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關燈
之也。

    說并見前《黍離條》下。

     ○《鄭風》 △《缁衣》非國人美鄭武公父子為周司徒 《缁衣》,言好賢也。

    治國之要惟在得人:雖有英主,非賢莫助;雖有善政,非賢莫行。

    然世未嘗乏賢但患人主之不好耳。

    “子之館”,屈身以見賢也,──孟子所謂“欲有謀焉則就之”是也。

    “授子之粲”,大烹以養資也,──孟子所謂“廪人繼粟,庖人繼肉”是也。

    故曰:“好賢如《缁衣》;惡惡如《巷伯》。

    ”夫如是,安有不得賢者!鄭開國之規模其在此矣!大抵國家初造,莫不以好賢為務。

    雖以鄭之不振,而其立國之初猶且如是,況齊、晉之強,魯、衛之久,當必有更甚於此者;但開國於周初,世遠詩轶,無從見耳,惟鄭建國於平王之世,是以此詩尚存;學者所當以三隅反也。

    《序》乃以為“鄭武公父子為周司徒,善於其職,國人美之而作此詩。

    ”說者因曲為解,謂“諸侯入為卿士,皆授館於王室,故雲‘适子之館’”。

    夫鄭,本以王之支庶而為卿士,非由諸侯而入仕王朝者,其居此宮久矣,何待别投以館?況“館”、“授粲”皆上施於下之詞,而人君爵尊祿厚,亦非民之所當為之改衣授粲者也。

    朱子《集傳》亦用《序》說,殊不可解。

    嗟夫,自《衛序》、《鄭箋》出而《毛詩》大行於世,三百篇遂變而為章句之學,與政毫不相涉矣! △《将仲子》非指莊公、祭仲,亦非淫奔 《将仲子序》雲:“刺莊公也。

    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聽。

    ”《鄭箋》雲:“‘無逾我裡’,喻言無幹我親戚也。

    ‘無折我樹杞’,喻言無傷害我兄弟也。

    ”餘按:以“仲子”為“祭仲”,則此乃莊公谕祭仲之詞,不得反以為刺莊公。

    至以“裡”為親戚,以“杞”為兄弟,其取喻亦不倫。

    且下既明言“父母”、“諸兄”矣,此又何為之裡與杞乎?共叔,莊公之母弟也。

    莊公方假仁義以欺人,将使人謂我不負弟而弟負我,今乃自謂不敢愛弟,少自顧惜者不肯出是語,而謂莊公肯言之乎!此為勉強牽合,無待問者。

    朱子駁之,是已。

    然以此為淫奔之詩,則猶未得詩人之本意也。

    果奔女與,其肯拒其所歡而不使來,其肯以“父母”、“諸兄”、“人言”自防閑乎?且既以拒之矣而猶謂之淫奔,彼奔焉者又謂之何?細玩此詩,其言婉而不迫,其志确而不渝,此必有恃勢以相強者,故為此言以拒絕之,既不幹彼之怒,亦不失我之正,與唐張籍卻李師古聘而賦《節婦吟》之意相類。

    所謂“沖可懷”者,猶所謂“感君纏綿意”也。

    所謂“豈敢愛之,畏我父母諸兄”雲者,猶所謂“君知妾有夫”,“遠君明珠雙淚垂”也。

    此豈果愛其人哉!特不得不如是立言耳。

    又按《春秋傳》,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晉,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子展賦《将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

    其取義正與此詩語意相合,無怪其能感平公而使之許也。

    然則此詩固善於詞令者。

    故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

    ”反覆讀之,其意自見。

    若以為淫奔,以為刺莊公,而言語之妙遂泯然不複可識矣。

     △《叔于田》非指共叔 有友人謂餘曰:“朱子大儒,誠有功於聖道,獨於《詩傳》餘有憾焉。

    凡《序》所稱為刺某人,美某人者,概不謂然;必《經》有明文若《叔于田》者,方敢指為共叔,否則必以《序》說為非矣。

    ”餘曰:“餘於朱子《詩傳》亦有憾焉,顧所憾與君異:非憾朱子之不從《序》,正憾朱子之猶未免於信《序》也。

    即如《叔于田》二篇,‘叔’者男子之字,周人尚叔,鄭之以叔稱者當不下十之五,使餘為《詩傳》,必不敢謂此叔之為共叔也。

    ”(答友人語止此)共叔,國君之介弟也,詩人果稱美之,當舉卿士大夫以為拟;乃僅曰“巷無居人”、“巷無服馬”,彼共叔者豈但與裡巷之人較優劣者乎!共叔之在鄭也,如二君矣;收二鄙為己邑,其目中豈複有莊公者,而詩曰:“衤裼暴虎,獻於公所。

    ”彼共叔者豈尚肯獲禽而獻於莊公者乎,子封之伐京也,京叛共叔,祭仲、子封之谏也,莊公若不為意者,蓋莊公已早策共叔之庸愚不能撫┰其衆,而下皆有叛心,而《序》乃雲“國人說而歸之”,《朱傳》亦雲“鄭人愛之”,段不能結京人之心,而況能得鄭國之人之愛且說乎!且共叔之在京也,撫大都,收二鄙,繕甲兵,具卒乘,愛共叔者何不述其都邑之雄富,車甲之強盛,而惟田獵之是言乎?取二篇之詩逐文而求其義,未見有一言之合於共叔者,然則其非共叔明矣。

     △名字之附會 大抵《毛詩》專事附會。

    仲與叔皆男子之字,鄭國之人不啻數萬,其字仲與叔者不知幾何也,乃稱叔即以為共叔,稱仲即以為祭仲,情勢之合與否皆不複問。

    然則鄭有共叔,他人即不得複字叔,鄭有祭仲,他人即不得複字仲乎?宋陳振孫雲:“本朝諸家蓄古器物款式,其考訂詳洽如劉原父、呂與叔、黃長睿,多矣,大抵好附會古人名字,如‘丁’字即以為祖丁,‘舉’字即以為伍舉,‘方鼎’即以為子産‘仲吉’即以為逼吉之類。

    邃古以來,人之生世夥矣,而僅見於筒冊者幾何?器物之用於人亦夥矣,而僅存於今世者幾何?乃以其姓字名物之偶同而實焉!餘嘗竊笑之。

    惟其附會之過,并與其詳洽者皆不足取信矣。

    ”陳氏之言可謂特識。

    然豈惟古器物為然哉!古今之如是者蓋不可枚舉矣。

    故陳恒所殺者阚我也,而司馬氏以為宰予,以予亦字子我故也。

    餌金石藥者衛退之也,而孔氏以為韓昌黎,以昌黎亦字退之故也。

    世傳有嚴洞賓者嘗挑女子牡丹,而傳奇家遂以為呂岩事,以岩亦字洞賓故也。

    彼說《詩》者亦如是而已矣!滏間有李氏者,素封也,其季弟行五者俗呼為李老五。

    同城别有一李老五,年相若也,偶以事至鄰郡,聞者遂以為素封之李老五也,延之於家厚其供帳飲食,出金帛以态其狹邪遊,猶恐其不得當也。

    其人知其誤而利其奉,亦不自言。

    去旬月,而後知其非此李老五也,乃嗒焉若喪。

    聞者莫不笑之。

    然此二人者;不惟其行同,其姓亦同,其誤猶有說者。

    若《詩》之《将仲子》、《叔子田》,但舉其字而姓氏皆無之,何所見其當為祭與共者?乃說《詩》者動謂《詩序》近古,其言必有所據、豈知生同斯世者,相距僅百裡,其舛誤已如是,況作《序》者(謂衛宏)上距作詩之時已八百馀年乎!嗟夫,嗟夫!此真非言語所能争也! △《女曰雞鳴》非賢夫婦相警戎 《女曰雞鳴》一篇,《序》以為“陳古義以刺今不說德而好色。

    ”《鄭箋》以為“夫婦相警戒以夙興,言不留色也”。

    朱子《詩傳》不取陳古刺今之意,而但以為賢夫婦相警戒之詞。

    餘按:夫婦果賢,則當男務耕耘,女勤紡織,如《葛覃》之“刈、”七月之“于耜”、“舉趾”矣;果相警戒,則當如《蟀蟀》之“無已大康”,《小宛》之“無忝所生”矣。

    今也,雞鳴而起,所為者弋凫雁耳,飲酒耳,好交遊耳;所謂賢者固如是乎?所謂警戒者如是而已乎?孟子曰:“雞鳴而起,孳孳為善者,舜之徒也。

    雞鳴而起,孳孳為利者,之徒也。

    ”然則雞鳴而起不必賢者而後能也。

    若但以不留色為賢,則天下之男子豈必皆日日禦婦人者哉!蓋鄭俗浮薄,不知勤於職業,男女相悅者不必論矣,即夫婦居室,不為冶蕩,而亦不過弋遊醉飽之是好,初無唐、魏勤儉之風,秦人雄勇之俗也。

    君子是以知其園勢之不振。

    以此為賢而相警戒,誤矣。

    以為陳古刺今,則尤大誤。

    豈古之人亦惟弋獵飲酒之是好哉! △《女曰雞鳴》之可取處 《女曰雞鳴》一詩雖不足以當賢夫婦,然亦尚有可取者在。

    婦人之性多私所親而執所見。

    故女叔齊曰:“先君若有知也,毋甯夫人,而焉用老臣!”漢高帝大封諸子,約非劉氏不王,及呂氏稱制,而王諸呂,殺諸劉矣。

    若近世士大夫之家,更難以屈指數。

    苟於己有瓜葛者,雖常有怨於夫而常思厚之,夫之貧困因何緻,不問也。

    夫欲薄之,則以積德從厚之說進之。

    苟於己無瓜葛者,雖嘗有德於夫而常思薄之,夫之富貴自何來,不問也。

    夫欲厚之,則以節用留馀之說進之。

    夫夫之富貴,己必與焉,夫之貧困,己亦必與焉,此宜無事不與夫一體,而倒行逆施乃如此,不幾以怨報德而以德報怨乎!至於執所見者尤非書所能盡(若漢窦太後奉黃、老,黜儒術之類),雖丈夫有言?若弁髦然。

    今詩乃雲“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

    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

    知子之好之,雜佩以報之”,婦人能體其夫之心乃至是乎!是雖不足為賢,然恐後世以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