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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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五年。

    《經世書》以為征羲、和在仲康之元年。

    然夏代未必止仲康時日食,而篇中仲康不足以為據也。

    可疑五也。

    蘇氏以為羲、和貳於羿,忠於夏,羿假仲康命,命胤侯征之者,固未必然,蔡氏謂以《經》考之,羲、和蓋黨羿惡,仲康畏羿之強,不敢正其罪而誅之,止責其廢厥職,荒厥邑;今《經》中亦全不見此意,則亦工於猜疑者耳。

    說仲康者,有河北河南之異。

    此時仲康不知實在何地:在安邑,則号令未必能自己出;在太康,則羲、和黨羿,自在安邑,恐非仲康之力所能及也。

    可疑六也。

    陳氏大猷曲說羲、和所以當征之故,至雲:‘葛伯不祀,不過其身自得罪於祖宗,而湯以為始征。

    學者不疑湯之征葛,而疑胤侯之征羲、和者,過也。

    ’此說亦殊愦愦。

    即果如所言,義、和之罪過於葛伯,而湯於葛為敵國,仲康於羲、和為天子,其理勢同乎否乎?且謂‘葛伯不祀,湯始征之’者,《書序》之陋也。

    觀孟子所言,湯非以不祀征葛也,為其殺童子而征之也。

    陳氏未讀《孟子》,不足與辨也!” 按:《書序》之文往往失《經》本意,固不敢謂然,而《僞胤征》之文亦未必盡《書序》之意;《筆談》所論備矣。

    且古者六師皆六卿分掌之,《甘誓》所記甚明;至春秋時猶然。

    自《周官》(今謂之《周禮》)始謂司馬掌六師,而《僞書周官篇》因之;春秋以前無是言也。

    果夏時書,安得有是語哉!故今《僞書》及《前編》之語概不載,而列《史記》所采《書序》之文於存疑。

     【備覽】“中康崩,子相立。

    ”(同上) 【補】“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滅夏後相。

    ”(《左傳》哀公元年) 【備考】“衛遷於帝丘,蔔曰三百年。

    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公命祀相。

    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

    杞、曾阝何事!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衛之罪也。

    ’”(《左傳》僖公三十一年) △辨羿立仲康與分河而治之說 太康失國之事,《史記》不載其詳。

    《僞孔傳》雲:“羿廢太康,而立其弟仲康為天子。

    ”《正義》雲:“以羿距太康於河,於時必廢之也。

    《傳》雲:‘羿因夏民以代夏政。

    ’則羿於其後篡天子之位。

    仲康不能殺羿,必是羿握其權。

    知仲康之立是羿立之矣。

    ”由是叙古史者皆謂羿相仲康而握其柄,如莽之於嬰,操、懿之於獻帝、齊王然者。

    金仁山《通鑒前編》駁之雲:“自唐、虞以來,都於冀州,而冀自有牧,非天子自治,則甸服之地跨河南北也。

    薛氏謂今拱州太康縣即太康故城,而《傳》亦稱相居帝丘,然則太康為羿所拒,不能濟河,而更都南夏,以傳仲康;迄於後相,皆在兖、豫之境,古大河之東南。

    羿據冀方,因夏民以代夏政,稱帝夷羿,寒浞代之,皆在冀州之境,大河之北。

    至浞滅相,而夏統始中斷。

    ”又雲:“《傳》稱羿代夏政,号‘帝夷羿’,豈立仲康而為之臣者!仲康雖立國於外,然‘肇位四海’,諸侯之尊夏固自若也。

    ”餘按:古之所謂篡者,奪也;德不足服天下而以力強奪之之謂篡,非有若後世之陽奉其名而陰操其柄,待其勢固而後移其社稷,若曹操、司馬懿狐媚竊國者之所為也。

    況當唐、虞之後,夏有天下僅及二世,原不以繼為常;羿既力能奪夏之國,正不必奉仲康以号令於民也。

    且仲康既在故國,相何以又在帝丘;羿既篡仲康於故國,澆何以又滅相於帝丘哉!此蓋作《僞傳》者習於魏、晉之事,而以今例古,以為亦然耳,《前編》之辨是也。

    然謂分河南北而治,諸侯尊夏自若,則仍惑於僞書之說而不免乖謬於事理。

    何者?王畿雖或跨河而南,然《禹貢》冀州不言貢,而豫州之文無異於他州,故《逸書》雲:“維彼陶唐,有此冀方”,是王畿之在河南者固無多也。

    仲康、後相流離播遷之馀,微弱不振,安能朝諸侯,有天下哉!平王之東也,天下安於周者已十馀世,然朝觐者不過晉、鄭近畿諸侯,亦僅羁縻之耳。

    齊、晉疊霸,天下始知尊王,猶但以空名相維系,号令不能行也。

    況夏有天下未久,太康失道即與朱均無異,而安能使諸侯戴之如故乎!且使諸侯果仍服屬於夏而羿但有冀州之地,則以天下之力不難恢複一州,何以聽其坐大而卒為其所滅?以羿之強,方且并夏而逐其君,乃於諸侯之百裡五十裡者聽其朝觐於夏而不問,此亦事之必不然者也。

    蓋夏之失國以德衰,羿之并夏以力強。

    以力争者必蠶食以歲月,其取冀方也蓋非一日之故,漸漬吞噬,而夏乃避於河外,遷於帝丘,日浸微弱,卒至於相而滅於浞。

    然當時亦必有二三強大諸侯,若商、相土者,能坐鎮一方而不事羿,以故羿之力不能及遠,而夏得苟安於帝丘耳。

    烏有所謂分河而治,尊夏自若者哉!太康之時,去天子不相繼之時僅二百年,去異姓相繼為天子之時僅數十年,是以天下諸侯畏羿者自事羿,親夏者自附夏,而稍遠者則各自保其土;不得以漢、晉之事例夏初也。

    故《僞傳》、《前編》之說概不采。

    說并見前條下。

     ○幹位夷羿寒浞 【補】“昔有夏之方衰也,後羿自&Theta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

    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

    棄武羅、伯因、熊髡、&zeta圉而用寒浞。

    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

    伯明後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己相。

    ”(《左傳》襄公四年) “羿善射。

    ”(《論語憲問篇》) 【存參】“羿焉跸日?烏焉解羽?(《楚詞》) 【補】“浞行媚於内而施賂於外,愚弄其民而虞羿於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

    外内鹹服,羿猶不悛。

    将歸自田,家衆殺而亨之,以食其子。

    其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

    靡奔有鬲氏。

    ”(《左傳》襄公四年) “逢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於是殺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