鹽立法以專之、盡利以取之、如宴之為、自非剝削竈戶、折閱商賈何以得鹽利如此之多、豈天地生物養民之意哉、籲、此文學言耳、漢文學願罷鹽鐵官、無與民爭利、我朝邊儲專倚塩策乃是弘羊之餘利也桑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
所以置四夷。
安邊足用之本。
佐百姓之急。
奉軍旅之費。
不可廢也。
夫世儒輒斥弘羊。
似此數言。
千古不易。
葢天地之利。
田疇山澤。
各居其半。
元勰謂聖人歛山澤之貨。
正所以寬田疇之賦若盡弛鹽禁以予民。
必倍加民賊而後可。
後世民賦之徵。
已倍于古。
若復不以鹽法佐之。
民無類矣。
且夫弛鹽禁。
果為民利乎。
立法流布。
尚慮爭馳。
若無經制。
豪奪競起。
賊民擅煑海之利。
閭井無息肩之期。
故與其捐之以養禍亂。
孰若取之以寬民力。
然古今以來。
惟宴取鹽利。
能若彼之多者。
豈真掊克商竈。
如世儒所雲哉。
夫商竈利害與國家共之者也商竈不足。
國孰與足。
欲利國而先害及于商竈。
拙亦甚矣。
此後世淺計所不為。
而謂宴為之乎。
夫宴善操利權者也。
要不過嚴為厲禁。
使私販屏絕。
故商竈之鹽。
無不盡疏。
歲課之入。
無不盡利。
真所謂國家大業也。
如今日兩淮鹽法。
纔行五分之一。
而私販實奪其五分之四。
倘能盡取以佐國計。
其所得豈獨少于宴哉。
故今雖設法為三商疏壅。
而私禁不嚴。
壅終不可疏。
而鹺政終難與理耳。
然則何以嚴之。
統其要領惟有二端。
一則申明鹽法以信考成。
一則申飭嚴禁以重專責而巳。
今之談鹺政者。
孰不雲禁私販。
為首務。
顧人皆知私販之害官鹽。
官鹽所以不行。
而不知行官鹽者之縱私販所以愈熾耳。
凡今天下號稱良有司者。
皆以盜為害民。
故窮法捕緝。
則有盜不入境者矣。
又皆以私鹽為利民。
故廢法弛禁。
有私鹽不入其境者誰乎。
彼非盡沽是愛民之名也。
國計遠而民情近。
圖其近者。
則忘其遠者。
此皆為行鹽地方有司官言也故不暇為軍民捍衛計長久。
而但以商民貧富分彼此。
曰。
吾不為商。
但為民耳。
於是官望愈清。
則束商愈急。
或不令官鹽入境。
或不消官引一張。
或故意減值。
或輒加箠楚。
或參疏將出。
而託申鹽無撥到。
或追繳目引。
而不顧窮商貲本。
或議包課數十金。
而虧正課千百。
或捕緝大夥有証。
而以詐騙反坐。
或開廠以停私鹽。
或虗比以了故事。
雖近立鹽法考成。
何曾妨其陞滿。
而鹽法道臣。
見其官望之卓然。
且迎而相許。
安能出一語詰問耶。
大抵鹽法二字。
從來未講。
一行作吏。
率皆惘然。
即其視廵鹽禦史。
若駢拇耳。
而廵鹽之蒞之也。
亦多行直指激揚事。
查盤訪拏。
鮮究鹽蠹。
復 命舉劾。
不據銷引。
所從來非一日矣。
欲救此弊。
所賴廵鹽按臣。
一蒞任時。
即將鹽法始終申明。
昭揭。
遍示按屬行鹽地方。
謂 祖宗監于前代。
設立鹽法。
非為商賈益富計也。
從來立國。
足食足兵兵出力以衛民。
民饋食以養兵。
今日民力竭矣。
國初猶有屯田可贍邊旅。
自屯田湮沒。
全賴鹽課。
與民賦共。
歲入四百萬。
盡以餉邊。
猶不免脫巾之患。
當此時而欲弛鹽禁。
是重厲民也故鹽法與民賦平分國課則銷鹽引與徵民賦兼重考成今民賦之考成舉矣。
而鹽法考成。
尚未盡行。
自是申明以後。
各按屬府州縣有司官務要一體商民、毋分秦越、凡巳前阻商虧課堅執成心。
自今更始、毋蹈前轍、查得條例一款、久經準行事例。
各省府州縣掌印官、派賣引鹽、如一萬引繳到不及六千六百六十引。
一千引。
不及六百六十引。
三百引。
不及二百引。
徑自提問。
一萬引。
繳到不及三千三百三十引。
一千不及三百三十引、三百引。
不及一百引。
參問降調。
一引不繳。
即係縱容私販。
阻滯官塩。
坐以罷軟罷黜。
如果引目盡銷。
以賢能論。
廵塩禦史、查該旌擢參問者、具奏施行、又一欵、各省地方郡縣遼邈獨以塩法道一人兼督。
勢難必行。
查得各府皆有守廵各道。
分駐一方。
就令將部內州縣各從近地方、管各府州縣、設立循環文簿。
每季開商人運到塩引若幹。
如商人不到。
有何緣由。
明開以便查議每季終。
將原薄并截角文引。
齎送各該道。
騐其引目。
分別功罪。
其完及幾分。
遵照先題事理。
上半年於六月終。
下半年于十二月終。
聽廵塩禦史將原簿查取、參酌具題勸懲、若守廵坐視遷延、漫無甄別者、一體參究等因、各塩法守廵、及該坐道、如遇各商投到水程、騐明之日、即照口岸文冊、速發各府各州縣掌印官、即具由徑報廵塩禦史、稱于某年月日蒙某道府派發商塩若幹巳到、遵照督賣、如此逓報。
則商人無所宛轉。
而盜賣之弊自
其初至也、鹽利歲纔四十萬緡、其後乃至六百餘萬緡、宮闈服禦、軍國饋餉、百官祿俸、皆仰給焉、說者謂三代之取民也、貢賦而巳、山海之利、乃天地所生以利民、有四海之大者、租賦遍天下、欲資國用、利亦多端、胡區區于一鹽立法以專之、盡利以取之、如宴之為、自非剝削竈戶、折閱商賈何以得鹽利如此之多、豈天地生物養民之意哉、籲、此文學言耳、漢文學願罷鹽鐵官、無與民爭利、我朝邊儲專倚塩策乃是弘羊之餘利也桑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
所以置四夷。
安邊足用之本。
佐百姓之急。
奉軍旅之費。
不可廢也。
夫世儒輒斥弘羊。
似此數言。
千古不易。
葢天地之利。
田疇山澤。
各居其半。
元勰謂聖人歛山澤之貨。
正所以寬田疇之賦若盡弛鹽禁以予民。
必倍加民賊而後可。
後世民賦之徵。
已倍于古。
若復不以鹽法佐之。
民無類矣。
且夫弛鹽禁。
果為民利乎。
立法流布。
尚慮爭馳。
若無經制。
豪奪競起。
賊民擅煑海之利。
閭井無息肩之期。
故與其捐之以養禍亂。
孰若取之以寬民力。
然古今以來。
惟宴取鹽利。
能若彼之多者。
豈真掊克商竈。
如世儒所雲哉。
夫商竈利害與國家共之者也商竈不足。
國孰與足。
欲利國而先害及于商竈。
拙亦甚矣。
此後世淺計所不為。
而謂宴為之乎。
夫宴善操利權者也。
要不過嚴為厲禁。
使私販屏絕。
故商竈之鹽。
無不盡疏。
歲課之入。
無不盡利。
真所謂國家大業也。
如今日兩淮鹽法。
纔行五分之一。
而私販實奪其五分之四。
倘能盡取以佐國計。
其所得豈獨少于宴哉。
故今雖設法為三商疏壅。
而私禁不嚴。
壅終不可疏。
而鹺政終難與理耳。
然則何以嚴之。
統其要領惟有二端。
一則申明鹽法以信考成。
一則申飭嚴禁以重專責而巳。
今之談鹺政者。
孰不雲禁私販。
為首務。
顧人皆知私販之害官鹽。
官鹽所以不行。
而不知行官鹽者之縱私販所以愈熾耳。
凡今天下號稱良有司者。
皆以盜為害民。
故窮法捕緝。
則有盜不入境者矣。
又皆以私鹽為利民。
故廢法弛禁。
有私鹽不入其境者誰乎。
彼非盡沽是愛民之名也。
國計遠而民情近。
圖其近者。
則忘其遠者。
此皆為行鹽地方有司官言也故不暇為軍民捍衛計長久。
而但以商民貧富分彼此。
曰。
吾不為商。
但為民耳。
於是官望愈清。
則束商愈急。
或不令官鹽入境。
或不消官引一張。
或故意減值。
或輒加箠楚。
或參疏將出。
而託申鹽無撥到。
或追繳目引。
而不顧窮商貲本。
或議包課數十金。
而虧正課千百。
或捕緝大夥有証。
而以詐騙反坐。
或開廠以停私鹽。
或虗比以了故事。
雖近立鹽法考成。
何曾妨其陞滿。
而鹽法道臣。
見其官望之卓然。
且迎而相許。
安能出一語詰問耶。
大抵鹽法二字。
從來未講。
一行作吏。
率皆惘然。
即其視廵鹽禦史。
若駢拇耳。
而廵鹽之蒞之也。
亦多行直指激揚事。
查盤訪拏。
鮮究鹽蠹。
復 命舉劾。
不據銷引。
所從來非一日矣。
欲救此弊。
所賴廵鹽按臣。
一蒞任時。
即將鹽法始終申明。
昭揭。
遍示按屬行鹽地方。
謂 祖宗監于前代。
設立鹽法。
非為商賈益富計也。
從來立國。
足食足兵兵出力以衛民。
民饋食以養兵。
今日民力竭矣。
國初猶有屯田可贍邊旅。
自屯田湮沒。
全賴鹽課。
與民賦共。
歲入四百萬。
盡以餉邊。
猶不免脫巾之患。
當此時而欲弛鹽禁。
是重厲民也故鹽法與民賦平分國課則銷鹽引與徵民賦兼重考成今民賦之考成舉矣。
而鹽法考成。
尚未盡行。
自是申明以後。
各按屬府州縣有司官務要一體商民、毋分秦越、凡巳前阻商虧課堅執成心。
自今更始、毋蹈前轍、查得條例一款、久經準行事例。
各省府州縣掌印官、派賣引鹽、如一萬引繳到不及六千六百六十引。
一千引。
不及六百六十引。
三百引。
不及二百引。
徑自提問。
一萬引。
繳到不及三千三百三十引。
一千不及三百三十引、三百引。
不及一百引。
參問降調。
一引不繳。
即係縱容私販。
阻滯官塩。
坐以罷軟罷黜。
如果引目盡銷。
以賢能論。
廵塩禦史、查該旌擢參問者、具奏施行、又一欵、各省地方郡縣遼邈獨以塩法道一人兼督。
勢難必行。
查得各府皆有守廵各道。
分駐一方。
就令將部內州縣各從近地方、管各府州縣、設立循環文簿。
每季開商人運到塩引若幹。
如商人不到。
有何緣由。
明開以便查議每季終。
將原薄并截角文引。
齎送各該道。
騐其引目。
分別功罪。
其完及幾分。
遵照先題事理。
上半年於六月終。
下半年于十二月終。
聽廵塩禦史將原簿查取、參酌具題勸懲、若守廵坐視遷延、漫無甄別者、一體參究等因、各塩法守廵、及該坐道、如遇各商投到水程、騐明之日、即照口岸文冊、速發各府各州縣掌印官、即具由徑報廵塩禦史、稱于某年月日蒙某道府派發商塩若幹巳到、遵照督賣、如此逓報。
則商人無所宛轉。
而盜賣之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