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三師三公尚書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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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隃麋墨一枚。

    禦史中丞、侍禦史行複道中,遇尚書丞、郎,皆避車執闆往揖,丞、郎坐車舉手禮之,車過,乃去。

    及晉、宋、齊、梁,尚書官上朝及下禁斷行人,猶其制也。

    《漢宮儀》:"丞,郎見令、仆射,執絜拜;朝賀,封揖。

    丞、郎見尚書,執絜對揖,稱曰'明時'。

    郎見左、右丞,對揖,呼曰'左、右君'。

    "漢制: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堂交禮;遷,又解交。

    至宋已後,唯八座解交,而丞、郎不解交也。

    自晉已後,八座及丞、郎多不奏事。

    梁武帝天監初,诏曰:"自禮闱陵替,曆茲永久,郎署備員,無取職事,秕糠文案,貴尚虛閑,空有趨墀之名,了無握蘭之實。

    曹郎可依昔奏事。

    "自是始奏事矣。

    初,秦置郎中令,其屬官有五宮中郎将,左·右中郎将,秩皆比二千石,是為三署。

    署中有中郎、侍郎、郎中。

    船中秩比三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中郎秩比六百石,并無員數,多至千人,分隸三署,主執戟宿衛宮殿門,出充車騎。

    漢因之。

    故馮唐為郎中署長,揚雄為侍郎,并其任也。

    《漢官》雲:"尚書郎初從三署郎選詣尚書台試,每一郎缺,則試五人,先試箋、奏。

    初入台,稱郎中;滿歲,稱侍郎;視事五年,遷大縣令。

    亦參用孝廉為之。

    其郎中、侍郎之名,皆因三署舊号也。

    客曹郎主胡羌事,劇遷二千石或刺史;其次遷為縣令,秩滿自占縣,诏書賜錢三萬,與三台祖餞。

    "然漢言郎者,多非尚書郎。

    漢文時,直不疑買金償同舍郎;漢武時,顔驷為郎。

    三代不遇;及諸言以赀為郎,父任為郎,兄任為郎,皆三署郎也。

    至後漢,二署猶難分,有尚書及曹名冠首者,郎尚書郎也。

    魏、二晉以後,無三署郎矣。

    自漢以來,尚書諸曹并通謂之尚書郎。

    漢代兩置,其職則同。

    魏、晉、宋、齊惟置郎中,梁、陳兩置,後魏、北齊惟置郎中。

    隋開皇初,唯置侍郎;至開皇六年,每司各置員外郎。

    炀帝三年,改諸曹侍郎但曰"郎",每曹各置二郎;尋又省一郎,置承務郎,同開皇員外之職。

    皇朝改郎為郎中,又每曹置員外郎。

    案:左、右司郎中,前代不置。

    炀帝三年,尚書都司始置左、右司郎各一人,品同諸曹郎,從五品,掌都省之職。

    皇朝因改曰郎中。

    至龍朔二年,改為左、右承務;鹹亨元年複故。

    其服章與諸司郎中并同:玄冕、五旒,衣無章,裳刺黻一章,兩梁冠。

    ) 左司員外郎一人,右司員外郎一人,并從六品上;(天後永昌元年置。

    時,顧琮自侍禦史除,元懷貞以洛州司戶遷。

    神龍元年省,二年又置。

    其職務與郎中分掌。

    其朝服與諸司員外郎并屬弁,玄纓,簪導,青衣、熏裳,一梁冠。

    ) 都事六人,從七品上。

    (都事,本尚書都令史之職。

    沈約宋書雲:"令史,蓋前漢官也。

    "史記:"趙禹補中都官,用廉為令史。

    "是也。

    華峤《後漢書》:"韋彪上疏曰'有楚獄事繁',故置尚書令史以助郎。

    "又雲:"郎主文案,與令史不殊。

    "《續漢書》:"尚書置令史十八人,後增列曹三人,合二十一人。

    "《漢官儀》雲:"能通《蒼颉》、《史篇》,補蘭台令史;滿歲,補尚書令史;滿歲,為尚書郎;出,亦與郎同宰百裡。

    郎與令史分職受事。

    令史見仆射、尚書,執版拜;見丞、郎,執版揖。

    "《齊職儀》雲:"自魏、晉、宋、齊,正令史、書令史皆有品秩,朱衣,執版,進賢一梁冠。

    "楊楞伽《北齊邺都故事》雲:"尚書郎判事正坐,都令史側坐,書令史過事。

    洛京、邺都令史皆平揖郎,由來無拜。

    吏部郎選試高第及工書者奏補,皆加戎号。

    "案:曆代令史皆有品秩。

    漢尚書台令史秩二百石。

    魏氏令史皆八品。

    《晉百官公卿表》雲:"尚書都令史八人,秩二百石,與左、右丞總知都台事。

    "宋、齊八人,梁、陳五人,品并第八。

    梁武天監初,制曰:"尚書五都,職參政要,非但總領衆局,亦乃方軌二丞。

    頃雖求才,未臻妙簡。

    可革用士流,每盡時彥,庶同持領,秉此群目。

    "于是,以都令史視奉朝請。

    太學博士劉納、司空法曹參軍劉顯、太學博士孔虔孫、司空法曹參軍蕭軌、宣毅墨曹參軍王颙并以才地兼美,首膺茲選矣。

    隋開皇初,改都令史為都事,置八人,正八品上。

    皇朝置六人。

    自晉、宋、齊、後魏、北齊、隋,都令史置八者,當八座之數。

    梁、陳置五者,南朝多不置祠部尚書,當五曹之數。

    皇朝置六者,當六曹之數。

    ) 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各掌付十有二司之事,以舉正稽違,省署符目;都事監而受焉。

     凡都省掌舉諸司之綱紀與其百僚之程式,以正邦理,以宣邦教。

    凡上之所以逮下,其制有六,曰:制、敕、冊、令、教、符。

    (天子曰制,曰敕,曰冊。

    皇太子曰令。

    親王、公主曰教。

    尚書省下于州,州下于縣,縣下于鄉,皆曰符。

    )凡下之所以達上,其制亦有六,曰:表、狀、箋、啟、牒、辭。

    (表上于天子,其近臣亦為狀。

    箋、啟于皇太子,然于其長亦為之,非公文所施。

    九品已上公文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