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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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劫魯君,乃反麾而去之而遂已,何其刑罰輕重之颠倒耶?《詩》曰:“柔亦不茹,剛亦不吐。

    ”茹柔而吐剛,聖人必不如是!且粱氏之意以為會畢而舞於魯之館,故魯司馬得以行法;若如《世家》所雲奏樂於會所,則齊君在前魯有司安得加法於齊人乎!至《家語》則又采《世家》之文於盟前,而複載《左傳》之語於盟後,遂緻一事而兩述之。

    齊之樂人既斬於魯有司,而複欲以樂事魯君,不亦遠於人情矣乎!故今皆不取。

     【附錄】“齊人來歸郓、ん、龜陰田。

    ”(《春秋》定公十年) △齊歸汶陽之田不因謝過 《左傳》雲:“将盟,齊人加於載書曰:‘齊師出竟而不以甲車三百乘從我者,有如此盟!’孔丘使茲無還揖對曰:‘而不返我汶陽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梁傳》雲:“齊侯退而屬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與之行古人之道(雲雲)。

    ’罷會”,此下複有優施舞事,乃雲“齊人來歸郓、ん、龜陰之田者,蓋為此也。

    ”《世家》雲:“景公懼而動,知義不若,歸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魯以君子之道輔其君(雲雲)。

    ’乃歸所侵魯之郓、汶陽、龜陰之田以謝過。

    ”餘按:《世家》之文本之《粱》,而頗增益其詞,殊不近理。

    一劫不成,何遂至於大恐,遽歸田以謝過!即雲為義所屈,景公之賢亦不能至是。

    且《梁傳》所載景公責其群臣之言,乃在夾谷退會之時,非謂其歸國而悔過也。

    然《梁》之文本不分明,所謂“蓋為此”者,為會故乎,為鼓噪故乎,為司馬行法故乎,於文意皆可通,何由決知其所指耶?惟《左傳》之文甚為分明,亦近於理。

    然盟不書於《經》,恐亦出於附,未敢必其然也。

    又按哀十五年,成叛齊;其冬,及齊平,齊人歸成:蓋此皆非齊人之所自取,乃叛人以之齊者,齊、魯既和則複歸之,本不足異,亦不必為之說也。

    郓、ん、龜陰乃九年陽虎以之奔齊者,皆在汶水之陽,故《傳》前雲“反我汶陽之田”,後雲“來歸郓、ん、龜陰之田。

    ”《世家》雲:“所侵魯之郓、汶陽、龜陰之田。

    ”亦誤。

    《家語》雲:“歸所侵魯之四邑及汶陽之田。

    ”分以為二,又分“龜”與“陰”為二邑,則尤謬矣。

    至《正義》所雲“魯築城於此以旌孔子之功,因名謝城”者,說尤淺陋,不足辨。

     △《年譜》分司寇、大司寇為二官之謬 《年譜》雲:“五十歲,遷司寇。

    五十一歲,以司寇攝朝政。

    五十三歲,為大司寇。

    ”餘按:《年譜》此文蓋見《家語始誅篇》首有“為司寇攝行相事”之語,其後又有“為大司寇”之文,遂誤分為二官,且并屬之於兩時耳。

    不知司寇即大司寇,若少司寇必加少以别之。

    《家語》但襲古人成語用之,非殊之也。

    以為二官,誤矣。

    且少司寇,下大夫耳,安能攝朝政哉!今不取。

     ○為魯司寇下 (通世案:舊本脫此标題,今據嘉慶二年刻本補之) “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曰:‘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

    ’於是帥師堕後阝,帥師堕費。

    ”(《公羊傳》定公十二年) “仲由為季氏宰,将堕三都。

    於是叔孫氏堕後阝,季氏将堕費。

    公山不狃、叔孫辄帥費人以襲魯。

    公與三子入於季氏之宮,登武子之台。

    費人攻之,弗克;入及公側。

    仲尼命申句須、樂颀下伐之。

    費人北。

    國人追之,敗諾姑蔑。

    二子奔齊。

    遂堕費。

    ”(《左傳》定公十二年) △《世家》堕都年誤 《世家》,此事在定公十三年。

    今按《春秋經傳》皆定十二年事,《世家》文誤。

     △司寇為政之故 按:司寇,下卿耳;然至襄、昭之世,非上卿亦有為政者,宋樂喜以司城,鄭子産以次卿,是也。

    桓子知孔子,故使以司寇為政。

    故曰:“行乎季孫,三月不違。

    ”曰:“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

    ”明皆桓子之任之也。

     △辨公山弗擾召孔子之說 《論語》雲:“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子欲往。

    子路不說,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餘按《春秋傳》雲:“季氏将堕費,公山不狃、叔孫辄帥費人以襲魯,入及公側,仲尼命申句須、樂颀下伐之,費人北。

    ”然則是弗擾叛而孔子伐而敗之耳,初無所為召孔子及孔子欲往之事也。

    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弗擾既以費叛,是亂臣賊子也,孔子肯輔之乎!《春秋》於晉趙鞅書曰“入於晉陽以叛”,於荀寅士吉射書曰“入於朝歌以叛”;於魯陽虎書曰“盜竊寶玉大弓”,孔子之惡叛臣如此,肯輔之乎!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

    孔子居衛,彌子謂子路曰:“孔子主我,衛卿可得也。

    ”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不肯見陽貨,主彌子,況肯輔弗擾乎!孟子曰:“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孔子欲為東周,必将讨天下之亂臣賊子也;弗擾既身為亂賊矣,安肯讨人!縱使肯讨,人亦不服,不見楚靈王之戮慶封乎!且夫弗擾,庸鄙狡詐之小人也;勞仲梁懷而不見敬也,則勸陽虎為亂;不得志於季氏也,則與陽虎謀殺季孫;不欲堕費也,則帥費人以攻公。

    其心甚狡而其謀甚拙,安能為東周邪!夫費,彈丸地耳,其民素服屬於季氏,必不久從弗擾叛也。

    觀後阝與成之叛皆請降於齊,費之不能自立也明甚。

    魯以大師攻之,不數月破矣;欲為東周,胡可得耶!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曰“可”,曰“成”,聖人之謙也如是。

    且方是時,周禮未改,非戰國時可同,而謂孔子公然欲自為東周乎!又按《左傳》,費之叛在定公十二年夏,是時孔子方為魯司寇,聽國政;弗擾,季氏之家臣耳,何敢來召孔子!孔子方輔定公以行周公之道,乃棄國君而佐叛夫,舍方興之業而圖未成之事,豈近於人情耶!費可以為東周,魯之大反不可以為東周乎!《公羊傳》曰:“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曰:‘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於是帥師堕後阝,帥師堕費。

    ”然則是主堕費之議者孔子也。

    弗擾不肯堕費,至帥費人以襲魯,其仇孔子也深矣,必不反召之。

    弗擾方沮孔子之新政,而孔子乃欲輔弗擾以為東周,一何舛耶!《史記》亦知其不合,故移費之叛於定公九年。

    然使費果以九年叛,魯何得不以兵讨之。

    後阝之叛也數月而兩圍之,成之叛也伐不腧時焉,費之叛何以獨曆四年而無事耶?定十二年《傳》雲:“仲由為季氏宰,将堕三都。

    ”使費果以九年叛,則費已非季氏之邑,季氏安能堕之;子路當先謀讨費,不當先謀堕都也。

    《史記》既移費叛於九年,又采此文於十三年,不亦先後矛盾矣乎!且夫“末之”雲者,曆聘諸侯而不遇之詞也,今孔子但嘗至齊耳,尚未衛,宋,陳、蔡也,子路何得遽雲“末之”也耶!由是言之,謂弗擾之召孔子在十二年亦不合,謂在九年亦不合;總之,此乃必無之事也。

     △《論語》之誤 曰:然則《論語》亦有誤乎?曰:有。

    今之《論語》非孔門《論語》之原本,亦非漢初《魯論》之舊本也。

    《漢書藝文志》雲:“《論語》,《古》二十一篇,出孔子壁中;《齊》二十二篇,多《問王》、《知道》;《魯》二十篇。

    ”何晏《集解》序雲:“《齊論語》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頗多於《魯論》。

    ”是《齊論》與《魯論》互異也。

    《漢書張禹傳》雲:“始魯扶卿及夏侯勝、王陽、蕭望之、韋元成皆說《論語》,篇第或異。

    ”(惟王陽傳《齊論》,馀四人皆傳《魯論》者)是《魯論》中亦自互異也。

    果孔門之原本,何以彼此互異然則其有後人之所增入明甚。

    蓋諸本所同者,必當日之本;其此有彼無者,乃傳經者續得之於他書而增入之者也。

    是以《季氏》以下諸篇,文體與前十五篇不類;其中或稱孔子,或稱仲尼,名稱亦别;而每篇之末亦間有一二章與篇中語不倫者,正如《春秋》之有《續經》,《孟子》之有《外篇》,司馬遷之《史記》之有元、成時事,劉向之《列女傳》之有東漢時人者然,又如近世《杜詩》、《韓文》之有《外集》者然,非後人有所續入而何以如是。

    然使諸本并存,後人猶可考其是非得失。

    不幸遇一張禹,彙合《齊》、《魯》諸本而去取之,定為一書,當時學者以其官尊宦達,逐靡然而從之,以緻諸本陸續皆亡。

    故《漢書張禹傳》雲:“禹先事王陽,後從庸生。

    (二人皆傳《齊論》者)采獲所安。

    ”又雲:“‘欲為《論》,念張文。

    ’由是學者多從張氏,馀家浸微。

    ”《隋書經籍志》雲:“張禹本授《魯論》,晚講《齊論》;後遂合而考之,删其煩惑,除去《問王》、《知道》二篇,從《魯論》二十篇為定,号《張侯論》。

    ”然則今之《論語》乃張禹所更定,非龔奮、韋賢之舊本,篇目雖用《魯論》,而其實兼采《齊論》之章句者也。

    嗟夫,張禹何知,知媚王氏以保富貴耳,漢宗社之存亡不問也,況於聖人之言烏能測其萬一;乃竟公然輯而合之,其不當删而删,不當采而采者,蓋亦不少矣!是以其義或戾於聖人,其事或悖於經傳,而此章與《佛章》尤害道誣聖人之大者。

    蓋戰國之士欲自便其私而恐人之譏己,故誣聖人嘗有其事以自解傳經者不知其僞而誤增之而禹又誤采之者也。

    由是言之,《孟子》之《外篇》,幸而有趙岐删之;《春秋》之《續經》,幸而《公羊》、《梁》兩家俱在,故人得知其非聖人之筆;惟《論語》一書不遇如趙岐者而反遇一張禹,以緻純雜不均,無從考其同異。

    乃後之人甯使聖人受誣於百世,而斷不敢議采輯者千慮之一失,亦可謂輕重之失倫矣!曰:聖人道大德宏,無可無不可,非可以尋常去就之義律之也。

    衛辄之不道,孔子嘗立於其朝矣,於費奚擇焉?曰:聖人者,義之歸也。

    聖人所為?天下将以為法。

    己則比於叛人,而作《春秋》以治人之叛,叛人其心服乎!夫所謂“無可,無不可”者,猶之乎“無,無莫”也。

    惠三黜而不去,而孔子去魯;夷居北海以待天下之清,而孔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