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讓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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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唐李景讓母鄭氏,性嚴明。景讓宦達,發已斑白,小有過,不免捶楚。其為浙西觀察使,有牙将逆意,杖之而斃,軍中憤怒,将為變。母聞之,出坐廳事,立景讓于庭而責之曰:“天子付汝以方面,豈得以國家刑法為喜怒之資,而妄殺無罪,萬一緻一方不甯,豈唯上負朝廷,使垂老之母含羞入地,何以見汝之先人哉?”命左右褫其衣,将撻其背,将佐皆為之請,良久乃釋,軍中遂安。

    〔評〕按鄭氏早寡,家貧子幼,母自教之。宅後牆陷,得錢盈船,母祝之曰:“吾聞無勞而獲,身之災也。天若矜我貧,則願諸孤學問有成,此不敢取。”遽掩而築之,蓋婦人中有大見識者。景讓弟景莊,老于場屋。每被黜,母辄撻景讓。此事可笑,然景讓終不肯屬主司,曰:“朝廷取士,自有公道,豈可效人求關節乎?”其漸于義方深矣。

    譯注:

    譯文

    唐朝人李景讓的母親鄭氏,是位個性嚴謹、處事明快的人。李景讓顯達時,已是發色斑白,但隻要有一點小過錯,仍會遭到母親的鞭打。當李景讓出任浙西觀察使時,有位副将違反李景讓的命令,李景讓大怒之下,令人鞭打副将,沒想到竟因此将副将打死。士兵們聽說這件事,都感到憤恨不平,想發動兵變。李母得到消息後,就由後室走到廳堂坐下,要李景讓站在庭下,責備他說:“天子交付給你軍權重責,怎能以個人的喜怒而随意動用刑法,妄殺無罪之人,萬一因此而導緻變亂,你豈不是辜負朝廷厚恩,又使老母含羞入地,要我拿什幺臉面去見你地下的祖先?”鄭氏遂命左右剝去兒子的上衣,要鞭打他的脊背,左右副将都為李景讓求情,過了許久,鄭氏才答應原諒李景讓一次,軍中的情緒也得以平複。

    評譯

    鄭氏很早開始守寡,家境貧窮,兒子年紀又小,鄭氏親自教導兒子。有一天,家中宅壁突然崩塌,在宅壁間竟然藏有大批錢财,鄭氏祝禱上蒼說:“我聽說不勞而獲會招緻災禍,上天若是可憐我身家窮困,請保佑我的兒子日後能學有所成,至于這筆錢财,我不敢動用。”于是仍将這筆錢财用土掩埋,這鄭氏可說是位有見識的婦人。李景讓的弟弟景莊,考一輩子試始終沒有中。每次落榜,李母就鞭打景讓,這事就顯得李母的可笑。但李景讓始終不肯派任弟弟官職,他說:“朝廷任官自有一定原則,我怎可失節學别人說呢?”這句話對标榜正義的人來說,實在值得深思。

    注釋

    ①李景讓:唐時名臣,官至太子少保。

    ②方面:一方地區。

    ③矜: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