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匮書後集卷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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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壬午鄉薦。
乙酉,清兵入徽州,行剃髮令;嘉獨不屈,具衣冠南向再拜,自缢死之。
·王域,号兩瞻,松江華亭人;天啟元年舉人。
在家,以孝友聞。
除宿州學正。
流賊犯州,域身親戒戎事,峙糧繕器,率士民固守,城賴以全。
曆國子學錄、監丞、工部虞衡司主事。
會有幫城之役,以勞,奉旨加俸。
差督饷務,兼理蕪湖關。
其時上遊盜賊充斥,道路多梗,而稅額頻增,以為商病。
域上疏請複舊制,以蘇商困;久之,竟得俞旨。
複擒巨盜數十人,江路無壅。
督銅鉛數十萬斤複命;至揚州,聞京師之變,報解南部,一無所私。
昇本司郎中。
其年十月,昇建昌知府,加銜江西按察司副使。
北兵陷撫州,城誓衆固守。
而城中有内應者,遂陷;益王出走,域被執。
至南昌,大罵不屈;送武昌殺之——時八月二十日。
同死者江西右布政夏萬亨、分巡湖廣道副使王養正、推官劉允浩等;與域六人并傳首江西,棄其屍城下。
武昌人收而葬之于沌砦河,題曰「六君子」之墓。
第三子鑰,走福京請卹;未覆,閩中陷,不果。
·趙珽,字玉如,浙江慈谿人;崇祯戊辰進士。
初授侯官知縣;行取,考入詞林。
忤時貴,改調息儀。
昇工部郎中,出備兵河間。
壬午,清兵深入,珽抗守七月。
久之,兵食兩绌,城陷。
清隊有珽同鄉,勸之降;珽罵不絕聲。
清洞其其胸,死城上,而印尚懸臂;全家十四口俱殉。
诏贈大理寺卿,賜祭葬,蔭一子入監讀書。
子先卒,以孫昌胤代。
·龔廷祥,無錫人;崇祯癸未進士。
弘光時,為行人。
弘光棄南京遁,百官多以護跸遠竄;廷祥獨閉署不出。
及裨王至,宰相以下皆報冊投誠;廷祥以公服投秦淮河中死。
石匮書曰:自古亡國之君,無過吾弘光者!漢獻之孱弱、劉禅之癡■〈疒台〉、楊廣之荒淫,合併而成一人。
王毓蓍曰:『隻要敗國亡家,亦不消下此全力也』!嗟嗟!帝昺死而趙氏肉盡;張、陸諸君子亦死趙氏耳,死「肉」乎哉? ·(附)張捷、楊維垣 張捷 楊維垣 張捷,字赤涵,南直丹陽人;萬曆癸醜進士。
初授山陰縣令,有能聲。
擢監察禦史。
曆官陝西按察司副使,緻仕。
魏珰用事,驟昇太僕寺少卿;珰敗,為民。
庚午,複原官;辛未,曆吏部左侍郎。
烈皇帝用古賢良方正之科,捷忽薦「逆案」霍維華堪用;舉朝大駭,上震怒。
尋科臣吳甘來特疏劾之,上立戍捷;而廷臣呼之曰「大膽張捷」——此崇祯乙亥年事也。
甲申,複起原官,以國變去。
乙酉,南都改元,以大學士馬士英薦,代王永光為吏部尚書。
捷與阮大铖、楊維垣等黨比,酷與東林為難;請改謚文震孟而複溫體仁「文忠」之謚,複請以成國公朱純臣宜照張輔例贈「舒城王」——純臣者,闖索饷不及額,刑死者也。
上為之允行。
又請表章「三案」及左袒鄭貴妃諸臣劉廷元等九人宜謚蔭、祭葬,徐揚先等六人宜贈官、祭葬,王紹徽等四人宜各複其官。
未幾,帝棄都城走;捷匿雞鳴寺,裂繡幡自缢。
寺僧解救,衛視甚謹。
捷與僧懷璧同寝,乃私語懷璧曰:『我欲全節,須爾成之』!懷璧唯之。
遂自經死之。
楊維垣,北直彭城衛籍,山東文登人。
萬曆丙辰進士,曆官冀北道副使。
天啟間,魏珰用事,維垣疏頌功德,驟複雲南道禦史,巡按河南。
丁卯,加太常寺少卿、河東巡鹽,實授太僕寺少卿。
珰敗,又極口醜诋忠賢;為倪元璐所摘發,仍锢「逆案」,罪城旦。
甲申北變,弘光監國,阮大铖為魏黨翻案,首用維垣為左都禦史,酷與馬士英、阮大铖阿合,攻擊東林不遺餘力;請反坐王之寀、孫慎行、楊漣等之罪,複刊行「三朝要典」,又請卹三案被罪諸臣。
乙酉,北騎渡江,弘光宵遁,維垣墜樓,裂其腦不得死;複上樓投缳,以一椅坐桌上,呼其弟推倒其桌。
其弟蒙面急走,須臾氣絕。
石匮書曰:王子明,可殺也;然不可即殺,亦不必即殺。
張捷、楊維垣日以殺王子明為事者也,黃得功之疏不至,子明已幾死犴狴矣。
迨弘光宵遁,而留都百姓出子明于獄,加以袍冕而君事之,乃不能忘情于殺子明之張捷、楊維垣;而張捷、楊維垣亦不得不為子明而死矣。
是蓋乙酉死、而非死乙酉者也;附之者,外之也。
乙酉,清兵入徽州,行剃髮令;嘉獨不屈,具衣冠南向再拜,自缢死之。
·王域,号兩瞻,松江華亭人;天啟元年舉人。
在家,以孝友聞。
除宿州學正。
流賊犯州,域身親戒戎事,峙糧繕器,率士民固守,城賴以全。
曆國子學錄、監丞、工部虞衡司主事。
會有幫城之役,以勞,奉旨加俸。
差督饷務,兼理蕪湖關。
其時上遊盜賊充斥,道路多梗,而稅額頻增,以為商病。
域上疏請複舊制,以蘇商困;久之,竟得俞旨。
複擒巨盜數十人,江路無壅。
督銅鉛數十萬斤複命;至揚州,聞京師之變,報解南部,一無所私。
昇本司郎中。
其年十月,昇建昌知府,加銜江西按察司副使。
北兵陷撫州,城誓衆固守。
而城中有内應者,遂陷;益王出走,域被執。
至南昌,大罵不屈;送武昌殺之——時八月二十日。
同死者江西右布政夏萬亨、分巡湖廣道副使王養正、推官劉允浩等;與域六人并傳首江西,棄其屍城下。
武昌人收而葬之于沌砦河,題曰「六君子」之墓。
第三子鑰,走福京請卹;未覆,閩中陷,不果。
·趙珽,字玉如,浙江慈谿人;崇祯戊辰進士。
初授侯官知縣;行取,考入詞林。
忤時貴,改調息儀。
昇工部郎中,出備兵河間。
壬午,清兵深入,珽抗守七月。
久之,兵食兩绌,城陷。
清隊有珽同鄉,勸之降;珽罵不絕聲。
清洞其其胸,死城上,而印尚懸臂;全家十四口俱殉。
诏贈大理寺卿,賜祭葬,蔭一子入監讀書。
子先卒,以孫昌胤代。
·龔廷祥,無錫人;崇祯癸未進士。
弘光時,為行人。
弘光棄南京遁,百官多以護跸遠竄;廷祥獨閉署不出。
及裨王至,宰相以下皆報冊投誠;廷祥以公服投秦淮河中死。
石匮書曰:自古亡國之君,無過吾弘光者!漢獻之孱弱、劉禅之癡■〈疒台〉、楊廣之荒淫,合併而成一人。
王毓蓍曰:『隻要敗國亡家,亦不消下此全力也』!嗟嗟!帝昺死而趙氏肉盡;張、陸諸君子亦死趙氏耳,死「肉」乎哉? ·(附)張捷、楊維垣 張捷 楊維垣 張捷,字赤涵,南直丹陽人;萬曆癸醜進士。
初授山陰縣令,有能聲。
擢監察禦史。
曆官陝西按察司副使,緻仕。
魏珰用事,驟昇太僕寺少卿;珰敗,為民。
庚午,複原官;辛未,曆吏部左侍郎。
烈皇帝用古賢良方正之科,捷忽薦「逆案」霍維華堪用;舉朝大駭,上震怒。
尋科臣吳甘來特疏劾之,上立戍捷;而廷臣呼之曰「大膽張捷」——此崇祯乙亥年事也。
甲申,複起原官,以國變去。
乙酉,南都改元,以大學士馬士英薦,代王永光為吏部尚書。
捷與阮大铖、楊維垣等黨比,酷與東林為難;請改謚文震孟而複溫體仁「文忠」之謚,複請以成國公朱純臣宜照張輔例贈「舒城王」——純臣者,闖索饷不及額,刑死者也。
上為之允行。
又請表章「三案」及左袒鄭貴妃諸臣劉廷元等九人宜謚蔭、祭葬,徐揚先等六人宜贈官、祭葬,王紹徽等四人宜各複其官。
未幾,帝棄都城走;捷匿雞鳴寺,裂繡幡自缢。
寺僧解救,衛視甚謹。
捷與僧懷璧同寝,乃私語懷璧曰:『我欲全節,須爾成之』!懷璧唯之。
遂自經死之。
楊維垣,北直彭城衛籍,山東文登人。
萬曆丙辰進士,曆官冀北道副使。
天啟間,魏珰用事,維垣疏頌功德,驟複雲南道禦史,巡按河南。
丁卯,加太常寺少卿、河東巡鹽,實授太僕寺少卿。
珰敗,又極口醜诋忠賢;為倪元璐所摘發,仍锢「逆案」,罪城旦。
甲申北變,弘光監國,阮大铖為魏黨翻案,首用維垣為左都禦史,酷與馬士英、阮大铖阿合,攻擊東林不遺餘力;請反坐王之寀、孫慎行、楊漣等之罪,複刊行「三朝要典」,又請卹三案被罪諸臣。
乙酉,北騎渡江,弘光宵遁,維垣墜樓,裂其腦不得死;複上樓投缳,以一椅坐桌上,呼其弟推倒其桌。
其弟蒙面急走,須臾氣絕。
石匮書曰:王子明,可殺也;然不可即殺,亦不必即殺。
張捷、楊維垣日以殺王子明為事者也,黃得功之疏不至,子明已幾死犴狴矣。
迨弘光宵遁,而留都百姓出子明于獄,加以袍冕而君事之,乃不能忘情于殺子明之張捷、楊維垣;而張捷、楊維垣亦不得不為子明而死矣。
是蓋乙酉死、而非死乙酉者也;附之者,外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