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尚書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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訖,乃釋之。
都官郎中一人,從五品上;(都官者,本因漢置司隸校尉,其屬官有都官從事一人,掌中都官不法事,因以名官。
都官者,義取掌中都官。
中都官者,京師官也。
至魏明帝青龍二年,尚書陳矯奏置都官郎曹郎中。
晉、宋、齊都官郎中二人,後魏、北齊一人,梁、陳為侍郎,并掌京師非違得失事,非今都官之任。
後周置秋官府,有司厲之職,掌諸奴男女。
男子入於罪隸。
女子入於春饎之事,蓋比今都官郎中之任也。
隋初,置都官侍郎二人,猶掌非違得失事。
開皇三年,改都官尚書曹曰刑部,其都官郎曹遂改掌簿錄配沒官私奴婢,并良賤訴競、俘囚之事。
炀帝時,都官郎置二人,皇朝因置一人。
武德三年加"中"字。
龍朔二年改日司仆大夫。
鹹亨元年複故。
)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周禮》秋官有司厲下士二人,掌男女奴,蓋比今都官員外郎之任也。
後周依焉。
隋文帝置員外郎,炀帝改曰承務郎。
武德三年改為都官員外郎,龍朔、鹹亨并随曹改複。
)主事二人,從九品上。
都官郎中、員外郎掌配沒隸,簿俘囚,以給衣糧、藥療,以理訴競、雪免;凡公私良賤必周知之。
凡反逆相坐,沒其家為官奴婢。
(反逆家男女及奴婢沒官,皆謂之官奴婢。
男年十四以下者,配司農;十五已上者,以其年長,命遠京邑,配嶺南為城奴。
)一免為番戶,再免為雜戶,三免為良人,皆因赦宥所及則免之。
(凡免皆因恩言之,得降一等、二等,或直入良人。
諸《律》、《冷》、《格》、《式》有言官戶者,是番戶之總号,非謂别有一色。
)年六十及廢疾,雖赦令不該,并免為番戶;七十則免為良人,任所居樂處而編附之。
凡初配沒有伎藝者,從其能而配諸司;婦人工巧者,入于掖庭;其餘無能,鹹隸司晨。
凡諸行宮與監、牧及諸王、公主應給者,則割司農之戶以配。
(諸官奴婢賜給人者,夫、妻、男、女不得分張;三歲已下聽随母,不充數。
若應簡進内者,取無夫無男女也。
)其餘雜伎則擇諸司之戶教充。
(官戶皆在本司分番,每年十月,都官按比。
男年十三已上,在外州者十五巳上,容貌端正,送太樂;十六已上,送鼓吹及少府教習。
有工能官奴婢亦準此。
業成,準官戶例分番。
其父兄先有伎藝堪傳習者。
不在簡例。
)凡配官曹,長輸其作;番戶、雜戶;則分為番。
(番戶一年三番,雜戶二年五番,番皆一月。
十六已上當番請納資者,亦聽之。
其官奴婢長役無番也。
)男子入于蔬圃,女子入廚膳,乃甄為三等之差,以給其衣糧也。
(四歲已上為"小"。
十一已上為"中"二十已上為"丁"。
春衣每歲一給,冬衣二歲一給,其糧則季一給。
丁奴春頭巾一,布衫、袴各一,牛皮鞾一量并氈。
十歲已下男春給布衫一、鞋一量,女給布衫一、布裙一、鞋襪一量;官戶長上者準此。
其糧:丁口日給二升,中口一升五合,小口六合;褚戶留長上者,丁口日給三升五合,中男給三升。
)凡居作各有課程。
(丁奴,三當二役,中奴若丁婢,二當一役;中婢,三當一役。
)凡元、冬、寒食、喪、婚、乳免鹹與其假焉。
(官戶、奴婢,元日、冬至、寒食放三日假,産後及父母喪、婚放一月,聞親喪放七日。
)有疾,太常給其醫藥。
(其分番及供公廨戶不在給限。
)男、女既成,各從其類而配偶之。
(并不得養良人之子及以子繼人。
)每歲孟春,本司以類相從而疏其籍以申。
每歲仲冬之月,條其生息,閱其老幼而正簿焉。
(每歲十月,所司自黃口以上并印臂,送都官閱貌。
) 比部郎中一人,從五品上;(魏氏置,曆晉、宋、齊、後魏、北齊皆有郎中。
後周天官府有計部中大夫,蓋其任也。
梁、陳、隋并為侍郎,炀帝日比部郎。
自晉、宋、齊、粱、陳皆吏部尚書領比部,後魏、北齊及隋則都官尚書領之,皇朝因焉。
武德三年加"中"字。
龍塑二年改為司計大夫,鹹亨元年複故。
)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隋置員外郎,炀帝曰承務郎,武德三年改為員外郎。
龍朔、鹹亨随曹改複。
)主事四人,從九品上。
比部郎中、員外郎掌句諸司百寮俸料、公廨、贓贖、調斂、徒役課程、逋懸數物,以周知内外之經費而總勾之。
凡内官料俸以品第高下為差,外官以州、縣、府之上、中、下為差。
凡稅天下戶錢以充州、縣官月料,皆分公廨本錢之利。
羁縻州所補漢官,給以當土之物。
關、監之官,以品第為差,其給以年支輕貨。
鎮、軍司馬·判官俸祿同京官。
鎮戍之官,以鎮戍上、中、下為差。
(上鎮将給仗身四人、中·下鎮将、上鎮副各三人,中·下鎮副各二人,倉曹、兵曹、戊主·副各一人。
其仗身十五日一替,收資六百四十文。
)凡京司有别借食本,(中書、門下、集賢殿書院各借本一千貫,尚書省都司、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禦史台、左·右春坊、鴻胪寺、秘書省、國子監、四方館、弘文館各百貫,皆五分收利,以為食本。
諸司亦有之,其數則少。
)每季一申省,諸州歲終而申省,比部總句覆之。
凡倉庫出内,營造傭市,丁匠功程,贓贖賦斂,勳賞賜與,軍資器仗,和籴屯收。
亦句覆之。
(其在京給用則月一申之;在外,二千裡内季一申之,二千裡外兩季一申之,五千裡外終歲一申之。
凡質舉之利,收子不得逾五分,出息、債過其倍。
若回利充本,官不理。
) 司門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周禮》大司徒屬官有司門下大夫,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
後周依《周官》。
隋開皇初置司門侍郎,炀帝曰司門郎,皇朝因之。
武德三年加"中"字。
龍朔二年改曰司門大夫,鹹亨元年複故。
)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周禮》有司門上士,後周有小司門上士,隋置司門員外郎,炀帝改曰承務郎,武德三年改曰員外郎。
龍朔、鹹亨随曹改複。
)主事二人,從九品上。
司門郎中、員外郎掌天下諸門及關出入往來之籍賦,而審其政。
凡閱二十有六,而為上、中、下之差。
京城四面關有驿道者為上關,(上關六:京兆府藍田開,華州潼關,同州蒲津關,岐州檄關,隴州大震關,原州隴山關。
)餘關有驿道及四面關無驿道者為中關,(中關一十三:京兆府子午、駱谷、庫谷,同州龍門,會州會甯,原州木峽,石州孟門,岚州合河,雅州邛萊,彭州蠶崖,安西鐵門,興州興城,華州渭津也。
)他皆為下關焉。
(下關七:梁州甘亭、百牢,河州風林,利州石門,延州永和,綿州松嶺,龍州涪水。
)所以限中外,隔華夷,設險作固,閑邪正暴者也。
凡關呵而不征,司貨賄之出入。
其犯禁者,舉其貸,罰其人。
(古,書帛為繻,刻木為契,二物通為之傳。
傅,如今遇所。
)凡度關者,先經本部本司請遇所;在京,則省給之;在外,州給之。
雖非所部,有來文者,所在給之。
(若私度關及越度,至越所而不度,不應度關而給過所,若冒名請過所與人及不應受而受者,若家人相冒及所司無故稽留,若領人、兵度關而别人妄随之,若赍禁物私度及越度緣邊關,其罪各有差。
) 《唐六典》 唐·張九齡、李林甫
都官郎中一人,從五品上;
都官者,義取掌中都官。
中都官者,京師官也。
至魏明帝青龍二年,尚書陳矯奏置都官郎曹郎中。
晉、宋、齊都官郎中二人,後魏、北齊一人,梁、陳為侍郎,并掌京師非違得失事,非今都官之任。
後周置秋官府,有司厲之職,掌諸奴男女。
男子入於罪隸。
女子入於春饎之事,蓋比今都官郎中之任也。
隋初,置都官侍郎二人,猶掌非違得失事。
開皇三年,改都官尚書曹曰刑部,其都官郎曹遂改掌簿錄配沒官私奴婢,并良賤訴競、俘囚之事。
炀帝時,都官郎置二人,皇朝因置一人。
武德三年加"中"字。
龍朔二年改日司仆大夫。
鹹亨元年複故。
)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
後周依焉。
隋文帝置員外郎,炀帝改曰承務郎。
武德三年改為都官員外郎,龍朔、鹹亨并随曹改複。
)主事二人,從九品上。
都官郎中、員外郎掌配沒隸,簿俘囚,以給衣糧、藥療,以理訴競、雪免;凡公私良賤必周知之。
凡反逆相坐,沒其家為官奴婢。
男年十四以下者,配司農;十五已上者,以其年長,命遠京邑,配嶺南為城奴。
)一免為番戶,再免為雜戶,三免為良人,皆因赦宥所及則免之。
諸《律》、《冷》、《格》、《式》有言官戶者,是番戶之總号,非謂别有一色。
)年六十及廢疾,雖赦令不該,并免為番戶;七十則免為良人,任所居樂處而編附之。
凡初配沒有伎藝者,從其能而配諸司;婦人工巧者,入于掖庭;其餘無能,鹹隸司晨。
凡諸行宮與監、牧及諸王、公主應給者,則割司農之戶以配。
若應簡進内者,取無夫無男女也。
)其餘雜伎則擇諸司之戶教充。
男年十三已上,在外州者十五巳上,容貌端正,送太樂;十六已上,送鼓吹及少府教習。
有工能官奴婢亦準此。
業成,準官戶例分番。
其父兄先有伎藝堪傳習者。
不在簡例。
)凡配官曹,長輸其作;番戶、雜戶;則分為番。
十六已上當番請納資者,亦聽之。
其官奴婢長役無番也。
)男子入于蔬圃,女子入廚膳,乃甄為三等之差,以給其衣糧也。
十一已上為"中"二十已上為"丁"。
春衣每歲一給,冬衣二歲一給,其糧則季一給。
丁奴春頭巾一,布衫、袴各一,牛皮鞾一量并氈。
十歲已下男春給布衫一、鞋一量,女給布衫一、布裙一、鞋襪一量;官戶長上者準此。
其糧:丁口日給二升,中口一升五合,小口六合;褚戶留長上者,丁口日給三升五合,中男給三升。
)凡居作各有課程。
)凡元、冬、寒食、喪、婚、乳免鹹與其假焉。
)有疾,太常給其醫藥。
)男、女既成,各從其類而配偶之。
)每歲孟春,本司以類相從而疏其籍以申。
每歲仲冬之月,條其生息,閱其老幼而正簿焉。
) 比部郎中一人,從五品上;
後周天官府有計部中大夫,蓋其任也。
梁、陳、隋并為侍郎,炀帝日比部郎。
自晉、宋、齊、粱、陳皆吏部尚書領比部,後魏、北齊及隋則都官尚書領之,皇朝因焉。
武德三年加"中"字。
龍塑二年改為司計大夫,鹹亨元年複故。
)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
龍朔、鹹亨随曹改複。
)主事四人,從九品上。
比部郎中、員外郎掌句諸司百寮俸料、公廨、贓贖、調斂、徒役課程、逋懸數物,以周知内外之經費而總勾之。
凡内官料俸以品第高下為差,外官以州、縣、府之上、中、下為差。
凡稅天下戶錢以充州、縣官月料,皆分公廨本錢之利。
羁縻州所補漢官,給以當土之物。
關、監之官,以品第為差,其給以年支輕貨。
鎮、軍司馬·判官俸祿同京官。
鎮戍之官,以鎮戍上、中、下為差。
其仗身十五日一替,收資六百四十文。
)凡京司有别借食本,
諸司亦有之,其數則少。
)每季一申省,諸州歲終而申省,比部總句覆之。
凡倉庫出内,營造傭市,丁匠功程,贓贖賦斂,勳賞賜與,軍資器仗,和籴屯收。
亦句覆之。
凡質舉之利,收子不得逾五分,出息、債過其倍。
若回利充本,官不理。
) 司門郎中一人,從五品上;
後周依《周官》。
隋開皇初置司門侍郎,炀帝曰司門郎,皇朝因之。
武德三年加"中"字。
龍朔二年改曰司門大夫,鹹亨元年複故。
)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
龍朔、鹹亨随曹改複。
)主事二人,從九品上。
司門郎中、員外郎掌天下諸門及關出入往來之籍賦,而審其政。
凡閱二十有六,而為上、中、下之差。
京城四面關有驿道者為上關,
)餘關有驿道及四面關無驿道者為中關,
)他皆為下關焉。
)所以限中外,隔華夷,設險作固,閑邪正暴者也。
凡關呵而不征,司貨賄之出入。
其犯禁者,舉其貸,罰其人。
傅,如今遇所。
)凡度關者,先經本部本司請遇所;在京,則省給之;在外,州給之。
雖非所部,有來文者,所在給之。
) 《唐六典》 唐·張九齡、李林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