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為什麼必須以反思性思維作為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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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思維的價值 它使合理的行動具有自覺的目的 我們全都承認,至少在口頭上承認,思維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思維能力被看作把人同低等動物區别開來的機能。

    但是,思維如何重要,思維為何重要,我們通常的理解是含糊不清的。

    因此,确切地說明反思性思維的價值,是有益的。

    首先,它使我們從單純沖動和一成不變的行動中解脫出來。

    從正面來說,思維能夠指導我們的行動,使之具有預見性,并按照目的去計劃行動,或者說,我們在行動之前便明确了行動的目的。

    其次,它能夠使我們的行動以深思熟慮和自覺的方式展開,以便達到未來的目的,或者說,指揮我們去行動,以便達到現在看來還是遙遠的目标。

    預判行動的不同方式可能導緻的結果,能使我們知道我們正在做些什麼。

    思維把單純意欲的、盲目的和沖動的行動轉變為智慧的行動。

    據我們所知,一隻兇猛的野獸費力地從後面沖過來,它的動作依據的是某些當時的外界刺激而引起的生理狀态。

    一個能夠思維的人,其行動取決于對長遠的考慮,或者取決于多年之後才能達到的結果。

    例如一個年輕人為了将來的生計而去接受專業教育,即是如此。

     舉例來說,當一個沒有思維活動的動物受到淋雨的威脅時,它也會鑽到洞裡去,這是因為它的機體受到某些直接的刺激。

    一個有思考能力的人察覺到未來可能要下雨的特定的事實,就會按照對未來的預測而采取行動。

    播種、耕種和收獲谷物,都是有意圖的行動。

    隻有人類才會有這些行動,因為人類知道服從經驗中直接感知到的種種因素,知道這些因素所暗示和預示的價值。

    哲學家們說過許多&ldquo自然之書&rdquo、&ldquo自然之語言&rdquo等名言。

    是的,已有事物成為未見事物的象征,自然界發出的聲音可以被人們理解,這些都依靠思維。

    對于一個有思維能力的人來說,實物是事物以往的記錄。

    例如,化石使我們知道地球遠古的曆史,并能預示地球的未來;又如,從天體目前的位置,可以預測很久以後才會出現的日食。

    莎士比亞的名句&mdash&mdash&ldquo樹林中有動聽的旋律,溪中流水是大好的文章&rdquo,切實表明了一個有思維能力的人可以給客觀事物增添機能。

    隻有當周圍的事物對我們具有意義,當我們以特定方式使用這些事物并可表明達到的結果時,我們才可能對這種事物作出自覺的、深思熟慮的控制。

     它使系統的準備和發明成為可能 人們也運用思維建立和編制人造的符号,以便預先想到結果,以及為達到某種結果或避免某種結果而采取種種方式。

    前面提到的思維的特點,表明了野蠻人和野獸的不同;這裡提到的思維的特點,表明了文明人和野蠻人的不同。

    一個曾經在河裡乘船出過事故的野蠻人,可能會注意到某些東西,這些東西對于他來說是預示着未來危險的信号。

    但是,文明人卻有意制作這種符号,他預先設置顯著的、警戒船隻失事的浮标,建造燈塔,使人們可以看到可能發生事故的迹象。

    野蠻人憑借其幹練的技巧觀測天象;文明人則修建氣象台,人工收集氣象情況,并且在種種迹象出現以前公布信息,而不借助其他方法。

    一個野蠻人能通過辨别某種不明顯的标記,熟練地覓路穿越荒野;文明人卻建造公路,為所有人提供要走的路。

    野蠻人由學習探測火的标記而得知火的存在,并且發明了取火的方法;文明人卻發現了可以燃燒的瓦斯和油,發明了電燈、火爐、熔爐以及中心供暖裝置,等等。

    開化文明的本質在于:深思熟慮地建立标志和記錄,以免遺忘;在生活中的各種意外事件和突發事件出現之前,深思熟慮地建造一些裝置,以便檢測它們的臨近,記錄它們的性質,以預防那些不利事件,或者至少保護自己免遭其害,并且制造更安全和廣泛的有利事件。

    各種形式的人造裝置,都是有意地變更自然的性質而加以設計的,使之同自然狀态相比,更好地揭示那些隐蔽的、不完善的和遙遠的事物。

     它使事物的意義更加充實 最後,思維賦予有形的事物和對象非常不同的地位和價值,而沒有反思性思維能力的人則做不到這一點。

    對于那些不知道語言符号的人來說,文字隻是黑白相間的古怪的胡抹亂畫;而對那些知道文字是其他事物符号的人來說,這些符号堆集在一起代表着某些觀念或事物。

    事物對我們來說是有意義的,它們不隻是感官的刺激物,我們對此已經習以為常,因而認識不到它們之所以賦有意義,是由于已見過的事物暗示了未見的事物,而這種暗示又為繼起的經驗所證實。

    如果我們在黑暗中被某種東西絆倒,我們可能作出反應,想辦法避免被撞傷,而沒有意識到它是什麼特定對象(object)。

    我們近乎無意識地對許多刺激物作出反應,它們對我們沒有什麼意義,或者說,它們不是特定的對象。

    對象比事物(thing)包含更多的意義,對象是具有一定意義的事物。

     我們作出的這種區分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讀者如果回想他認為奇異的事物和事件,并把自己的看法與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這些事物和事件的看法進行對比,或者把關于一種事物或事件在過去的認識與以後的理智認識兩相對比,那麼,這種區分便一清二楚了。

    對于一個非專業人士來說,水這種特殊的物體僅意味着用以洗滌或飲用的某種東西;而對另外一個人來說,水卻是兩種化學元素的化合物,這兩種元素本身不是液體而是氣體,或者水是不能飲用的某種東西,因為它有招緻傷寒病的危險。

    對于一個小孩子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