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己亥歲至辛亥歲(萬曆二十七年至三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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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太祖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睿武端毅欽安弘文定業高皇帝實錄卷之三
◆己亥歲至辛亥歲(萬曆二十七年至三十九年)
監修總裁官光祿大夫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臣覺羅勒德洪
總裁官光祿大夫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加一級臣明珠光祿大夫禮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加三級臣王熙光祿大夫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臣吳正治資政大夫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加一級臣宋德宜等奉敕修
總裁官光祿大夫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總理兵部事三等伯加十六級臣鄂爾泰光祿大夫經筵日講官起居注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仍兼管吏部尚書翰林院掌院事三等伯加十二級臣張廷玉光祿大夫經筵講官太子太保東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加五級臣徐本等奉敕恭校
己亥年正月
己亥年二月
己亥年三月
己亥年九月
辛醜年正月
辛醜年十一月
癸卯年正月
癸卯年九月
甲辰年正月
乙巳年三月
丙午年十二月
丁未年正月
丁未年五月
丁未年九月
戊申年三月
戊申年九月
己酉年二月
己酉年十二月
庚戌年十一月
辛亥年二月
辛亥年七月
辛亥年八月
辛亥年十二月
○己亥年正月
己亥。
春正月。
壬午朔○東海渥集部之虎爾哈路長王格、張格、率百人朝谒。
貢黑白紅三色狐皮、黑白二色貂皮。
自此渥集部之虎爾哈路、每歲朝谒。
其長博濟裡、首乞婚。
上嘉其率先歸附。
因以大臣女六。
配其六長 ○己亥年二月 二月。
辛亥朔○上欲以蒙古字制為國語頒行。
巴克什額爾德尼、紮爾固齊噶蓋、辭曰。
蒙古文字。
臣等習而知之。
相傳久矣。
未能更制也。
上曰。
漢人讀漢文。
凡習漢文與未習漢字者、皆知之。
蒙古人讀蒙古文。
雖未習蒙古字者、亦皆知之。
今我國之語。
必譯為蒙古語讀之。
則未習蒙古語者、不能知也。
如何以我國之語制字為難。
反以習他國之語為易耶。
額爾德尼、噶蓋、對曰。
以我國語制字最善。
但更制之法。
臣等未明、故難耳。
上曰無難也。
但以蒙古字、合我國之語音。
聯綴成句。
即可因文見義矣。
吾籌此已悉。
爾等試書之。
何為不可。
於是上獨斷、将蒙古字制為國語。
創立滿文。
頒行國中。
滿文傳布自此始 ○己亥年三月 三月。
庚辰朔○始開金銀礦、及鐵冶 ○己亥年九月 秋九月。
丁未朔○先是、哈達貝勒孟格布祿、與葉赫貝勒納林布祿構兵。
孟格布祿力不能敵。
以三子質於上、乞援。
上命紮爾固齊費英東、噶蓋、統兵二千助哈達。
駐防其地。
納林布祿聞之。
構明開原通事、代為齎書。
誘哈達曰。
爾若執滿洲來援二将。
贖所質三子。
盡殲其兵二千人。
我妻汝以所求之女、修前好焉。
孟格布祿惑其言。
約於開原城、令其妻二人往議。
上聞之、遂率兵征哈達。
貝勒舒爾哈齊、請為先鋒自試。
上許焉。
命統兵一千為前隊。
既抵哈達。
哈達兵出。
舒爾哈齊、按兵不戰。
告上曰。
彼兵出矣。
上曰。
豈謂此城無兵而來耶。
遂督兵進擊。
時舒爾哈齊兵、填擁於前。
上麾之使開。
路塞不能入。
乃沿城而行。
城上發矢。
軍士多被傷者。
上督兵攻其城。
癸醜。
克之。
大将楊古利、生擒貝勒孟格布祿、馳告。
上命勿殺。
召之至。
匍匐進谒。
上賜以所禦貂帽、豹裘、豢養之。
盡服哈達屬城。
器械财物、無所取。
室家子女、完聚如故。
悉編入戶籍。
遷之以歸。
初哈達國萬汗、姓納喇。
其國原名扈倫。
後建國於哈達地、因名哈達。
乃烏喇貝勒始祖納齊蔔祿七代孫也。
其祖克習讷都督、為族人巴代達爾漢所害。
萬、奔席北部相近之綏哈城居焉。
其叔旺住外蘭、奔哈達。
主其部落。
後哈達人叛。
旺住外蘭被殺。
其子博爾坤舍進、殺其人以報父仇。
至綏哈城、迎兄萬為部主。
萬於是攻取附近諸部。
遠者又招徕之。
其勢乃盛。
遂稱為汗。
國
春正月。
壬午朔○東海渥集部之虎爾哈路長王格、張格、率百人朝谒。
貢黑白紅三色狐皮、黑白二色貂皮。
自此渥集部之虎爾哈路、每歲朝谒。
其長博濟裡、首乞婚。
上嘉其率先歸附。
因以大臣女六。
配其六長 ○己亥年二月 二月。
辛亥朔○上欲以蒙古字制為國語頒行。
巴克什額爾德尼、紮爾固齊噶蓋、辭曰。
蒙古文字。
臣等習而知之。
相傳久矣。
未能更制也。
上曰。
漢人讀漢文。
凡習漢文與未習漢字者、皆知之。
蒙古人讀蒙古文。
雖未習蒙古字者、亦皆知之。
今我國之語。
必譯為蒙古語讀之。
則未習蒙古語者、不能知也。
如何以我國之語制字為難。
反以習他國之語為易耶。
額爾德尼、噶蓋、對曰。
以我國語制字最善。
但更制之法。
臣等未明、故難耳。
上曰無難也。
但以蒙古字、合我國之語音。
聯綴成句。
即可因文見義矣。
吾籌此已悉。
爾等試書之。
何為不可。
於是上獨斷、将蒙古字制為國語。
創立滿文。
頒行國中。
滿文傳布自此始 ○己亥年三月 三月。
庚辰朔○始開金銀礦、及鐵冶 ○己亥年九月 秋九月。
丁未朔○先是、哈達貝勒孟格布祿、與葉赫貝勒納林布祿構兵。
孟格布祿力不能敵。
以三子質於上、乞援。
上命紮爾固齊費英東、噶蓋、統兵二千助哈達。
駐防其地。
納林布祿聞之。
構明開原通事、代為齎書。
誘哈達曰。
爾若執滿洲來援二将。
贖所質三子。
盡殲其兵二千人。
我妻汝以所求之女、修前好焉。
孟格布祿惑其言。
約於開原城、令其妻二人往議。
上聞之、遂率兵征哈達。
貝勒舒爾哈齊、請為先鋒自試。
上許焉。
命統兵一千為前隊。
既抵哈達。
哈達兵出。
舒爾哈齊、按兵不戰。
告上曰。
彼兵出矣。
上曰。
豈謂此城無兵而來耶。
遂督兵進擊。
時舒爾哈齊兵、填擁於前。
上麾之使開。
路塞不能入。
乃沿城而行。
城上發矢。
軍士多被傷者。
上督兵攻其城。
癸醜。
克之。
大将楊古利、生擒貝勒孟格布祿、馳告。
上命勿殺。
召之至。
匍匐進谒。
上賜以所禦貂帽、豹裘、豢養之。
盡服哈達屬城。
器械财物、無所取。
室家子女、完聚如故。
悉編入戶籍。
遷之以歸。
初哈達國萬汗、姓納喇。
其國原名扈倫。
後建國於哈達地、因名哈達。
乃烏喇貝勒始祖納齊蔔祿七代孫也。
其祖克習讷都督、為族人巴代達爾漢所害。
萬、奔席北部相近之綏哈城居焉。
其叔旺住外蘭、奔哈達。
主其部落。
後哈達人叛。
旺住外蘭被殺。
其子博爾坤舍進、殺其人以報父仇。
至綏哈城、迎兄萬為部主。
萬於是攻取附近諸部。
遠者又招徕之。
其勢乃盛。
遂稱為汗。
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