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一六·河東奉使奏草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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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書,善弓馬,有膽勇。
伏乞朝廷特賜收錄,與一借奉職或縣尉名目安排,令于邊防或内地多賊縣分展效。
如後本人犯入己贓及不如舉狀,臣并甘同罪。
今取進士。
論舉官未行劄子 臣近曾有劄子,奏舉河東路提點刑獄張旨,乞超換一近上使額,替王凱勾當麟府路軍馬公事。
兼奏舉平定軍知樂平縣孫直方,堪充代州通判,替李舜元。
各未蒙朝廷擢用。
臣伏見近日保州兵士作過,與國家生一大患,隻為知州、通判非人,不能早察軍情,制于未亂。
朝廷以此可為鑒戒。
王凱在河外,不得軍民之情,及李舜元不曉邊郡事體。
臣所舉張旨、孫直方,并無僥幸,但以臣忝在兩制,奉朝命巡行邊郡,所見官吏能否,合有陳列,兼臣并是同罪保舉。
伏望朝廷特加信納,其張旨、孫直方早與升擢移換。
相度并縣奏狀 右臣近自威勝軍至遼州,體量得遼州州界東西二百五十裡,南北一百五十九裡,所管戶口主客二千七百餘戶,地裡、人戶不及一中下小縣,而分建一州四縣。
内榆社縣主客一千七十二戶,其餘遼山縣主客五百六十九戶,平城縣主客六百一十八戶,和順縣主客四百五十九戶,各不及一鎮人煙。
及潞州管内八縣,亦有似此地裡絕近、人戶全少處,虛立縣名,枉占官吏。
每縣曹司弓手、手力、解子之類各近百人外,别有供應本州廳子客司承符、散從及本村裡正、戶長、耆長、壯丁、色役,人戶凋零,差役繁重。
以臣相度,可以将帶就近,分割并省,庶使減省官吏,寬纾民役。
緣臣時暫經過,竊慮不盡民間利害,已密牒知遼州、國子博士蓋平、上黨縣主簿曾阝唐等審細相度可與不可,分并利害。
臣今前去所過州縣,除邊防要切縣分外,其餘地裡迫窄,人戶凋零,絕然小縣,有可以分割并省者,并欲随近選差幹敏之官,密切先行相度可與不可,分割利害。
候臣奉使回日,别具條陳敷奏次。
相度并縣牒 當所體量得潞州八縣内,屯留、黎城、壺關三縣,地居僻遠,戶口調零,全少詞訟盜賊,逐縣虛占令、佐及諸色公人、色役。
今欲擘畫将三縣并省,分割入鄰近縣分,可以寬減民役,兼省吏員,須議差官相度利害者。
右具如前。
今欲牒上黨縣曾阝主簿,請詳上項事理,躬親遍往屯留等縣,相度地裡遠近、接連疆畔,就近可以分割并省利害,務令人戶穩便。
仍具可以分并地裡,畫成紙圖,及取索逐縣見在戶口、賦稅、見役諸色公人數目,畫一開坐連申,無緻鹵莽者。
免晉绛等州人戶遠請蠶鹽牒 當所訪聞晉、绛、慈、隰四州百姓,每年所請蠶鹽,并于解池請領。
近聞省司指揮,支移往三門鹽倉請領。
道路遙遠,竊知百姓多不願往彼般請,須議專行公文者。
右具如前。
今欲牒州,候牒到日,請不移時疾速詳前項事理。
如委實省司有此指揮,及百姓情願依舊送納鹽錢,不請三門官鹽,仰立便差人前路曉示百姓,各令逐便,不得勒抑監催,須令前去。
免使麥蠶農忙之際,虛勞百姓,遠路艱辛。
兼當所已具一面施行奏聞,仍請具已施行公文,疾速入馬遞回報當所,不管遲延住滞者。
又一牒 當所訪聞晉、绛、慈、隰四州百姓,每年所請蠶鹽,并于解池請領。
近聞省司指揮,支移往三門鹽倉請領。
道路遙遠,竊知百姓多不願往彼般請,須議專行公文者。
右具如前。
當所雖已牒晉、绛、慈、隰等四州,請詳前項事理。
如委實省司有此指揮,及百姓情願依舊送納鹽錢,不請三門官鹽,仰立便差人前路曉示百姓,各令逐便,不得抑勒監催,須令前去。
竊慮百姓已到解池及前去未遠,今欲牒解州安邑知縣,請詳前項事理。
如是請鹽百姓見在彼處,請就近告示逐人。
如依舊送納鹽錢,情願不往三門請鹽者,各令歸本縣。
仍希已施行公文,回報當所者。
相度銅利牒 當所據澤州進士閻、司法參軍萬頤等狀,并為河東鼓鑄鐵錢,盜鑄者不少。
竊見绛州、稷山、垣曲縣三處皆有銅礦,欲乞遍往有銅礦處密切詢訪,采取烹煉,鼓鑄錢币者。
當所檢尋古迹,翼城縣有唐錢坊一,在縣東十五裡翔臯山下。
又有唐王城冶,在縣北平城三十六裡。
又有曹公冶,在縣東南七十五裡。
又有廢銅窟,在縣西三十裡。
稷山縣甘祚鄉有銅冶村。
绛縣有唐古銅冶,在縣南五十裡含山谷内。
垣曲縣有錢坊,在縣西北九十二裡程子村銅源監内。
自唐以來,绛州舊曾鼓鑄銅錢爐冶,古迹見在,其廢已久。
山澤銅礦,産育必多。
兼訪知绛州人戶,多私采鑄,貨賣銅器。
近年錢币阙乏以來,亦曾有人獻言,乞尋銅礦烹鑄。
前後差官尋訪,多是不曉事體,張皇驚擾,私鑄之家避犯禁之罪,不肯指引采取。
又礦銅側近民居,懼見官中興置爐冶,各相蔽固,并稱無銅,所差官員又不盡心多方求訪,遂使銅寶不能興發。
須議專委通幹之官,密切求訪者。
右具如前。
欲牒绛州管界巡檢孫借職,仰細詳前項事理,隻作界内巡警名目,遍至四縣,多設方略。
先且誘賺得民間私賣銅器一兩件,然後詢求出礦之家,及細問烹煉之法,須使奸民不能隐蔽。
或須要私鑄之人指引烹煉,即設權宜,許其免罪,或别加酬獎,務要求出銅寶,不為民間藏閉。
候見次第,密具公文回申,無至張皇誤事者。
伏乞朝廷特賜收錄,與一借奉職或縣尉名目安排,令于邊防或内地多賊縣分展效。
如後本人犯入己贓及不如舉狀,臣并甘同罪。
今取進士。
論舉官未行劄子 臣近曾有劄子,奏舉河東路提點刑獄張旨,乞超換一近上使額,替王凱勾當麟府路軍馬公事。
兼奏舉平定軍知樂平縣孫直方,堪充代州通判,替李舜元。
各未蒙朝廷擢用。
臣伏見近日保州兵士作過,與國家生一大患,隻為知州、通判非人,不能早察軍情,制于未亂。
朝廷以此可為鑒戒。
王凱在河外,不得軍民之情,及李舜元不曉邊郡事體。
臣所舉張旨、孫直方,并無僥幸,但以臣忝在兩制,奉朝命巡行邊郡,所見官吏能否,合有陳列,兼臣并是同罪保舉。
伏望朝廷特加信納,其張旨、孫直方早與升擢移換。
相度并縣奏狀 右臣近自威勝軍至遼州,體量得遼州州界東西二百五十裡,南北一百五十九裡,所管戶口主客二千七百餘戶,地裡、人戶不及一中下小縣,而分建一州四縣。
内榆社縣主客一千七十二戶,其餘遼山縣主客五百六十九戶,平城縣主客六百一十八戶,和順縣主客四百五十九戶,各不及一鎮人煙。
及潞州管内八縣,亦有似此地裡絕近、人戶全少處,虛立縣名,枉占官吏。
每縣曹司弓手、手力、解子之類各近百人外,别有供應本州廳子客司承符、散從及本村裡正、戶長、耆長、壯丁、色役,人戶凋零,差役繁重。
以臣相度,可以将帶就近,分割并省,庶使減省官吏,寬纾民役。
緣臣時暫經過,竊慮不盡民間利害,已密牒知遼州、國子博士蓋平、上黨縣主簿曾阝唐等審細相度可與不可,分并利害。
臣今前去所過州縣,除邊防要切縣分外,其餘地裡迫窄,人戶凋零,絕然小縣,有可以分割并省者,并欲随近選差幹敏之官,密切先行相度可與不可,分割利害。
候臣奉使回日,别具條陳敷奏次。
相度并縣牒 當所體量得潞州八縣内,屯留、黎城、壺關三縣,地居僻遠,戶口調零,全少詞訟盜賊,逐縣虛占令、佐及諸色公人、色役。
今欲擘畫将三縣并省,分割入鄰近縣分,可以寬減民役,兼省吏員,須議差官相度利害者。
右具如前。
今欲牒上黨縣曾阝主簿,請詳上項事理,躬親遍往屯留等縣,相度地裡遠近、接連疆畔,就近可以分割并省利害,務令人戶穩便。
仍具可以分并地裡,畫成紙圖,及取索逐縣見在戶口、賦稅、見役諸色公人數目,畫一開坐連申,無緻鹵莽者。
免晉绛等州人戶遠請蠶鹽牒 當所訪聞晉、绛、慈、隰四州百姓,每年所請蠶鹽,并于解池請領。
近聞省司指揮,支移往三門鹽倉請領。
道路遙遠,竊知百姓多不願往彼般請,須議專行公文者。
右具如前。
今欲牒州,候牒到日,請不移時疾速詳前項事理。
如委實省司有此指揮,及百姓情願依舊送納鹽錢,不請三門官鹽,仰立便差人前路曉示百姓,各令逐便,不得勒抑監催,須令前去。
免使麥蠶農忙之際,虛勞百姓,遠路艱辛。
兼當所已具一面施行奏聞,仍請具已施行公文,疾速入馬遞回報當所,不管遲延住滞者。
又一牒 當所訪聞晉、绛、慈、隰四州百姓,每年所請蠶鹽,并于解池請領。
近聞省司指揮,支移往三門鹽倉請領。
道路遙遠,竊知百姓多不願往彼般請,須議專行公文者。
右具如前。
當所雖已牒晉、绛、慈、隰等四州,請詳前項事理。
如委實省司有此指揮,及百姓情願依舊送納鹽錢,不請三門官鹽,仰立便差人前路曉示百姓,各令逐便,不得抑勒監催,須令前去。
竊慮百姓已到解池及前去未遠,今欲牒解州安邑知縣,請詳前項事理。
如是請鹽百姓見在彼處,請就近告示逐人。
如依舊送納鹽錢,情願不往三門請鹽者,各令歸本縣。
仍希已施行公文,回報當所者。
相度銅利牒 當所據澤州進士閻、司法參軍萬頤等狀,并為河東鼓鑄鐵錢,盜鑄者不少。
竊見绛州、稷山、垣曲縣三處皆有銅礦,欲乞遍往有銅礦處密切詢訪,采取烹煉,鼓鑄錢币者。
當所檢尋古迹,翼城縣有唐錢坊一,在縣東十五裡翔臯山下。
又有唐王城冶,在縣北平城三十六裡。
又有曹公冶,在縣東南七十五裡。
又有廢銅窟,在縣西三十裡。
稷山縣甘祚鄉有銅冶村。
绛縣有唐古銅冶,在縣南五十裡含山谷内。
垣曲縣有錢坊,在縣西北九十二裡程子村銅源監内。
自唐以來,绛州舊曾鼓鑄銅錢爐冶,古迹見在,其廢已久。
山澤銅礦,産育必多。
兼訪知绛州人戶,多私采鑄,貨賣銅器。
近年錢币阙乏以來,亦曾有人獻言,乞尋銅礦烹鑄。
前後差官尋訪,多是不曉事體,張皇驚擾,私鑄之家避犯禁之罪,不肯指引采取。
又礦銅側近民居,懼見官中興置爐冶,各相蔽固,并稱無銅,所差官員又不盡心多方求訪,遂使銅寶不能興發。
須議專委通幹之官,密切求訪者。
右具如前。
欲牒绛州管界巡檢孫借職,仰細詳前項事理,隻作界内巡警名目,遍至四縣,多設方略。
先且誘賺得民間私賣銅器一兩件,然後詢求出礦之家,及細問烹煉之法,須使奸民不能隐蔽。
或須要私鑄之人指引烹煉,即設權宜,許其免罪,或别加酬獎,務要求出銅寶,不為民間藏閉。
候見次第,密具公文回申,無至張皇誤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