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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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氐{圭黾}》、《不受祿》兩章,孟子在齊所處之時勢可知矣。

     “孟子之平陸,謂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日而三失伍,則去之否乎?’曰:‘不待三。

    ’‘然則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兇年饑歲,子之民老羸轉於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

    ’曰:‘此非距心之所得為也。

    ’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為之牧之者,則必為之求牧與刍矣。

    求牧與刍而不得,則反諸其人乎?抑亦立而視其死與?’曰:‘此則距心之罪也!’他日見於王,曰:‘王之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

    ’為王誦之。

    王曰:‘此則寡人之罪也!’” △《平陸章》見齊君臣之美 此章,孟子責孔距心之罪,宣王亦自引咎,人莫不謂齊大夫之曠職而齊王之大緻矣;然吾讀之而猶覺齊君臣之殊不易得也。

    距心誠為曠職,然其心猶知恤民,其言猶知引咎,初未嘗剝民之膏脂以自奉,盜君之倉庫以自肥,亦未嘗自矜其能而歸咎於歲也。

    齊王誠為失政,然猶自知其過,未嘗怙終而拂谏也。

    是其國事尚未大壞。

    是以宣王雖不能辟土地,朝秦、楚,而猶能保其國;至於闵王,為燕所滅,止守莒、即墨二邑,而其臣民猶知發憤距敵,卒盡複其舊土;直至王建之世,秦滅三晉、燕、楚之後,力不能敵而後國亡。

    孔子言“觀過知仁”,吾故讀《平陸》一章而知齊之猶能自固也。

    唐、宋之季,世遠書缺,吾不知其詳矣;若明季之事,則吾鄉前輩之所記載尚可考而知之。

    崇祯十二三年,大名大荒,不惟轉且散也,甚至於人相食。

    然上之所免賦稅,道府皆匿不下行,仍使州縣催征而與之均分之,民之饑寒樸責而死者累累。

    此其視孔距心何如也?民之困至是極矣,然莊烈帝皆不之知,惟知任用奸邪,俾得互相蒙蔽,有直言時事者必緻之罪,直至城破之時猶自謂非亡國之君。

    其視齊宣又何如也?所以自成、獻忠烏合之衆本不難於剿滅,乃至一府則一府歸之,至一縣則一縣歸之,求其如齊而不可得。

    無他,其人心風俗已壞故也。

    由是言之,齊之君臣尚有可取,是以孟子謂王“猶足為善”而不忍去齊也。

     “孟子謂氐{圭黾}曰:‘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似也,為其可以言也。

    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氐{圭黾}谏於王而不用,緻為臣而去。

    齊人曰:‘所以為氐{圭黾}則善矣,所以自為則吾不知也。

    ’公都子以告。

    曰:‘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

    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馀裕哉!’” △客卿與居官(二) 觀此章,孟子自言無官守,無言責,則孟子在齊乃客卿,非居官受職者明矣。

    蓋戰國之士遊於鄰國者多,雖不受職,苟為時君所禮,亦畀以爵,《戰國策》所謂“魏王使客将軍辛垣衍行入邯鄲”者是也。

    說并詳前《将朝王章》及後《不受祿》章。

     【附錄】“孟子為卿於齊,出吊於滕。

    王使蓋大夫王為輔行。

    王朝暮見,反齊、滕之路未嘗與之言行事也。

    ” 【附錄】“公行子有子之喪,右師往吊。

    入門,有進而與有師言者,有就右師之位而與右師言者。

    孟子不與右師言。

    ” △王敬孟子 按:王,齊王之寵臣,恃寵而驕,常也;然乃朝暮見焉,雖不與言行事而不改,是何其敬孟子乃爾?以宣王之敬孟子故也。

    然則宣王亦戰國之英主,未嘗不知孟子之賢,但不能用孟子之言耳。

    故孟子曰“王猶足用為善”也。

    公行氏之事不知在何時;因與吊滕之事略同,故因類而次之。

     “孟子自齊葬於魯。

    反於齊,止於嬴,充虞請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嚴,虞不敢請。

    今願竊有請也,木若以美然。

    ’曰:‘古者棺椁無度。

    中古棺七寸,椁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

    非直為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

    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财不可以為悅;得之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不然!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忄交乎!吾聞之也,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

    ’”(以上并《孟子》) 【存參】“或曰:孟子,魯公族孟系之後,故孟子仕於齊,喪母而歸葬於魯也。

    ”(趙岐《孟子題詞》) ○遊齊下 “齊人伐燕。

    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曰:‘末也。

    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

    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将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

    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将應之曰可。

    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将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

    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 “齊人伐燕,勝之。

    宣王問曰:‘或謂寡人勿取,或謂寡人取之。

    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五旬而舉之,人力不至於此。

    不取,必有天殃。

    取之何如?’孟子對曰:‘取之而燕民悅,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

    取之而燕民不悅,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

    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箪食壺漿以迎王師,豈有他哉,避水火也。

    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亦運而已矣。

    ’” △《國策》記齊伐燕事失孟子意 《戰國策》雲:“燕人恫怨,百姓離意,孟某謂齊宣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衆以伐燕。

    《史記燕世家》采之。

    餘按:此即《孟子》書中所載沈同之問,而或以為勸齊伐燕之事,孟子固已辨其非矣。

    至所稱‘文、武’雲者,即《勝燕章》孟子引文王、武王以告宣王之語而失其意者。

    孟子方以燕民之悅不悅決之,何嘗以為時不可失乎!嗟乎,《孟子》一書幸而猶存,故今得以号而知之,外此若信陵、平原、廉頗、樂毅、虞卿、魯仲連之屬,其人未嘗著書?或其書已亡,無可據以證《史記》之是非者,學者必謂《史記》之得其實,然則古人之受誣於後世者豈可勝道戰!吾願世之文人學士毋據斷簡殘篇傳聞之詞而輕責古人也。

    ” “齊人伐燕,取之。

    諸侯将謀救燕。

    宣王曰:‘諸侯多謀伐寡人者,何以待之?’孟子對曰:‘臣聞七十裡為政於天下者,湯是也;未聞以千裡畏人者也!……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為将拯己於水火之中也,箪食壺漿以迎王師。

    若殺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毀其宗廟,遷其重器,如之何其可也!天下固畏齊之強也;又倍地而不行仁政,是動天下之兵也。

    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謀於燕衆,置君而後去之,則猶叮及止也!’” “燕人畔。

    王曰:‘吾甚慚於孟子!’”(以上并《孟子》) △伐燕為齊宣王事 齊之取燕,《史記六國年表》在周赧王元年,於齊為王之十年。

    《燕世家》亦以為王,而《齊世家》無之。

    蘇子由《古史》據《史記年表》文,斷以為齊王。

    陳氏《新話》從之,而謂《孟子》書為其徒所記,以故緻誤。

    惟葉氏大慶《考古質疑》據《戰國策》之文,謂齊宣用蘇代使於燕,代激燕王厚任子之,燕國大亂;儲子謂齊宣王“因而赴之,破燕必矣。

    ”皆稱宣王,與《孟子》合,是矣。

    然吾猶惜其論未盡,而疑《史記》之不應有誤之猶未免於過也。

    按:《孟子》書中與宣王問答有明文者凡一十四章,而絕無與王問答之事。

    記此書者不過萬章、公孫醜之屬,皆嘗從孟子在齊目睹此事者,必無以王之事無故移之宣王之理。

    由是言之,《孟子》之不誤無可疑者。

    《史記魏世家》稱惠王三十五年而孟子至梁,《孟子列傳》又謂孟子先至齊而後梁。

    自粱惠王三十五年下至齊取燕之歲凡二十有三年。

    如是,則孟子去齊已久矣,何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