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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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孔子存時無所表見,至孔子沒後而與諸弟子問答甚多也。

    《論語》多以子路、冉有并稱;季康子之問從政也以由、賜、求,孟武伯之問仁也以由、求、赤;其年皆似不甚遠者,而列傳謂子路少孔子九歲,冉有少孔子二十九歲,子貢少孔子三十一歲,公西華少孔子四十二歲,年之相隔太遠,恐未必盡然也。

    由是言之,《史記》弟子之年不過得其彷佛而已,不可盡指為實。

    故今悉不錄。

     ○《論語》源流附考 《論語》,《古》二十一篇。

    〔出孔子壁中,兩《子張》。

    (如淳曰:“分《堯曰篇》後‘子張問何如可以從政’已下為篇,名曰《從政》。

    ”)〕《齊》二十二篇。

    〔多《問王》、《知道》。

    (如淳曰:“《問王》、《知道》,皆篇名也。

    ”)〕《魯》二十篇,《傳》十九篇。

    (師古曰:“解釋《論語》意者。

    ”)《孔子家語》二十七卷。

    (師古曰:“非今所有《家語》。

    ”) “傳《齊論》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禦史大夫貢禹、尚書令五鹿充宗、膠東庸生,唯王陽名家。

    ”(師古曰:王吉,字子陽,故謂之王陽。

    )傳《魯論語》者,常山都尉龔奮、長信少府夏侯勝、丞相韋賢、魯扶卿、前将軍蕭望之、安昌侯張禹,皆名家,張氏最後而行於世。

    (以上并《漢書藝文志》) “漢中壘校尉劉向言:《魯論語》二十篇皆孔子弟子記諸善言也;太子太傅夏侯勝、前将軍蕭望之、丞相韋賢及子玄成等傳之。

    《齊論語》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頗多於《魯論》;琅邪王卿及膠東庸生、昌邑中尉王吉皆以教授。

    故有《魯論》,有《齊論》。

    魯共王時,嘗欲以孔子宅為宮,壞,得《古文論語》。

    《齊論》有《問王》、《知道》,多於《魯論》二篇;《古論》亦無此二篇,分《堯曰》下章‘子張問’以為一篇,有兩《子張》,凡二十一篇,篇次不與《齊》、《魯》論同。

    ”〔(《新論》雲:“文異者四百馀字。

    ”)《論語集解序》〕 △《齊論》多後人附會 按:同一《論語》也而有《齊》、《魯》之異,有多寡之殊,則《論語》一書固有後人之所續入,非盡聖門之原本也。

    《齊論》既多《問王》、《知道》二篇,而二十篇中章句複多於《魯論》,則《齊論》之中後人所附會者尤多,又非《魯論》之可此矣。

     “初,禹為師,以上難數對己問經,為《論語章句》獻之。

    始,魯扶卿及夏侯勝、王陽、蕭望之、韋玄成皆說《論語》,篇第或異。

    禹先事王陽,後從庸生,采獲所安,最後出而尊貴。

    諸儒為之語曰:‘欲為《論》,念張文。

    ’由是學者多從張氏,馀家寝微。

    ”(《漢書張禹傳》) “安昌侯張禹本受《魯論》,兼講《齊說》,善者從之,号曰《張侯論》為世所貴;包氏、周氏《章句》出焉。

    《古論》,唯博士孔安國為之訓解,而世不傳。

    ”(《論語集解序》) “張禹本授《魯論》,晚講《齊論》;後遂合而考之,删其煩惑,除去《齊論問王》、《知道》二篇,從《魯論》二十篇為定,号《張侯論》。

    當世重之,周氏、包氏為之章句。

    ”(《隋書經籍志》) △東漢所行為張禹更定之《論語》 按:《漢書》稱“篇第或異”、又稱張禹“采獲所安”,則禹固嘗更定《論語》篇章:其篇目雖定從《魯論》,其文實兼采於《齊論》,非漢初龔奮所傳《魯論》之舊本也。

    言“學者多從張氏,馀家寝微”,《集解》、《隋書》亦謂“《張侯論》,包、周為之章句”,則是東漢之所行者乃禹所更定之《論語》,非古之《論語》矣。

     △張禹更定《論語》之謬 按:禹學識淺陋,豈足以知聖人,但當謹守師傳,不敢增減,或不至大謬耳。

    乃擅更定《論語》,必有不當存而存,不當采而采者。

    況禹附會王氏以保富貴,卒成王莽篡弑之禍,《公山》、《佛》兩章安知非其有意采之以入《魯論》為己解嘲地乎? “漢末,大司農鄭玄就《魯論》篇章考之《齊》、《古》,為之注。

    近故司空陳群,太常王肅,博士周生烈皆為義說。

    前世傳授師說雖有異同,不為訓解;中間為之訓解,至於今多矣,所見不同,互有得失。

    今集諸家之善,記其姓名,有不安者頗為改易,名曰《論語集解》。

    ”(《論語集解序》) “漢末,鄭玄以《張侯論》為本,參考《齊論》、《古論》而為之注。

    魏司空陳群、太常王肅、博士周生烈皆為義說。

    吏部尚書何晏又為《集解》。

    是後諸儒多為之注,《齊論》遂亡,《古論》先無師說。

    梁、陳之時,唯鄭玄、何晏立於國學,而鄭氏甚微。

    周、齊,鄭學獨立。

    至隋,何、鄭并行,鄭氏盛於人間。

    ”(《隋書經籍志》) △鄭玄所注《論語》即張禹更定本 按此文,則康成所注之《魯論》即張禹所定之《魯論》,其中固雜有《齊論》,非漢初之《魯論》矣。

    故今《論語》稱為《魯論》,而或以《季氏》一篇為《齊論》。

    然則《論語》一書中未必無一二篇之可疑,一篇中未必無一二章之可疑者也。

    學者當統全書而熟玩之,以求聖人之意,其有一二章之不類者,不得以此疑聖人,或曲為聖人解也。

     △王充、鄭玄之謬 按:當東漢之世,去古未遠,《齊》、《古》尚存,猶可考證。

    王充既知公山、佛之往之為非義,即當别其同異,考其年世,辨其真僞而去取之,若趙岐之删《孟子外篇》者然,豈非聖門功臣;乃反據此以讓聖人之失,何其謬也!至於康成,負一代之重望,乃於《論語》參考《齊》、《古》為之注,而於篇章無所區别,緻使後人無可考證,亦何其疏闊也! △聖言不可謬遵 按:聖人之言,天下後世所當共遵也。

    然必真為聖人之言則可,非為聖人之言而亦當遵也。

    述少年時,嘗在府應歲試,忽有人持先君書至,寄物二事,且命述與其人換卷。

    述念先君平日一言一動無不合乎義者,不應忽有此舉,意甚疑之,遂不從命。

    試畢,歸而請之,果他人所僞為也。

    故能言於平日,則不至見欺於一時。

    竊謂學者之於聖人亦當如是。

    故今備考《論語》源流載之,使人知世所傳之《魯論》在漢時不無異同更改,是以聖谟洋洋之中間有一二章之可疑者,學者不可不别而觀之也。

     △自述研究《論語》經曆 餘五六歲時,始授《論語》,知誦之耳,不求其義也。

    近二十,始究心書理,於《公山》、《佛》兩章頗疑其事不經,然未敢自信也。

    逾四十後,考孔子事迹先後,始知其年世不符,必後人所僞撰,然猶未識其所以入《論語》之由也。

    六十馀歲,因酌定《洙泗馀錄》,始取《論語》源流而細考之,乃知在秦、漢時傳《齊》、《魯》論者不無有所增入,而為張禹采而合之,始決然有以自信而無疑。

    故錄其詳,附載於此。

    然世之學者惟知玩講章,作舉業,未嘗有人究其義理,考其首尾,辨其源流者,無怪乎其見而大駭,終不以餘言為然也! ○附孔檢讨《大戴記補注序錄》 《家語》者,先儒馬昭之徒以為王肅增加。

    肅橫诋鄭君,自為《聖證論》,其說不見經據,皆借證於《家語》。

    大抵抄撮《二記》,采集諸子,而古文奧解悉潤色之,使易通俗讀;唯《問郊》、《五帝》之等傳記所無者,斯與肅說若合符券。

    其為依,不言已明。

    《公冠篇》述孝昭冠辭,雲“陛下”者,謂昭帝也;“文、武”者,謂漢文帝、武帝也。

    而肅竊其文,遂并列為成王冠頌。

    是尚不能尋章摘句。

    舉此一隅,謬陋彌顯。

    況以禮是鄭學,無取妄滋異端,故於《家語》殊文别讀獨置而弗論也。

     餘昔會試時,曾與檢讨相識,年甚少也。

    數十年不相見,不意其學刻苦如是。

    《考信錄》既成後,始見此書,因其論《家語》與餘所見同,附錄其文於此。

     (颉剛案:此篇原載書首,今為改置於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