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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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誡上音呈。
猶勸勉也。
捶撻上主壘反。
下他達切。
即撲擊也。
楚木名。
即荊之屬類也。
撲普蔔切。
擊打也。
謂教而不從者,即擊撲也。
緹縈上音題。
下貽甖切。
昔漢文帝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死,詔獄徵繫長安。
太倉令無男,有五女,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女不生男,有緩急非益也。
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廉平。
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
妾今沒身為官婢,贖父刑罰,使得自新。
帝悲而除肉刑。
黥渠京切。
刻罪人額上,以墨涅之也。
髡鉗上音坤。
謂去犯人者頭髮也。
下其廉切。
以鐵束項也。
劓魚器切。
謂割鼻也。
沿革上餘專切。
沿訓襲。
革訓變。
措倉故切。
訓置。
謂將犯法者肆于市,令眾人見,使他人不復犯法,如他人皆不犯法,則刑法之具皆措置不用,刑以期無刑也。
鞭杖者大,鞭者小,杖刑多殺於人,故降大從小,乃用鞭也。
故尚書雲:鞭作官刑。
蚩尤古之諸侯名也。
然其性酷毒,故作五虐之刑,如以車裂人,又燒銅柱,或使人抱,或使人緣之類也。
史記五帝本紀雲: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蚩尤最為暴虐,莫能伐之。
黃帝乃徵師諸侯,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遂擒殺蚩尤,而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
如本紀雲,蚩尤是炎帝之末諸侯,君霸天下,黃帝所伐者。
濫觴上盧鑑切。
下音傷。
觴,酒器。
傾盞而餘涓滴,取喻者謂其源起微小也。
洎巨至切。
訓及。
〔一〕隋在唐之前,姓楊氏。
周又在隋朝之先,本姬姓也。
罪隸下郎計切。
謂罪名附刑書也。
圜土獄也。
周禮秋官職,以圜土聚教罷民,其不改者,徵之于遠。
所謂圜者,築土為獄,其形圜,土象規形。
規圜主仁。
仁者,不忍殺之義也,欲其犯法者改而放之。
宥音又。
訓放也,寬也。
謂犯法者未入死刑,又過徒刑,遂流于遠。
慮其性惡,染壞正俗,故流放遠惡之處;欲使生活,以流放之法,寬從五刑也。
王肅雲,謂君不忍刑殺,宥之以遠方。
然此是據狀合刑,而緣差可恕,全赦則太輕,緻刑則太重,不忍依例刑殺,故完全其體,宥之遠方。
應刑不刑,是寬縱之心也。
流有宅五宅三居〔二〕五刑之流,各有所居,謂徙置之處。
五居之差,有三等之居,量其狀為遠近之差也。
四裔下以制切。
訓遠也。
謂四方之極遠處也。
哲王上陟列切。
訓明。
澌音賜。
形骸消盡,謂之澌。
涿鹿上竹角切。
地名。
黃帝斬蚩尤於涿鹿之野。
罄輕信切。
縊也。
周禮雲,公族有罪,罄之于甸人。
謂公之親族,犯十惡之罪,則縊之于甸人,不欲與人共棄於市也。
甸者,郊外之謂也。
去城三十裡為近郊,六十裡為遠郊,郊外謂之野,野外謂之甸。
甸音殿。
甫侯上方矩切。
周穆王末年,耄於用刑,是時甫侯為王之卿士,夏有贖刑之法,甫侯遂訓其贖刑,謂罪疑是而似非,故不忍加誅,慮及無辜,遂使得入金以贖其罪。
即今律:過失殺傷,各依其狀以贖論。
此是誤而入罪。
墨辟音闢。
墨辟,將犯法者割額,以墨涅之,即謂黥也。
犯此罪疑者,則罰百鍰。
鍰音還。
劓辟上音義。
將犯法者割去鼻,謂之劓也。
犯此罪疑者,罰二百鍰。
剕辟上父沸切。
將犯法者割去一足,謂之剕。
犯此罪疑者,則罰倍差,是四百鍰。
宮辟將犯法者割勢使守宮,女子幽閉,故謂之宮辟。
犯此罪疑者,則罰六百鍰也。
大辟犯死刑也。
謂犯此罪疑者,則罰千鍰。
犯而不罰,則謂之肉刑也。
六兩謂之一鍰。
誣〔三〕音無。
訴〔四〕音素。
炯誡〔五〕上戶頂切。
訓明。
湮沒〔六〕上音因。
訓沒。
見存上賢變切。
開皇隋朝年號。
刊除上音刊。
謂削去也。
就十惡內削去其煩亂也。
武德唐年號。
災謂天反時為災。
覆載上扶救切。
謂王者之仁恩,養育萬物,上同天之覆蓋,下同地之安載,使萬物各得其所也。
兇慝下惕得切。
謂惡逆之心也。
天常天常之性,子孝于父,臣忠于君,弟悌于兄,卑順于長,此乃謂之天常。
今為臣敢有謀弒(音試)其君,為子敢有謀弒其父,
猶勸勉也。
捶撻上主壘反。
下他達切。
即撲擊也。
楚木名。
即荊之屬類也。
撲普蔔切。
擊打也。
謂教而不從者,即擊撲也。
緹縈上音題。
下貽甖切。
昔漢文帝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死,詔獄徵繫長安。
太倉令無男,有五女,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女不生男,有緩急非益也。
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廉平。
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
妾今沒身為官婢,贖父刑罰,使得自新。
帝悲而除肉刑。
黥渠京切。
刻罪人額上,以墨涅之也。
髡鉗上音坤。
謂去犯人者頭髮也。
下其廉切。
以鐵束項也。
劓魚器切。
謂割鼻也。
沿革上餘專切。
沿訓襲。
革訓變。
措倉故切。
訓置。
謂將犯法者肆于市,令眾人見,使他人不復犯法,如他人皆不犯法,則刑法之具皆措置不用,刑以期無刑也。
鞭杖者大,鞭者小,杖刑多殺於人,故降大從小,乃用鞭也。
故尚書雲:鞭作官刑。
蚩尤古之諸侯名也。
然其性酷毒,故作五虐之刑,如以車裂人,又燒銅柱,或使人抱,或使人緣之類也。
史記五帝本紀雲: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蚩尤最為暴虐,莫能伐之。
黃帝乃徵師諸侯,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遂擒殺蚩尤,而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
如本紀雲,蚩尤是炎帝之末諸侯,君霸天下,黃帝所伐者。
濫觴上盧鑑切。
下音傷。
觴,酒器。
傾盞而餘涓滴,取喻者謂其源起微小也。
洎巨至切。
訓及。
〔一〕隋在唐之前,姓楊氏。
周又在隋朝之先,本姬姓也。
罪隸下郎計切。
謂罪名附刑書也。
圜土獄也。
周禮秋官職,以圜土聚教罷民,其不改者,徵之于遠。
所謂圜者,築土為獄,其形圜,土象規形。
規圜主仁。
仁者,不忍殺之義也,欲其犯法者改而放之。
宥音又。
訓放也,寬也。
謂犯法者未入死刑,又過徒刑,遂流于遠。
慮其性惡,染壞正俗,故流放遠惡之處;欲使生活,以流放之法,寬從五刑也。
王肅雲,謂君不忍刑殺,宥之以遠方。
然此是據狀合刑,而緣差可恕,全赦則太輕,緻刑則太重,不忍依例刑殺,故完全其體,宥之遠方。
應刑不刑,是寬縱之心也。
流有宅五宅三居〔二〕五刑之流,各有所居,謂徙置之處。
五居之差,有三等之居,量其狀為遠近之差也。
四裔下以制切。
訓遠也。
謂四方之極遠處也。
哲王上陟列切。
訓明。
澌音賜。
形骸消盡,謂之澌。
涿鹿上竹角切。
地名。
黃帝斬蚩尤於涿鹿之野。
罄輕信切。
縊也。
周禮雲,公族有罪,罄之于甸人。
謂公之親族,犯十惡之罪,則縊之于甸人,不欲與人共棄於市也。
甸者,郊外之謂也。
去城三十裡為近郊,六十裡為遠郊,郊外謂之野,野外謂之甸。
甸音殿。
甫侯上方矩切。
周穆王末年,耄於用刑,是時甫侯為王之卿士,夏有贖刑之法,甫侯遂訓其贖刑,謂罪疑是而似非,故不忍加誅,慮及無辜,遂使得入金以贖其罪。
即今律:過失殺傷,各依其狀以贖論。
此是誤而入罪。
墨辟音闢。
墨辟,將犯法者割額,以墨涅之,即謂黥也。
犯此罪疑者,則罰百鍰。
鍰音還。
劓辟上音義。
將犯法者割去鼻,謂之劓也。
犯此罪疑者,罰二百鍰。
剕辟上父沸切。
將犯法者割去一足,謂之剕。
犯此罪疑者,則罰倍差,是四百鍰。
宮辟將犯法者割勢使守宮,女子幽閉,故謂之宮辟。
犯此罪疑者,則罰六百鍰也。
大辟犯死刑也。
謂犯此罪疑者,則罰千鍰。
犯而不罰,則謂之肉刑也。
六兩謂之一鍰。
誣〔三〕音無。
訴〔四〕音素。
炯誡〔五〕上戶頂切。
訓明。
湮沒〔六〕上音因。
訓沒。
見存上賢變切。
開皇隋朝年號。
刊除上音刊。
謂削去也。
就十惡內削去其煩亂也。
武德唐年號。
災謂天反時為災。
覆載上扶救切。
謂王者之仁恩,養育萬物,上同天之覆蓋,下同地之安載,使萬物各得其所也。
兇慝下惕得切。
謂惡逆之心也。
天常天常之性,子孝于父,臣忠于君,弟悌于兄,卑順于長,此乃謂之天常。
今為臣敢有謀弒(音試)其君,為子敢有謀弒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