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假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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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彙報目擊實況的辦法! 3 “我于10月7日上午6點半左右路過了位于善福寺公園上面的蕪藏寺旁邊的坡路。

    當時我看見了一位身着劍術服裝的少年和一個男人,那人40多歲,穿着淺茶色雨衣,手裡提着一個黑色皮包,好像是從蕪藏寺院子裡鑽樹籬出來的,看樣子慌慌張張的。

     “由于我有自己的難言之隐,請允許我暫不出面作證或申明自己的身份。

    但是考慮到那天早上發生的兇殺案,我想給您提供點參考意見,所以特緻信于您。

     “另外,考慮到當時的那個少年還有可能再次受到罪犯的襲擊,所以懇請您充分照顧少年的安全。

    ” 10月13日中午前,一封寫着西荻窪警察署的地址和“搜查科長先生收”的快件,送到了-山事件專案組的平井警部手中。

     平井首先朝信封的正反兩面大緻掃了一眼,他發現信封背面沒有寫上發信人的姓名,收信人名稱寫成搜查科長也不準确:除警視廳以外,市内的警察署都不設“搜查科”,與之相應的是“刑事科”。

    因為平井是從警視廳搜查一科派下來的,所以這封信自然就暫且送到了他這裡。

    從收信人的書寫方式來看,好像發信人對警察内部的情況不是太熟悉。

     不過,用墨水寫出的文字通俗易懂,且筆迹蒼勁有力。

     平井立刻打開信封,田口刑事部長也從旁邊的座位上探過頭來。

    早晨的碰頭會已經結束了。

    大部分搜查員已分散到各地去了,設有專案組的這間大房子裡靜悄悄的。

     平井又重新仔細地讀了一遍之後,将信一聲不響地遞給了田口。

     在田口讀信的時候,平井又将信封拿了起來。

    這是一個随處可見的白色長方形信封。

    信紙也同樣沒有任何特征。

    因為文字是用有棱角的鋼筆寫出來的,所以很容易辨認,同時也多少令人感到寫信者有意遮掩自己的筆迹,這一點從正文用片假名書寫就不難悟出。

     郵戳上蓋着“石神井10、12、18-24”的字樣,這說明此信投在石神井局管區内即以谷原周圍為界限包括練馬區西半部的郵箱内,時間是昨天即10月12日大約從下午6點到9點之間。

     因為上面沒有寫上發信人的姓名和地址,所以背面幾乎是白紙。

    不過,用糨糊牢牢地粘着的封口處蒼勁有力地寫着一個“封”字。

    這表明發信人非常仔細。

     田口讀完信,好像征求意見似地将他那張長着秃腦門、看上去很厚道的臉轉了一大圈後看着體格健壯的平井警部: “好像不是惡作劇吧?” 平井用他那特有的口齒流利且很爽朗的聲音說道: “從字面上看這個人很聰明。

    ” “對!”田口也贊同地說,“用的是女性文字吧?” “嗯……雖然看上去故意用有棱角的字體書寫,不過從整個字面來看,我也覺得是個女人寫的。

    ” “那麼,是上次說過的久藤恭太看到的那個女人吧。

    因為她說是6點半左右經過那兒的,從時間上看也很吻合。

    并且,上面寫着她也看到了身穿劍術服的少年。

    ” “她是在擔心少年的安全啊!因為身有不便,所以到目前為止她一直在觀望着……或許是她知道了久藤恭太遭襲擊的事件之後,就寄出了這封信吧。

    ” 盡管專案組收到這樣的信或電話并不稀罕,但是說不定此信會出乎意料地成為重要的線索。

     當久藤恭太在自家附近的富士見池邊被一個年輕人襲擊、幾乎被勒死的事件由石神井警察署傳到西荻窪署專案組時,專案組當場就考慮到了與私人銀行家兇殺案之間的關系。

     自-山事件發生後,專案組已通知了恭太的家和上學區域的派出所,要他們加強巡邏,暗中警戒恭太的人身安全,但結果還是被犯人鑽了一個小空子。

     不過,據恭太說他在富士見池所遇到的與在蕪藏寺旁邊的坡路上所碰到的并不是一個人。

    于是,專案組幹脆向新聞機構暗示是精神病患者所為,從而将其與-山事件之間的關系的可能性全部隐瞞了。

     正因為這樣,所以稍微了解恭太處境的人如果讀了關于富士見池事件的報道,也許就會認為警察疏忽了恭太的安全問題。

     平井讀着信,越來越覺得投信人十有八九是恭太說過的那個女人。

    自事件發生以來,應該說已徹底了解了現場附近的情況,但是由于地方偏僻,且是大清早,結果作為可疑人物而被注意到的隻是恭太遇到的那個男人。

     至于那個女人,雖說其身份不明,但是已經得知她是6點20分左右從勞鹿莊走出來的一對情侶中的一人,基本上可以認為她與案件無直接關系。

    隻是那個男人到底是從哪裡出來的,又是往哪裡去了,這仍是一個謎。

    當然他是兇手的可能性極大。

     恭太的證詞是如此之關鍵,可是向他詢問了多次卻總也得不到要領。

    這樣的話,從同時看到那個男人的女人那裡是否可望得到一些其他的線索呢? 另一方面,這投信人相當自信地談到了對那個男人的印象,可是具體内容單靠信中所寫的還遠遠不夠,作為警方肯定想直接和她談談。

     “如果找到發信人,也許能夠得到非常重要的證詞。

    ” 田口好像也是這麼認為的,便對平井說道: “是住在練馬區或杉并區一帶的人寫的吧?” 他盯着郵戳,這是練馬區内的郵局蓋的印。

    再加上案發現場位于杉并區,他好像是把兩者結合起來推測的。

     “嗯……” 平井點了點頭。

     發信人在信中提前打招呼說不能到警察署來作證。

    事件已發生六天了才發出這封信,肯定是有萬不得已的事情。

    但是,如果能查到的話還是希望盡量地把她(可能是)給查出來,并得到她的協助。

    客觀地考慮一下,很難想象還有什麼比殺人事件更重要的事情。

     最後,兩人一緻認為重點圍繞着那天早晨離開芳鹿莊的那個女人再進行一次精密的調查。

     當田四拿着信站起來的時候,總追着警察的《日本新報》的一位記者若無其事地走了過來。

    平時是不允許記者随便出入專案組的房間的,不過隻要不是在開會,偶爾進來個熟人,也并不那麼苛刻。

     “早上好!”一個皮膚被曬得黝黑的中年記者笑容可掬地招呼道,然後一絲不苟地将目光盯在田口的手上。

     “是不是有人檢舉了?”他好像若無其事地問道。

     “嗯……不……” 田口皺起眉頭,将信塞進了口袋裡。

     同一時刻,刑警小野木、露口這一對年輕搭檔正在阿佐谷南端的壽莊公寓103号室内與林奈津實面對面地談話。

     在這個有六張榻榻米和三張榻榻米相連接的房子裡雜亂地擺放着西服櫥、梳妝台、煤油爐等物什,顯得非常擁擠。

    家具全是舊的,整個房間色彩暗淡。

     小野木重又想起在-山家的廚房裡看到的仍很新鮮、漂亮的餐具來,還想起了有人見她在附近的商業街上采購松蘑、魚子醬之類的貴重食品的事來。

     據說奈津實一直打算在夏威夷或洛杉矶開一個快餐館,她是不是在節衣縮食地一心攢錢呢? “我确實一點也不知道那個人的情況,你們再問也白搭。

    ” 對于刑警們的頻繁來訪,奈津實露骨地擺出了一副無可奉告的表情把臉扭向一邊。

    “那個人”指的就是五天前的晚上小野木他們兩人第一次找到這個公寓時從奈津實的房間裡走出來的那個額前垂着長發的年輕人。

     “那天晚上是第一次見到他,以前連名字也沒有聽說過。

    ” 奈津實噘起嘴唇,用沙啞的聲音說道。

    她那粉紅色的頭發還沒有很好地梳過,亂糟糟地盤在頭上,從側面看去,那雙雙眼皮的眼睛瞪得很大,鼻尖稍微有點兒向上翹。

     其容貌特征與其說長得漂亮,倒不如說略具尖刻的個性。

    整體看來,讓人感覺出一種不拘小節的女人味兒。

    她指甲長長的,左手食指上戴着一枚有好幾塊玻璃玉鑲嵌成的大戒指。

     “你說是在哪裡見的?” 小野木一本正經地重複着這句曾試着問過多次的話。

     “不是說過了嗎?那天在你們來這裡一個小時之前,我一個人去車站對過的樂陽軒吃湯面,和那人坐在了一起。

    他問我在哪裡工作,我回答說沒有工作,他好像誤會了……” 據奈津實說那人或許把她誤當成暗娼了,從店裡出來後跟在她後面,口裡說着什麼,一直跟到壽莊的房子前面。

    遭奈津實拒絕後,他還稍微依依不舍似地說今後還會來玩兒,說完就回去了。

    按她的話說,露口刑警敲她的門是随後的事。

    小野木去追趕那人時,一閃失就被他逃掉了。

     “不過。

    從那以後他再也沒來過,所以就是再看到他也認不出來了。

    ” 奈津實故意長長地歎了一口氣,從桌子上抓起一盒七星牌香煙。

     “但是樂陽軒的人說不記得那天見過你們倆呀。

    ” “因為是吃飯時間,人很多,他們也不可能一一記清楚的。

    ” 露口自己也面色陰沉地掏出煙來點着了。

     在樂陽軒的調查實際上并沒有得到确切的回答。

    對方隻是說因為奈津實是該店的常客,每周來兩三次,所以那天也許來過,但并不清楚,至于那個男人就更不清楚了,來沒來過完全沒把握。

     所以,關于湯面館的事,不能斷言奈津實完全在撒謊……不過,小野木憑直感總認為在走廊裡站着說話的那個人與奈津實之間有更深的關系。

    但是從目前來看這麼說還沒有任何證據,所以也無計可施。

     “聽說你和-山是在獲窪的‘夾心糖’店裡認識的,從去年年底開始交往的?” 這話也不過隻是複習,奈津實沒有回答,慢慢地眨了一下長睫毛的上眼皮。

     當露口最初來訪時,她就比較爽快地承認了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