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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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元虞集,仁宗時拜祭酒,講罷,因言京師恃東南海運,而實竭民力以航不測,乃進曰:“京東瀕海數千裡,皆萑葦之場,北極遼海,南濱青、齊,海潮日至,淤為沃壤久矣,苟用浙人之法,築堤捍水為田,聽富民欲得官者,分授其地而官為之限,能以萬夫耕者,授以萬夫之田,為萬夫長;千夫、百夫亦如之。

    三年視其成,則以地之高下,定額于朝,而以次征之。

    五虞集年有積蓄,乃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祿。

    十年則佩之符印,俾得以傳子孫,則東南民兵數萬,可以近衛京師,外禦島夷,遠寬東南海運之力,内獲富民得官之用,淤食之民得有所歸,自然不至為盜矣。

    ”說者不一,事遂寝。

     〔評〕其後脫脫言:京畿近水地,利召募江南人耕種,歲可收粟麥百餘萬石,不煩海運,京師足食。

    元主從之,于是立分司農司,以右丞悟良哈台、左丞烏古孫良祯兼大司農卿,給分司農司印,西自西山,南至保定、河間,北抵檀順,東及遷民鎮,凡官地及元管各處屯田,悉從分司農司立法佃種,合用工價、牛具、農器、谷種,給鈔五百萬錠。

    又略仿前集賢學士虞集議,于江、淮召募能種水田及修築圃堰之人各千人,為農師。

    降空名添設職事敕牒十二道,募農民百人者授正九品。

    二百人者正八,三百人者從七,就令管領所募之人。

    所募農夫每人給鈔十錠,期年散歸,遂大稔。

     何孟春《餘冬序錄》雲:“明朝葉文莊公盛巡撫宣府時,修複官牛、官田之法,墾地日廣,積糧日多,以其餘歲易戰馬千八百餘匹。

    其屯堡廢缺者,鹹修複之,不數月,完七百餘所。

    今邊兵受役權門,終歲勞苦,曾不得占寸地以自衣食,軍儲一切仰給内帑,戰馬之費于太仆者不資,屯堡尚誰修築?悠悠歲月,恐将來之夷禍難支也!” 樊升之曰:“賈生之治安,晁錯之兵事,江統之徙戎,是萬世之至畫也,李邺侯之屯田,虞伯生之墾墅,平江伯之漕運。

    平江伯陳瑄,合肥人。

    永樂初董北京海漕,築淮陽海堤八百裡。

    尋罷海運,浚會通河,通南北饷道,疏清江浦以避淮險,設儀真瓜洲壩港,鑿徐州呂梁浜,築刀陽、南旺湖堤,開白塔河通江,築高郵湖堤,自淮至臨清建閘四十七,建淮、徐臨通倉以便轉輸,置舍卒導舟,設井樹以便行者。

    是一代之至畫也。

    李允則之築圃起浮屠,範文正、富鄭公之救荒,是一時之至畫也。

    畫極其至,則人情允協,法成若天造,令出如流水矣。

    ” 譯注: 譯文 元朝人虞集(字伯生)在元仁宗時官拜祭酒,曾在為仁宗講學的課餘時間,談起京師仰仗東南一帶以海運輸送糧食而從事危險無比的航行,實在是嚴重耗損民力,于是進言道:“京師東方濱海數千裡之地,都是蘆葦叢生的荒地,北從遼海,南到青州、齊州,潮每日沖積,長期已來以淤積為可供耕種的肥沃之地。

    如果用浙江人的方法,築堤擋住潮水使成為耕地,讓想做官的富翁分别配領這些田地,由官府加以規定,有辦法找到一萬人耕田的,就給他一萬人份的田地,讓他做這一萬人的首長;以下一千人,一百人也如此辦理。

    三年之内看他的結果,由朝廷依土地的肥瘠程度定額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