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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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喜縣西有稷山亭。
《續漢志》,聞喜縣有稷山亭。
劉《注》,在縣西五十裡。
)《春秋·宣公十五年》,秦桓公伐晉,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朱無伐晉晉侯四字,全、趙同。
《箋》曰:孫汝澄雲,按《左傳》,秦桓公伐晉,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士。
戴增四字。
)是也。
又西過皮氏縣南。
汾水西迳癸阝丘北,(朱癸阝訛作鄧,下同。
趙雲:何焯雲,鄧當作癸阝。
顔師古曰,癸阝與葵同。
《漢書儀》作葵上。
《宋史·鎮王元?傳》,上登癸阝邱亭,是也。
守敬按:錢大昭雲,《說文》,癸阝,河東臨汾地,即漢之所祭後土處。
癸阝,正字,?隹,借用字。
《漢舊儀》又作葵。
司馬貞曰,蓋河東人呼誰與葵同耳。
道元分癸阝丘與?隹為二,汾陰?隹郵下。
《一統志》,丘在萬泉縣東北,介山之北。
)故漢氏之方澤也。
賈逵(逵字景伯,扶風平陵人。
《後漢書》有傳。
)雲:漢法,三年祭地汾陰方澤。
澤中有方丘,故謂之方澤,丘即葵丘也。
(守敬按:《漢舊儀》,漢法,三年一祭地于河東汾陰後土宮,宮曲入河,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
名汾葵,一曰葵丘也。
)許慎《說文》稱,從邑,癸聲。
(朱癸訛作發,《箋》曰,當作登。
戴改癸。
趙據《說文》改。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作癸。
)河東臨汾地名矣,在介山北,(會貞按:《漢志》,汾陰,介山在南。
師古曰,山在汾陰縣東北。
《一統志》,在萬泉縣東十五裡。
)山即汾山也。
(會貞按:汾山無考。
《寰宇記》,介山一名孤山。
據下文穎稱其山特立,則介、孤皆以形得名。
汾與孤相似,疑為孤之誤。
)文穎曰:介山在河東皮氏縣東南。
(守敬按:各本脫此十三字,今據《漢書·武帝紀》太初二年《注》增。
)其山特立,周七十裡,高三十裡。
守敬按:此十二字亦文穎《注》文,各家皆未檢得《漢書》注,故不知上有脫文。
)穎言在皮氏縣東南則可,(朱則訛作側,趙同,戴改。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作則。
觀此足見上文本有文穎說與《漢書》注同,因覆述故節去文字。
朱氏未知上有脫文,故增文字,而所雲東南仍無着。
全、趙、戴依增,殊為鹘突。
)高三十裡,乃非也。
(朱無高字,戴、趙同。
守敬按:當增高字。
《唐十道志》亦言高三十裡,蓋為文穎所誤。
)今準此山,可高十馀裡。
山上有神廟,廟側有靈泉,祈祭之日,周而不耗。
(會貞按:《一統志》引此,周作用,當是。
)世亦謂之子推祠。
(會貞按:《一統志》,祠在萬泉縣南一裡介山上。
)楊雄《河東賦》(會貞按:賦見《漢書·楊雄傳》。
)曰:靈輿安步,周流容與,以覽于介山。
(《雄傳》于作?。
)嗟文公而愍推兮,勤大禹于龍門。
《晉太康記》及《地道記》與《永初記》,并言子推所逃,隐于是山,(會貞按:《寰宇記》,萬泉縣下,引《太康地記》,晉文公臣介子推,從文公逃難,返國,賞不及,怨而匿此山。
文公求子推不出,乃封三百裡之地,又号為介山。
)即實非也。
餘按介推所隐者,綿山也。
文公環而封之,為介推田,号其山為介山。
(會貞按:此《史記·晉世家》文。
介推事詳見前介休縣下。
)杜預曰:在西河界休縣者,是也。
(會貞按:《左傳·僖二十四年》杜《注》,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山。
郦氏因前稱綿上之山,而此但雲綿山,故截引杜說。
) 汾水又西,迳耿鄉城北,(守敬按:《括地志》,故耿城今名耿倉城,在龍門縣東南十二裡。
《一統志》,耿城在河津縣南十二裡,一名耿鄉城。
)故殷都也。
帝祖乙自相徙此,為河所毀,故《書·叙》曰:祖乙圮于耿(守敬按:鄭玄曰,祖乙去相居耿,而國為水所毀,于是修德以禦之,不複徙也。
引見《書》疏。
)杜預曰:平陽皮氏縣東南耿鄉,(守敬按:《左傳·闵元年》注文。
)是也,盤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乃自耿遷亳。
(守敬按:此皇甫谧說,引見《書》疏,亳作殷,亳即殷也。
《禦覽》八十三引《竹書》,帝開甲居庇南。
盤庚遷奄。
《書》疏,盤庚自奄遷于殷。
則自祖乙至盤庚已有三遷。
蓋此事異聞錯出,自漢、晉以來,已不能定一是。
故郦氏于此,但采舊說,而于《洹水注》又采《竹書》,盤庚自奄遷于北蒙,曰殷,以存異說。
今本《史記》作遷于邢。
《索隐》曰,邢音耿,仍指皮氏。
而《皇極經世》及《通志》乃謂祖乙圮耿徙邢,《方輿紀要》竟以邢台實之,亻真矣。
)後晉獻公(戴删後字。
)滅耿,(朱耿作之,全、趙同。
趙雲:按此注語有病。
《漢志》雲,耿鄉故耿國,晉獻公滅之,以賜大夫趙夙,斯為無弊也。
戴改之作耿。
)以封趙夙。
(守敬按:《左傳·闵元年》,晉侯滅耿。
又雲,賜趙夙耿。
)後襄子與韓、魏分晉,韓康子居平陽,魏桓子都安邑,号為三晉,此其一也。
(會貞按:《史記·六國表》,周定王十六年,魏桓子、韓康子、趙襄子敗智伯于晉陽,三分其地。
《漢志》魏地下,韓、趙、魏滅晉,皆自立為諸侯,是為三晉。
)漢武帝行幸河東,(守敬按:《漢書·武帝紀》,元鼎四年十月,自夏陽東幸汾陰。
)濟汾河,作《秋風辭》于斯水之上。
(守敬按:《秋風辭》見《文選》。
) 汾水又西,迳皮縣南。
(守敬按,縣詳《河水》篇四。
)《竹書紀年》,魏襄王十二年,(今本周隐王八年。
)秦公孫爰率師伐我,圍皮氏。
(今本《竹書》脫圍字。
)翟章率師救皮氏圍,疾西風,十三年,城皮氏者也,漢河東太守番系(朱番作潘,《箋》曰:舊本作番。
趙改,戴仍。
守敬按:《史》、《漢》并作番。
後人多見潘,少見番,故改之。
戴氏竟沿其誤,何也?)穿渠,引汾水以溉皮氏縣。
(會貞按:《史記·河渠書》,番系言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陰下,引河溉汾陰、蒲坂下。
《漢書·食貨志》亦言,番系穿汾、河渠,以為溉田。
此《注》叙其事,而《河水注》不載。
)故渠尚存,今無水。
(戴水下增也字。
會貞按:《河渠書》,天子發卒作渠田,數歲,河移徙,渠不利。
久之,河東渠田廢。
是渠在漢時已無水矣。
) 又西至汾陰縣北,(縣詳《河水注》。
)西注于河。
水南有長阜,背汾帶河,阜長四五裡,廣二裡馀,高十丈。
汾水曆其陰,西入河,《漢書》謂之汾陰?隹,(會貞按:《漢書·武帝紀》,元鼎四年,立後土祠于汾陰?隹上。
顔《注》引如淳曰,?隹者,河之東岸特堆掘,長四五裡,廣二裡馀,高十馀丈。
汾在?隹之北,西流與河合。
《史記·武帝紀·集解》引如說同。
汾陰?隹互見《河水注》。
明《地理志》河津縣下,汾水舊由榮河縣北?隹丘入河。
隆慶四年東徙,經縣西南葫蘆灘入河。
《一統志》,汾河西至河津縣南入河。
是由榮河入河者,《水經》之故道,今則明時改流之道矣。
)應劭曰:?隹,丘類也。
(會貞按:《史記·武帝紀·集解》引應雲,?隹若丘之類。
)汾陰男子公孫祥望氣,寶物之精上見,祥言之于武帝,武帝于水獲寶鼎焉,遷于甘泉宮,改其年曰元鼎,即此處也。
(朱無也字,全、戴同,趙據孫潛校增。
沈氏曰:望氣者,汾陰男子公孫滂洋,上遂立後土祠于汾陰?隹,見《漢書·郊祀志》。
得鼎者汾陰巫錦,上遂改元,見《史記·封禅書》,自是二事。
且公孫滂洋,非祥也。
得鼎于地,非水也。
守敬按:《武帝紀》,元鼎元年五月得鼎汾水上。
應劭曰,得寶鼎,故因是改元。
而《武帝紀》元鼎四年六月,得寶鼎于後土祠帝,《史記·封禅書》、《漢書·郊祀志》并雲,得鼎于元鼎四年。
劉分攵遂以元鼎四年方得鼎,無緣先三年稱之,因謂元鼎以前之元,皆有司所追改。
《通鑒考異》、吳仁傑皆從之。
至齊召南方疑臣子無妄造元号之理,必有诏令追稱,而今不可考耳。
以改元大事,如追稱之說,是隻兒戲。
孝武帝自建元至元狩,已改元者五,紀年三十,當時官民文書,不知凡幾,稽核為難,且何不并元鼎四年前皆稱元鼎,而别撰建元、元光、元朔、元狩,何耶?況《武帝紀》明載元鼎元年五月得寶鼎,《漢紀》亦同,其四年複得于汾陰者,自是兩事,武帝因得鼎改元,其欣喜過望可知,安知四年之複得鼎,不為栾大、公孫卿方士等所豫伏,如戾太子巫蠱事?厥後栾大以誣罔誅,未必不因得鼎之影響,但未興大獄,故史不詳耳。
) ○浍水 浍水出河東绛縣(縣詳《河水注》)東,浍交東高山。
浍水東出詳高山。
(趙改詳作绛,雲:詳高是绛高之誤。
全、戴改同。
會貞按:影鈔宋本作詳,《禦覽》六十四引此作詳,又《寰宇記》作祥高。
《名勝志》作翔高,祥、翔與詳,并音同。
)亦曰河南山,(會貞按:無考,疑有誤。
)又曰浍山。
(會貞按:《括地志》浍高山,又雲會山。
在绛州翼城縣東北二十五裡,《元和志》、《寰宇記》并雲,浍高山在縣東南二十五裡。
《一統志》,浍水出翼城縣東南浍山下。
又《說文》,浍水出び山,西南入汾。
董佑誠謂沁、汾二水之間,皆霍太山之脈也。
)西迳翼城南。
(會貞按:《續漢志》,绛邑有翼城。
杜氏《釋例》,平陽绛邑縣東,有翼城。
《元和志》,故翼城在翼城東南十五裡。
《一統志》,在今翼城縣東十裡。
)按《詩譜》言,晉穆侯遷都于绛,(會貞按:見《詩·唐風》。
)暨(朱作翼,《箋》曰:舊本作冀,宋本作暨。
戴、趙改暨。
)孫孝侯,改绛為翼,(會貞按:《竹書》注,孝侯八年,自是晉侯在翼,稱翼侯。
)翼為晉之舊都也。
(會貞按:《左傳·隐五年》杜《注》,翼,晉舊都。
)後獻公又北廣其城(戴删又字。
)方二裡,又命之為绛。
故司馬遷《史記·年表》(《十二諸侯年表》。
)稱獻公九年,始城绛者。
《左傳·莊公二十六年》,晉士?城绛以深其宮,是也。
其水又西南,合黑水,(朱水下衍嶺字,全、趙、戴删。
)水導源東北黑水谷,(會貞按:《一統志》,水在翼城縣北,源出烏嶺山。
)西南流,迳翼城北,右引北川水,(戴此下重水字。
)出平川,南流注之。
(董佑誠曰:當在翼城縣北。
)亂流西南,入浍水。
浍水又西南,與諸水合,謂之浍交。
(董佑誠曰:《地形志》:南绛郡治會交川,即浍交矣。
北绛、南绛,置郡,皆在郦氏作《注》後。
守敬按:《一統志》有大交鎮,在绛縣東北四十裡,即浍交鎮。
)《竹書紀年》曰:莊伯十二年,(守敬按:今本《竹書》周桓王元年。
)翼侯焚曲沃之禾而還。
作為文公也?(戴雲:此句有訛舛,未詳。
趙雲:作字疑誤。
守敬按:不獨末句有誤,上言浍交,不涉翼侯及曲沃事,則引《竹書》于此為無着,當是錯簡。
疑郦氏于上西南流迳翼城北下,引《竹書》文。
末句作作為文公也亦不可通。
按《竹書》孝侯八年,自是晉侯在翼,稱翼侯。
莊伯七年,莊伯入翼,弑孝侯,晉人逐之,立孝侯子卻,是為鄂侯,莊伯十二年,翼侯焚曲沃之禾而還。
所稱翼侯,即鄂侯 勃氏故申明一句,當作是為鄂侯也方合。
雷文淇謂作為文公四字,是惠公十五年,公子重耳入于曲沃下傳文,誤衍于此,其說亦非。
)又有賀水,東出近川,(守敬按:《一統志》,水出翼城縣東南賀水村。
)西南至浍交,入浍。
又有高泉水,出東南近川,(守敬按:《一統志》,水在翼城縣東南。
)西北趣浍交,注浍。
又南,紫谷水東出白馬山白馬川。
(會貞按:《一統志》紫谷水在翼城縣東。
當亦出縣東南。
《地形志》,清廉縣有白馬山。
《方輿紀要》,垣曲縣西北有白馬山,與绛縣接界。
)《遁甲開山圖》曰:绛山(山詳下。
)東距白馬山(守敬按:《寰宇記》曲沃縣下引。
)謂是山也。
西迳熒庭城南,(朱熒訛作榮,趙改雲:《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張武軍于熒庭。
《春秋分記》雲,绛州翼城縣東南八十五裡,有古熒庭城。
全、戴改同。
守敬按:《平陽府志》,在翼城縣東南七十五裡。
)而西出紫谷,(董佑誠曰:《寰宇記》,熒庭城與紫谷相當。
)與乾河合,即教水之枝川也。
(詳《河水注》。
)《史記·白起傳》稱,涉河,取韓安邑,(安邑詳《涑水注》。
)東至乾河,是也。
其水西與田川水合,水出東溪,西北至浍交入浍。
又有女家水,(戴改女作于,當即據下文于家谷臆改。
全本改同。
守敬按:《方輿紀要》,女家水在翼城縣東南。
《一統志》,女家水在翼城縣西南。
董佑誠曰,今亦曰女家水,在绛縣東北大交鎮東。
則女字不誤,蓋下于字作虛字讀。
)出于家谷。
《竹書紀年》(守敬按:今本《竹書》周桓王元年。
)曰:莊伯以曲沃叛,伐翼。
公子萬救翼,荀叔A23追之,至于家谷。
有範壁水出于壁下,(董佑誠曰:今亦曰故郡水,在绛縣東北四十裡,其地有範壁裡,亦曰範壁水。
)并西北流至翼廣城。
(董佑誠曰:當近今大交鎮。
)昔晉軍北入翼(句,)廣以築之,(戴删以字,非。
)因即其姓以名之,(守敬按:以句文不可通,雲翼廣者,以别于冀故城,而新築一城,故謂之冀廣,亦新绛之義。
或當作因即其事以名之。
)二水合而(朱而下衍為字,全、趙同,戴删。
)西北流,至浍交,入浍。
浍水又西南,與绛水合,俗謂之白水,非也。
(董佑誠曰:《括地志》,绛水一名白水,即俗說也。
)水出绛山東谷,(朱谷訛作至,全、戴删,與《通鑒》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注》引同,蓋但知至為誤字而删之。
趙雲:《漢志》,绛縣,應劭曰,绛水出西南。
改至作南。
不知應劭謂绛水出縣西南,不言出绛山東南,尤誤。
會貞按:《元和志》,绛水一名沸泉水,出绛山東谷。
《寰宇記》引《開山圖》,绛水出绛山東保。
此東至為東谷之訛,至确,今釘。
《一統志》,绛山在绛縣西北二十裡,與曲沃縣接界。
绛水源出山下。
)寒泉奮湧,揚波北注,縣流奔壑,一十許丈。
(朱一十訛作十一,全、趙、戴改。
守敬按:《名勝志》作十。
《一統志》,水經今曲沃縣景明山,縣崖瀑布而下。
)青崖若點黛,素湍如委練,望之極為奇觀矣。
其水西北流,注于浍。
應劭曰:绛水出绛縣西南,(守敬按:《漢志》顔《注》引應說。
《史記·晉世家·索隐》亦引。
)蓋以故绛為言也。
(守敬按:故绛即上翼城下所言之绛,以故绛為言,謂绛水以故绛得名也。
)《史記》稱,智伯率韓魏,引水灌晉陽,不沒者三版。
智氏曰:吾始不知水可以亡人國,今乃知之。
汾水可以浸平陽,绛水可以浸安邑。
(戴據《戰國策》、《史記》、《資治通鑒》改作汾水可以浸安邑,绛水可以浸平陽。
)時韓居平陽,魏都安邑。
魏桓子肘韓康子,韓康子履魏桓子,肘足接于車上,(朱車作足,《箋》曰:《史記》作車。
戴、趙改。
守敬按:《大典》本作車。
)而智氏以亡。
(守敬按:以上《魏世家》文。
)魯定公問:一言可以喪邦,有諸?孔子以為幾乎,(《論語》。
)餘睹智氏之談矣。
汾水灌平陽,或亦有之。
绛水浸安邑,未識所由也。
(灌平陽,浸安邑,戴據《括地志》及胡三省注《通鑒》所引,此文互易,作灌安邑,灌平陽。
閻百詩《尚書古文疏證》六曰,汾水可以灌平陽,绛水可以澆安邑,此亦何須說。
餘嘗往來于平陽、夏縣,而悟《通鑒》二語具有妙解,蓋汾水{山開}可以灌安邑,至绛水灌之則又不待言。
绛水并可以灌平陽,至汾水灌之則又不待言,交錯互舉,總見水之為害溥爾。
然《梁書·韋?傳》,卻是吾聞汾水可以灌平陽,绛水可以灌安邑,不如《通鑒》所雲。
守敬按:《韓非子·說難篇》、《國語》韋《注》、《國策》、《史記》并作汾水可以灌安邑,绛水可以灌平陽。
惟《梁書·韋?傳》與郦《注》同,而胡身之引郦《注》,則又與《史》、《策》同,而與郦《注》異。
自閻百詩有二語妙解之說,學者遂無異議。
今但就史文核之,乃知《韋?傳》與郦氏未可易也。
蓋智伯之灌晉陽,《國語》韋《注》以為汾水,《魏世家》以為晉水,郦氏《晉水注》亦雲然。
李宏憲雖疑莫能定,然晉水、汾水皆側臨晉陽,故引灌甚易。
智氏一時狂喜,遂發汾水可以灌平陽,绛水可以灌安邑之說。
時韓居平陽,魏居安邑,故魏桓子、韓康子聞此語,動魄驚心,而智氏之黨以離。
蓋汾水灌平陽直現成事,绛水灌安邑,亦可以人力鑿之,若汾水灌安邑,勢必絕涑水,已為不易,至绛水灌平陽,則必由汾水而倒流百馀裡,绛小汾大,事理全乖。
吾恐智氏不如此之<豈犬>,韓、魏亦不如此膽落也。
惟言绛水可以灌安邑,中隔涑水,郦氏終以為疑,蓋郦氏脈水尋梁,固應如斯,或所見史文有如此者,故與《梁書·韋?傳》同。
即使郦氏自以意訂,亦平情論事之志。
閻氏考據精?,惟解此事,不按形勢,故作巧說,殊為附會。
會貞按:汾水灌平陽甚易,使是浸平陽,不得言或亦有之。
绛水地勢在安邑上,使是浸安吧,以人力鑿之,亦非甚難,不得言未識所由。
玩郦氏語意,足見上引《史記》,本是汾水可以浸安邑,绛水可以浸平陽,況有《通鑒》注可證乎?今本乃後人所改,至《梁書·韋?傳》,可以存而不論。
) 西過其縣南。
《春秋·成公六年》,晉景公謀去故绛,欲居郇瑕。
韓獻子曰:(趙雲:何焯曰,朱六年訛作元年,景公訛作悼公,韓獻子訛作魏獻子。
趙獻訛作莊,戴據《左傳》改。
)土薄水淺,不如新田有汾、浍以流其惡。
遂居新田,(守敬按:以上《左傳》文。
)又謂之绛,即绛陽也,蓋在绛浍之陽。
漢高帝六年,封越騎将軍華無害為侯國。
(趙雲:《卮林》曰,故绛猶言故都、故宅耳。
杜元凱成六年故绛《注》曰,晉複命新田為绛,故謂此為故绛。
杜蓋以新田為新绛也 勃氏遂用其說,然莊二十六年士?城绛。
杜《注》曰,绛,晉所都今平陽绛邑縣。
而新田《注》又曰,今平陽绛邑縣是。
夫故绛既今绛邑,而新田又複同墟,杜之釋也,殆自相伐。
且殷人五遷,不稱新亳,周京屢徙,非帶舊豳,齊都臨淄,便棄薄姑之号,楚移湫若阝,豈仍故郢之思?矧绛本非嘉名,不過以水氏縣,晉人何所取而三以命都哉?又《史記》越将绛陽侯無害,司馬貞考《地理志》無绛陽,而《漢表》作終陵,則《史記》之绛陽未足以證新田也。
閻氏若璩曰,故绛在太平縣南二十五裡,绛州之北,土人至今呼故晉城。
新縣去故晉城五十裡,土人呼為王官城。
一清按:《卮林》之說甚辨,然究不能名終陵為何地。
《漢表》華毋害孫祿失侯,其曾孫于陵大夫告,元康四年,诏複家,乃知終陵者,于陵之訛。
《地理志》,于陵,濟南郡之屬縣。
守敬按:周說未核。
新田為新绛,即晉之绛邑縣,所以成六年杜《注》稱,今平陽绛邑縣,是故绛亦在晉之绛邑縣地,不屬之绛邑而何屬?考杜氏《釋例》,绛、故绛二名。
平陽绛邑縣西绛邑城。
今本莊二十六年《注》绛邑縣下脫西字耳,不得以故绛、新田、周墟為疑,但與郦氏以翼為故绛異。
至遷都帶舊名者甚多,以楚言,都紀南謂之紀郢,遷都謂之鄢郢,遷陳謂之陳郢,遷壽春仍命曰郢。
且如新鄭,新蔡,新息,尤新绛之明證。
周氏不察耳。
又閻氏故绛雲雲,從《釋例》。
趙氏引之,不加辨别,若釋郦氏所雲故绛者,是其疏也。
)縣南對绛山,(山詳上。
)面背二水。
(董佑誠曰:今故城基址猶存,南對紫金山,有中城,有外城,其南面為浍水沖沒,紫金山蓋即绛山矣。
守敬按:《名勝志》,二水作皆水,當是皆字與背字形近,故傳寫訛作皆,又訛為二字。
水即汾、浍,猶下言背汾面浍也。
)《古文瑣語》(守敬按:《晉書·束皙傳》,汲郡人得竹書,其《瑣語》十一篇,諸國蔔蘿妖怪相書也。
《隋志》,《古文?巢語》四卷。
)曰:晉平公與齊景公乘,至于浍上,見乘白骖八驷以來,有犬(戴改大,下同。
守敬按:殘宋本、明抄本作大。
)?身而狐尾,随平公之車。
公問師曠,對曰:(朱無曰字,戴同。
全、趙增。
)首陽之神有犬,?身狐尾,其名曰(朱《箋》曰:名曰,一作逢君。
)者來,(各本脫此字。
)飲酒得福則徼之。
蓋于是水之上也。
(戴雲:按此有脫誤。
朱謀?韋雲。
《太平廣記》引《汲冢瑣語》,晉平公至浍上,見人乘白骖八驷以來,有?身而狐尾,去其車而堕公之車。
公問師曠。
師曠曰,?身而狐尾,其名曰首陽之神,飲酒于霍太山而歸。
其逢君于浍乎?君其有喜。
守敬按:《禦覽》四十引《钅巢語》較詳,名曰者下有來字,足徵此《注》脫來字,今據訂。
) 又西南過?祁(朱作祈,《箋》曰:《左傳》作祁。
戴、趙改。
)宮南。
宮在新田绛縣故城西四十裡,(董佑誠曰:《元和志》,在正平縣南六裡。
按宮當在王澤西。
《括地志》,王澤在正平縣西南,宮亦當在西南。
《元和志》脫西字。
今為绛州西南也。
會貞按:《左傳》杜《注》,?祁,地名,在绛西四十裡,臨汾水。
《釋例》作西南。
《漢書·五行志》,?祁離宮去绛都四十裡。
杜所本。
《汾水注》汾水西流,先迳?祁宮北,後迳正平郡南,又後迳王澤,則宮在正平柬南,澤在正平西南。
董氏據《括地志》、《元和志》謂宮、澤皆在正平西南,誤。
謂宮在澤西,尤誤。
今曲沃縣西四十九裡有故址,互見《汾水注》。
)晉平公之所構也。
時有石言于魏榆,(魏榆詳《洞渦水》篇。
)晉侯以問師曠,曠曰:石不能言,或憑焉。
臣聞之,作事不時,怨ゥ動于民,則有非言人物言也。
今宮室崇侈,民力?盡,石言,不亦宜乎?叔向以為子野之言,君子矣。
(會貞按:《左傳·昭八年》文。
)其宮地背汾面浍,(戴改地作也守。
守敬按:就郦時言之,作地是。
)西則兩川之交會也。
(守敬按:《元和志》,晉?祁宮,南有浍水,北有汾水,俱西流,至宮西而合。
)《竹書紀年》曰:晉平公五年,(會貞按:今本《竹書》周元王六年。
)浍絕于梁。
(全雲:按梁即?祁宮之梁,見《汾水》篇。
)即是水也。
又西至王澤,注于汾水。
(朱澤訛作橋,趙同,戴改。
) 晉智伯瑤攻趙襄子,襄子奔保晉陽。
原過後至,遇三人于此澤,自帶以下不見,持竹二節,與原過曰:為我遺無┰。
原過受之于是澤,所謂王澤也。
(會貞按:見《史記·趙世家》。
《括地志》,王澤在正平縣西南。
《一統志》,在绛州西南七裡。
) ○涑水 涑水出河東聞喜縣東山黍葭谷。
(孫星衍曰:黍葭谷三字疑屬《注》上。
董佑誠曰:二《漢》、《晉志》,聞喜屬河東郡。
《地形志》屬正平郡。
漢聞喜縣,即下左邑城。
) 涑水所出,俗謂之華谷。
(趙雲:《寰宇記·校勘》雲,涑水出黎葭谷,俗謂之葦谷。
《水經》,涑水出黍薛谷,俗謂之華谷。
今黍作黎,薛作葭,華作葦,未知孰是?一清按:《校勘》不知何人所作,其雲《水經》以黎葭為黍薛,今本皆作黍葭,與《校勘》所見之本異,當作黍葭為是。
又《汾水》篇長修縣下,《注》雲,汾水又西與華水合,水出北山華谷,蓋其地相連接。
《北史》載韋孝寬之守玉壁,請于華谷及長秋築城。
及周武帝東伐,趙王招率兵出稽胡,敕孝寬為行軍總管,圍守華谷以應接之,即是谷也。
董佑誠曰:水在今聞喜縣東南,源出绛縣陳村谷,伏流至柳莊複出,流入縣界。
陳村谷當即華谷也。
趙氏謂與《汾水》篇下華水所出之華谷,其地相連接,接二谷相距尚遠,且隔汾水,趙氏偶失檢耳。
守敬按:《通鑒》陳太建八年《注》引此《經》,亦作黍葭。
)至周陽(周陽詳下。
)與洮水合。
水源東出清野山,世人以為清襄山也。
其水東迳大嶺下,(朱脫迳字,趙據《方輿紀要》引增,全、戴增同。
守敬按:《一統志》,水出绛縣橫嶺山煙莊谷,山在聞喜縣東南九十裡,山脊橫亘,跨绛及垣曲二縣界,在聞喜者名小橫嶺,在绛縣南者名大橫嶺,在垣曲西北者名清廉山。
《水經注》洮水源出清野山,世以為清襄山,又清水出清廉山之西嶺,世亦謂清營山,清廉、清營、清野、清襄,雖四名,實一山也。
)西流出,謂之?口。
(董佑誠曰:即煙莊谷口。
守敬按:《通鑒》,唐大順元年,張?、韓建自含口遁去。
即此口,胡《注》引此作含。
顧祖禹引同。
今郦書作?,蓋流俗增口旁也。
又《宋史·司馬池傳》作?口。
)又西合涑水。
鄭使子産問晉平公疾,平公曰:蔔雲,台台為祟,(朱《箋》曰:台,《左傳》作骀,戴改,下同。
守敬按:影鈔宋本作台,又《論衡》作台,與此合。
)史官莫知,敢問?子産曰:高辛氏有二子,長曰阏伯,季曰實沈,不能相容。
帝遷阏伯于商邱,遷實沈于大夏。
台台,實沈之後,(朱台台下有實沈二字。
全雲:按善長于左學甚疏。
左氏明雲,實沈出高辛為參神,台台出金天為汾神,是二崇也。
乃曰台台,實沈之後,不其舛欤?守敬按:善長不應誤謬至此,蓋寫者錯亂。
)能業其官,帝用嘉之,國于汾川。
(朱無于字,趙據《名勝志》引增,全、戴增同。
會貞按:《史記》是之字。
)由是觀之,台台,汾、洮之神也。
(會貞按:此《史記·鄭世家》文,與《左傳·昭元年》文小異。
《元和志》,台台神祠在曲沃縣西南三十六裡,汾神也。
《寰宇記》,其祠蓋晉都绛時所立,在今曲沃縣西。
賈逵曰:汾、洮,二水名。
(會貞按:《史記·鄭世家·集解》引賈說,《左傳》杜《注》同。
)司馬彪曰:洮水出聞喜縣,(會貞按:《續漢志》,聞喜有洮水,抄變之。
)故王莽以縣為洮亭也。
(全雲:按《漢志》,王莽以左邑為洮亮,不聞以聞喜,下《注》可驗,蓋善長失檢也。
董佑誠曰:今按《續漢志》别無左邑,而聞喜移治左邑,則後漢之聞喜,正王莽之洮亭。
《注》兩見洮亭,引前志則曰左邑,引《續志》則曰聞喜,精審如此,不得雲失檢也。
)然則涑水殆亦洮水之兼稱乎? 西過周陽邑南。
其城南臨涑水,北倚山原。
(董佑誠曰:《地形志》,聞喜有周陽城。
《括地志》,在聞喜縣東三十九裡。
案唐初聞喜治甘泉谷,在今縣東二十裡,則周陽城當在今縣東六十裡。
)《竹書紀年》:晉獻公二十五年正月,翟人伐晉,周陽有白兔舞于市。
(朱脫陽字,趙、戴同。
守敬按:今本《竹書》作周陽,惟脫有字。
在周惠王元年,王如成周之下。
惠王元年,即晉獻公之元年,與二十五年翟人伐晉無涉,此二十五年以下十字,當隻作元年二年為合。
)即是邑也。
漢景帝以封田勝為侯國。
(趙雲:沈氏曰,《索隐》曰,在上郡,則是陽周之訛。
全氏曰,按趙兼、田勝皆封周陽,《索隐》皆以為陽周,然考周陽由以周陽侯受姓,則非陽周矣。
恐是《索隐》之誤。
善長所雲,足以正《史表》之失也。
一清按:《外戚世家·索隐》曰,周陽,縣名,屬魏郡,是又一說也。
尋《地理志》無之,故不足為據。
又按趙兼以淮南王舅封,而厲王子賜亦封周陽,後以侯立為盧江王,則其地當在九江、廬江境内,而今不可考矣。
守敬按:錢大昕《考異》亦謂周陽當在淮、楚間,然《史表》下文書王子賜封陽周,《諸侯王表》、《漢書·表》、《傳》并作陽周是《索隐》亦未可非。
) 涑水西迳董池陂南,即古董澤,(朱作涑水西迳董澤陂南即古池。
全、趙、戴同。
會貞按:宣十二年《左傳》,董澤之蒲,杜《注》,董澤,澤名,河東聞喜縣東北有董池陂。
《續漢志》,聞喜有董池陂,古董澤。
《元和志》,董澤一名董池陂。
是董澤之名在先,董池陂之名在後。
此《注》當作涑水西迳董池陂南,即古董澤,今訂。
又《隋志》聞喜縣下稱董澤陂,《通典》仍稱董池陂,蓋單舉其名,則澤池又不妨通稱耳。
)東西四裡,南北三裡。
《春秋·文公六年》,?于董(朱董下有澤字,全、趙同,戴删。
)即斯澤也。
(趙雲:何氏曰,《左傳》作?于董。
杜《注》,汾陰縣有董亭。
宣十二年《傳》,董澤之蒲,《注》,澤名,河東聞喜縣東北有董澤陂。
則文六年改?于董者,非董澤也。
守敬按:《續漢志》,臨汾有董亭。
劉昭《注》引《左傳》改?于董。
臨汾去聞喜東北不遠,是劉昭之董澤、董亭為一地,與郦《注》合。
若杜《注》董亭在汾陰,去聞喜西北甚遠,亦無董亭可考,是杜《注》汾陰為臨汾之誤無疑。
何氏疑董亭、董澤為兩地,非也。
) 涑水又與景水合。
水出景山北谷。
(守敬按:《隋志》,聞喜有景山。
《一統志》,山在聞喜縣東南三十裡,即中條最高峰也。
景水亦在縣東南。
)《山海經》曰:景山南望鹽販之澤,北望少澤,其草多薯{艹與},秦椒,(守敬按:原書本作其上多草薯{艹與},言草薯{艹與}者,以别于《中次十一經》兔床山之木薯{艹與}也。
善長互移多草二字,似失其旨。
)其陰多赭,其陽多玉。
(守敬按:《北次三經》文。
郭景純曰:鹽販之澤即解縣鹽池也。
(鹽池詳下。
)按《經》不言有水,今有水焉,西北流注于涑水也。
又西南過其縣南。
(戴改其縣作左邑縣。
董佑誠曰:按《續漢志》有聞喜,無左邑。
《寰宇記》,後漢廢左邑,移聞喜理之。
是左邑即後漢聞喜。
《經》雲其縣,承上聞喜言,尤《水經》作于東京以後之證。
戴改非。
) 涑水又西經仲郵泉阝北,(趙雲:仲郵泉阝三字疑有誤。
趙氏琦美曰,小學書無泉阝字,疑是郭字,亦未有據。
《說文》,高陵有郵,徒曆切,則郵本地名。
)又西迳桐鄉城北。
(董佑誠曰:《元和志》,桐鄉故城,漢聞喜縣也,在聞喜縣西南八裡。
按當在今縣東南。
)《竹書紀年》曰:翼侯伐曲沃,(守敬按:今本《竹書》周桓王元年。
)大捷,武公請成于翼,(朱成訛作城,全、趙、戴改。
)至桐乃返者也。
(朱桐訛作洞庭,《箋》雲:洞一讀作桐,庭當作渦。
守敬按:趙氏謂與洞渦水不相涉,是也。
今本《竹書》作至相而還。
《注》,相一作桐 勃氏所見本作桐,故以證桐鄉。
惟武公請成于翼,據今本《竹書》在周桓王元年,而莊伯卒于桓王四年,子稱立,是為武公,是元年莊伯未卒,武公未立,安得有武公請成于翼之事,顯有訛誤。
趙氏以《史記》證之,亦不合,故疑之 勃氏《浍水注》引《竹書》,翼侯焚曲沃之禾而還,在莊伯十二年。
此引武公請成于翼,并無年月,是郦氏所見《竹
《續漢志》,聞喜縣有稷山亭。
劉《注》,在縣西五十裡。
)《春秋·宣公十五年》,秦桓公伐晉,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朱無伐晉晉侯四字,全、趙同。
《箋》曰:孫汝澄雲,按《左傳》,秦桓公伐晉,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士。
戴增四字。
)是也。
又西過皮氏縣南。
汾水西迳癸阝丘北,(朱癸阝訛作鄧,下同。
趙雲:何焯雲,鄧當作癸阝。
顔師古曰,癸阝與葵同。
《漢書儀》作葵上。
《宋史·鎮王元?傳》,上登癸阝邱亭,是也。
守敬按:錢大昭雲,《說文》,癸阝,河東臨汾地,即漢之所祭後土處。
癸阝,正字,?隹,借用字。
《漢舊儀》又作葵。
司馬貞曰,蓋河東人呼誰與葵同耳。
道元分癸阝丘與?隹為二,汾陰?隹郵下。
《一統志》,丘在萬泉縣東北,介山之北。
)故漢氏之方澤也。
賈逵(逵字景伯,扶風平陵人。
《後漢書》有傳。
)雲:漢法,三年祭地汾陰方澤。
澤中有方丘,故謂之方澤,丘即葵丘也。
(守敬按:《漢舊儀》,漢法,三年一祭地于河東汾陰後土宮,宮曲入河,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
名汾葵,一曰葵丘也。
)許慎《說文》稱,從邑,癸聲。
(朱癸訛作發,《箋》曰,當作登。
戴改癸。
趙據《說文》改。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作癸。
)河東臨汾地名矣,在介山北,(會貞按:《漢志》,汾陰,介山在南。
師古曰,山在汾陰縣東北。
《一統志》,在萬泉縣東十五裡。
)山即汾山也。
(會貞按:汾山無考。
《寰宇記》,介山一名孤山。
據下文穎稱其山特立,則介、孤皆以形得名。
汾與孤相似,疑為孤之誤。
)文穎曰:介山在河東皮氏縣東南。
(守敬按:各本脫此十三字,今據《漢書·武帝紀》太初二年《注》增。
)其山特立,周七十裡,高三十裡。
守敬按:此十二字亦文穎《注》文,各家皆未檢得《漢書》注,故不知上有脫文。
)穎言在皮氏縣東南則可,(朱則訛作側,趙同,戴改。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作則。
觀此足見上文本有文穎說與《漢書》注同,因覆述故節去文字。
朱氏未知上有脫文,故增文字,而所雲東南仍無着。
全、趙、戴依增,殊為鹘突。
)高三十裡,乃非也。
(朱無高字,戴、趙同。
守敬按:當增高字。
《唐十道志》亦言高三十裡,蓋為文穎所誤。
)今準此山,可高十馀裡。
山上有神廟,廟側有靈泉,祈祭之日,周而不耗。
(會貞按:《一統志》引此,周作用,當是。
)世亦謂之子推祠。
(會貞按:《一統志》,祠在萬泉縣南一裡介山上。
)楊雄《河東賦》(會貞按:賦見《漢書·楊雄傳》。
)曰:靈輿安步,周流容與,以覽于介山。
(《雄傳》于作?。
)嗟文公而愍推兮,勤大禹于龍門。
《晉太康記》及《地道記》與《永初記》,并言子推所逃,隐于是山,(會貞按:《寰宇記》,萬泉縣下,引《太康地記》,晉文公臣介子推,從文公逃難,返國,賞不及,怨而匿此山。
文公求子推不出,乃封三百裡之地,又号為介山。
)即實非也。
餘按介推所隐者,綿山也。
文公環而封之,為介推田,号其山為介山。
(會貞按:此《史記·晉世家》文。
介推事詳見前介休縣下。
)杜預曰:在西河界休縣者,是也。
(會貞按:《左傳·僖二十四年》杜《注》,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山。
郦氏因前稱綿上之山,而此但雲綿山,故截引杜說。
) 汾水又西,迳耿鄉城北,(守敬按:《括地志》,故耿城今名耿倉城,在龍門縣東南十二裡。
《一統志》,耿城在河津縣南十二裡,一名耿鄉城。
)故殷都也。
帝祖乙自相徙此,為河所毀,故《書·叙》曰:祖乙圮于耿(守敬按:鄭玄曰,祖乙去相居耿,而國為水所毀,于是修德以禦之,不複徙也。
引見《書》疏。
)杜預曰:平陽皮氏縣東南耿鄉,(守敬按:《左傳·闵元年》注文。
)是也,盤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乃自耿遷亳。
(守敬按:此皇甫谧說,引見《書》疏,亳作殷,亳即殷也。
《禦覽》八十三引《竹書》,帝開甲居庇南。
盤庚遷奄。
《書》疏,盤庚自奄遷于殷。
則自祖乙至盤庚已有三遷。
蓋此事異聞錯出,自漢、晉以來,已不能定一是。
故郦氏于此,但采舊說,而于《洹水注》又采《竹書》,盤庚自奄遷于北蒙,曰殷,以存異說。
今本《史記》作遷于邢。
《索隐》曰,邢音耿,仍指皮氏。
而《皇極經世》及《通志》乃謂祖乙圮耿徙邢,《方輿紀要》竟以邢台實之,亻真矣。
)後晉獻公(戴删後字。
)滅耿,(朱耿作之,全、趙同。
趙雲:按此注語有病。
《漢志》雲,耿鄉故耿國,晉獻公滅之,以賜大夫趙夙,斯為無弊也。
戴改之作耿。
)以封趙夙。
(守敬按:《左傳·闵元年》,晉侯滅耿。
又雲,賜趙夙耿。
)後襄子與韓、魏分晉,韓康子居平陽,魏桓子都安邑,号為三晉,此其一也。
(會貞按:《史記·六國表》,周定王十六年,魏桓子、韓康子、趙襄子敗智伯于晉陽,三分其地。
《漢志》魏地下,韓、趙、魏滅晉,皆自立為諸侯,是為三晉。
)漢武帝行幸河東,(守敬按:《漢書·武帝紀》,元鼎四年十月,自夏陽東幸汾陰。
)濟汾河,作《秋風辭》于斯水之上。
(守敬按:《秋風辭》見《文選》。
) 汾水又西,迳皮縣南。
(守敬按,縣詳《河水》篇四。
)《竹書紀年》,魏襄王十二年,(今本周隐王八年。
)秦公孫爰率師伐我,圍皮氏。
(今本《竹書》脫圍字。
)翟章率師救皮氏圍,疾西風,十三年,城皮氏者也,漢河東太守番系(朱番作潘,《箋》曰:舊本作番。
趙改,戴仍。
守敬按:《史》、《漢》并作番。
後人多見潘,少見番,故改之。
戴氏竟沿其誤,何也?)穿渠,引汾水以溉皮氏縣。
(會貞按:《史記·河渠書》,番系言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陰下,引河溉汾陰、蒲坂下。
《漢書·食貨志》亦言,番系穿汾、河渠,以為溉田。
此《注》叙其事,而《河水注》不載。
)故渠尚存,今無水。
(戴水下增也字。
會貞按:《河渠書》,天子發卒作渠田,數歲,河移徙,渠不利。
久之,河東渠田廢。
是渠在漢時已無水矣。
) 又西至汾陰縣北,(縣詳《河水注》。
)西注于河。
水南有長阜,背汾帶河,阜長四五裡,廣二裡馀,高十丈。
汾水曆其陰,西入河,《漢書》謂之汾陰?隹,(會貞按:《漢書·武帝紀》,元鼎四年,立後土祠于汾陰?隹上。
顔《注》引如淳曰,?隹者,河之東岸特堆掘,長四五裡,廣二裡馀,高十馀丈。
汾在?隹之北,西流與河合。
《史記·武帝紀·集解》引如說同。
汾陰?隹互見《河水注》。
明《地理志》河津縣下,汾水舊由榮河縣北?隹丘入河。
隆慶四年東徙,經縣西南葫蘆灘入河。
《一統志》,汾河西至河津縣南入河。
是由榮河入河者,《水經》之故道,今則明時改流之道矣。
)應劭曰:?隹,丘類也。
(會貞按:《史記·武帝紀·集解》引應雲,?隹若丘之類。
)汾陰男子公孫祥望氣,寶物之精上見,祥言之于武帝,武帝于水獲寶鼎焉,遷于甘泉宮,改其年曰元鼎,即此處也。
(朱無也字,全、戴同,趙據孫潛校增。
沈氏曰:望氣者,汾陰男子公孫滂洋,上遂立後土祠于汾陰?隹,見《漢書·郊祀志》。
得鼎者汾陰巫錦,上遂改元,見《史記·封禅書》,自是二事。
且公孫滂洋,非祥也。
得鼎于地,非水也。
守敬按:《武帝紀》,元鼎元年五月得鼎汾水上。
應劭曰,得寶鼎,故因是改元。
而《武帝紀》元鼎四年六月,得寶鼎于後土祠帝,《史記·封禅書》、《漢書·郊祀志》并雲,得鼎于元鼎四年。
劉分攵遂以元鼎四年方得鼎,無緣先三年稱之,因謂元鼎以前之元,皆有司所追改。
《通鑒考異》、吳仁傑皆從之。
至齊召南方疑臣子無妄造元号之理,必有诏令追稱,而今不可考耳。
以改元大事,如追稱之說,是隻兒戲。
孝武帝自建元至元狩,已改元者五,紀年三十,當時官民文書,不知凡幾,稽核為難,且何不并元鼎四年前皆稱元鼎,而别撰建元、元光、元朔、元狩,何耶?況《武帝紀》明載元鼎元年五月得寶鼎,《漢紀》亦同,其四年複得于汾陰者,自是兩事,武帝因得鼎改元,其欣喜過望可知,安知四年之複得鼎,不為栾大、公孫卿方士等所豫伏,如戾太子巫蠱事?厥後栾大以誣罔誅,未必不因得鼎之影響,但未興大獄,故史不詳耳。
) ○浍水 浍水出河東绛縣(縣詳《河水注》)東,浍交東高山。
浍水東出詳高山。
(趙改詳作绛,雲:詳高是绛高之誤。
全、戴改同。
會貞按:影鈔宋本作詳,《禦覽》六十四引此作詳,又《寰宇記》作祥高。
《名勝志》作翔高,祥、翔與詳,并音同。
)亦曰河南山,(會貞按:無考,疑有誤。
)又曰浍山。
(會貞按:《括地志》浍高山,又雲會山。
在绛州翼城縣東北二十五裡,《元和志》、《寰宇記》并雲,浍高山在縣東南二十五裡。
《一統志》,浍水出翼城縣東南浍山下。
又《說文》,浍水出び山,西南入汾。
董佑誠謂沁、汾二水之間,皆霍太山之脈也。
)西迳翼城南。
(會貞按:《續漢志》,绛邑有翼城。
杜氏《釋例》,平陽绛邑縣東,有翼城。
《元和志》,故翼城在翼城東南十五裡。
《一統志》,在今翼城縣東十裡。
)按《詩譜》言,晉穆侯遷都于绛,(會貞按:見《詩·唐風》。
)暨(朱作翼,《箋》曰:舊本作冀,宋本作暨。
戴、趙改暨。
)孫孝侯,改绛為翼,(會貞按:《竹書》注,孝侯八年,自是晉侯在翼,稱翼侯。
)翼為晉之舊都也。
(會貞按:《左傳·隐五年》杜《注》,翼,晉舊都。
)後獻公又北廣其城(戴删又字。
)方二裡,又命之為绛。
故司馬遷《史記·年表》(《十二諸侯年表》。
)稱獻公九年,始城绛者。
《左傳·莊公二十六年》,晉士?城绛以深其宮,是也。
其水又西南,合黑水,(朱水下衍嶺字,全、趙、戴删。
)水導源東北黑水谷,(會貞按:《一統志》,水在翼城縣北,源出烏嶺山。
)西南流,迳翼城北,右引北川水,(戴此下重水字。
)出平川,南流注之。
(董佑誠曰:當在翼城縣北。
)亂流西南,入浍水。
浍水又西南,與諸水合,謂之浍交。
(董佑誠曰:《地形志》:南绛郡治會交川,即浍交矣。
北绛、南绛,置郡,皆在郦氏作《注》後。
守敬按:《一統志》有大交鎮,在绛縣東北四十裡,即浍交鎮。
)《竹書紀年》曰:莊伯十二年,(守敬按:今本《竹書》周桓王元年。
)翼侯焚曲沃之禾而還。
作為文公也?(戴雲:此句有訛舛,未詳。
趙雲:作字疑誤。
守敬按:不獨末句有誤,上言浍交,不涉翼侯及曲沃事,則引《竹書》于此為無着,當是錯簡。
疑郦氏于上西南流迳翼城北下,引《竹書》文。
末句作作為文公也亦不可通。
按《竹書》孝侯八年,自是晉侯在翼,稱翼侯。
莊伯七年,莊伯入翼,弑孝侯,晉人逐之,立孝侯子卻,是為鄂侯,莊伯十二年,翼侯焚曲沃之禾而還。
所稱翼侯,即鄂侯 勃氏故申明一句,當作是為鄂侯也方合。
雷文淇謂作為文公四字,是惠公十五年,公子重耳入于曲沃下傳文,誤衍于此,其說亦非。
)又有賀水,東出近川,(守敬按:《一統志》,水出翼城縣東南賀水村。
)西南至浍交,入浍。
又有高泉水,出東南近川,(守敬按:《一統志》,水在翼城縣東南。
)西北趣浍交,注浍。
又南,紫谷水東出白馬山白馬川。
(會貞按:《一統志》紫谷水在翼城縣東。
當亦出縣東南。
《地形志》,清廉縣有白馬山。
《方輿紀要》,垣曲縣西北有白馬山,與绛縣接界。
)《遁甲開山圖》曰:绛山(山詳下。
)東距白馬山(守敬按:《寰宇記》曲沃縣下引。
)謂是山也。
西迳熒庭城南,(朱熒訛作榮,趙改雲:《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張武軍于熒庭。
《春秋分記》雲,绛州翼城縣東南八十五裡,有古熒庭城。
全、戴改同。
守敬按:《平陽府志》,在翼城縣東南七十五裡。
)而西出紫谷,(董佑誠曰:《寰宇記》,熒庭城與紫谷相當。
)與乾河合,即教水之枝川也。
(詳《河水注》。
)《史記·白起傳》稱,涉河,取韓安邑,(安邑詳《涑水注》。
)東至乾河,是也。
其水西與田川水合,水出東溪,西北至浍交入浍。
又有女家水,(戴改女作于,當即據下文于家谷臆改。
全本改同。
守敬按:《方輿紀要》,女家水在翼城縣東南。
《一統志》,女家水在翼城縣西南。
董佑誠曰,今亦曰女家水,在绛縣東北大交鎮東。
則女字不誤,蓋下于字作虛字讀。
)出于家谷。
《竹書紀年》(守敬按:今本《竹書》周桓王元年。
)曰:莊伯以曲沃叛,伐翼。
公子萬救翼,荀叔A23追之,至于家谷。
有範壁水出于壁下,(董佑誠曰:今亦曰故郡水,在绛縣東北四十裡,其地有範壁裡,亦曰範壁水。
)并西北流至翼廣城。
(董佑誠曰:當近今大交鎮。
)昔晉軍北入翼(句,)廣以築之,(戴删以字,非。
)因即其姓以名之,(守敬按:以句文不可通,雲翼廣者,以别于冀故城,而新築一城,故謂之冀廣,亦新绛之義。
或當作因即其事以名之。
)二水合而(朱而下衍為字,全、趙同,戴删。
)西北流,至浍交,入浍。
浍水又西南,與绛水合,俗謂之白水,非也。
(董佑誠曰:《括地志》,绛水一名白水,即俗說也。
)水出绛山東谷,(朱谷訛作至,全、戴删,與《通鑒》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注》引同,蓋但知至為誤字而删之。
趙雲:《漢志》,绛縣,應劭曰,绛水出西南。
改至作南。
不知應劭謂绛水出縣西南,不言出绛山東南,尤誤。
會貞按:《元和志》,绛水一名沸泉水,出绛山東谷。
《寰宇記》引《開山圖》,绛水出绛山東保。
此東至為東谷之訛,至确,今釘。
《一統志》,绛山在绛縣西北二十裡,與曲沃縣接界。
绛水源出山下。
)寒泉奮湧,揚波北注,縣流奔壑,一十許丈。
(朱一十訛作十一,全、趙、戴改。
守敬按:《名勝志》作十。
《一統志》,水經今曲沃縣景明山,縣崖瀑布而下。
)青崖若點黛,素湍如委練,望之極為奇觀矣。
其水西北流,注于浍。
應劭曰:绛水出绛縣西南,(守敬按:《漢志》顔《注》引應說。
《史記·晉世家·索隐》亦引。
)蓋以故绛為言也。
(守敬按:故绛即上翼城下所言之绛,以故绛為言,謂绛水以故绛得名也。
)《史記》稱,智伯率韓魏,引水灌晉陽,不沒者三版。
智氏曰:吾始不知水可以亡人國,今乃知之。
汾水可以浸平陽,绛水可以浸安邑。
(戴據《戰國策》、《史記》、《資治通鑒》改作汾水可以浸安邑,绛水可以浸平陽。
)時韓居平陽,魏都安邑。
魏桓子肘韓康子,韓康子履魏桓子,肘足接于車上,(朱車作足,《箋》曰:《史記》作車。
戴、趙改。
守敬按:《大典》本作車。
)而智氏以亡。
(守敬按:以上《魏世家》文。
)魯定公問:一言可以喪邦,有諸?孔子以為幾乎,(《論語》。
)餘睹智氏之談矣。
汾水灌平陽,或亦有之。
绛水浸安邑,未識所由也。
(灌平陽,浸安邑,戴據《括地志》及胡三省注《通鑒》所引,此文互易,作灌安邑,灌平陽。
閻百詩《尚書古文疏證》六曰,汾水可以灌平陽,绛水可以澆安邑,此亦何須說。
餘嘗往來于平陽、夏縣,而悟《通鑒》二語具有妙解,蓋汾水{山開}可以灌安邑,至绛水灌之則又不待言。
绛水并可以灌平陽,至汾水灌之則又不待言,交錯互舉,總見水之為害溥爾。
然《梁書·韋?傳》,卻是吾聞汾水可以灌平陽,绛水可以灌安邑,不如《通鑒》所雲。
守敬按:《韓非子·說難篇》、《國語》韋《注》、《國策》、《史記》并作汾水可以灌安邑,绛水可以灌平陽。
惟《梁書·韋?傳》與郦《注》同,而胡身之引郦《注》,則又與《史》、《策》同,而與郦《注》異。
自閻百詩有二語妙解之說,學者遂無異議。
今但就史文核之,乃知《韋?傳》與郦氏未可易也。
蓋智伯之灌晉陽,《國語》韋《注》以為汾水,《魏世家》以為晉水,郦氏《晉水注》亦雲然。
李宏憲雖疑莫能定,然晉水、汾水皆側臨晉陽,故引灌甚易。
智氏一時狂喜,遂發汾水可以灌平陽,绛水可以灌安邑之說。
時韓居平陽,魏居安邑,故魏桓子、韓康子聞此語,動魄驚心,而智氏之黨以離。
蓋汾水灌平陽直現成事,绛水灌安邑,亦可以人力鑿之,若汾水灌安邑,勢必絕涑水,已為不易,至绛水灌平陽,則必由汾水而倒流百馀裡,绛小汾大,事理全乖。
吾恐智氏不如此之<豈犬>,韓、魏亦不如此膽落也。
惟言绛水可以灌安邑,中隔涑水,郦氏終以為疑,蓋郦氏脈水尋梁,固應如斯,或所見史文有如此者,故與《梁書·韋?傳》同。
即使郦氏自以意訂,亦平情論事之志。
閻氏考據精?,惟解此事,不按形勢,故作巧說,殊為附會。
會貞按:汾水灌平陽甚易,使是浸平陽,不得言或亦有之。
绛水地勢在安邑上,使是浸安吧,以人力鑿之,亦非甚難,不得言未識所由。
玩郦氏語意,足見上引《史記》,本是汾水可以浸安邑,绛水可以浸平陽,況有《通鑒》注可證乎?今本乃後人所改,至《梁書·韋?傳》,可以存而不論。
) 西過其縣南。
《春秋·成公六年》,晉景公謀去故绛,欲居郇瑕。
韓獻子曰:(趙雲:何焯曰,朱六年訛作元年,景公訛作悼公,韓獻子訛作魏獻子。
趙獻訛作莊,戴據《左傳》改。
)土薄水淺,不如新田有汾、浍以流其惡。
遂居新田,(守敬按:以上《左傳》文。
)又謂之绛,即绛陽也,蓋在绛浍之陽。
漢高帝六年,封越騎将軍華無害為侯國。
(趙雲:《卮林》曰,故绛猶言故都、故宅耳。
杜元凱成六年故绛《注》曰,晉複命新田為绛,故謂此為故绛。
杜蓋以新田為新绛也 勃氏遂用其說,然莊二十六年士?城绛。
杜《注》曰,绛,晉所都今平陽绛邑縣。
而新田《注》又曰,今平陽绛邑縣是。
夫故绛既今绛邑,而新田又複同墟,杜之釋也,殆自相伐。
且殷人五遷,不稱新亳,周京屢徙,非帶舊豳,齊都臨淄,便棄薄姑之号,楚移湫若阝,豈仍故郢之思?矧绛本非嘉名,不過以水氏縣,晉人何所取而三以命都哉?又《史記》越将绛陽侯無害,司馬貞考《地理志》無绛陽,而《漢表》作終陵,則《史記》之绛陽未足以證新田也。
閻氏若璩曰,故绛在太平縣南二十五裡,绛州之北,土人至今呼故晉城。
新縣去故晉城五十裡,土人呼為王官城。
一清按:《卮林》之說甚辨,然究不能名終陵為何地。
《漢表》華毋害孫祿失侯,其曾孫于陵大夫告,元康四年,诏複家,乃知終陵者,于陵之訛。
《地理志》,于陵,濟南郡之屬縣。
守敬按:周說未核。
新田為新绛,即晉之绛邑縣,所以成六年杜《注》稱,今平陽绛邑縣,是故绛亦在晉之绛邑縣地,不屬之绛邑而何屬?考杜氏《釋例》,绛、故绛二名。
平陽绛邑縣西绛邑城。
今本莊二十六年《注》绛邑縣下脫西字耳,不得以故绛、新田、周墟為疑,但與郦氏以翼為故绛異。
至遷都帶舊名者甚多,以楚言,都紀南謂之紀郢,遷都謂之鄢郢,遷陳謂之陳郢,遷壽春仍命曰郢。
且如新鄭,新蔡,新息,尤新绛之明證。
周氏不察耳。
又閻氏故绛雲雲,從《釋例》。
趙氏引之,不加辨别,若釋郦氏所雲故绛者,是其疏也。
)縣南對绛山,(山詳上。
)面背二水。
(董佑誠曰:今故城基址猶存,南對紫金山,有中城,有外城,其南面為浍水沖沒,紫金山蓋即绛山矣。
守敬按:《名勝志》,二水作皆水,當是皆字與背字形近,故傳寫訛作皆,又訛為二字。
水即汾、浍,猶下言背汾面浍也。
)《古文瑣語》(守敬按:《晉書·束皙傳》,汲郡人得竹書,其《瑣語》十一篇,諸國蔔蘿妖怪相書也。
《隋志》,《古文?巢語》四卷。
)曰:晉平公與齊景公乘,至于浍上,見乘白骖八驷以來,有犬(戴改大,下同。
守敬按:殘宋本、明抄本作大。
)?身而狐尾,随平公之車。
公問師曠,對曰:(朱無曰字,戴同。
全、趙增。
)首陽之神有犬,?身狐尾,其名曰(朱《箋》曰:名曰,一作逢君。
)者來,(各本脫此字。
)飲酒得福則徼之。
蓋于是水之上也。
(戴雲:按此有脫誤。
朱謀?韋雲。
《太平廣記》引《汲冢瑣語》,晉平公至浍上,見人乘白骖八驷以來,有?身而狐尾,去其車而堕公之車。
公問師曠。
師曠曰,?身而狐尾,其名曰首陽之神,飲酒于霍太山而歸。
其逢君于浍乎?君其有喜。
守敬按:《禦覽》四十引《钅巢語》較詳,名曰者下有來字,足徵此《注》脫來字,今據訂。
) 又西南過?祁(朱作祈,《箋》曰:《左傳》作祁。
戴、趙改。
)宮南。
宮在新田绛縣故城西四十裡,(董佑誠曰:《元和志》,在正平縣南六裡。
按宮當在王澤西。
《括地志》,王澤在正平縣西南,宮亦當在西南。
《元和志》脫西字。
今為绛州西南也。
會貞按:《左傳》杜《注》,?祁,地名,在绛西四十裡,臨汾水。
《釋例》作西南。
《漢書·五行志》,?祁離宮去绛都四十裡。
杜所本。
《汾水注》汾水西流,先迳?祁宮北,後迳正平郡南,又後迳王澤,則宮在正平柬南,澤在正平西南。
董氏據《括地志》、《元和志》謂宮、澤皆在正平西南,誤。
謂宮在澤西,尤誤。
今曲沃縣西四十九裡有故址,互見《汾水注》。
)晉平公之所構也。
時有石言于魏榆,(魏榆詳《洞渦水》篇。
)晉侯以問師曠,曠曰:石不能言,或憑焉。
臣聞之,作事不時,怨ゥ動于民,則有非言人物言也。
今宮室崇侈,民力?盡,石言,不亦宜乎?叔向以為子野之言,君子矣。
(會貞按:《左傳·昭八年》文。
)其宮地背汾面浍,(戴改地作也守。
守敬按:就郦時言之,作地是。
)西則兩川之交會也。
(守敬按:《元和志》,晉?祁宮,南有浍水,北有汾水,俱西流,至宮西而合。
)《竹書紀年》曰:晉平公五年,(會貞按:今本《竹書》周元王六年。
)浍絕于梁。
(全雲:按梁即?祁宮之梁,見《汾水》篇。
)即是水也。
又西至王澤,注于汾水。
(朱澤訛作橋,趙同,戴改。
) 晉智伯瑤攻趙襄子,襄子奔保晉陽。
原過後至,遇三人于此澤,自帶以下不見,持竹二節,與原過曰:為我遺無┰。
原過受之于是澤,所謂王澤也。
(會貞按:見《史記·趙世家》。
《括地志》,王澤在正平縣西南。
《一統志》,在绛州西南七裡。
) ○涑水 涑水出河東聞喜縣東山黍葭谷。
(孫星衍曰:黍葭谷三字疑屬《注》上。
董佑誠曰:二《漢》、《晉志》,聞喜屬河東郡。
《地形志》屬正平郡。
漢聞喜縣,即下左邑城。
) 涑水所出,俗謂之華谷。
(趙雲:《寰宇記·校勘》雲,涑水出黎葭谷,俗謂之葦谷。
《水經》,涑水出黍薛谷,俗謂之華谷。
今黍作黎,薛作葭,華作葦,未知孰是?一清按:《校勘》不知何人所作,其雲《水經》以黎葭為黍薛,今本皆作黍葭,與《校勘》所見之本異,當作黍葭為是。
又《汾水》篇長修縣下,《注》雲,汾水又西與華水合,水出北山華谷,蓋其地相連接。
《北史》載韋孝寬之守玉壁,請于華谷及長秋築城。
及周武帝東伐,趙王招率兵出稽胡,敕孝寬為行軍總管,圍守華谷以應接之,即是谷也。
董佑誠曰:水在今聞喜縣東南,源出绛縣陳村谷,伏流至柳莊複出,流入縣界。
陳村谷當即華谷也。
趙氏謂與《汾水》篇下華水所出之華谷,其地相連接,接二谷相距尚遠,且隔汾水,趙氏偶失檢耳。
守敬按:《通鑒》陳太建八年《注》引此《經》,亦作黍葭。
)至周陽(周陽詳下。
)與洮水合。
水源東出清野山,世人以為清襄山也。
其水東迳大嶺下,(朱脫迳字,趙據《方輿紀要》引增,全、戴增同。
守敬按:《一統志》,水出绛縣橫嶺山煙莊谷,山在聞喜縣東南九十裡,山脊橫亘,跨绛及垣曲二縣界,在聞喜者名小橫嶺,在绛縣南者名大橫嶺,在垣曲西北者名清廉山。
《水經注》洮水源出清野山,世以為清襄山,又清水出清廉山之西嶺,世亦謂清營山,清廉、清營、清野、清襄,雖四名,實一山也。
)西流出,謂之?口。
(董佑誠曰:即煙莊谷口。
守敬按:《通鑒》,唐大順元年,張?、韓建自含口遁去。
即此口,胡《注》引此作含。
顧祖禹引同。
今郦書作?,蓋流俗增口旁也。
又《宋史·司馬池傳》作?口。
)又西合涑水。
鄭使子産問晉平公疾,平公曰:蔔雲,台台為祟,(朱《箋》曰:台,《左傳》作骀,戴改,下同。
守敬按:影鈔宋本作台,又《論衡》作台,與此合。
)史官莫知,敢問?子産曰:高辛氏有二子,長曰阏伯,季曰實沈,不能相容。
帝遷阏伯于商邱,遷實沈于大夏。
台台,實沈之後,(朱台台下有實沈二字。
全雲:按善長于左學甚疏。
左氏明雲,實沈出高辛為參神,台台出金天為汾神,是二崇也。
乃曰台台,實沈之後,不其舛欤?守敬按:善長不應誤謬至此,蓋寫者錯亂。
)能業其官,帝用嘉之,國于汾川。
(朱無于字,趙據《名勝志》引增,全、戴增同。
會貞按:《史記》是之字。
)由是觀之,台台,汾、洮之神也。
(會貞按:此《史記·鄭世家》文,與《左傳·昭元年》文小異。
《元和志》,台台神祠在曲沃縣西南三十六裡,汾神也。
《寰宇記》,其祠蓋晉都绛時所立,在今曲沃縣西。
賈逵曰:汾、洮,二水名。
(會貞按:《史記·鄭世家·集解》引賈說,《左傳》杜《注》同。
)司馬彪曰:洮水出聞喜縣,(會貞按:《續漢志》,聞喜有洮水,抄變之。
)故王莽以縣為洮亭也。
(全雲:按《漢志》,王莽以左邑為洮亮,不聞以聞喜,下《注》可驗,蓋善長失檢也。
董佑誠曰:今按《續漢志》别無左邑,而聞喜移治左邑,則後漢之聞喜,正王莽之洮亭。
《注》兩見洮亭,引前志則曰左邑,引《續志》則曰聞喜,精審如此,不得雲失檢也。
)然則涑水殆亦洮水之兼稱乎? 西過周陽邑南。
其城南臨涑水,北倚山原。
(董佑誠曰:《地形志》,聞喜有周陽城。
《括地志》,在聞喜縣東三十九裡。
案唐初聞喜治甘泉谷,在今縣東二十裡,則周陽城當在今縣東六十裡。
)《竹書紀年》:晉獻公二十五年正月,翟人伐晉,周陽有白兔舞于市。
(朱脫陽字,趙、戴同。
守敬按:今本《竹書》作周陽,惟脫有字。
在周惠王元年,王如成周之下。
惠王元年,即晉獻公之元年,與二十五年翟人伐晉無涉,此二十五年以下十字,當隻作元年二年為合。
)即是邑也。
漢景帝以封田勝為侯國。
(趙雲:沈氏曰,《索隐》曰,在上郡,則是陽周之訛。
全氏曰,按趙兼、田勝皆封周陽,《索隐》皆以為陽周,然考周陽由以周陽侯受姓,則非陽周矣。
恐是《索隐》之誤。
善長所雲,足以正《史表》之失也。
一清按:《外戚世家·索隐》曰,周陽,縣名,屬魏郡,是又一說也。
尋《地理志》無之,故不足為據。
又按趙兼以淮南王舅封,而厲王子賜亦封周陽,後以侯立為盧江王,則其地當在九江、廬江境内,而今不可考矣。
守敬按:錢大昕《考異》亦謂周陽當在淮、楚間,然《史表》下文書王子賜封陽周,《諸侯王表》、《漢書·表》、《傳》并作陽周是《索隐》亦未可非。
) 涑水西迳董池陂南,即古董澤,(朱作涑水西迳董澤陂南即古池。
全、趙、戴同。
會貞按:宣十二年《左傳》,董澤之蒲,杜《注》,董澤,澤名,河東聞喜縣東北有董池陂。
《續漢志》,聞喜有董池陂,古董澤。
《元和志》,董澤一名董池陂。
是董澤之名在先,董池陂之名在後。
此《注》當作涑水西迳董池陂南,即古董澤,今訂。
又《隋志》聞喜縣下稱董澤陂,《通典》仍稱董池陂,蓋單舉其名,則澤池又不妨通稱耳。
)東西四裡,南北三裡。
《春秋·文公六年》,?于董(朱董下有澤字,全、趙同,戴删。
)即斯澤也。
(趙雲:何氏曰,《左傳》作?于董。
杜《注》,汾陰縣有董亭。
宣十二年《傳》,董澤之蒲,《注》,澤名,河東聞喜縣東北有董澤陂。
則文六年改?于董者,非董澤也。
守敬按:《續漢志》,臨汾有董亭。
劉昭《注》引《左傳》改?于董。
臨汾去聞喜東北不遠,是劉昭之董澤、董亭為一地,與郦《注》合。
若杜《注》董亭在汾陰,去聞喜西北甚遠,亦無董亭可考,是杜《注》汾陰為臨汾之誤無疑。
何氏疑董亭、董澤為兩地,非也。
) 涑水又與景水合。
水出景山北谷。
(守敬按:《隋志》,聞喜有景山。
《一統志》,山在聞喜縣東南三十裡,即中條最高峰也。
景水亦在縣東南。
)《山海經》曰:景山南望鹽販之澤,北望少澤,其草多薯{艹與},秦椒,(守敬按:原書本作其上多草薯{艹與},言草薯{艹與}者,以别于《中次十一經》兔床山之木薯{艹與}也。
善長互移多草二字,似失其旨。
)其陰多赭,其陽多玉。
(守敬按:《北次三經》文。
郭景純曰:鹽販之澤即解縣鹽池也。
(鹽池詳下。
)按《經》不言有水,今有水焉,西北流注于涑水也。
又西南過其縣南。
(戴改其縣作左邑縣。
董佑誠曰:按《續漢志》有聞喜,無左邑。
《寰宇記》,後漢廢左邑,移聞喜理之。
是左邑即後漢聞喜。
《經》雲其縣,承上聞喜言,尤《水經》作于東京以後之證。
戴改非。
) 涑水又西經仲郵泉阝北,(趙雲:仲郵泉阝三字疑有誤。
趙氏琦美曰,小學書無泉阝字,疑是郭字,亦未有據。
《說文》,高陵有郵,徒曆切,則郵本地名。
)又西迳桐鄉城北。
(董佑誠曰:《元和志》,桐鄉故城,漢聞喜縣也,在聞喜縣西南八裡。
按當在今縣東南。
)《竹書紀年》曰:翼侯伐曲沃,(守敬按:今本《竹書》周桓王元年。
)大捷,武公請成于翼,(朱成訛作城,全、趙、戴改。
)至桐乃返者也。
(朱桐訛作洞庭,《箋》雲:洞一讀作桐,庭當作渦。
守敬按:趙氏謂與洞渦水不相涉,是也。
今本《竹書》作至相而還。
《注》,相一作桐 勃氏所見本作桐,故以證桐鄉。
惟武公請成于翼,據今本《竹書》在周桓王元年,而莊伯卒于桓王四年,子稱立,是為武公,是元年莊伯未卒,武公未立,安得有武公請成于翼之事,顯有訛誤。
趙氏以《史記》證之,亦不合,故疑之 勃氏《浍水注》引《竹書》,翼侯焚曲沃之禾而還,在莊伯十二年。
此引武公請成于翼,并無年月,是郦氏所見《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