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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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必詳明。
數十年鹺政不講久矣、使我 祖宗簡易良法、盡付湮沉。
臣竊悼焉、以是不惜繁詞、上凟 君父、下告專司、雖千萬言語、其要不過一言以蔽之、曰正行見引、附疏積引而巳、此我 祖宗典制萬世不易之經也、即補偏救弊、時有變通、而此制終不可改、豈不易簡、豈為難行、自是而平塲塩之價、自是而酌行法之敘、自是而折衷淆亂、風勵塩官、自是而禁私販、行食塩、議處停壓之課、無非求所以復祖制之舊。
要平準之歸、惟就中或另有喫緊機局、的確情形、臣聞見未必全真、推行未必盡利、則所賴廵塩禦史、及督按諸臣、不妨潤色剪裁、同心共濟、以務底于塩法之正、不必策之盡自我也。
適當邊計敝壞至極、臣謹嘔心具議、曷任激切待命之至、等因萬曆四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本部尚書李等具題十一月初五日、奉 聖旨、這所奏行正引、疏積引諸議、深于塩法有裨、著各該衙門、著實遵行、務使商困漸蘇、邊儲永賴、議留覽、欽此、 ◆議 鹽法議一 塩法議二 鹽法議三 塩法議四 ○鹽法議一【此一條論積引之弊與宜行見引大】
萬曆四十五年以兩淮塩法敝壞而袁公以部郎改兩淮疏理塩法副使以道臣體行事非運司之舊也十議者是時部中所議即公為司官日所條上者也
夫理鹽法如人治病、語雲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今兩淮塩政、內商邊商、皆極困重憊、而邊商尤甚、以事勢觀之、則誠急矣、然而浮課既去、病原巳拔、雖有積滯、自可徐為疏導、正是緩則治本之症、今不務正本清源、而惟攻積引之是務、何異沉疔將起、而日服芒硝、將終不可捄藥矣、何謂治本、國初塩策、商人率田塞下、邊中開支、飛輓雲集、此甚盛際、不可復矣、巳而邊內、雖分為兩商跫蹷實相為依附。
邊引隨到隨賣。
內塩隨支隨掣。
所行者即見年之引。
而邊商無守候之艱。
所掣者即見年之塩。
而內商無壅積之困。
此所謂塩法之經常。
國計之根本也。
迨至近年以來、阻滯日甚、敝套相沿、即如行引一節、邊商執倉勘到運司矣。
守至何年而後起紙關引。
引到司矣。
榜派搭單矣。
守至何年而後得價。
展轉羈延。
河清難俟。
袁公為疏理專治囤戶之奸使不得為兩商之蠹即用此議也不得不賤。
跌其值而投引于囤戶此邊商之苦也至于內商掣塩。
常壓十載。
一朝序及。
實搭比嚴。
又不得不倍其值而收引于囤戶此內商之苦也總此一紙引耳。
買者常逾于一兩。
賣者苦不得二錢。
利歸于囤戶。
而害及于兩商。
豈非法之未善。
使人得操緩急以為高下耶。
夫邊商受害。
則邊倉之上納。
徒費嚴刑。
內商受害。
則搭單之比迸。
日煩箠楚。
商病則國病。
而邊計日廩廩矣。
當事者豈不欲行見年額引耶特以壓掣數多故因循至此耳此其病在不行見年之額引。
而專行積年之壅引。
何謂見年之額引。
每歲邊商所中常股存積。
共七十萬五千一百八十引是巳。
何謂積年之壅引。
自存積火燒渰消工本諸多名色。
橫行橫壓。
日壅日甚。
或稱幾百幾十幾單。
或稱幾百幾千萬引。
入海算沙。
茫無確數者是巳。
雖其所壅之引。
原不在逐年額引之外。
非不欲速之行也。
但壅積既多。
須疏導有法袁疏理在淮所行正以見年額引為主臣謂以行見引為主附積引而漸疏之則通利有期。
若以行積引為主。
累見引而日壅之。
則弊藪無盡。
嗟此塩政、永絕疏通之望矣、請先言積引之弊、而徐及行見引之法可乎、葢行積引。
則慮新引之不售。
行積引以償商價用套搭以應國課二事並舉官民俱病故不得不套嚴套搭又慮新課之不完。
故不得不預徵。
所謂銀徵于八九年前。
塩掣于八九年後。
預徵之謂也。
夫至于八九年後雖有利息盡歸賠累矣查嘉靖末年稱引壅矣、然猶止五百萬、而都禦史龐尚用?鳥為小塩之法以疏之、今稱壅至八百餘萬、尚不亟為設法疏通、而祗倚套搭、以苟目前、年復一年。
套上加套膏血有盡、預借何休、是徒抱積薪之歎也、貧者力難報單。
併舊引而不掣。
富者勉圖掣舊。
恨新債之日增。
或質引目以納餘銀。
或罄田廬以實單口。
甚有子承父套。
弟承兄套。
父子兄弟不相保。
而皆以命殉者。
是長為飲恨之囮也。
夫政平而商賈趨焉。
乃不願藏于其市。
而設為一切之法以束縛之。
于是上以套縛下以套應抵驗秪屬虛文。
插單遂為故事。
巧詐叢生。
夾帶無算。
是名為弊竇之招也。
且淮商所納于太倉者。
每年止六十萬有奇之正數耳。
尚有停壓而無羨徵。
若使買見年引回。
即謂之徵見年餘銀。
實固不加。
而名則甚正。
今以壓掣之故。
至開預借之名。
在上者以常賦而為乞貸則不雅。
在下者以乞貸而受敲樸則不甘。
是大拂惟正之經也。
夫套搭之說、本令實買、至于租引抵驗例巳成弊、又至於明搭虗單、弊乃為例、所謂虗單者、止據商人報名入單上納餘銀、而買引補單在後、初時亦謂既係預徵。
恐難並舉。
姑暫緩之。
而非令其終不買也。
乃各商乘此。
久不補空。
徒為占窩。
故謂邊引之壅。
動至數百萬不售者。
職此虗搭之故耳。
近雖查驗實搭。
而所重在徵餘銀則所輕在買邊引是岐為秦越之觀也。
當此極敝之時。
而欲求疏通之術臣以為非行見引不可。
欲行見引。
非附積引而漸銷之不可。
此所謂緩則治本之說也。
或曰兩淮歲掣十二單。
額行九十萬引。
今若以行見引為主。
即占引七十萬五千有奇矣。
後止附行積引十九萬有奇。
尚望有疏通之日耶。
曰每歲行塩、終不敢越九十萬之數、并除七十萬五千有奇見引、一切俱照常規支掣、不敢分毫、越格者、戒紛更也、其餘附行積引、雖亦不越十九萬有奇之數、然稍倣龐都禦史小塩兼引之法、則可行三十八萬九千六百四十引矣、此通固滯也、行之不過十年舊引盡銷。
而每年見額七十萬五千一百八十引。
一切皆仍舊貫。
無增損焉。
無變易焉。
曩所謂邊引隨到隨賣。
內塩隨支隨掣。
兩商均利。
國計充盈。
可立見于今日。
此緩則治本之效也。
且今兩淮所稱積引、動至五六百萬、或七八百萬、臣以為決無如許之多、葢弊引參半耳、何以明之、每歲邊中不過七十萬引、乃兩淮例掣有九十萬引、自十數年來、單壅掣稀、每年即少數單、淮北常有三單、淮南常有六單、七十萬額數所少無幾、即謂淮南尚有五四三二單時、然近年巳行八單、以八單抵二三、以六單抵三四、截長補短極少亦常有五單。
則十年以來。
于七十萬正數中。
每年止少行八萬餘引。
十年不過少行八十餘萬引耳況浮引之行。
歲止八萬。
正與少數相當合以停壓兩年有半。
未行正引。
又不過一百七八十萬耳。
摠之惟有二百五六十萬。
不為虛數。
況各邊引尚有曠歲未中者。
則何以壅積至七八百萬之多也頃據塩法道臣申呈本部、謂細查上元江寧等六縣食塩引目、自萬曆二十二年起、至四十年止、共積有未繳老引九萬七千二百七十二引不行運銷、由此推之。
則所謂七八百萬積引者。
毋亦多此類耶。
此皆單法糾纏階之為厲。
故力行見引、附疏積單、庶幾不煩套搭而邊引自無不售不假預徵為積滯從此漸消、實為塩法之王
數十年鹺政不講久矣、使我 祖宗簡易良法、盡付湮沉。
臣竊悼焉、以是不惜繁詞、上凟 君父、下告專司、雖千萬言語、其要不過一言以蔽之、曰正行見引、附疏積引而巳、此我 祖宗典制萬世不易之經也、即補偏救弊、時有變通、而此制終不可改、豈不易簡、豈為難行、自是而平塲塩之價、自是而酌行法之敘、自是而折衷淆亂、風勵塩官、自是而禁私販、行食塩、議處停壓之課、無非求所以復祖制之舊。
要平準之歸、惟就中或另有喫緊機局、的確情形、臣聞見未必全真、推行未必盡利、則所賴廵塩禦史、及督按諸臣、不妨潤色剪裁、同心共濟、以務底于塩法之正、不必策之盡自我也。
適當邊計敝壞至極、臣謹嘔心具議、曷任激切待命之至、等因萬曆四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本部尚書李等具題十一月初五日、奉 聖旨、這所奏行正引、疏積引諸議、深于塩法有裨、著各該衙門、著實遵行、務使商困漸蘇、邊儲永賴、議留覽、欽此、 ◆議 鹽法議一 塩法議二 鹽法議三 塩法議四 ○鹽法議一
邊引隨到隨賣。
內塩隨支隨掣。
所行者即見年之引。
而邊商無守候之艱。
所掣者即見年之塩。
而內商無壅積之困。
此所謂塩法之經常。
國計之根本也。
迨至近年以來、阻滯日甚、敝套相沿、即如行引一節、邊商執倉勘到運司矣。
守至何年而後起紙關引。
引到司矣。
榜派搭單矣。
守至何年而後得價。
展轉羈延。
河清難俟。
袁公為疏理專治囤戶之奸使不得為兩商之蠹即用此議也不得不賤。
跌其值而投引于囤戶此邊商之苦也至于內商掣塩。
常壓十載。
一朝序及。
實搭比嚴。
又不得不倍其值而收引于囤戶此內商之苦也總此一紙引耳。
買者常逾于一兩。
賣者苦不得二錢。
利歸于囤戶。
而害及于兩商。
豈非法之未善。
使人得操緩急以為高下耶。
夫邊商受害。
則邊倉之上納。
徒費嚴刑。
內商受害。
則搭單之比迸。
日煩箠楚。
商病則國病。
而邊計日廩廩矣。
當事者豈不欲行見年額引耶特以壓掣數多故因循至此耳此其病在不行見年之額引。
而專行積年之壅引。
何謂見年之額引。
每歲邊商所中常股存積。
共七十萬五千一百八十引是巳。
何謂積年之壅引。
自存積火燒渰消工本諸多名色。
橫行橫壓。
日壅日甚。
或稱幾百幾十幾單。
或稱幾百幾千萬引。
入海算沙。
茫無確數者是巳。
雖其所壅之引。
原不在逐年額引之外。
非不欲速之行也。
但壅積既多。
須疏導有法袁疏理在淮所行正以見年額引為主臣謂以行見引為主附積引而漸疏之則通利有期。
若以行積引為主。
累見引而日壅之。
則弊藪無盡。
嗟此塩政、永絕疏通之望矣、請先言積引之弊、而徐及行見引之法可乎、葢行積引。
則慮新引之不售。
行積引以償商價用套搭以應國課二事並舉官民俱病故不得不套嚴套搭又慮新課之不完。
故不得不預徵。
所謂銀徵于八九年前。
塩掣于八九年後。
預徵之謂也。
夫至于八九年後雖有利息盡歸賠累矣查嘉靖末年稱引壅矣、然猶止五百萬、而都禦史龐尚用?鳥為小塩之法以疏之、今稱壅至八百餘萬、尚不亟為設法疏通、而祗倚套搭、以苟目前、年復一年。
套上加套膏血有盡、預借何休、是徒抱積薪之歎也、貧者力難報單。
併舊引而不掣。
富者勉圖掣舊。
恨新債之日增。
或質引目以納餘銀。
或罄田廬以實單口。
甚有子承父套。
弟承兄套。
父子兄弟不相保。
而皆以命殉者。
是長為飲恨之囮也。
夫政平而商賈趨焉。
乃不願藏于其市。
而設為一切之法以束縛之。
于是上以套縛下以套應抵驗秪屬虛文。
插單遂為故事。
巧詐叢生。
夾帶無算。
是名為弊竇之招也。
且淮商所納于太倉者。
每年止六十萬有奇之正數耳。
尚有停壓而無羨徵。
若使買見年引回。
即謂之徵見年餘銀。
實固不加。
而名則甚正。
今以壓掣之故。
至開預借之名。
在上者以常賦而為乞貸則不雅。
在下者以乞貸而受敲樸則不甘。
是大拂惟正之經也。
夫套搭之說、本令實買、至于租引抵驗例巳成弊、又至於明搭虗單、弊乃為例、所謂虗單者、止據商人報名入單上納餘銀、而買引補單在後、初時亦謂既係預徵。
恐難並舉。
姑暫緩之。
而非令其終不買也。
乃各商乘此。
久不補空。
徒為占窩。
故謂邊引之壅。
動至數百萬不售者。
職此虗搭之故耳。
近雖查驗實搭。
而所重在徵餘銀則所輕在買邊引是岐為秦越之觀也。
當此極敝之時。
而欲求疏通之術臣以為非行見引不可。
欲行見引。
非附積引而漸銷之不可。
此所謂緩則治本之說也。
或曰兩淮歲掣十二單。
額行九十萬引。
今若以行見引為主。
即占引七十萬五千有奇矣。
後止附行積引十九萬有奇。
尚望有疏通之日耶。
曰每歲行塩、終不敢越九十萬之數、并除七十萬五千有奇見引、一切俱照常規支掣、不敢分毫、越格者、戒紛更也、其餘附行積引、雖亦不越十九萬有奇之數、然稍倣龐都禦史小塩兼引之法、則可行三十八萬九千六百四十引矣、此通固滯也、行之不過十年舊引盡銷。
而每年見額七十萬五千一百八十引。
一切皆仍舊貫。
無增損焉。
無變易焉。
曩所謂邊引隨到隨賣。
內塩隨支隨掣。
兩商均利。
國計充盈。
可立見于今日。
此緩則治本之效也。
且今兩淮所稱積引、動至五六百萬、或七八百萬、臣以為決無如許之多、葢弊引參半耳、何以明之、每歲邊中不過七十萬引、乃兩淮例掣有九十萬引、自十數年來、單壅掣稀、每年即少數單、淮北常有三單、淮南常有六單、七十萬額數所少無幾、即謂淮南尚有五四三二單時、然近年巳行八單、以八單抵二三、以六單抵三四、截長補短極少亦常有五單。
則十年以來。
于七十萬正數中。
每年止少行八萬餘引。
十年不過少行八十餘萬引耳況浮引之行。
歲止八萬。
正與少數相當合以停壓兩年有半。
未行正引。
又不過一百七八十萬耳。
摠之惟有二百五六十萬。
不為虛數。
況各邊引尚有曠歲未中者。
則何以壅積至七八百萬之多也頃據塩法道臣申呈本部、謂細查上元江寧等六縣食塩引目、自萬曆二十二年起、至四十年止、共積有未繳老引九萬七千二百七十二引不行運銷、由此推之。
則所謂七八百萬積引者。
毋亦多此類耶。
此皆單法糾纏階之為厲。
故力行見引、附疏積單、庶幾不煩套搭而邊引自無不售不假預徵為積滯從此漸消、實為塩法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