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為什麼必須以反思性思維作為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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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支持它,也不願意放棄它而沿着新的方向去探索。

    人們曾盡心盡力地維護托勒密的太陽系理論,就是明證。

    甚至在今天,被廣大群衆所掌握的關于自然結構的種種正确的信念,也隻因為它們是流行的,是人雲亦雲的,而不是因為人們理解了它們所依據的原理。

     迷信如同科學一樣自然 單純就暗示的功能而言,用晴雨表的水銀柱預告晴雨和用一種野獸的内髒或鳥的飛翔預告戰争的結局,這兩者之間并沒有什麼差别。

    用蚊子咬人預示瘧疾,用鹽缸的傾倒預示命運險惡,這兩者也是一樣的。

    隻有憑對情境有系統的控制,在這種情境中作出觀察,并且有獲得結論的習慣的訓練方法,才能決定哪種信念是有缺陷的,哪種信念是正确完善的。

    科學之所以能代替迷信的推理習慣,并不是由于感覺敏銳程度的增加,也不是指示功能的自然結果。

    科學代替迷信,是對觀察和推論的條件加以控制的結果。

    如果沒有這些控制,夢境、星座位置、手掌的紋路都可能被看作有價值的标志,擲撲克牌可以作為預告吉兇的符号,而最具有決定意義的自然的事件反倒被忽視了。

    相信各種各樣吉兇的先兆,在過去曾是普遍的,如今隻在某些角落裡才存在這類迷信。

    戰勝它們,需要長期嚴格的科學訓練。

     錯誤思維的一般起因:培根的&ldquo假相說&rdquo 曾有人試圖對錯誤信念的主要來源加以分類,關注這一嘗試對我們是富有教益的。

    例如,培根在探讨現代科學的初期曾列舉過四種類别,并冠以古怪的名目&mdash&mdash&ldquo假相&rdquo(希臘文,表象),這些怪誕的模式把人的心智引入歧途。

    他把這些稱為假相或幻象,它們是:(a)種族假相,(b)市場假相,(c)洞穴假相,(d)劇場假相。

    減少其隐喻的成分,說得更明白些,即(a)植根于人類通性中的根本的錯誤方法(或至少是引誘人們産生錯誤的方法);(b)來自交際和語言的錯誤方法;(c)由個人的特質引起的特殊的錯誤方法,以及(d)一個時期内普遍流行的錯誤方法。

    我們可以采用某種不同的分類方法,把錯誤信念的原因加以劃分,有兩種是屬于内含的,另兩種是屬于外顯的。

    屬于内含的,一種是人類共同的(例如有一種普遍的傾向,即認可一種偏愛的信念比認可一種與之相反的信念更容易一些);另一種是某種個人的特殊癖好和習慣。

    屬于外顯的,一種是發源于一般的社會情境(例如有這樣的傾向,即認為凡有某個詞,便有某個事實;而沒有這個名詞,便沒有這個事實),另一種是來自局部的和一時的社會趨勢。

     洛克論:錯誤信念的典型形式 洛克論及錯誤信念的典型形式的方法不太正規,但可能更富有啟發性。

    他列舉了不同類别的人的不同的錯誤思維方式。

    我們最好還是引用他那具有說服力的古雅的語句: (a)第一種人幾乎完全沒有理智,他們所做的和所想的都是仿照别人的樣子。

    例如以家長、鄰居、牧師或依據盲目的信仰而選擇出來的其他什麼人為榜樣,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免除對于他們來說思維和研究所具的痛苦與麻煩。

     (b)第二種人以感情代替理智,并決定以感情支配他們的行動和論證。

    除了适合他們的性情、利益或黨派以外,對于任何更進一步的問題,他們既不動用自己的思考,也不側耳傾聽其他人的論證。

    [3] (c)第三種人心甘情願地遵從理智行事,但由于缺乏人們稱之為開闊、健全、廣泛的意識,對于問題沒有一個全面充分的看法。

    &hellip&hellip他們隻和一種人發生交往,隻讀一種書,隻聽得進一種意見。

    &hellip&hellip他們僅在小河中同熟知的交通員頻繁往來,而不敢去知識的巨洋中探險(人們的自然禀賦本來是相等的,但其包容的知識和真理卻非常不同)。

    人們之間所有這些增益的部分,是由于運用心智時理解的範圍不同,他們頭腦中搜集知識的範圍不同,積累的觀念的範圍不同。

    [4] 洛克在另一本書[5]中,用稍微不同的形式闡述了同樣的思想。

    他說: 1.凡與我們的原則不相符合的東西,決不被我們看作或然的,因而并不被認為是可能的。

    我們太尊敬這些原則,而且它們的權威又超越一切知識。

    因此,且不論他人的證據,即便是我們感官的明證,隻要它們所證明的同這些既定的規則相反,我們也常常會排斥它們。

    &hellip&hellip兒童們往往從他們的父母、保姆和周圍的人那裡接受各種命題,這是最常見不過的。

    這些命題滲透在他們天真而無偏見的理解之中,逐漸得到加強,最後(不論真僞)通過長期的習慣和教育被釘在心中,永遠不能拔出來。

    對人們來說,當他們長大以後反思那些意見時,往往發現它們在自己心中就像那些記憶一樣久遠。

    他們既不曾觀察到它們早期的暗示作用,又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得到它們的,因此便将其奉若神明,不許人們亵渎它們,觸動它們,懷疑它們。

    他們認為它們是偉大的、無誤的、決定真理的标準,認為它們是解決一切争端的判官。

     2.其次,有一些人,他們的理解力被鑄入了一個恰好依照通行學說的标準制成的模型(這種人并不否認事實和證據的存在,但卻不能信服這些證據;如果他們的心智不是被固定的信念緊緊地束縛着,那麼,這些證據本來可以影響他們的決定)。

     3.主導性情感。

    再次,各種或然性如果違反了人們的渴求和普遍的情感,亦會遭到同樣的命運。

    要一個貪鄙的人作推論,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