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回 招帖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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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廣東有一客人,姓遊名子華,本貫浙人。

    自祖父以來在廣東發賣機布,财本巨萬,即于本處讨娶一妾王氏。

    子華素性酗酒兇暴,若稍有一毫不中其意,遂即毒打。

    妾苦不勝,一夜更深人靜,候子華睡去時走出,投井而死。

    次日,子華不知其妾投井而死,乃出招帖遍處貼之,貼過數月,并無消息。

    子華讨取貨銀已畢,即收拾回浙。

     适有本府一人名林福,開一酒肉店,積得數塊銀兩,娶妻方氏名春蓮。

    豈知此婦性情好淫,常與人通奸。

    福之父母審知其故,詳以語福。

    福懷怒氣,逐日打罵,淩辱不堪。

    春蓮乃僞怨其父母道:“當初生我醜陋,何不将我淹死?今嫁此等心狠丈夫,貪花好色,嫌我貌醜,晝夜惱恨,輕則辱罵,重則敲打,料我終是死的。

    ”父母勸其女道:“既已嫁他,隻可低頭忍受,過得日子也罷,不可與他争鬧。

    ”那父母雖以好言撫慰,其女實疑林福為薄幸之徒。

    忽一日春蓮早起開門燒火,忽有棍徒許達汲水經過,看見春蓮一人,悄無人在,乃挑之道:“春蓮,你今日起來這般早,你丈夫尚未起來,可到吾家吃一碗早湯。

    ”春蓮道:“你家有人否?”許達道:“并無一人,隻我單身獨處。

    ”春蓮本性淫賤,聞說家中無人,又想丈夫每日每時吵鬧,遂跟許達同去。

    許達不勝歡喜,便開櫥門取些果品與春蓮吃了,又将銀簪二根送與春蓮,掩上柴門,二人遂即上床。

    雲雨事散,衆家俱起,不得回家,許達遂匿之于家中,将門鎖上,竟出街上生意去了。

    直至黑晚回來,與春蓮取樂。

    及林福起來,見妻子早起燒火開門不見回來,意想此婦每遭打罵,必逃走矣。

    乃遍處尋訪無蹤,亦寫尋人招帖貼于各處,仍報嶽父方禮知之。

    禮大怒道:“我女素來失愛,嘗在我面前說你屢行打罵,痛恨失怕,每欲自盡,我夫婦常常勸慰,故未即死。

    今日必遭你打死,你把屍首藏滅,故詐言他逃走來哄騙我,我必告之于官,為女伸冤,方消此恨。

    ”乃具狀詞,赴告本縣湯公。

    其詞道: 告為倫法大變事:婚娶論财,夷虜之道;夫婦嫌醜,禽獸不如。

    身女春蓮,憑媒嫁與林福為妻。

    豈料福性貪淫,嫌女貌醜,日加打罵,淩辱不堪。

    今月日仍觸惡毒,登時歐死。

    懼罪難逃,匿屍埋滅;駕言逃走,是誰見證?痛思人煙湊密,私奔豈無蹤影;女步艱難,數日何無信音?明明是惡殺匿。

    女魂遭陷黑天,父朽仰于白日。

    祈追屍抵償。

    哀哀上告。

     本縣準狀,即差役拘拿林福,林福亦具訴詞,不在話下。

     且說許達聞得方禮、林福兩家告狀,對春蓮道:“留你數日,不想你父母告狀問夫家要人,在此不便,倘或尋出,如何是好?不若與你同走他鄉,又作道理。

    ”春蓮聞言便道:“事不可遲,即宜速行。

    ”遂收拾行李,連夜逃走,直至雲南少城住腳。

    盤費已盡,許達道:“今日到此,舉目無親,食用欠缺,此事将何處之?”春蓮本是淫婦,乃道:“你不必以衣食為慮,我若舍身,盡你足用。

    ”許達亦不得已從之。

    乃妝飾為娼,趁錢度日,改名素娥。

    一時風流子弟,聞得新來一妓甚美,都來嫖耍,衣食果然充足。

     且說當日春蓮逃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