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三師三公尚書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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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尚書仆射,勝右減左,望在二者之間。
仆射職為執法,置二則曰左、右執法。
又與列曹尚書分領諸曹郎。
令阙,則左仆射為省主。
自東晉以來,祠部尚書多不置,以右仆射主之。
若左、右仆射并阙,則置尚書仆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書以掌右事。
"然則尚書仆射、祠部尚書不常置矣。
隋置左、右仆射,從二品,皇朝因之。
自漢已來,章服并與令同。
能朔二年改為左、右匡改,鹹亨元年複為仆射。
光宅元年更名左、右相,神龍元年複為仆射。
開元初,改為左、右丞相。
) 左、右丞相掌總領六官,紀綱百揆,以貳令之職,今則專統焉。
(初亦宰相之職也。
開元中,張說兼之,後罷知政,猶為丞相。
自此已後,遂不知國政。
)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
(《司馬彪續漢書》雲:"尚書丞一人,秦所置,漢因之。
至成帝建始四年置列曹尚書,更置丞四人。
至光武減其二,惟置左、右丞各一人。
"丞者,承也,言承助令、仆總理台事也。
然漢列曹尚書四人,成帝加至五人,彪言成帝置列曹尚書,恐誤也。
《漢宮儀》雲:"尚書令、左丞,怨領綱紀,無所不統;仆射、右丞,掌領廪假錢谷。
"晉傅鹹雲:"左丞得奏彈八座。
"魏、晉已來,左丞主台内禁令,宗廟祠祀,朝儀禮制,選用置吏,糺諸不法,無所回避;右丞掌庫藏、廬舍,凡諸器用之物,刑獄、兵器。
然則右減于左,其來尚矣。
魏、晉、宋已來,左、右丞銅印、墨绶,绛朝服,進賢一梁冠。
自魏至宋、齊,品皆第六,秩四百石。
梁左丞班第九,右丞班第八,并第四品,秩六百石。
陳因之。
後魏、北齊左丞正四品下,右丞從四品上。
隋初,左丞從四品上,右丞從四品下;炀帝左、右丞并正四品。
皇朝左丞正四品上,右丞正四品下;服絺冕、六旒,三章,兩梁冠。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肅機,鹹亨元年複為左、右丞。
永昌兀年為從三品,神龍二年複故。
) 左、右丞掌管轄省事,糺舉憲章,以辨六官之儀制,而正百僚之文法,分而視焉。
(若左阙,則右兼知共事;右阙,則左亦如之。
若禦史有糺劾不當,兼得彈奏。
) 左司郎中一人,右司郎中一人,并從五品上;(尚書郎,漢初置四人:一人主匈奴單于營部,一人主墾夷吏民,一人主戶口墾田,一人主财帛委輸。
光武分尚書為六曹郎,合三十四郎,而史阙曹名。
魏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考功、定課、都官、騎兵,凡二十五曹郎。
晉氏又加直事、屯田、起部、車部、左士、右士、運曹,其民曹、中兵、外兵分為左、右,主客又分為左、右、南、北,無農部、定課、考功,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相統攝。
東晉置殿中、祠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左民、駕部、庫部、中兵、外兵十五曹。
宋高祖加騎兵、主客、起部、水部,合為十九曹。
元嘉以後,又增删定、功論二曹,而省騎兵,凡二十曹郎。
齊因之。
梁加騎兵、虞曹、屯田,合二十三曹。
隙省梁二曹,不知省何曹也。
後魏有三十六郎,史阙曹名。
北齊有吏部、考功、主爵、殿中、儀曹、三公、駕部、祠部、主客、虞曹、屯田、起部、左中兵、左外兵、右中兵、右外兵、都兵、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度支、倉部、左民、右民、金部、庫部二十八曹郎。
隋開皇初,有吏部、主爵、司勳、考功、禮部、祠部、主客、膳部、兵部、職方、駕部、庫部、都官、刑部、比部、司門、度支、戶部、金部、倉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二十四曹郎;三年,以刑部領都官,民部領度支。
炀帝改六曹,具于本司。
至龍朔二年,改吏部為司列,主爵為司封,考功為司績,禮部為司禮,祠部為司禋,膳部為司膳,主客為司藩,戶部為司元,度支為司度,倉部為司庾,金部為司珍,兵部為司戎,職方為司城,駕部為司輿,庫部焉司庫,刑部為司刑,都官為司仆,比部為司計,工部為司平,屯田為司田,虞部為司虞,水部為司川唯司勳、司門依舊。
鹹亨元年複故。
《漢書天文志》:"南宮二十五星曰'哀烏郎位'。
"漢明帝時,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裡,非其人則民受其殃。
"漢制:尚書郎主作文書起草,更直于建禮門内。
台給青缣白绫被,或以錦被,帷帳,氈蓐,畫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湯官供餅餌、五熟果食,五日壹美食,下天子一等。
給尚書郎指使二人、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執香爐、香囊,從入台,護衣服。
奏事建禮門内,得神仙門;神仙門内,得明光殿、神仙殿,因得省中。
省中皆胡粉塗壁,畫古賢列女,以丹漆地,謂之丹墀。
尚書郎握蘭,含雞舌香,奏事與黃門侍郎對揖,黃門侍郎稱"已聞",乃出。
丞、郎月賜赤管大筆
仆射職為執法,置二則曰左、右執法。
又與列曹尚書分領諸曹郎。
令阙,則左仆射為省主。
自東晉以來,祠部尚書多不置,以右仆射主之。
若左、右仆射并阙,則置尚書仆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書以掌右事。
"然則尚書仆射、祠部尚書不常置矣。
隋置左、右仆射,從二品,皇朝因之。
自漢已來,章服并與令同。
能朔二年改為左、右匡改,鹹亨元年複為仆射。
光宅元年更名左、右相,神龍元年複為仆射。
開元初,改為左、右丞相。
) 左、右丞相掌總領六官,紀綱百揆,以貳令之職,今則專統焉。
開元中,張說兼之,後罷知政,猶為丞相。
自此已後,遂不知國政。
)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
至成帝建始四年置列曹尚書,更置丞四人。
至光武減其二,惟置左、右丞各一人。
"丞者,承也,言承助令、仆總理台事也。
然漢列曹尚書四人,成帝加至五人,彪言成帝置列曹尚書,恐誤也。
《漢宮儀》雲:"尚書令、左丞,怨領綱紀,無所不統;仆射、右丞,掌領廪假錢谷。
"晉傅鹹雲:"左丞得奏彈八座。
"魏、晉已來,左丞主台内禁令,宗廟祠祀,朝儀禮制,選用置吏,糺諸不法,無所回避;右丞掌庫藏、廬舍,凡諸器用之物,刑獄、兵器。
然則右減于左,其來尚矣。
魏、晉、宋已來,左、右丞銅印、墨绶,绛朝服,進賢一梁冠。
自魏至宋、齊,品皆第六,秩四百石。
梁左丞班第九,右丞班第八,并第四品,秩六百石。
陳因之。
後魏、北齊左丞正四品下,右丞從四品上。
隋初,左丞從四品上,右丞從四品下;炀帝左、右丞并正四品。
皇朝左丞正四品上,右丞正四品下;服絺冕、六旒,三章,兩梁冠。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肅機,鹹亨元年複為左、右丞。
永昌兀年為從三品,神龍二年複故。
) 左、右丞掌管轄省事,糺舉憲章,以辨六官之儀制,而正百僚之文法,分而視焉。
若禦史有糺劾不當,兼得彈奏。
) 左司郎中一人,右司郎中一人,并從五品上;
光武分尚書為六曹郎,合三十四郎,而史阙曹名。
魏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考功、定課、都官、騎兵,凡二十五曹郎。
晉氏又加直事、屯田、起部、車部、左士、右士、運曹,其民曹、中兵、外兵分為左、右,主客又分為左、右、南、北,無農部、定課、考功,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相統攝。
東晉置殿中、祠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左民、駕部、庫部、中兵、外兵十五曹。
宋高祖加騎兵、主客、起部、水部,合為十九曹。
元嘉以後,又增删定、功論二曹,而省騎兵,凡二十曹郎。
齊因之。
梁加騎兵、虞曹、屯田,合二十三曹。
隙省梁二曹,不知省何曹也。
後魏有三十六郎,史阙曹名。
北齊有吏部、考功、主爵、殿中、儀曹、三公、駕部、祠部、主客、虞曹、屯田、起部、左中兵、左外兵、右中兵、右外兵、都兵、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度支、倉部、左民、右民、金部、庫部二十八曹郎。
隋開皇初,有吏部、主爵、司勳、考功、禮部、祠部、主客、膳部、兵部、職方、駕部、庫部、都官、刑部、比部、司門、度支、戶部、金部、倉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二十四曹郎;三年,以刑部領都官,民部領度支。
炀帝改六曹,具于本司。
至龍朔二年,改吏部為司列,主爵為司封,考功為司績,禮部為司禮,祠部為司禋,膳部為司膳,主客為司藩,戶部為司元,度支為司度,倉部為司庾,金部為司珍,兵部為司戎,職方為司城,駕部為司輿,庫部焉司庫,刑部為司刑,都官為司仆,比部為司計,工部為司平,屯田為司田,虞部為司虞,水部為司川唯司勳、司門依舊。
鹹亨元年複故。
《漢書天文志》:"南宮二十五星曰'哀烏郎位'。
"漢明帝時,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裡,非其人則民受其殃。
"漢制:尚書郎主作文書起草,更直于建禮門内。
台給青缣白绫被,或以錦被,帷帳,氈蓐,畫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湯官供餅餌、五熟果食,五日壹美食,下天子一等。
給尚書郎指使二人、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執香爐、香囊,從入台,護衣服。
奏事建禮門内,得神仙門;神仙門内,得明光殿、神仙殿,因得省中。
省中皆胡粉塗壁,畫古賢列女,以丹漆地,謂之丹墀。
尚書郎握蘭,含雞舌香,奏事與黃門侍郎對揖,黃門侍郎稱"已聞",乃出。
丞、郎月賜赤管大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