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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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之法之所由變,為後世變祖宗之法以聚斂者之戒,與後錄《文侯之命篇》意同:此見周道之始衰,彼見周勢之所以不再振也。

    《蔡傳》又言書傳多稱“《甫刑》”,疑呂之後為甫。

    按“呂”與“甫”古多通用,故《詩崧高揚水》皆作“申甫”,而《春秋傳》皆作“申呂”。

    此蓋傳寫異文,非改之也。

    舜之贖刑,說已見《唐虞舜相堯篇》中。

     【備覽】“穆王崩,子共王ム(《世本》作“伊”)扈立。

    ”(《史記周本紀》) ○共王、懿王、孝王 【備覽】“共王遊於泾上,密康公從;有三女奔之。

    一年,王滅密。

    ”(《周語》) △三女奔 按:征戎、監謗,皆彰彰耳目者;此細事耳,有無未可知也。

    故列之備覽。

     【備覽】“共王崩,子懿王艱(《世本》作“堅”)立。

    ”(《史記周本紀》) 【備覽】“懿王之時,王室遂衰;詩人作刺。

    ”(同上) 【備覽】“懿王時,戎狄交侵,中國被其苦;詩人始作,疾而歌之曰:‘靡室靡家,猃允(犭嚴狁通用)之故!’”(《漢書匈奴傳》) △引呂遊語辨《詩序》以《采薇篇》為遣戍役詩之非 衛宏《毛詩序》雲:“文王之時,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犭嚴狁之難;以天子之命命将帥?遣戍役,以守衛中國,故歌《采薇》以遺之。

    ”餘按:《漢書》以為懿王之世“詩人疾而歌之”,《史記》稱懿王時“詩人作刺”,似亦指此而言,則是漢時齊、魯諸家說《詩》皆如此也。

    今玩其詞,但有傷感之情,絕無慰藉之語,非惟不似盛世之音,亦無一言及天子之命者:正與《史》、《漢》之言相符。

    然則齊、魯說此篇者必有所傳而然,非妄撰也。

    且文王之世初無有所謂犭嚴狁者,而文王亦未嘗奉纣命以征伐,前於《文王篇》中固已詳辨之矣。

    故朱子雲:“此未必為文王之詩;‘以天子之命’者,衍說也。

    ”其論當矣。

    然亦以為遣戍役之詩,則猶依違於《序》說而未得其實。

    臨漳呂樂天遊《戊申記疑》嘗辨之;今錄於左。

     【《戊申記疑》一則】“《采薇》明是役畢還歸之詩,《序》以為‘遺戍役’。

    未出門而曰‘昔我往矣’,是‘今日越而昔至’也。

    又言将來‘雨雪霏霏’,何由而知之?方出門不鼓其銳氣,乃言‘載渴載饑,我心傷悲’,豈欲其軍心之懈怠耶?《小序》之謬類如此。

    朱子於此條獨無論辨,不知何故。

    ” 按:此辨明甚;以《史記》、《漢書》證之?尤無可疑者。

    《詩序》之謬,不待言矣。

    故今采《史》、《漢》之文載之。

    但謂為懿王之世,則經傳皆無明文。

    故僅列之備覽。

    說并見後《宣王篇》中《南仲條》下。

     【備覽】“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為孝王。

    ”(《史記周本紀》) 【備覽】“非子居犬丘,好馬及畜,善養息之。

    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馬於、渭之間,馬大蕃息。

    邑之秦。

    ”(《史記秦本紀》) △《史記》以秦非子為附庸之非 《史記》稱孝王欲以非子為大駱嗣,以申侯言,乃分土為附庸。

    按:秦本周畿内國邑,故秦仲為宣王大夫,伐西戎,莊公為西垂大夫,居犬丘,非附庸也。

    《詩》曰:“錫之山川、土田、附庸。

    ”《孟子》曰:“不能五十裡,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今秦不惟直達於天子;且為王官矣,安得複屬諸侯而為之附庸乎!蓋秦與鄭、虢其初皆王朝之卿士大夫,食采於畿内;周室東遷,各君其國,乃列於諸侯會盟。

    子長以其初未成為諸侯,未暇詳核,遂疑以為附庸,至襄公乃受王命而為諸侯,失之矣!且所載申侯語亦淺陋不足信;而是時申亦未封為諸侯。

    故今删而存之。

     【備覽】“孝王崩,複立懿王太子燮,是為夷王。

    ”(《史記周本紀》) △懿王、孝王不傳子之故不可考 按:懿王之崩,子若弟不得立而立孝王,孝王之崩子又不立而仍立懿王子,此必皆有其故;史失之耳。

    否則孝王乃懿王弟,兄終弟及而仍傳之兄子,於事理為近;然不可考矣。

    《史記》又稱“諸侯立懿王太子燮”。

    按:立君大事,自有朝廷大臣主之,非若春秋之世,王室微弱,乃藉外兵以複國也,諸侯安得操其權乎!恐子長亦以春秋時事例之耳。

    今删“諸侯”之文。

     ○夷王 【補】“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

    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王室強弱與下堂無關 《戴記郊特牲篇》雲:“下堂而見諸侯,天子之失禮也,由夷王以下。

    ”唐柳子厚遂據此文謂夷王害禮傷尊,為王室微弱之證。

    餘按:《書康王之诰》雲:“王出在應門之内,畢公帥東方諸侯入應門左,召公帥西方諸侯入應門右,”但雲“在應門内”而無“跻階”之文,則王非在堂上明甚。

    然則夷王以前未必絕不下堂也。

    《春秋傳》,齊桓公受胙,天子命無下拜,下拜,登受;晉文公受策,再拜稽首,出入三觐;其事天子皆未嘗敢失禮。

    王室微弱,号令不行,則有之;朝觐之文未之改也。

    然則夷王以後亦未必皆下堂也。

    且《記》此篇於“庭燎之百”雲“由齊桓公始”,於“《肆夏》之奏”雲“由趙文子始”,於“大夫之強”雲“由三桓始”,獨此文不雲“由夷王始”而雲“由夷王以下”。

    玩其上文語意,乃作《記》者生於周室積衰之後,傳聞其初之不然,而無從考其所仿,但約略之以為當在夷王以降,非斷以為夷王時也。

    觀《小雅》中《大東》、《菀柳》諸篇,幽、厲之世,諸侯猶苦於王室之誅求,則夷王時不應遽至微弱;而此傳亦稱“諸侯并走其望,以祈王身”:烏得遽謂下堂而見決為夷王事乎!故今不錄。

    又按:古有師其臣者,有賓其臣者。

    成王之於周公,拜手稽首。

    故凡經傳稱君弱臣強者,多自臣之僭禮言之;若天子過於降抑,此自其君之謙,不必皆微弱而後然。

    故漢光武與子陵同寝,唐神堯引群臣升座,而宋度宗亦嘗拜賈似道;雖其是非得失不同,要不因於君弱臣強之故。

    然則王室之強弱亦未必盡在下堂與否也。

     【備覽】“夷王崩,子厲王胡立。

    ”(《史記周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