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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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兆不行而後去。

    可不可必比於義而無成見,是之謂無可無不可耳。

    孔子曰:“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

    ”孟子曰:“孔子進以禮,退以義,得之不得曰有命。

    ”烏有悖禮義而自以為無害者哉!至於衛辄之事尤與弗擾不類。

    辄雖無道,然衛之君也,春秋固已“衛侯”之矣,不得以叛臣比。

    孔子居衛,乃公養之仕;不為衛君,子貢言之矣。

    若欲以費為東周,為耶,不為耶?孟子曰:“規矩,方圓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

    ”大經大法,聖人之所尤重者也,是以雖甚盛德亦必有所不為。

    故舜必不臣堯,周公必不代成王踐阼,孔子必不從弗擾、佛以叛。

    戰國之初,異端并起,始好為聖人不凝滞之說以自便,而子之臣故主,蘇代以滅燕矣。

    再盛於西漢之季,說經者牽合附會以誣聖人,而王莽踐帝位,劉歆以亡漢矣。

    三盛於東漢、魏、晉之交、名士風流,皆雲“禮豈為我輩設”,而華歆、殷仲文之屬争附叛臣,七賢、八達之流遂從而亂天下矣。

    若之何後人猶藉口於無可無不可之言而不悟也!曰:孔子雖欲往,卒不往也,夫何害於義?曰:苟可以為東周,則何為卒不往?苟往有害於義,則又何為欲往?蓋卒不往者,經傳無其事也;欲往者,縱橫之徒相傳有是說也。

    即此亦足以見其為僞矣。

    此乃聖人行事大節之所關,非小小者比,故餘不揣固陋,不顧非笑,而為之辨。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

    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子曰:‘是故惡夫佞者!’”(《論語先進篇》) “公伯寮訴子路於季孫。

    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

    ’子曰:‘道之将行也與,命也。

    道之将廢也與,命也。

    公伯寮其如命何!’”(《論語憲問篇》) △子路為季氏宰時事 此二事雖無年可考,然必皆在子路為季氏宰之時。

    按:魯定公五年,公山不狙以費宰見於《傳》,至十二年奔齊而費始無宰,然則子羔之舉當在季氏初堕費之後也。

    景伯之告,孔子以道之行廢言之,似不僅為子路發者,蓋孔子為魯司寇,子路為季氏宰,實相表裡,子路見疑即孔子不用之由,然則伯寮之訴當在孔子将去魯之前也。

    故并次之於此。

     △辨行攝相事之号 《世家》雲:“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有喜色。

    門人曰:‘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

    ’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樂以其貴下人”乎?’”餘按《孟子》及《春秋傳》,孔子但為司寇,未嘗為相。

    《公羊傳》雲:“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孟子》雲:“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

    ”然則是季孫為魯相而能行孔子之言耳,非孔子為魯相也。

    春秋之時無以相名官者;秉政之卿謂之相某君,非官之名,不可雲攝。

    蓋夾谷之會當使上卿相禮,以孔子之知禮也,越次而使之,如狐偃之讓趙衰者然,故或謂之攝相;傳聞者不知,遂誤以為相國之相耳。

    至於攝相而有喜色,亦非聖人之度。

    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正考父之鼎銘曰:“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牆而走。

    ”豈舜、禹、正考父不樂以其貴下人者乎!又按:定十二年,孔子已去魯,所雲“十四年行攝相事”者亦非是。

    故今皆不錄。

    說并見後《季桓條》下。

     △辨誅少正卯之說 《世家》雲:“孔子行攝相事,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

    ”《家語》雲:“朝政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於兩觀之下,屍於朝三日。

    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僞而辨;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饬(或作“澤”,又作“飾”)。

    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

    而少正卯兼有之:其居處足以扌取徒成黨,其談說足以飾褒熒衆,其強禦足以反是獨立。

    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餘按《論語》,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曰:“子為政,焉用殺!”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

    ”孔子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聖人之不貴殺也如是,烏有秉政七日而遂殺一大夫者哉!三桓之橫,臧文仲之不仁不知,《論語》、《春秋傳》言之詳矣;賤至於陽虎、不狃,細至於微生高,猶不遺焉;而未嘗一言及於卯。

    使卯果嘗亂政,聖人何得無一言及之?史官何得不載其一事?非但不載其事而已,亦并未有其名。

    然則其人之有無蓋不可知。

    縱使果有其人,亦必碌碌無聞者耳,豈足以當聖人之斧钺乎!春秋之時,誅一大夫非易事也,況以大夫而誅大夫乎!孔子得君不及子産遠甚,子産猶不能誅公孫黑,況孔子耶!家語又載孔子言雲:“殷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傅乙,子産誅史何。

    ”按:尹諧等五人之誅不見經傳,皆不足信;管蔡欲危王室,亦非卯之比也。

    此蓋申、韓之徒言刑名者誣聖人以自飾,必非孔子之事。

    且其所謂“言辨行堅,熒衆成黨”雲者,正與莊、韓書中訾儒者之語酷相類,其為異端所無疑。

    而世人皆信之,是助異端以自攻也。

    故餘不得不辨。

     【附錄】“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論語八佾篇)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

    ’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

    ’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論語子路篇》) △定公問 此二條無年可考,然皆當在為魯司寇之時。

    故附次於此。

     【附錄】“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

    ’樊遲禦,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

    ’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論語為政篇》) △孟懿子問 此亦無年可考。

    然昭公之世,僖子卒未幾而孔子去,哀公之世,孔子歸未久而懿子卒;惟為司寇之時同朝相見,為日最多,故附次於此。

     “孔子為魯司寇,不用;從而祭,燔肉不至;不稅冕而行。

    ”(《孟子》) 【存疑】“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

    孔子行。

    ”(《論語微子篇》) △齊歸女樂事可疑 按孟子但言“不用,從而祭,不稅冕而行”,未嘗言“歸女樂”一事。

    而《論語》所雲“三日不朝”而“孔子行”者,亦與孟子所稱“欲以微罪行,不欲為苟去”及“遲遲吾行”之語若相悖者。

    且《春秋》於歸俘、歸、歸礻遂之事無一不書,而女樂之歸獨不書於《經》,亦并不見於《傳》;惟《論語繳子篇》有之,而是篇篇殘簡斷,語多不倫,吾未敢決其必然。

    姑存之於“不稅冕而行”之後,以俟夫好古之士考焉。

     △辨犁&Theta謀遺女樂之說 《世家》雲:“與聞國政三月,齊人聞而懼曰:‘孔子為政,必霸;霸則吾地近焉,我之為先并矣!盍緻地焉?’犁&Theta曰:‘請先嘗沮之。

    沮之而不可,則緻地,庸遲乎!’於是選齊國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樂,文馬三十驷,遺魯君。

    陳女樂文馬於魯城南高門外。

    季桓子微服往觀,乃語魯君,為周道遊;往觀終日怠於政事。

    ”此蓋因《論語》之言而附會為之者。

    其謀與秦穆公間由餘之智略同,皆似秦、漢以後詐僞人之所為,不類春秋時事。

    《三傳》所紀,春秋時絕無此等事;獨《史記》數數言之,不足信也。

    且考世家所載,定公十年,犁&Theta已有“魯用孔子,其勢危齊”之語,既有沮之之方,彼時何不用之,乃為會於夾谷?是年齊歸汶陽之田,已緻地矣,僅三四年,何以又謀緻地?是年會畢之時,景公方責犁&Theta,謂不以君子之道教己,以獲罪於魯君,今日何以又聽犁&Theta之謀乎?詳《世家》之文,先後矛盾,首尾背馳,乃必無之事,蓋皆戰國策士之所僞撰。

    故今皆不取。

    說并見前《夾谷條》下。

     【附論】“孟子曰:‘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

    ’”“孟子曰:‘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并《孟子》) △去魯之年 《史記魯世家》,孔子去魯在定公十二年;《孔子世家》在十四年。

    餘按:《春秋》定公十二年夏“堕後阝”、“堕費”,《公羊傳》雲:“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於是帥師堕後阝,帥師堕費。

    ”是孟子所謂“見行可之仕”者,即此夏堕後阝堕費之時。

    既雲“三月不違”,則三月以後魯固不用孔子矣。

    不用而祭,祭而行,月馀日事耳。

    然則孔子之去魯當在定十二年秋冬之間,《孔子世家》誤也。

    又《十二諸侯年表》,去魯亦在定十二年,與魯世家合,當從之。

     【附錄】“将堕成,公斂處父謂孟孫:‘堕成,齊人必至於北門。

    且成,孟氏之保障也;無成,是無孟氏也。

    子僞不知,我将不堕。

    ’冬十二月,公圍成,弗克。

    ”(《左傳》定公十二年) △圍成在孔子去後 《史記孔子世家》,圍成之事在去魯前,緣其以去魯為十四年故也。

    今去魯既在定十二年秋冬之間,而《春秋》書圍成乃在是年之十二月,則其在去魯之後無疑也。

    且不知其弗克而辄圍之,圍之弗克而遂置之,輕舉妄動,有始無終,皆非聖人所為,不待辨而明者。

    故附錄於去魯之後。

     △《年譜》記攝政五年之謬 《史記孔子世家》,攝相去魯皆在定公之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

    其年雖未合,要其時不甚久也。

    《年譜》則雲“五十一歲,以司寇攝朝政;五十五歲,魯國大治,齊人緻女樂(雲雲),遂衛。

    ”是謂孔子攝政已曆五年矣。

    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