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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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議二武之失,反斤斤焉求宣公之瑕以為傳弟之戒;然則為人君者必明知其子之不克負荷而與之國,使之暴虐生民,踣其國,墜其宗,然後得免於後世之清議耶!
○魯隐公不書即位論上
魯隐公之元年,《春秋》不書即位;先儒以為攝。
歐陽子曰:“隐實為攝,孔子決不書曰公。
孔子書為公,則隐決非攝。
”蘇氏轼曰:“非也。
周公,攝而克複子者也──以‘周公’薨,故不稱王。
隐公,攝而不克複子者也──以‘魯公’薨故稱公。
古者天子諸侯卿大夫之世子未生而死,則其弟若兄弟之子以當立者為攝主。
子生而女也則攝主立;男也則攝主退。
故隐公亦攝主也。
”崔述曰;甚矣說經之不可不慎也!攝之義不明,遂至於亂禮而誣聖人,豈天下之細故哉! 《禮》曰:“喪有無後,無無主。
”是無後則為之立攝主以主喪也。
故君薨而世子生,未葬,則卿大夫從懾主,北面於西階南,太祝裨冕告殡;己葬,則太宰太宗從太祝告於祢廟,不複有攝主。
由此觀之,則攝主乃喪主,非國主也。
今隐公之為魯侯十一年矣,豈得為攝主乎!禮曰:“子幼,則以衰抱之,人為之拜。
”是子雖幼,不複立攝主也。
蘇氏亦曰:“子生而男也則攝主退。
”今惠公之薨,桓公生矣,男也,隐公何得為之攝主乎!國家,重器也,不可以兩屬;兩屬則必争。
今蘇氏欲援一人立之,謂之攝主,俟太子長乃以授之,此二人者,皆堯、舜、夷、齊也則可,不然,是大亂之道也。
非攝主殺太子,則太子殺攝主,甯先王之制而有是哉! 《洛诰》曰:“朕複子明辟。
”複,下告上也──《春秋傳》曰:“燮将複之。
”又曰:“将複於寡君。
”《孟子》曰:“有複於王者。
”──王命周公作洛,故周公使人複王耳(《蔡傳》亦然)。
王莽欲竊漢之天下,乃誣周公有踐位複辟之事以濟其惡;蘇氏信之,何耶?且蘇氏以周公果稱王耶,周公稱王則吾不知成王當何稱耶:亦稱王耶,稱太子耶?成王之見周公用何禮耶:如二君耶,抑臣於周公耶?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
”周公既稱王,成王又稱王,是民有二王矣。
成王既北面以朝周公矣,無何又南面而臨之,是“堯帥諸侯而朝舜”也。
此在齊東野人或有是語,少知名義者豈得出此言乎! 且蘇氏知周公何為而攝政耶?古者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故武王崩,周公以冢宰攝政。
不幸群叔流言,周公東辟,遂不得終其攝。
及成王崩,召公鑒前之禍,遽奉子钊以朝諸侯;故史錄之為書,志此禮所由廢。
子張曰:“《書》雲‘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孔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傷周公、召公處事之變而不得複然也。
記禮之家但聞有周公攝政之事而不知有冢宰總己之禮,遂誤以成王為幼,又附會而為踐位複辟之言,豈不誣與!(葉氏夢得說同)不然,周公居東以後,成王既親政數年矣,親逆以歸,君臣相得,言聽計從可矣,何勞於周公之攝之也哉? 故凡古人之攝有三:舜,君老而攝者也;伊尹、周公,君諒陰而攝者也;共和,君和,君在外而攝者也──皆不為君,故謂之攝。
今也隐既君乎魯矣,即使果授國乎其弟,亦不過如宋宣公、元武宗焉已耳;即使果自老於菟裘,亦不過如趙武靈、魏獻文、宋高宗焉已耳,豈得遂謂之攝也哉!豈得遂不謂之即位也哉!如是而可以為攝,則王莽、張邦昌莫非攝者矣。
故攝則不稱公,稱公則非攝,歐陽子之論不可易也。
雖然,先儒之以為攝也亦有故:一日國君必書即位,而隐不書即位;一日相傳有是說。
此二疑者不破,則雖明知攝之不稱公而終不敢謂隐之果非攝。
惜乎其論之猶有未盡也! ○魯隐公不書即位論下 《春秋》之策;十有二公,書即位者八,不書即位者四。
先儒求之而不得其故,因見桓、闵之弑而子般之殺也,遂為之說曰“繼弑者不書即位。
”而桓、宣皆繼弑,又未嘗不書即位;則又為之說曰:“與聞乎弑者書即位。
”彼數君者既已然矣,則隐公之不書即位,勢不得不别為之說以通之,此學者之所以深信其攝而不敢異也。
史也者,所以傳信也。
均之即位也,或書而或不書,是史非實錄也。
史書之而孔子削之,是聖人之經非實錄也。
曰:“不忍於先君之見弑也。
”夫忍不忍在即位耶?不在即位耶?在即位耶,則彼之即位為忍,孔子當著其實以明其忍,不得私庇之而私削之。
不在即位耶,則書不書等耳,何為而削之哉? 曰:“古者有即位之禮,先君見弑則不忍行此禮,是以不書,非削之也。
”曰:“位,君位也;即位,就君位也;既為君未有不即位者,不即位是不為君也。
自天子以至於大夫皆有位,於何日始居此位即於何日謂之即位,不以其禮之繁簡也。
所謂即位也者,猶後世天子之雲登極,百官之雲到任也;今曰‘某雖為帝,未嘗登極’,‘某雖為官,未嘗到任’,可乎?不可乎?晉厲公之弑也,悼公在周;豎牛之殺叔孫仲也,昭子讨而誅之;二人者其不與聞乎弑可知,然皆不廢即位之禮。
由此觀之,雖繼弑未有不即位者。
莊、闵、僖三君之不書即位,皆不以繼弑故,何獨至於隐而必疑其攝耶?” 曰:“繼弑之說本之《公羊》、《梁》,誠如子所雲矣。
《左氏》莊元年傳雲:‘不稱即位,文姜出故也。
’闵元年傳雲:‘不書即位,亂故也。
’僖元年傳雲:‘不稱即位,公出故也。
’然則其皆非與?”曰:“君雖弑,子猶得稱即位,豈以夫人故,亂故而不得稱乎哉!禮雖不備,其為即位自若也。
且《傳》以為僖公先即位而後出耶?先出而後即位耶?先即位耶,即位之時史固已書之矣,豈至後日既出而追削之?先出耶,身既在外矣,又何位之即焉?蓋左氏亦求之而不得其故,故以意度之而為之辭。
不然,君之出入非小事也,僖公出
歐陽子曰:“隐實為攝,孔子決不書曰公。
孔子書為公,則隐決非攝。
”蘇氏轼曰:“非也。
周公,攝而克複子者也──以‘周公’薨,故不稱王。
隐公,攝而不克複子者也──以‘魯公’薨故稱公。
古者天子諸侯卿大夫之世子未生而死,則其弟若兄弟之子以當立者為攝主。
子生而女也則攝主立;男也則攝主退。
故隐公亦攝主也。
”崔述曰;甚矣說經之不可不慎也!攝之義不明,遂至於亂禮而誣聖人,豈天下之細故哉! 《禮》曰:“喪有無後,無無主。
”是無後則為之立攝主以主喪也。
故君薨而世子生,未葬,則卿大夫從懾主,北面於西階南,太祝裨冕告殡;己葬,則太宰太宗從太祝告於祢廟,不複有攝主。
由此觀之,則攝主乃喪主,非國主也。
今隐公之為魯侯十一年矣,豈得為攝主乎!禮曰:“子幼,則以衰抱之,人為之拜。
”是子雖幼,不複立攝主也。
蘇氏亦曰:“子生而男也則攝主退。
”今惠公之薨,桓公生矣,男也,隐公何得為之攝主乎!國家,重器也,不可以兩屬;兩屬則必争。
今蘇氏欲援一人立之,謂之攝主,俟太子長乃以授之,此二人者,皆堯、舜、夷、齊也則可,不然,是大亂之道也。
非攝主殺太子,則太子殺攝主,甯先王之制而有是哉! 《洛诰》曰:“朕複子明辟。
”複,下告上也──《春秋傳》曰:“燮将複之。
”又曰:“将複於寡君。
”《孟子》曰:“有複於王者。
”──王命周公作洛,故周公使人複王耳(《蔡傳》亦然)。
王莽欲竊漢之天下,乃誣周公有踐位複辟之事以濟其惡;蘇氏信之,何耶?且蘇氏以周公果稱王耶,周公稱王則吾不知成王當何稱耶:亦稱王耶,稱太子耶?成王之見周公用何禮耶:如二君耶,抑臣於周公耶?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
”周公既稱王,成王又稱王,是民有二王矣。
成王既北面以朝周公矣,無何又南面而臨之,是“堯帥諸侯而朝舜”也。
此在齊東野人或有是語,少知名義者豈得出此言乎! 且蘇氏知周公何為而攝政耶?古者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故武王崩,周公以冢宰攝政。
不幸群叔流言,周公東辟,遂不得終其攝。
及成王崩,召公鑒前之禍,遽奉子钊以朝諸侯;故史錄之為書,志此禮所由廢。
子張曰:“《書》雲‘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孔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傷周公、召公處事之變而不得複然也。
記禮之家但聞有周公攝政之事而不知有冢宰總己之禮,遂誤以成王為幼,又附會而為踐位複辟之言,豈不誣與!(葉氏夢得說同)不然,周公居東以後,成王既親政數年矣,親逆以歸,君臣相得,言聽計從可矣,何勞於周公之攝之也哉? 故凡古人之攝有三:舜,君老而攝者也;伊尹、周公,君諒陰而攝者也;共和,君和,君在外而攝者也──皆不為君,故謂之攝。
今也隐既君乎魯矣,即使果授國乎其弟,亦不過如宋宣公、元武宗焉已耳;即使果自老於菟裘,亦不過如趙武靈、魏獻文、宋高宗焉已耳,豈得遂謂之攝也哉!豈得遂不謂之即位也哉!如是而可以為攝,則王莽、張邦昌莫非攝者矣。
故攝則不稱公,稱公則非攝,歐陽子之論不可易也。
雖然,先儒之以為攝也亦有故:一日國君必書即位,而隐不書即位;一日相傳有是說。
此二疑者不破,則雖明知攝之不稱公而終不敢謂隐之果非攝。
惜乎其論之猶有未盡也! ○魯隐公不書即位論下 《春秋》之策;十有二公,書即位者八,不書即位者四。
先儒求之而不得其故,因見桓、闵之弑而子般之殺也,遂為之說曰“繼弑者不書即位。
”而桓、宣皆繼弑,又未嘗不書即位;則又為之說曰:“與聞乎弑者書即位。
”彼數君者既已然矣,則隐公之不書即位,勢不得不别為之說以通之,此學者之所以深信其攝而不敢異也。
史也者,所以傳信也。
均之即位也,或書而或不書,是史非實錄也。
史書之而孔子削之,是聖人之經非實錄也。
曰:“不忍於先君之見弑也。
”夫忍不忍在即位耶?不在即位耶?在即位耶,則彼之即位為忍,孔子當著其實以明其忍,不得私庇之而私削之。
不在即位耶,則書不書等耳,何為而削之哉? 曰:“古者有即位之禮,先君見弑則不忍行此禮,是以不書,非削之也。
”曰:“位,君位也;即位,就君位也;既為君未有不即位者,不即位是不為君也。
自天子以至於大夫皆有位,於何日始居此位即於何日謂之即位,不以其禮之繁簡也。
所謂即位也者,猶後世天子之雲登極,百官之雲到任也;今曰‘某雖為帝,未嘗登極’,‘某雖為官,未嘗到任’,可乎?不可乎?晉厲公之弑也,悼公在周;豎牛之殺叔孫仲也,昭子讨而誅之;二人者其不與聞乎弑可知,然皆不廢即位之禮。
由此觀之,雖繼弑未有不即位者。
莊、闵、僖三君之不書即位,皆不以繼弑故,何獨至於隐而必疑其攝耶?” 曰:“繼弑之說本之《公羊》、《梁》,誠如子所雲矣。
《左氏》莊元年傳雲:‘不稱即位,文姜出故也。
’闵元年傳雲:‘不書即位,亂故也。
’僖元年傳雲:‘不稱即位,公出故也。
’然則其皆非與?”曰:“君雖弑,子猶得稱即位,豈以夫人故,亂故而不得稱乎哉!禮雖不備,其為即位自若也。
且《傳》以為僖公先即位而後出耶?先出而後即位耶?先即位耶,即位之時史固已書之矣,豈至後日既出而追削之?先出耶,身既在外矣,又何位之即焉?蓋左氏亦求之而不得其故,故以意度之而為之辭。
不然,君之出入非小事也,僖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