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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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信寄了。
他跟我提起過,他經常會去馬克斯維爾,我琢磨着在那裡應該能寄信。
我再三斟酌,想找個最恰當的方法跟他提起這件事。
最後,我還是決定直截了當地問他,能不能在下次去馬克斯維爾的時候幫我去郵局寄封信。
但是,我并不确定,他到底值不值得信賴,我很害怕他會出賣我;所以我決定先不告訴他信的内容,甚至不告訴他我已經寫好了信。
有一天深夜,我悄悄地溜出了小屋,穿過地裡,一路跑到肖的種植園。
阿姆斯比正睡在大宅前的空地上。
我塞給他一些拉小提琴得來的小東西,并向他承諾,隻要他願意幫我個忙,我一定毫不猶豫地把我的全部家當都送給他。
另外,我還懇求他,就算不答應,也千萬不要出賣我。
他滿口答應了下來,還用他的名譽起誓,說他在下一次去馬克斯維爾的時候一定幫我去寄信,而且他一定會保守這個秘密。
其實,我當時随身帶着那封信,但沒敢直接給他;我告訴他可能還要過一兩天,因為我還要寫信。
跟他道别之後,我就溜回了小屋。
那晚,我輾轉反側,心裡始終覺得不踏實,我實在沒有把握,不知道阿姆斯比到底可不可信。
我願意冒一切風險,但是,如果這封信真的落入埃普斯手裡,那肯定就是死路一條了。
我擔憂極了,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搏一搏。
事實證明,幸好我當時沒有貿然把信給他,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隔了一天之後,我在地裡翻棉,埃普斯坐在他和肖的種植園之間的界籬上,監視着我們勞作。
過了一會兒,阿姆斯比走了過去,坐在了埃普斯邊上。
兩個人在那兒坐了兩三個小時,我心裡七上八下的,特别忐忑。
當天晚上,我正在小屋裡煮熏肉,埃普斯提着根皮鞭走了進來。
“嘿,夥計,”他開口說道,“我聽說咱們這兒出了個有知識的黑鬼喲,還會寫信呢!而且啊,還打算找白人幫他寄信呢!你知道是誰不?” 我心裡最擔心的事真的發生了。
雖然我明白做人要有誠信、敢做敢當,但在那種情況下,我隻能本能地選擇說謊。
“我什麼都不知道啊,埃普斯老爺,”我裝出一副特别吃驚的樣子,“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情啊!” “你昨晚上是不是去過肖那兒?”他隻問我。
“沒去過,老爺。
” “你老實交代,你是不是讓阿姆斯比幫你去馬克斯維爾寄信?” “怎麼可能啊,老爺!我跟這個叫阿姆斯比的沒說過什麼話啊,從他來到現在,頂多隻打過招呼。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 “哼,”埃普斯接着說,“阿姆斯比今天告訴我,我的黑鬼裡有人不安分!他讓我好好看管住你們,要不然就有人要逃跑了。
所以我就奇怪了,問他到底怎麼回事。
他說你昨天晚上去找過他,半夜把他叫醒,還讓他幫你去馬克斯維爾寄信。
你有什麼話好說,啊?” “我隻能說,”我鎮定地說,“這簡直就是一派胡言。
我連一滴墨水、一張紙都沒有,我用什麼寫信?再說了,我又沒有什麼朋友在世,我給誰寫信?這個阿姆斯比真是謊話連篇,大家都知道他是個酒鬼,沒人會相信他的話。
埃普斯老爺,你知道我從來不撒謊,我從來不會擅自離開您的種植園。
不過,這個阿姆斯比的居心倒是不難看穿。
他是不是問您要不要招工頭?” “是啊,他想來做工頭。
”埃普斯回答道。
“這就對了啊!他就是想讓你以為我們都想逃跑啊!這樣你就需要招個工頭來看住我們了!所以他才編了這麼個故事來唬你。
他顯然在胡說八道,老爺您可千萬别信他。
” 埃普斯沉思了一會兒,顯然他覺得我說得很有道理。
然後他勃然大怒: “這該死的阿姆斯比!普萊特啊,還好你看穿他了!哼,他當我是好欺負的嗎!他以為他能擺布我嗎!他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嗎!居然說我看不住自己的黑鬼!哼!以為我是個軟柿子!哼!真是瞎了他的狗眼!普萊特,咱們真應該放狗去咬死他!”接着,他又絮絮叨叨地把阿姆斯比的人品狠批了一通,誇耀了一番自己看管“黑鬼”的本事,然後就離開了小屋。
他前腳剛走,我就立刻把信掏出來扔進了火裡。
看着熊熊的火焰吞噬了我千辛萬苦才寫好的信,我的心再次跌入了絕望的深淵。
我曾希望這一封信能讓我看到自由的曙光,如今這唯一的希望已化成了灰燼。
後來幾天,我一直提心吊膽的,害怕阿姆斯比又會去跟埃普斯說些什麼;結果幾天之後,阿姆斯比這個背信棄義的小人就被趕出了肖的種植園。
我這才松了一口氣。
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又一次陷入了迷惘。
一次又一次的希望都被扼殺在搖籃中。
我覺得生命中的夏季已經逐漸離我遠去,我正一步一步走向衰老。
也許要不了幾年,勞累和悲傷,還有沼澤裡那緻命的瘴氣就會送我走向生命的盡頭。
我終将在這裡化作一抔黃土,沒有人會為我哀傷。
我盡了一切努力,卻遭到了無情地背叛,如今隻能一個人暗自落淚。
希望之光就像燭火一樣曾帶給了我一線寬慰,如今這奄奄一息的燭火已經越來越微弱,随時就會徹底泯滅;而我,終将獨自在黑暗裡摸索,直到生命的盡頭。
[1]這位“著名的湯姆叔叔”是指美國作家斯托夫人所寫的《湯姆叔叔的小屋》裡面的主人公。
——譯者
他跟我提起過,他經常會去馬克斯維爾,我琢磨着在那裡應該能寄信。
我再三斟酌,想找個最恰當的方法跟他提起這件事。
最後,我還是決定直截了當地問他,能不能在下次去馬克斯維爾的時候幫我去郵局寄封信。
但是,我并不确定,他到底值不值得信賴,我很害怕他會出賣我;所以我決定先不告訴他信的内容,甚至不告訴他我已經寫好了信。
有一天深夜,我悄悄地溜出了小屋,穿過地裡,一路跑到肖的種植園。
阿姆斯比正睡在大宅前的空地上。
我塞給他一些拉小提琴得來的小東西,并向他承諾,隻要他願意幫我個忙,我一定毫不猶豫地把我的全部家當都送給他。
另外,我還懇求他,就算不答應,也千萬不要出賣我。
他滿口答應了下來,還用他的名譽起誓,說他在下一次去馬克斯維爾的時候一定幫我去寄信,而且他一定會保守這個秘密。
其實,我當時随身帶着那封信,但沒敢直接給他;我告訴他可能還要過一兩天,因為我還要寫信。
跟他道别之後,我就溜回了小屋。
那晚,我輾轉反側,心裡始終覺得不踏實,我實在沒有把握,不知道阿姆斯比到底可不可信。
我願意冒一切風險,但是,如果這封信真的落入埃普斯手裡,那肯定就是死路一條了。
我擔憂極了,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搏一搏。
事實證明,幸好我當時沒有貿然把信給他,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隔了一天之後,我在地裡翻棉,埃普斯坐在他和肖的種植園之間的界籬上,監視着我們勞作。
過了一會兒,阿姆斯比走了過去,坐在了埃普斯邊上。
兩個人在那兒坐了兩三個小時,我心裡七上八下的,特别忐忑。
當天晚上,我正在小屋裡煮熏肉,埃普斯提着根皮鞭走了進來。
“嘿,夥計,”他開口說道,“我聽說咱們這兒出了個有知識的黑鬼喲,還會寫信呢!而且啊,還打算找白人幫他寄信呢!你知道是誰不?” 我心裡最擔心的事真的發生了。
雖然我明白做人要有誠信、敢做敢當,但在那種情況下,我隻能本能地選擇說謊。
“我什麼都不知道啊,埃普斯老爺,”我裝出一副特别吃驚的樣子,“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情啊!” “你昨晚上是不是去過肖那兒?”他隻問我。
“沒去過,老爺。
” “你老實交代,你是不是讓阿姆斯比幫你去馬克斯維爾寄信?” “怎麼可能啊,老爺!我跟這個叫阿姆斯比的沒說過什麼話啊,從他來到現在,頂多隻打過招呼。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 “哼,”埃普斯接着說,“阿姆斯比今天告訴我,我的黑鬼裡有人不安分!他讓我好好看管住你們,要不然就有人要逃跑了。
所以我就奇怪了,問他到底怎麼回事。
他說你昨天晚上去找過他,半夜把他叫醒,還讓他幫你去馬克斯維爾寄信。
你有什麼話好說,啊?” “我隻能說,”我鎮定地說,“這簡直就是一派胡言。
我連一滴墨水、一張紙都沒有,我用什麼寫信?再說了,我又沒有什麼朋友在世,我給誰寫信?這個阿姆斯比真是謊話連篇,大家都知道他是個酒鬼,沒人會相信他的話。
埃普斯老爺,你知道我從來不撒謊,我從來不會擅自離開您的種植園。
不過,這個阿姆斯比的居心倒是不難看穿。
他是不是問您要不要招工頭?” “是啊,他想來做工頭。
”埃普斯回答道。
“這就對了啊!他就是想讓你以為我們都想逃跑啊!這樣你就需要招個工頭來看住我們了!所以他才編了這麼個故事來唬你。
他顯然在胡說八道,老爺您可千萬别信他。
” 埃普斯沉思了一會兒,顯然他覺得我說得很有道理。
然後他勃然大怒: “這該死的阿姆斯比!普萊特啊,還好你看穿他了!哼,他當我是好欺負的嗎!他以為他能擺布我嗎!他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嗎!居然說我看不住自己的黑鬼!哼!以為我是個軟柿子!哼!真是瞎了他的狗眼!普萊特,咱們真應該放狗去咬死他!”接着,他又絮絮叨叨地把阿姆斯比的人品狠批了一通,誇耀了一番自己看管“黑鬼”的本事,然後就離開了小屋。
他前腳剛走,我就立刻把信掏出來扔進了火裡。
看着熊熊的火焰吞噬了我千辛萬苦才寫好的信,我的心再次跌入了絕望的深淵。
我曾希望這一封信能讓我看到自由的曙光,如今這唯一的希望已化成了灰燼。
後來幾天,我一直提心吊膽的,害怕阿姆斯比又會去跟埃普斯說些什麼;結果幾天之後,阿姆斯比這個背信棄義的小人就被趕出了肖的種植園。
我這才松了一口氣。
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又一次陷入了迷惘。
一次又一次的希望都被扼殺在搖籃中。
我覺得生命中的夏季已經逐漸離我遠去,我正一步一步走向衰老。
也許要不了幾年,勞累和悲傷,還有沼澤裡那緻命的瘴氣就會送我走向生命的盡頭。
我終将在這裡化作一抔黃土,沒有人會為我哀傷。
我盡了一切努力,卻遭到了無情地背叛,如今隻能一個人暗自落淚。
希望之光就像燭火一樣曾帶給了我一線寬慰,如今這奄奄一息的燭火已經越來越微弱,随時就會徹底泯滅;而我,終将獨自在黑暗裡摸索,直到生命的盡頭。
[1]這位“著名的湯姆叔叔”是指美國作家斯托夫人所寫的《湯姆叔叔的小屋》裡面的主人公。
——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