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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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争自濯磨而賢才将不勝其用。
故季劄至衛,而曰:“衛多君子,未有患也。
”君子之所以多,正由其君好賢,因而其卿大夫鹹知下士,躬訪賢才於畎畝中,以故人皆競於賢耳。
是知立國之規模未有不在於好賢者。
讀《詩》者能以此篇例之,則授之以政而無不達者矣。
△《碩人》非闵莊姜詩 《碩人》,《序》以為闵莊姜之詩,謂“莊公惑於嬖妾,使驕上僭,莊姜賢而不答,終以無子;國人闵而憂之。
”朱子《集傳》從之,更無異說。
餘按:此篇凡四章,首章言其貴,次章言其美,三章言其婚成,四章言其媵衆,毫不見有刺莊公之意,不知《序》與《傳》何從而知之?且玩詩詞,乃其初至時作。
當其初至,何由預知異日莊公之不見答以至無子而闵之?其三章雲:“大夫夙退,無使君勞。
”方且代體莊公“晏爾新婚”之情而惟恐其過勞,烏有所謂憂其不答者哉!揆《序》與《傳》之意,皆由誤解《春秋傳》文,遂并以誤解《詩》。
《春秋傳》雲:“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
”此詩次章正言莊姜之美,則是以此詩證其美,非以此詩證其無子也。
若雲“美,衛人所為賦《碩人》也,而無子”,則語不成文矣。
故待其文既畢,然後證之,非謂因其無子而後賦此詩也。
且《春秋傳》所記并無莊公不答之事;有子無子亦不在答與不答也。
即嬖人生子,亦當在晚節,非莊姜歸時已然,何故初歸而即不答以緻無子乎?二妫之娶後此矣,然厲妫生子孝伯,戴妫生子桓公;莊姜娶於二妫之前,何以獨不見答而無子乎?詳《序》所言,與《傳》了不相合。
乃朱子雲:“此序據《春秋傳》,得之。
”嚴氏粲雲:“題以‘闵’莊姜,有《左傳》可證。
若不用《序》,以此為‘美’莊姜,可乎?”此大不可解也。
且詩果以莊姜賢而不答而闵之,則當極書其賢,微諷其不答。
乃但侈稱其族之貴,色之美,車服之盛,媵妾之多,賢何在焉?稱人之賢者固如此乎?至於不答,則絕無一語微露之。
朱子但欲曲全《序》說,乃雲:“稱其族類之貴,見其為正嫡小君,所宜親厚,而重歎莊公之昏惑也。
”於三章則雲:“歎今之不然也。
”《詩》自言彼,《傳》自言此,冤矣!夫詩之體雖婉,要必其言微露此意,乃可從而暢之。
若詩絕不言,而吾必謂其有此意,天下尚有不可附會者乎!近世有不喜李白詩者,取杜甫《春日懷李白》詩釋之,謂甫素輕白,雲:“白也之詩号為無敵,然不過飄然思不群而已。
其清新不過如庚開府,其俊逸不過如鮑參軍,何嘗果無敵乎!何時重與白聚,細論詩律以發其蒙也?”《集傳》之釋此詩,毋乃類是?嗟乎,不欲改先儒之說,無甯聽古人之誣,孰輕孰重,必有能辨之者。
說并見前《綠衣》諸詩下。
△《河廣》非宋襄公出母詩 《河廣序》雲:“宋襄公母歸於衛,思而不止,故作是詩也。
”朱子《集傳》因之,雲:“衛在河北;宋在河南。
宋桓公夫人生襄公而出歸於衛。
襄公即位,夫人思之而義不可往,故作此詩。
”餘按《春秋》闵公二年,狄滅衛,衛人渡河而廬於曹。
僖公九年,宋桓公乃卒。
則襄公之世衛已在河南,不待杭河而後度也,詩安得作如是言乎!孔氏穎達,嚴氏粲固已覺其不合,顧不肯變易舊說,乃複曲為之解。
孔氏以為假有渡者之詞,非喻夫人之向宋渡河也。
然則三百篇中何語不可謂之假設,亦何所取義於河而假之乎?嚴氏以為作於衛未遷之前,桓公猶在。
然則夫人非義不可往,乃勢不能往,其作此詩,一何無恥也!蓋《序》與《傳》之為此說,不過一時失於檢點,而忘襄公之立在衛渡河以後。
學者不肯直抉先儒之誤,已非直道而行之正,況欲委曲回護以誣古人而惑後世乎!是所謂“豈徒順之,又從而為之辭”也。
且宋桓,賢君也,其夫人思子而能止乎禮,則亦賢夫人也,以賢夫人而遇賢君,何以得出?夫婦之義重矣,苟非得罪宗廟,不至於出。
夫人而賢也,必無可出之罪;無罪而出之,又豈賢君之所為乎!餘玩此篇詞意,似宋女嫁於衛;思歸宗國,而以義自閑之詩。
學者以是為說亦可矣,何必誣古人而後足以垂世立教哉!朱子最不取《序》,然其本《序》意以說《詩》者一何多也? △《伯兮》非衛人從王伐鄭事 《伯兮》一篇,鄭氏以為即《春秋》桓五年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之事。
朱子雲:“詩言‘自伯之東’,鄭在衛西,不得為此行矣”(衛未渡河以前,鄭在衛南,“西”字疑誤)。
其說是也。
乃孔氏《正義》複曲為之解,言“兵至京師乃東行伐鄭”。
京師在衛之西數百馀裡,豈得置西不言而反言東,天下有如是不通之文理乎!況諸侯之師從王伐鄭,必有約會之地,斷無至周而後東行之理。
觀《春秋傳》,諸侯會晉伐鄭從未有至晉而後南行者。
其說之誣,亦已明矣。
蓋自平王之東四十有九年而後入《春秋》,其時王室尚未甚微,安知其無征伐之事。
而外征伐之不書於魯史之策者亦多,豈得見有桓王伐鄭一事,遂纡曲牽合以附會之哉! △膏沐為夫容 抑吾於此詩有感焉。
古之婦女,“膏沐”而已。
膏沐,以為夫容而已。
秦、漢以來,始有脂粉;唐人尤以為重。
宋、元之際,加以纏足,而天真幾不複存矣。
餘幼時見婦女妝束尚近渾樸;近則惟務趨時,妖淫怪妄,愈出愈奇,見之令人作惡,而其人以為非是不足以逢時,至有其夫禁之而不聽者,吾不知其“誰為容”也。
故誦此詩有三益焉:一則為人上者知夫婦離别之苦,而兵非不得已而不用;一則為丈夫者念閨中有甘心首疾之人,而路柳牆花不以介意;一則為婦人者知膏沐本為夫容,而不可學時世梳妝以悅觀者之目。
則庶乎其為不徒誦此詩也已!正不必取《春秋》中事以附會之也。
△說《有狐》、《木瓜》者之鍛煉 天下有詞明意顯,無待於解,而說者患其易知,必欲纡曲牽合,以為别有意在。
此釋《經》者之通病也,而於說《詩》尤甚。
《有狐》、《木瓜》二詩豈非顯明易解者乎!狐在淇梁,寒将至矣;衣裳未具,何以禦冬?其為丈夫行役,婦人憂念之詩顯然。
而《箋》雲:“婦人喪其妃耦,欲與人為室家。
”夫他人無裳,與己何涉,婦人如此之無恥乎?且何所見“之子”之必為他人而非其夫也?木瓜之施輕?瓊琚之報重,猶以為不足報而但以為永好,其為尋常贈答之詩無疑。
而《序》雲:“美齊桓也。
衛處於漕,齊桓救而封之,遺之車馬器服。
衛人欲厚報之而作是詩。
”夫齊桓存衛,其德厚矣,何以通篇無一語及之而但言木瓜之投?感人之德者固如是乎?且衛於齊有何報而乃自以為瓊琚也?漢周亞夫之子為父治葬具,買甲五百被。
廷尉責曰:“君侯欲反邪?”亞夫曰:“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吏曰:“君侯縱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
”世之說《詩》者何以異此!蓋漢時風氣最尚鍛煉,無論治《經》治獄皆然,故曰“漢庭鍛鍊之獄”。
獄之鍛煉,含冤於當日者已不可勝數矣,《經》之鍛煉,後人何為而皆信之?朱子最不信《序》,然於《有狐》亦謂“寡婦見鳏夫而欲嫁之”,是朱子亦不以鍛煉為非矣。
古人之冤其遂将終古不白邪?唯於《木瓜》不用《序》說,但疑以為男女贈答之詞,尚未敢必其然。
“投桃”、“報李”,《詩》有之矣。
“木瓜”、“瓊琚”施於朋友饋遺之事未嘗不可,非若“子嗟”、“子國”、“狡童”、“狂且”之屬,必蕩子與遊女而後有此語也。
即以尋常贈答視之可也。
△《邶》、《衛》二風無渡河以後詩 《邶》、《》、《衛風》三十九篇,玩其詞意,考其時勢,惟《風》自《柏舟》外皆春秋時事,而《邶》、《衛》二國風多似春秋以前所作。
《淇澳》、《碩人》不待言矣,其馀諸篇,皆與《春秋經傳》所載衛國之事無所關涉。
且《邶風》十九篇,而“毖彼泉水,亦流於淇”在第十四篇中,《衛風》僅十篇而言淇者四,至第九篇猶雲“在彼淇梁”,其為渡河以前之詩明甚。
考衛渡河之日在魯闵公二年,上距春秋之初僅六十年,然則其詩在春秋以前者多矣。
故《序》雖以《春秋》中事附會之,而委曲牽強卒不能合也。
惟《風》春秋時詩為多,故《序》說多得之。
其風所以分為三者,蓋必有說,但世遠書轶,無從考耳。
《春秋傳》,季劄請觀周樂,為之歌《邶》、《》、衛,曰,“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衛風》乎?”則當時固已合之矣。
然皆各為次序故不能并為一。
讀者但當即詞以求其意,此非大義所關,正不必強為說以曲解之也。
又按:舊說以《邶》、《》、《衛》皆殷畿内地名:北曰邶,南曰,東曰衛。
今觀《邶》、《衛》二風皆無渡河以後之詩,獨《風》有之,似在東者然,疑舊說之誤也。
故季劄至衛,而曰:“衛多君子,未有患也。
”君子之所以多,正由其君好賢,因而其卿大夫鹹知下士,躬訪賢才於畎畝中,以故人皆競於賢耳。
是知立國之規模未有不在於好賢者。
讀《詩》者能以此篇例之,則授之以政而無不達者矣。
△《碩人》非闵莊姜詩 《碩人》,《序》以為闵莊姜之詩,謂“莊公惑於嬖妾,使驕上僭,莊姜賢而不答,終以無子;國人闵而憂之。
”朱子《集傳》從之,更無異說。
餘按:此篇凡四章,首章言其貴,次章言其美,三章言其婚成,四章言其媵衆,毫不見有刺莊公之意,不知《序》與《傳》何從而知之?且玩詩詞,乃其初至時作。
當其初至,何由預知異日莊公之不見答以至無子而闵之?其三章雲:“大夫夙退,無使君勞。
”方且代體莊公“晏爾新婚”之情而惟恐其過勞,烏有所謂憂其不答者哉!揆《序》與《傳》之意,皆由誤解《春秋傳》文,遂并以誤解《詩》。
《春秋傳》雲:“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
”此詩次章正言莊姜之美,則是以此詩證其美,非以此詩證其無子也。
若雲“美,衛人所為賦《碩人》也,而無子”,則語不成文矣。
故待其文既畢,然後證之,非謂因其無子而後賦此詩也。
且《春秋傳》所記并無莊公不答之事;有子無子亦不在答與不答也。
即嬖人生子,亦當在晚節,非莊姜歸時已然,何故初歸而即不答以緻無子乎?二妫之娶後此矣,然厲妫生子孝伯,戴妫生子桓公;莊姜娶於二妫之前,何以獨不見答而無子乎?詳《序》所言,與《傳》了不相合。
乃朱子雲:“此序據《春秋傳》,得之。
”嚴氏粲雲:“題以‘闵’莊姜,有《左傳》可證。
若不用《序》,以此為‘美’莊姜,可乎?”此大不可解也。
且詩果以莊姜賢而不答而闵之,則當極書其賢,微諷其不答。
乃但侈稱其族之貴,色之美,車服之盛,媵妾之多,賢何在焉?稱人之賢者固如此乎?至於不答,則絕無一語微露之。
朱子但欲曲全《序》說,乃雲:“稱其族類之貴,見其為正嫡小君,所宜親厚,而重歎莊公之昏惑也。
”於三章則雲:“歎今之不然也。
”《詩》自言彼,《傳》自言此,冤矣!夫詩之體雖婉,要必其言微露此意,乃可從而暢之。
若詩絕不言,而吾必謂其有此意,天下尚有不可附會者乎!近世有不喜李白詩者,取杜甫《春日懷李白》詩釋之,謂甫素輕白,雲:“白也之詩号為無敵,然不過飄然思不群而已。
其清新不過如庚開府,其俊逸不過如鮑參軍,何嘗果無敵乎!何時重與白聚,細論詩律以發其蒙也?”《集傳》之釋此詩,毋乃類是?嗟乎,不欲改先儒之說,無甯聽古人之誣,孰輕孰重,必有能辨之者。
說并見前《綠衣》諸詩下。
△《河廣》非宋襄公出母詩 《河廣序》雲:“宋襄公母歸於衛,思而不止,故作是詩也。
”朱子《集傳》因之,雲:“衛在河北;宋在河南。
宋桓公夫人生襄公而出歸於衛。
襄公即位,夫人思之而義不可往,故作此詩。
”餘按《春秋》闵公二年,狄滅衛,衛人渡河而廬於曹。
僖公九年,宋桓公乃卒。
則襄公之世衛已在河南,不待杭河而後度也,詩安得作如是言乎!孔氏穎達,嚴氏粲固已覺其不合,顧不肯變易舊說,乃複曲為之解。
孔氏以為假有渡者之詞,非喻夫人之向宋渡河也。
然則三百篇中何語不可謂之假設,亦何所取義於河而假之乎?嚴氏以為作於衛未遷之前,桓公猶在。
然則夫人非義不可往,乃勢不能往,其作此詩,一何無恥也!蓋《序》與《傳》之為此說,不過一時失於檢點,而忘襄公之立在衛渡河以後。
學者不肯直抉先儒之誤,已非直道而行之正,況欲委曲回護以誣古人而惑後世乎!是所謂“豈徒順之,又從而為之辭”也。
且宋桓,賢君也,其夫人思子而能止乎禮,則亦賢夫人也,以賢夫人而遇賢君,何以得出?夫婦之義重矣,苟非得罪宗廟,不至於出。
夫人而賢也,必無可出之罪;無罪而出之,又豈賢君之所為乎!餘玩此篇詞意,似宋女嫁於衛;思歸宗國,而以義自閑之詩。
學者以是為說亦可矣,何必誣古人而後足以垂世立教哉!朱子最不取《序》,然其本《序》意以說《詩》者一何多也? △《伯兮》非衛人從王伐鄭事 《伯兮》一篇,鄭氏以為即《春秋》桓五年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之事。
朱子雲:“詩言‘自伯之東’,鄭在衛西,不得為此行矣”(衛未渡河以前,鄭在衛南,“西”字疑誤)。
其說是也。
乃孔氏《正義》複曲為之解,言“兵至京師乃東行伐鄭”。
京師在衛之西數百馀裡,豈得置西不言而反言東,天下有如是不通之文理乎!況諸侯之師從王伐鄭,必有約會之地,斷無至周而後東行之理。
觀《春秋傳》,諸侯會晉伐鄭從未有至晉而後南行者。
其說之誣,亦已明矣。
蓋自平王之東四十有九年而後入《春秋》,其時王室尚未甚微,安知其無征伐之事。
而外征伐之不書於魯史之策者亦多,豈得見有桓王伐鄭一事,遂纡曲牽合以附會之哉! △膏沐為夫容 抑吾於此詩有感焉。
古之婦女,“膏沐”而已。
膏沐,以為夫容而已。
秦、漢以來,始有脂粉;唐人尤以為重。
宋、元之際,加以纏足,而天真幾不複存矣。
餘幼時見婦女妝束尚近渾樸;近則惟務趨時,妖淫怪妄,愈出愈奇,見之令人作惡,而其人以為非是不足以逢時,至有其夫禁之而不聽者,吾不知其“誰為容”也。
故誦此詩有三益焉:一則為人上者知夫婦離别之苦,而兵非不得已而不用;一則為丈夫者念閨中有甘心首疾之人,而路柳牆花不以介意;一則為婦人者知膏沐本為夫容,而不可學時世梳妝以悅觀者之目。
則庶乎其為不徒誦此詩也已!正不必取《春秋》中事以附會之也。
△說《有狐》、《木瓜》者之鍛煉 天下有詞明意顯,無待於解,而說者患其易知,必欲纡曲牽合,以為别有意在。
此釋《經》者之通病也,而於說《詩》尤甚。
《有狐》、《木瓜》二詩豈非顯明易解者乎!狐在淇梁,寒将至矣;衣裳未具,何以禦冬?其為丈夫行役,婦人憂念之詩顯然。
而《箋》雲:“婦人喪其妃耦,欲與人為室家。
”夫他人無裳,與己何涉,婦人如此之無恥乎?且何所見“之子”之必為他人而非其夫也?木瓜之施輕?瓊琚之報重,猶以為不足報而但以為永好,其為尋常贈答之詩無疑。
而《序》雲:“美齊桓也。
衛處於漕,齊桓救而封之,遺之車馬器服。
衛人欲厚報之而作是詩。
”夫齊桓存衛,其德厚矣,何以通篇無一語及之而但言木瓜之投?感人之德者固如是乎?且衛於齊有何報而乃自以為瓊琚也?漢周亞夫之子為父治葬具,買甲五百被。
廷尉責曰:“君侯欲反邪?”亞夫曰:“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吏曰:“君侯縱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
”世之說《詩》者何以異此!蓋漢時風氣最尚鍛煉,無論治《經》治獄皆然,故曰“漢庭鍛鍊之獄”。
獄之鍛煉,含冤於當日者已不可勝數矣,《經》之鍛煉,後人何為而皆信之?朱子最不信《序》,然於《有狐》亦謂“寡婦見鳏夫而欲嫁之”,是朱子亦不以鍛煉為非矣。
古人之冤其遂将終古不白邪?唯於《木瓜》不用《序》說,但疑以為男女贈答之詞,尚未敢必其然。
“投桃”、“報李”,《詩》有之矣。
“木瓜”、“瓊琚”施於朋友饋遺之事未嘗不可,非若“子嗟”、“子國”、“狡童”、“狂且”之屬,必蕩子與遊女而後有此語也。
即以尋常贈答視之可也。
△《邶》、《衛》二風無渡河以後詩 《邶》、《》、《衛風》三十九篇,玩其詞意,考其時勢,惟《風》自《柏舟》外皆春秋時事,而《邶》、《衛》二國風多似春秋以前所作。
《淇澳》、《碩人》不待言矣,其馀諸篇,皆與《春秋經傳》所載衛國之事無所關涉。
且《邶風》十九篇,而“毖彼泉水,亦流於淇”在第十四篇中,《衛風》僅十篇而言淇者四,至第九篇猶雲“在彼淇梁”,其為渡河以前之詩明甚。
考衛渡河之日在魯闵公二年,上距春秋之初僅六十年,然則其詩在春秋以前者多矣。
故《序》雖以《春秋》中事附會之,而委曲牽強卒不能合也。
惟《風》春秋時詩為多,故《序》說多得之。
其風所以分為三者,蓋必有說,但世遠書轶,無從考耳。
《春秋傳》,季劄請觀周樂,為之歌《邶》、《》、衛,曰,“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衛風》乎?”則當時固已合之矣。
然皆各為次序故不能并為一。
讀者但當即詞以求其意,此非大義所關,正不必強為說以曲解之也。
又按:舊說以《邶》、《》、《衛》皆殷畿内地名:北曰邶,南曰,東曰衛。
今觀《邶》、《衛》二風皆無渡河以後之詩,獨《風》有之,似在東者然,疑舊說之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