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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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确實答案,則是一種幸福,在她眼中其餘的一切都不重要,都是次要的。

    要知道就拿她和季姆卡-紮哈洛夫的那件事說吧,它之所以發生,不過是因為當時她正在解一道難題。

    她坐在沙發上玩魔方,這樣轉一下,那樣轉一下,一直轉到半夜三更,突然找到了惟一正确的轉法。

    魔方呈現出鮮明而又準确的圖案,她喜不自勝,自己闖進了季馬睡覺的鄰屋,把他從睡夢中叫醒以分享她發現的喜悅。

    彼時彼刻她幸福至極,被喜悅沖昏了頭腦,以緻連想也不及想就做出了蠢事:允許他做了整整一晚上他都在明顯不過地暗示過的事。

    這事已經過去好久……那是1992年夏天,即她使得曾經殺死一名警察的職業殺手加爾開始注意起自己的那年夏天。

    當時她和紮哈洛夫假扮一對夫妻,短期内得在同一屋檐下過夜。

     “真好笑,”娜斯佳邊系着男式短上衣的扣子,邊從桌邊站起身來笑着想道,“紮哈洛夫像是惟一把我當做女人的男人,恐怕正是為此,他才會想要我的吧——當然,如果他不犯傻的話。

    老實說,其他所有的人,當然這樣的人并不多,都隻對一個人清醒的頭腦和安詳的性格感興趣,根本不對其外貌——對此我從來不敢誇口——有反應。

    ” 德米特裡的汽車很棒,也很貴重。

    娜斯佳想起,五年前他坐的是“日古利”。

    她甚至記起了他的車牌号。

     “這麼說,保衛工作的收入還不錯嘛,”她調侃道,“你的交通工具值錢多了嘛。

    ” “連我也大大改善了嘛,”紮哈洛夫立即接口道,“更老、更聰明,也更有經驗了。

    在一切方面。

    ” “季姆卡!” “得得,瞧你,”他一擺手說,“我可沒那個意思,隻不過是說,由于職業技能的提高,收入也大大提高罷了。

    天知道你立刻就往那上面想。

    ” 他笑着把娜斯佳輕輕摟在懷裡,用手輕撫着她的背部和腰部。

     “卡敏斯卡娅,無論怎麼說,你都美如天仙。

    如果不是我這個傻子曾經和你訂過君子協議的話,我就會在車裡把你給強xx了。

    ” “可你已經簽了君子協議了。

    ”娜斯佳退後一步,小心地擺脫了他,提醒他道。

     “要不我說我是個傻瓜呢,走,上車吧。

    ” 這不,你瞧,我總算見到那個家夥了,就是為了他,我妻子才決定拯救我們共同創下的這份家業不被分割。

    如果不是非得加了“但”字的話,這家夥可以說是相當不錯的情敵。

    他想把維卡和我都據為己有,而那錢有一半是歸我的。

    或許這人并未患有道德純潔症。

    維卡不可能不懂得這個,她從來就不是個傻瓜,相反,根據我對她的了解,我妻子對此類事的态度是非常感人的。

    隻要回想一下她曾經如何勇敢而又不失尊嚴地忍受我媽的脾氣就夠了,那時,連我有時也忍不住沖母親嚷嚷,可維卡卻每次都悄悄把我拽住責備我:“薩沙,她是個病人,”妻子說,“你應當理解這一點,讓着她點兒。

    歸根結底,她是你母親,她愛你,有這就夠了。

    我對她是外人,她根本沒必要非得愛我不可,你也沒權力要求她愛我、對我好。

    ”維卡啊維卡……你總是那麼善良、明理,那麼美妙,我是多麼愛你呀,可究竟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你居然想要把我們辛辛苦苦掙來攢下的一切據為己有,抛在這位闊氣的美男子腳下呢? 或許是因為他比我強吧,這就是一切症結所在。

    沒有其他任何原因,但有此一點就足夠了。

    或許你是那麼想他,以至不光是他的撫摸,哪怕一想到他,就會令你要死要活的。

    這種事常有,我能理解。

    我自己本人曾經一段時期不也正是這樣,隻要一想到維卡就會尋死覓活。

     今天我們的節目不播放了。

    我們向之出賣我們節目的那個電視頻道的領導部門做了一番調整:由于近日議會發生的醜聞,需要在一段時期内加強新聞節目的内容。

    因此,我得以不像往常這時那樣呆在演播室裡,而是去了一家我喜歡的書店。

    我已經有好幾個月沒來過這裡了。

    近來讀書的時間不多了,即使有時能抽出幾個小時的空閑,我也甯願和維卡和朋友們多呆一會兒,而此刻我突然想起讀書了。

    那件事發生後甚至并未能當下就傳到我耳中,隻是過了好幾天以後,我才突然意識到,我再也不能也不願和任何人打交道了。

    我對所有人都感到惱火。

    剩下的隻有書了。

     于是,我驅車去了莫斯科市中心。

    我在書店呆了整整一個半小時,在自選廳裡從一架書走到另一架書,時不時取下一本書翻一翻,讀讀簡介,随便打開瞧幾眼。

    我挑了幾本書,付了款,走出書店,但沒上車,而是走了半個街區,去找一個酒吧,我知道這家酒吧的咖啡和比薩餅十分出色,令人驚歎。

    維卡同樣也喜歡這家酒吧,以前我倆常來這兒。

    所以,此刻,我能在那裡見到她并沒有什麼可奇怪的。

    她和我那位“尊貴的情人”在一起。

    他倆津津有味地吃着比薩餅,喝着低度啤酒,熱烈地談論着什麼,吃比薩餅有一種基揚蒂相伴,是一種非常好的紅酒,維卡總是非常喜歡這種酒。

    可顯而易見,她的這位情侶的觀念略為有些不同,要我會說這是一種鄉下人的觀念。

    得,好吧,還是說得輕一點兒吧:外省人的觀點。

     酒吧裡人很多,大廳裡幾乎擠得水洩不通,他們沒有看見我。

    我沒有特意躲起來,而是找了一張沒人的桌子,要了杯咖啡,開始浏覽剛買的書,時不時瞥一眼那對沒有察覺我在場而正唧唧咕咕着的情人。

     真怪,在我眼裡,維卡永遠那麼美麗。

    我并不是一個充滿浪漫情調的小青年,我也知道,絕對美的标準是不存在的。

    維卡的美就隻是對我而言,我不需要任何别的女人,但這根本不意味着是男人都得把維卡當美人。

    但我喜歡她,這就夠了,我此刻竭力用這位衣着華貴的美男子的眼光來看她,而這使我困惑了。

    他怎麼會看上她呢?他看上她身上什麼了?維卡絕不是什麼美人,她的長相再普通不過,甚至有些平平常常,甚至就連女人迷人的歲月也未能給她增添一分姿色。

    四十多歲了……她已四十多歲了啊,當然,還不是老太婆,但要說青春魅力、豆蔻年華,那是根本談不上的。

    面容倦怠,已經有了雙下巴,背上“也開始有肉了”。

    他怎麼會看上她。

     話說回來,這個問題是純粹的修辭設問。

    改革歸改革,問題則依然如故。

    這樣的場合和這樣的男人,我見過上千次了。

    一個外省來的土包子,一文不名,又沒個能掙錢的職業,卻想要呆在莫斯科,住上市中心的好房子,坐上外國牌子的小汽車。

    是啊,他又怎麼能不向往這種生活呢,他想必早在童年時代就從電影和電視上,見識過這麼美好的生活,憧憬過它,而從那以後,他會懷着憎厭走在故鄉小城坑坑窪窪的人行道上(或許連小城也不是,而是鄉村,那裡根本就沒有什麼人行道,至于說熱水、家用廁所和電話,迄今仍是無法兌現的幻想吧)。

    他用最後一塊錢換了一身貴重的行頭,動身去征服首都,确切地說,是去征服首都那些想念“漂亮人兒”的有錢的女人。

    贈花,含情脈脈地看着對方的眼睛,說些必說不可的話,努力在一切方面盡量符合市場的規範。

    您就瞧着吧,總有女人會上鈞。

     而維卡就上鈞了。

    我又瞥了她一眼,突然發現,她吃起東西來真不雅觀,為什麼我從前就沒發現這一點呢?抑或這種吃相是最近才出現的? 我很想離開酒吧,可又膽怯地留了下來,隻要維卡在這裡,受雇的殺手就不會來殺死我。

    一旦發生兇案,在場的人都會被扣留,人們開始調查,并且很快便會查明,酒吧的客人中,有一個人不是别人,恰恰是我親愛的妻子,而她卻不知為什麼,不是和我在一起,而是和一個根本無關的男人在一起,他們隻需再向前邁一步,便會搞清,這男人是她的情人。

    下一步就該産生懷疑了,一個不忠實的妻子想要擺脫已經生厭的丈夫。

    不,這麼做不合适。

    維卡可不是傻瓜,而那位對手,應當說,也不是什麼下三爛。

     那個“尊貴”的家夥從桌後站起來,走向通往衛生間的門口。

    這是可以理解的,他想撒尿,你瞧,啤酒喝多了不是?獨自留在原地的維卡,急忙抓起手包,掏出粉盒,開始補妝。

    唉呀,我的天呐!看樣子,她坐在那兒如坐針氈一般,擔心臉色晦暗,卻不敢當着他的面取出鏡子整容。

    而他卻是一個樸實的小夥子,想撒尿就去了衛生間……說走就走,毫不窘迫。

    我對自己的妻子太了解了,在這種場合下,她甯願自己受罪,忍耐,就是去死,也無論如何不會去衛生間的。

    不知為何她把這當做不體面。

    而這又有什麼不體面的呢?機體如常行使功能,這是自然法則。

    我甚至有點兒喜歡起她的這個情人了:一個無拘無束的小夥子。

    而維卡一輩子都在抱怨自己皮下脂肪厚,卻不願意當着男人面補補妝。

    至于說向人打聽衛生間在哪兒這就更不用說不可能了。

    小傻瓜…… 我突然想起我居然從未想過那兩個死去的人……維佳和奧克桑娜。

    我如果不是将要死于陰謀家之手,或許我會難受的,或許我會絞盡腦汁思考,誰需要往維佳的車裡放爆炸裝置;我甚至可能會擔驚受怕,怕這些人會幹掉我的。

    可是,正如我偶然發現的那樣,既然他們已經不再想以同樣方式接近我,所以,無論是陌生的死亡,還是别人的生命,我已經不再對它有興趣。

     夠了,沒必要總躲在維卡身後了。

    她即使如我剛才所發現的已經“發福”了,可她畢竟是個女人。

    必須離開這裡。

    我的咖啡已經喝完了,而幾米開外就是自己的妻子和她的情人,這更不會使我高興的。

    隻要維卡在身邊,我就會活着,這當然是對的,但也不能以此為由而在一晝夜二十四小時裡,總是躲在她裙子下面吧。

    說到裙子,過去我怎麼沒看她穿過這件裙子呢?是不是新買的?自然啦,所有女人,一旦有了情人,便會更新其服裝,想讓人喜歡,想給人以強烈印象。

    按她們的觀點,丈夫喜不喜歡并不要緊,丈大已經是丈夫了,他能往哪兒跑啊,在丈夫面前,可以邋遢,臉上胡亂塗些化妝品,穿舊睡衣都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