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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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以原無出產、每從天朝市買、皆華人教之也限有歲額、無可售者、則賊之經營此物。
有年歲矣。
豈其得之而不用乎。
四十七年冬月演放鎗砲、見于阿利之親招。
川浙二兵、大殲賊眾、被東賊連放大砲而潰、見于近日之傳報。
即又何嘗不用乎。
故如臣所言、製造選練、若在三年之前、可以必勝、其在今日、即有精兵利器、而勝負之數、猶未可定、臨期應變。
尚在主兵者別有妙用。
非臣所能豫籌也。
況兵未精、器未利而可僥倖于萬一乎、臣竊恐當事諸臣狃于眉睫之論、以舊日之奴待之也、故敢為剖析如此、但此意可使當事知之。
自為必勝之策。
不可為士卒遽言之。
生其畏難之心。
如臣此等章奏、俱不應發抄、而報房無知、往往竊謄傳播、大都今日兵機要務。
言出口而敵先聞矣。
我不能得敵一謀一語尤為可恨使得因我備以備我。
用我謀以謀我。
皆不可之大者。
且才臣策士、習見時情如此、雖有奇謀秘計、知其無益不敢言也、伏乞敕下所司一切本揭關係兵事者、著實嚴禁、不得妄行抄傳、違者以漏洩論罪、庶令玩法者知儆、抱奇者獲申矣、 實錄纂脩官董宗伯其昌論曰臣按國之大事在戎暫費永寧、昔人所韙、見小欲速、祗誤國耳、李信用兵二十萬、視王翦六十萬、費孰為省、竟何益於勝敗之數哉、徐光啟所議練兵費二百萬、樞臣計臣相顧愕眙見謂費多而效緩、訖無以應、營緒未畢、一簣中止、至於招募四出、坐糜千萬、無一勝兵、而後覈其乾□、不亦晚乎、夫以屑越虗恢之腹、而以寒陋掣任事之肘、可歎也、 ○略陳臺銃事宜并申愚見疏【建造臺銃】
先該臣前後奏陳京師固本之策。
莫如製造大銃。
建立敵臺。
可以一勞而永寧。
暫費于前而大省于後。
奉旨下部覆稱興作甚煩、經費無出、況工部原無額派、邊方軍需錢糧、近蒙 皇上允發帑金肆百萬兩、未經分受、今以廠臺工料銀兩責成該部、實無所出、若非 皇上垂念根本至計、另發帑金、則此臺此銃、必無可成之理、臣見目下遼左軍需、急如星火、亦知發帑殊恩、難可屢徼、而冐為此請、似欲自伸其說、違時詘舉贏之戒、然而實不敢也。
昔人論兵。
皆欲識時務。
明彼已。
古之遠器。
不過弓矢。
五代以來。
變為石礮。
勝國以後。
變為火器每變而趨于猛烈則火器者今之時務也遼左再敗之後。
賊則昔無今有。
有而且多。
我則昔多今少。
少而且劣。
我雖舊有。
用之甚拙。
賊雖創有。
用之甚工。
如近攻遼陽東門。
賊來止七百人。
車載大銃。
我川兵千人逆之。
賊發虗銃二次。
我兵不損一人。
因而直前搏戰。
迨至二三十步。
真銃齊發。
我兵存者七人而巳夫假銃誘敵近而後發則勢險節短此用器要術臣嘗密與諸將吏言之。
不謂賊巳暗合。
患皆在於怯也若我兵則初見敵塵。
便巳發銃。
無一中者。
敵近則委而去之。
兩者巧拙何如也。
此彼巳之情也。
故臣料敵今攻城。
必不遽用雲梯鈎杆諸物。
必先置大銃於數十百步外。
專打城堵。
城堵既壞。
人難佇立。
諸技莫展。
然後以攻具乘之。
臣不知今之言守者。
將何以應之。
賊今野戰。
亦不用弓矢遠射。
騎兵衝突。
必置小大火器于前行。
擡營而來。
度不中不發。
如遼陽之法用之。
臣不知今之言戰者其又將何以應之。
此自今以後戰守峕務也。
亦彼巳之情也。
臣三年之前、慮欲使戰勝守固、又不欲使民命盡而國財殫、故言守城必造敵臺、必造大小火銃、一一如法而後可言戰、必須多用大小火銃、載以砲車、雜以戰車、又須堅甲利器、厚餉精兵、一一與銃相稱、而後可、不敢謂預知賊勢之至此也、而止幸巳至此矣、為今之計、比臣昔日所言、宜有過焉、豈可不及乎、葢今日之戰守而無大小銃砲。
猶空手遇虎狼也。
有銃而無臺。
無堅甲利兵。
猶手太阿之劍而無柄也。
數者皆備而不能深求施用之法。
合戰之權。
是有劍而不知刺劍之術也。
若置銃于城之外以守。
敺不教之民而挾銃以戰。
是又倒持太阿以柄授人也。
夫兵器之烈。
至一發而殺百千人。
如今日之西銃極矣。
無可加矣。
若守而無臺以用之。
戰而無堅甲利器精卒以稱之。
必將如前二次返為賊有。
或機事不密。
賊亦竊用其法。
自此之後。
更無它術可以禦賊。
可以勝賊矣。
此說臣言之再三。
莫或見信。
然而不得不言者。
緣西銃一節。
取器取人。
臣等實為始事。
若不盡如臣法。
寧可置之不用。
後有得用之峕。
若但知慕用之。
而不講求其所以用。
萬一僨事。
至于不可救藥。
則區區報國之心。
翻成悞國之罪。
臣所以展轉不安、寢食俱廢、不得不凟陳于 君父之前也、望皇上采聽臣言、欽定數目、慨發工部應用。
成就此功、他日不論邊境安危、但屹然稱金湯之固、即此所費金錢、與積諸庫中無異、且覺更有利益耳、若雲東事方急、無暇於此、則臣以為都城用財、似是大工同例、不必於東事相涉也、即今蔔素生心于北、火酋側目于西、儻有變動、豈其專力東方、棄而不應乎。
不及此峕一為根本之計。
恐它日之不暇及此。
甚於今日。
且此功既成。
醜虜聞之。
絕無深入之志。
正可專力東方耳。
宋祖建汴京城。
紆斜廻曲。
極便于守。
遼人渝盟。
韓琦範仲淹議脩京城。
為呂夷簡所沮。
政和間蔡京脩之。
悉改舊制。
方直如弦。
後粘罕見之、曰此定易攻耳今京城 成祖所定不知何以亦用方制然燕薊之險在外勢則非汴都可比矣使宋人無改藝祖之制。
早從韓範之說。
即有靖康之變。
豈不能堅守以待勤王之師。
若更能修政立事。
一意自強。
即燕復可復。
遼金元疊起相殘。
顧將乘其敝而取之。
孰敢窺左足于大河之南哉。
前事若斯。
抑亦今之殷鑒矣。
伏惟 聖明裁酌、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百八十九終
有年歲矣。
豈其得之而不用乎。
四十七年冬月演放鎗砲、見于阿利之親招。
川浙二兵、大殲賊眾、被東賊連放大砲而潰、見于近日之傳報。
即又何嘗不用乎。
故如臣所言、製造選練、若在三年之前、可以必勝、其在今日、即有精兵利器、而勝負之數、猶未可定、臨期應變。
尚在主兵者別有妙用。
非臣所能豫籌也。
況兵未精、器未利而可僥倖于萬一乎、臣竊恐當事諸臣狃于眉睫之論、以舊日之奴待之也、故敢為剖析如此、但此意可使當事知之。
自為必勝之策。
不可為士卒遽言之。
生其畏難之心。
如臣此等章奏、俱不應發抄、而報房無知、往往竊謄傳播、大都今日兵機要務。
言出口而敵先聞矣。
我不能得敵一謀一語尤為可恨使得因我備以備我。
用我謀以謀我。
皆不可之大者。
且才臣策士、習見時情如此、雖有奇謀秘計、知其無益不敢言也、伏乞敕下所司一切本揭關係兵事者、著實嚴禁、不得妄行抄傳、違者以漏洩論罪、庶令玩法者知儆、抱奇者獲申矣、 實錄纂脩官董宗伯其昌論曰臣按國之大事在戎暫費永寧、昔人所韙、見小欲速、祗誤國耳、李信用兵二十萬、視王翦六十萬、費孰為省、竟何益於勝敗之數哉、徐光啟所議練兵費二百萬、樞臣計臣相顧愕眙見謂費多而效緩、訖無以應、營緒未畢、一簣中止、至於招募四出、坐糜千萬、無一勝兵、而後覈其乾□、不亦晚乎、夫以屑越虗恢之腹、而以寒陋掣任事之肘、可歎也、 ○略陳臺銃事宜并申愚見疏
莫如製造大銃。
建立敵臺。
可以一勞而永寧。
暫費于前而大省于後。
奉旨下部覆稱興作甚煩、經費無出、況工部原無額派、邊方軍需錢糧、近蒙 皇上允發帑金肆百萬兩、未經分受、今以廠臺工料銀兩責成該部、實無所出、若非 皇上垂念根本至計、另發帑金、則此臺此銃、必無可成之理、臣見目下遼左軍需、急如星火、亦知發帑殊恩、難可屢徼、而冐為此請、似欲自伸其說、違時詘舉贏之戒、然而實不敢也。
昔人論兵。
皆欲識時務。
明彼已。
古之遠器。
不過弓矢。
五代以來。
變為石礮。
勝國以後。
變為火器每變而趨于猛烈則火器者今之時務也遼左再敗之後。
賊則昔無今有。
有而且多。
我則昔多今少。
少而且劣。
我雖舊有。
用之甚拙。
賊雖創有。
用之甚工。
如近攻遼陽東門。
賊來止七百人。
車載大銃。
我川兵千人逆之。
賊發虗銃二次。
我兵不損一人。
因而直前搏戰。
迨至二三十步。
真銃齊發。
我兵存者七人而巳夫假銃誘敵近而後發則勢險節短此用器要術臣嘗密與諸將吏言之。
不謂賊巳暗合。
患皆在於怯也若我兵則初見敵塵。
便巳發銃。
無一中者。
敵近則委而去之。
兩者巧拙何如也。
此彼巳之情也。
故臣料敵今攻城。
必不遽用雲梯鈎杆諸物。
必先置大銃於數十百步外。
專打城堵。
城堵既壞。
人難佇立。
諸技莫展。
然後以攻具乘之。
臣不知今之言守者。
將何以應之。
賊今野戰。
亦不用弓矢遠射。
騎兵衝突。
必置小大火器于前行。
擡營而來。
度不中不發。
如遼陽之法用之。
臣不知今之言戰者其又將何以應之。
此自今以後戰守峕務也。
亦彼巳之情也。
臣三年之前、慮欲使戰勝守固、又不欲使民命盡而國財殫、故言守城必造敵臺、必造大小火銃、一一如法而後可言戰、必須多用大小火銃、載以砲車、雜以戰車、又須堅甲利器、厚餉精兵、一一與銃相稱、而後可、不敢謂預知賊勢之至此也、而止幸巳至此矣、為今之計、比臣昔日所言、宜有過焉、豈可不及乎、葢今日之戰守而無大小銃砲。
猶空手遇虎狼也。
有銃而無臺。
無堅甲利兵。
猶手太阿之劍而無柄也。
數者皆備而不能深求施用之法。
合戰之權。
是有劍而不知刺劍之術也。
若置銃于城之外以守。
敺不教之民而挾銃以戰。
是又倒持太阿以柄授人也。
夫兵器之烈。
至一發而殺百千人。
如今日之西銃極矣。
無可加矣。
若守而無臺以用之。
戰而無堅甲利器精卒以稱之。
必將如前二次返為賊有。
或機事不密。
賊亦竊用其法。
自此之後。
更無它術可以禦賊。
可以勝賊矣。
此說臣言之再三。
莫或見信。
然而不得不言者。
緣西銃一節。
取器取人。
臣等實為始事。
若不盡如臣法。
寧可置之不用。
後有得用之峕。
若但知慕用之。
而不講求其所以用。
萬一僨事。
至于不可救藥。
則區區報國之心。
翻成悞國之罪。
臣所以展轉不安、寢食俱廢、不得不凟陳于 君父之前也、望皇上采聽臣言、欽定數目、慨發工部應用。
成就此功、他日不論邊境安危、但屹然稱金湯之固、即此所費金錢、與積諸庫中無異、且覺更有利益耳、若雲東事方急、無暇於此、則臣以為都城用財、似是大工同例、不必於東事相涉也、即今蔔素生心于北、火酋側目于西、儻有變動、豈其專力東方、棄而不應乎。
不及此峕一為根本之計。
恐它日之不暇及此。
甚於今日。
且此功既成。
醜虜聞之。
絕無深入之志。
正可專力東方耳。
宋祖建汴京城。
紆斜廻曲。
極便于守。
遼人渝盟。
韓琦範仲淹議脩京城。
為呂夷簡所沮。
政和間蔡京脩之。
悉改舊制。
方直如弦。
後粘罕見之、曰此定易攻耳今京城 成祖所定不知何以亦用方制然燕薊之險在外勢則非汴都可比矣使宋人無改藝祖之制。
早從韓範之說。
即有靖康之變。
豈不能堅守以待勤王之師。
若更能修政立事。
一意自強。
即燕復可復。
遼金元疊起相殘。
顧將乘其敝而取之。
孰敢窺左足于大河之南哉。
前事若斯。
抑亦今之殷鑒矣。
伏惟 聖明裁酌、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百八十九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