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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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孝經》亦開皇十四年王邵等所傳播,當時亦皆以為真也;逮唐,始有覺其僞者(事并見前卷《尚書真僞考》中)。

    是知隋世士大夫妄信僞書,乃其常事。

    況此文僅二十八字,尤不足為異矣。

    穎達原無學術,故妄取而載之。

    而唐時最重詩賦進士之科,輕視明經,應明經舉者,不過遵功令取科第而已,誰複知考其本末者。

    至宋,沿習日久,益視以為固然,雖大儒亦不複異議,遂使聖人之經為後人所雜亂。

    良可惜也!良可歎也! ○讀《僞古文尚書》黏簽标記(大名崔邁德臯随筆) 餘弟邁著有《古文尚書考》及《讷庵筆談》。

    其駁《孔氏經傳》之僞,較顧、李兩先生之說尤詳。

    但《筆談》已摘載於《考信錄》中,而《尚書考》中所征之書,所持之論,則餘《源流真僞通考》中已悉備之,不必複述。

    此外複有於《僞尚書》各篇中簽出字句所本,及剿襲而失其意,與措語之不當者;雖若細碎,然皆足資考證。

    不忍盡棄,因複附錄於此。

     △辨《僞古文虞書》 ○《大禹谟》 “舍己從人”,語自《孟子》來。

     “帝德廣運”,語本《呂覽》。

     《左傳》文七年,缺引《夏書》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勿使壞!” 僖二十四年傳文引《夏書》曰:“地平天成。

    ” 莊八年,莊公引《夏書》曰:“臯陶邁種德,德乃降。

    ” 襄二十一年,臧武仲引《夏書》曰:“念茲在茲,釋茲在茲,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

    ”哀六年,孔子引《夏書》曰:“允出茲在茲。

    ”襄二十三年,孔子引《夏書》曰:“念茲在茲。

    ” 襄二十六年,聲子引《夏書》曰:“與其殺不辜,甯失不經!” “帝曰來禹”章:──《論語》載堯命舜之語,而此乃抄襲之,卻又分作三處,用他語增飾之,謂人盡可欺也。

    《論語》此數句本系韻話,今離而為三,使有韻者無韻。

     “洚水警予”,語本《孟子》。

     《左傳》襄五年,引《夏書》曰:“成允成功。

    ” 《周語》,内史過引《夏書》曰:“衆非元後何戴!後非衆無與守邦。

    ” 《左傳》哀十八年,引《夏書》曰:“官占惟能蔽志,昆命於元龜。

    ” “正月朔旦”一節:──按:《舜典》雲:“受終於文祖。

    ”又雲:“舜格於文祖。

    ”未有言受命者。

    命者,生人之事也。

    神宗既為堯,則禹是時安得受命於堯乎! “帝初於曆山”以下,語本《孟子》,而故改易之。

     △辨《僞古文夏書》 ○《五子之歌》 《周語》,單襄公引《書》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

    ” 《晉語》,知伯國引《夏書》曰:“一人三失,怨豈在明,不見是圖。

    ”《左傳》成十六年,單子引《夏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

    ” 《左傳》哀六年,孔子引《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

    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

    ” 《周語》,單穆公引《夏書》曰:“關石和鈞,王府則有。

    ” △《胤征》 《左傳》襄二十一年,祁奚引《書》曰:“聖有谟勳,明征定保。

    ” 襄十四年,師曠引《夏書》曰:“遒人以木铎徇於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谏。

    正月孟春,於是乎有之。

    ” “其或不恭,邦有常刑。

    ”本《周禮天官小宰》。

     《左傳》昭十七年,大史引《夏書》曰:“辰不集於房,瞽奏鼓,啬夫馳,庶人走。

    ” 昭二十三年,吳公子光曰:“吾聞之曰,‘作事,威克其愛,雖小必濟。

    ’” 昭十四年,叔向引“《夏書》曰:‘昏墨賊殺。

    ’臯陶之刑也。

    ” △辨《僞古文商書》 ○《仲虺之诰》 “惟有慚德”,語本《左傳》季劄語。

     《左傳》昭二十八年,晉叔遊雲:“《鄭書》有之,‘惡直醜正,實蕃有徒。

    ’” 晉人尚排偶,故二十五篇中多偶語,如“苗之有莠”及“不迩聲色”,“德懋懋官”等語皆是。

    三十三篇中亦間有偶語,要有多少自然氣象,即比體亦不若“苗之有莠”語氣稚弱也。

     “葛伯仇饷”一節,語本《孟子》,而增減改易之。

     《左傳》襄十四年,中行獻子引“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亂者取之:推亡固存,國之道也。

    ’”宣十二年,士會引“仲虺有言曰:‘取亂侮亡。

    ’”襄三十年,子皮引仲虺之志,亦四句;“亡者”句在下;“道”作“利”。

     ○《湯诰》 《周語》,單襄公引“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賞善而罰淫。

    故凡我造邦,無從非彜,無即忄舀淫,各守爾典,以承天休。

    ’”未嘗言《書》也。

    此分作二處用。

     《論語》載《湯诰》一節,此則離合增減而用之。

    “簡在帝心”,承上“帝臣不蔽”而雲:“有罪不敢赦”,言人之有罪,湯不敢赦也,此作“罪當朕躬,弗敢自赦”,失其義矣。

    《周語》,内史過引《湯誓》曰“餘一人有罪,無以萬夫。

    萬夫有罪,在餘一人。

    ” ○《伊訓》 “百官總己以聽冢宰”,語本《論語》。

     “造攻自鳴條,朕哉自亳”,語本《孟子》“天誅造攻自牧宮,朕載自毫。

    ” “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學《禮記》語。

     “爾惟德,罔小”數語,即昭烈“勿以善小而不為”二句語意。

    此貪作參差對待語,而其實一意。

    乃曰“罔小”,曰“罔大”,遂令下句不可解。

     ○《太甲上》 “顧讠是天之明命”,本《大學》。

     “昧爽丕顯”,本《左傳讒鼎之銘》。

     “坐以待旦”,用《孟子》語。

     “予弗狎於弗順”,本《孟子》。

     ○《太甲中》 《左傳昭》十年,鄭子皮引《書》曰:“欲敗度,縱敗禮。

    ”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語本《孟子》。

     “我後;後來無罰”,語本《孟子》。

    《孟子》所言,本一語而兩地異耳;此遂作兩處,而不知《孟子》所引上段固同也。

     ○《太甲下》 “惟天無親,克敬惟親”,語自《左傳》來。

     “若升高,必自下;若陟遐,必自迩”,語學《中庸》。

     《禮記文王世子》,引語曰:“樂正司業,父師司成;一有元良,萬國以貞。

    ” ○《鹹有一德》 “天難谌,命靡常”,上句《詩大明篇》語,下句《詩文王篇語》。

    “《天難谌”,《書君篇》語。

     ○《說命上》 《楚語》,白公子張謂楚王曰:“昔殷武丁能聳其德,至於神明,以入於河,自河徂亳,於是乎三年默以思道。

    卿士患之,曰:‘王言,以出命也。

    若不言,是無所禀令也。

    ’武丁於是作書曰:‘以餘正四方,餘恐德之不類,茲故不言。

    ’如是而又使以象夢求四方之賢聖。

    得傳說以來,升以為公,而使朝夕規谏,曰:‘若金,用汝作砺。

    若津水,用汝作舟。

    若大旱,用汝作霖雨。

    啟乃心,沃朕心。

    若藥不暝眩,厥疾不瘳。

    若跣不視地,厥足用傷。

    ’”禀令?皆自上而下之詞。

    《國語》言“若不言,是無所禀令也”,言不出命令也。

    此改作“臣下罔攸禀令”,便不通矣。

    “若藥不暝眩”二句,又見《孟子》。

     《無逸》言“其惟不言,言乃雍”,猶言不言則已,言必和也;此截去下句而止用“其惟不言”,不知其不成文理也。

    《禮檀弓》,子張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