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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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宏《毛詩序》雲:“一章言其完也。

    二章言其思也。

    三章言其室家之望女也。

    四章樂男女之得及時也。

    ”餘按:首章自叙途中情形,次章代寫家中景象,皆未歸時事,謂之為“完”與“思”,尚屬近之。

    至第三章明言久别乍逢之喜,故曰“婦歎於室,我征聿至”,而雲“室家望女”,已為誤解。

    若第四章,乃言夫婦聚首之樂而借新婚以形容之,然後以“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兩句醒出主意,詞意甚明;今乃以為“樂男女之及時”,是反以襯筆為正筆,失詩人之指矣。

     △一章 我徂東山,忄舀忄舀不歸(二句無韻)。

    我來自東,(韻)零雨其(葉東)。

    我東曰歸,(韻)我心西悲(葉歸)。

    制彼裳衣(葉歸),勿士行枚(葉歸)。

    者燭。

    (韻)在桑野(韻)敦彼獨宿。

    (葉燭)亦在車下(葉野)。

     首章先寫未歸之時途中情形,以為下文作勢。

    “西”字直照下“婦歎於室”句。

    “獨宿”、“車下”所以反跌三章“我征聿至”,四章“其舊如之何”句。

    不寫未歸時之苦,不見既歸後之樂也。

     △二章 我徂東山,忄舀忄舀不歸。

    我來自東,零雨其。

    果之實。

    (韻)亦施於宇(韻)。

    伊威在室,(葉實)蛸在戶(葉宇)。

    町重鹿場,(韻)熠宵行(葉場)。

    不可畏(韻,讀平聲)也,伊可懷(葉畏)也。

     次章極寫家中蕭條景象,暗含“三年”二字在内,首章所謂“我心西悲”者也。

    家中蕭條如此,何以為情?不如是,不見歸後之樂也。

    前兩章純用反跌,文勢極佳。

    以“伊可懷”結之,神氣直注末章“其舊如之何”句。

     △三章 我徂東山,忄舀々不歸。

    我來自東,零雨其。

    鹳鳴於垤,(韻)婦歎於室(葉垤)。

    灑掃穹窒,(韻)我征聿至(葉窒)。

    有敦瓜苦,(不入韻)在栗薪(韻)。

    自我不見。

    (不入韻;除首二句外,篇中單句惟此二字不入韻)於今三年!(葉薪。

    ) 三章乃寫夫婦相逢之樂。

    “婦歎於室”,“我征聿至”,兩兩相對。

    然使乍别即歸,亦屬常事,無足異者,故複借“瓜”點出“三年”二字,以見久别重逢之樂也。

     △四章 我徂東山,忄舀々不歸。

    我來自東,零雨其。

    倉庚于飛,(韻)其羽(韻)。

    之子於歸。

    (葉飛)皇駁其馬。

    (葉羽)親結其缡(韻;讀若羅),九十其儀(葉缡,讀若俄)其新孔嘉(葉缡,讀若歌),其舊如之何?(葉缡。

    ) 此當寫夫婦重逢之樂矣,然此樂最難寫,故借新婚以形容之。

    “缡”,也而“親結”之,“儀”也而“九十”之,凡其極力寫新婚之美者,皆非為新婚言之也,正以極力形容舊人重逢之可樂耳。

    新者猶且如此,況於其舊者乎!一句點破,使前三章之意至此醒出,真善於行文者。

    大抵此篇多用旁敲側擊之詞,最耐學者思索玩味,工於為文者也。

    孔子謂“不學詩,無以言”,讀此篇,益信《詩》之有資於言者大也。

     △言語之妙 “我征聿至”,“於今三年”兩句,乃一篇之關目。

    篇首“忄舀々不歸”一語,次章“果”“伊威”六句,皆暗含“三年”字在内。

    “制彼裳衣,勿士行枚”,是撇筆,即補筆也。

    至第三章,始借見瓜點出“三年”二字,非瓜也,其人也。

    言語之妙可想。

     按;此詩詞意明甚,不知向來何以解為大夫美周公,與周公勞歸士也?姑存此注,俟有深於《詩》者決之。

     ○通論讀《詩》 《詩》之旨趣,前卷之言詳矣。

    近覺其義有未盡者,複附論之於此。

     △詩與政 孔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夫《詩》以寫性情,《書》以道政事,《詩》之有資於言,可以專對,固也,若政事則莫如《書》,而聖人反責之誦《詩》者,何哉?餘自近年始悟其理,蓋其故有三焉。

    一則春秋之世卿大夫誦詩者多,觀《傳》所記賦詩引詩之事不可枚舉,故聖人就所素習者言之。

    二則《尚書》所載皆帝王經世之大法,非尋常人所能,春秋之世賢士大夫尚未足以及此,故聖人亦不以過望於當時也。

    三則政以治民正俗為要,《尚書》所言乃朝廷興革之大端,至於民情之憂喜,風俗之美惡,則《詩》實備之。

    故讀《七月》而知周之所以興;讀《大東》而知周之所以衰;讀齊、唐之風而知其立國之強;讀陳、鄭之風而知其享國之促。

    《車攻》、《夜如何其》,非不朝會仍其舊也,然誦《白駒》、《黃鳥》而知周之必微。

    《載馳》、《定之方中》,非不國家失其故也,然誦《淇澳》、《幹旄》而知衛之必久。

    《詩》之有益於政大矣,無怪乎季劄觀於周樂而興亡得失遂如指諸掌也。

    餘嘗觀前代諸史書,亦自以為識其治亂之由;其後泛觀前人詩集文集與野史之所載,士大夫之風氣,民間之好尚,官府闾閻之利弊,所以興亡盛衰之故皆了然如見,然後知始之所得尚淺,而史之未足以盡政也。

    聖人於誦《詩》者而望其達於政,其亦猶此意乎?惜乎世之誦《詩》者皆為《詩序》所誤,強以事附會之,失詩人之本意,遂至與政不相涉也! △人心風俗之固 大抵國家之所以久,惟在人心風俗之固;而人心風俗之固,惟賴都邑大夫之賢。

    觀《大田》之詩,“遺秉”、“滞穗”以濟人,誦《無衣》之篇,“同袍”、“同仇”以結友,不惟無争而且相恤?不惟衣裘可共而且患難可同。

    俗何以如是美也?無他,大夫廉勤自勵,修明政事,扶弱抑強,奸豪有所畏憚,故民得以相安。

    相安則不争,不争則相恤,是以如此。

    若貪惰自恣,則政皆失宜,徇私而鬻獄者有之,告於上而不為理者有之,豪強由是肆行,而平民皆無以自保,非附會同黨以求其庇,則别倚豪強而與相抗,風俗安得而不壞乎!吾故讀《黃鳥》而知周道之衰,讀《碩鼠》而知魏俗之敝也。

    何者?笃實守分之人決不肯為濟惡之事,他鄉寄居之客斷不能敵土著之民,勢必至於“食黍”、“啄粟”,惟所欲為而無如何。

    “莫我肯顧”,“不可與明”,言人皆視為當然,不以為異也。

    非樂土而複邦族,更有何策?良民去而旅人歸,則所存者皆敗俗之人耳,豈複能有固志!一旦疆場頻驚,勢必土崩瓦解;無怪乎其避而遷於洛,折而入於晉也。

    此治亂興亡之大要。

    學者熟此二篇,則授之以政而無不達者矣。

    《碩鼠》,《詩序》以為刺君,《朱傳》以為刺有司。

    今以《黃鳥》觀之,“貪黍”、“食麥”何異“啄粟”、“啄粱”之喻?蓋亦困於豪強之陵藉者。

    但因有司失政,是以至是;不必定以“碩鼠”屬之有司也。

    說已見《魏風》中。

     △說經之輕信人言 古之人主有輕信人言而誤用奸人,誤殺賢臣者。

    讀史者辄譏其不明,固也。

    然此亦人之通病,非獨人主然也。

    雖說《經》亦如是而已矣。

    孟子曰:“左右皆曰賢,未可也。

    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

    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

    見賢焉,然後用之。

    ”至於曰“不可”,曰“可殺”,亦然。

    必待國人之言佥同,然後察之;必待察之見其果然,然後去之殺之。

    若是乎其不肯輕於信人也!今說《經》者則不然。

    《衛序》、《鄭箋》之說《詩》也,不過一家如是言耳,《齊詩》不如是也,《魯詩》不如是也,即《韓詩》亦不如是也;是何異一二人如是言,而諸大夫國人皆不以為賢,不以為不可,不以為可殺乎?且考之《史略》、《漢書》,不合也,考之《春秋經傳》、《國語》,不合也,即細玩本詩之詞意而亦不合也;是何異一二人如是言,及察之而實未嘗資,未嘗不可,未嘗可殺乎?然而說者皆不之問,有如不見不聞然者,此何故哉?夫諸大夫國人之言皆同,尚猶不敢盡信而必察之,況僅一家言之,而遂曰“《詩序》近古,必非妄言者”,然則古人之受誣者可勝道哉!此可為長太息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