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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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武亭。
命求故翰林承旨學士阮廌詩文遺藁。
命禮部尚書黎弘毓宴占城使臣於北使館、命内官問占國使臣以事大之禮。
對曰:「占國之於聖朝、如子之恃父母、惟教命是聽。
然天子所命常貢之外、責以錫貢、是乃新例、不敢專對、伏乞遣使問本國主、以光下國。
」不從。
奪西軍都督黎舌所管、以舌子伯達白日馳馬街市、縱奴敺人故也。
以戸部尚書兼宮師府太子賓客陳封爲刑部尚書兼太子賓客、吏部尚書範文顯爲中軍府都督同知、禮部尚書兼太常寺卿黎弘毓爲西軍府都督同知、工部尚書裴括爲東軍府都督僉事、刑部尚書範公毅爲禮部尚書、禦史臺副都禦史兼勤政殿奉侍經筵阮居道臺禦史臺都禦史權戶部尚書知經筵事、天長承宣使範瑜爲宣慰大使權工部尚書、禦史臺副都禦史陳鷟爲宮師府太子賓客兼禦史臺都禦史翰林院大學士、權吏部左侍郎兼祕書監學士阮廷美爲宮師府大學士權戸部左侍郎翰林院大學士、權兵部左侍郎兼祕書監學士陳盤爲宮師府賓家權吏部左侍郎太僕寺卿、行通政司通政使黎忠爲承德司承德大使權戶部右侍郎、光祿寺卿兼祕書監學士武永禎爲翰林院大學士權禮部右侍郎兼光祿寺卿祕書監學士知經筵事、大理寺卿阮寧爲詹事行大理寺卿、右諭德權吏部右侍郎潘維禎爲宣慰使權天長處承宣使、興化承宣使參議阮德輶爲禦史臺僉都督禦史、歸化府知府阮叔通爲興化承宣使參議。
總管屈打與通政司左丞汧仁壽等招降哀牢賊道銅等班師還。
先是官軍至嘉興木州幷土兵三百人、直抵馬江溝弄冊、半月程駐營、屈打分遣嘉興衞總知黎勉領本衞軍至丘祝併同越每二州土兵聲言擊賊擾兵、實則截其要路、賊衆聞之奔潰。
屈打差人諭以禍福利害、道銅等詣營門降。
屈打乃令木州經畧車變、修完舊隘、與土官盜琴蘿督率土兵守備、打等班師而還。
是役也往返纔十八日、經行之處、鷄犬不驚。
獻俘之日、帝欲將賊衆囘本處誅之、以警其餘。
太保丁列等對曰:「道銅果於誠服來降、則待之不死、以勸後來、若迫於馳逐、以圖免死、誅之可也。
」詔監道銅於禦前獄。
初明人李茂實等二十九人、有船二隻、載米二百五斛、送廣東布政司、漂到安邦、巡司獲之、送詣行在。
都禦史阮居道奏宜放囘本國、帝不從。
至是以其米給本船人各一斛、充屯田司、其餘米令四城兵馬裝載、分行宣光、歸化、陀江等處、給會期軍人飢困者。
以禦史臺僉都禦史楊宗海爲都給事中、權尚寶寺卿。
翰林院直學士權工科給事中梁世榮劾鎮殿將軍裴訓、奏畧曰:「人之大倫有五、朋友、夫婦實居其一。
今訓在妻喪、而納輩行子前已娶女爲妻、薄伉儷之恩、蔑綱常之道、事關風化、係是紊亂彜倫、送法司治罪。
」從之。
初置五經博士。
時監生治詩書經者多、習禮記、周易、春秋者少、故置五經博士、專治一經以授諸生。
林衞指揮使黎宗永冒蔭調遷、宗永本嘉遠人阮固子、而總管黎元養爲己子、以蔭調遷、爲權給事中梁世榮所劾、帝奪其職。
蘇問[ロ+答]剌國商舶貢物。
減省北平、通化二府諸州縣官各一員。
遣北道監察禦史潘宗薦往北平勘問鎮守官黎六、阮量等、仍執送囘京。
時明國鎮安府土人岑祖德率其衆千餘人駐于音洞、聲言捉迯賊岑望、因劫掠北平鎮、通農那蠻邊民牛畜而去、後再占居保樂州哩土蠻。
祖德有奏雲:「蠻離蠻戎等村、原係詐歸附鎮安府、劫掠人民牛畜、伏望聖恩差撥大軍、往征治戒、離等村、仍乞追治通農、保樂二州、驅犯人岑望等囘業。
」朝廷皆以爲祖德所言皆詐、帝特命中書修辭直告布政司還所掠人畜、及宗薦往勘問之、仍執阮量等囘京、以守備不謹、緻外人寇邊也。
校尉黃輦以安西府土兵與哀牢人戰于丘牢、死傷者三千餘人、獲賊馘。
索取明國人於蘇問嗒剌國商舶、送還本國。
夏、四月初、令吏部官凡文武各職白身初授及降職緻職並許寫勘合頒給。
嘉興府順每州送納琴同妻子家屬及哀牢俘馘于京師。
攽五經官闆于國子監。
從祕書監學士武永禎之言也。
命權尚寶寺卿楊宗海、通政司右丞汧仁壽教習驍勇兵馬等軍讀書。
都給事中鄭鐵長等劾奏刑部杜宗男等居官受賂、吏部阮如堵保擧非人、並送法司如律治罪。
從之。
以阮復爲清化承宣參議。
帝諭之曰:「昔年遣爾北使康疆而歸、今年宣召爲進昌言、深可嘉也。
今遣監丞阮耒齎銀兩賞賜、以旌其忠、以盡其情、至可領也。
」 五月一日、北平府知州陶復禮奏:「明國鎮安府土官令宗紹侵鎖脫隘、奪本處田、及擅取牛畜。
」詔下朝臣議以防之之策。
太師丁列等皆以爲宜固守封疆、無啓邊釁、見彼之來。
拒之而已。
禮部尚書範公毅奏雲:「古者建國、因以爲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契始封商、賜以子氏、稷始封卲、賜以姫氏、常胙土受封以賜姓、命氏以立宗。
自是而後、各有其姓、如虞舜姚氏、夏禹姒姓、周文姫姓、則九官、三公、五臣、十亂、皆有勳勞於國、未嘗見有賜姓。
至漢髙祖以婁敬上建都之策、則賜姓劉氏、唐高祖嘉世勣真純臣之節、則賜姓李氏、皆是駕馭豪傑之策。
其源一開、流而爲弊、爲之臣者、亦幸以榮殊、不知姓有譜系、固不可混、賜之失所係最大。
以人臣而同國姓則不敬、以人子而忘本族則不孝、執有不敬不孝而能濟事哉、宜革正之。
凡人臣得賜國姓、並許改還祖父本姓、使澄天潢之宗派、明姓氏之本原。
」帝從之。
宣光鎮守副總兵黎饋奏:「本鎮蒙當社被吒音詫。
」人燒毀人家、殺掠人口。
」詔下朝臣議、宰相丁列等曰:「辺遠蠻夷、自相攻擊、乃其俗耳、惟固守我疆、無啓邊釁可也。
」 九日、雷震監門衞城上店。
十日甲戌、令五府軍造戰器樣、旣而又改别樣、軍人有咨嗟者、威雷衞軍人文廬上疏、其畧曰:「臣竊見本年正月、陛下既出新樣、遣諸將造戰器、今又改爲别樣、是正令之不常也。
」帝令吏部諭廬曰:「戰器是同一樣、爾所言乃妄爾。
」侍郎梁如鵠私謂廬曰:「爾非言職、安敢妄論國事。
」廬曰:「國以民爲本、而兵所以衞民也、今號令不信、軍民愁嘆、公乃近臣、縅默而不言、僕見而言、亦愛君之言也。
」鵠等默然。
十三日丁醜、吏部尚書阮如堵奏言、會試中二三塲、充各衙門吏、今考試敎職中格、宜除經歷等職、帝允其奏。
十四日戊寅、以翰林院侍讀學士行吏科都給事中鄭鐵長爲翰林侍講學士權工部右侍郎權國威等處賛治承宣使司、參政楊執中爲大理寺卿權刑部左侍郎、翰林侍讀學士署院事兼兵科都給事中範琚爲太僕寺卿權諒山等處賛治承宣參政。
二十日、賜大臣及職事官内宴于勤政殿。
勅諭諒山、安邦、北平等處鎮守副總兵土官等曰:「朝廷守土之臣、固宜保境安民、折衝禦侮、乃其職也。
頃者外人侵入邊境、虜掠人畜、屢見馳奏、戰守之效、寂然無聞、今欲一一繩之以法、恐有不勝、爾等宜竭盡心力、思蓋前愆。
」仍頒科令十一條。
以汧仁壽爲尚寶寺卿、權吏科都給事中。
許諒山處權參政阮哿緻事。
勅旨、今後任邊遠滿九年、始得别調京縣。
六月初一日、以大理寺卿黎伯達爲招討大使、行北平府知府、僉知北平衞。
令十二承宣勘管内山川險易古今事迹、畫圖詳註、送戶部作地理輿圖。
考試汰東宮侍講武原潛、謝彪于鳳儀堂。
時原潛、彪侍學東宮、帝幸東宮、問曩日義字何如、太子以原潛所授對。
帝乃命作制、詔、表三題、令潛彪等試事于鳳儀堂。
潛等皆忘本事、三題並不成文理。
帝覧之、批雲:「可唾。
」仍讓吏部尚書阮如堵、東宮官陳封、都禦史臺陳鷟、以保擧潛、彪非人。
命都督僉事屈打領五府兵五百人往安邦可勒堡追討草賊、不及而還。
命權吏科都給事中汧仁壽、東道監察韶惟精往安邦鎮可勒堡、按問將帥之逗遛與敗撓者。
罷西庫都督黎舌官職、以舌差隊差將巡邊、恐取脫州人銀子、事發故罷之。
賜兵部尚書阮永錫閑住、以永錫前年受人銀子、今委以兵曹之重、妄爲總知奏請俸、故收所懸帶牌、與之閑住。
命六部、六寺、六科選本吏識字有行檢各二人、以備體訪軍民疾苦及政事得失。
以黎伯籌爲兵部尚書。
流北平鎮守副總兵黎六、同總知阮量於遠州、以守本鎮爲寇賊所燒關隘事發故也、免居作。
令内外倉粟許該官責令所司常加檢看、勿緻雨水滲沴音軫、陵亂也。
虧損糧儲。
令各州府縣貳官公堂視事、不得與正官正席坐。
十二月〔秋、七月〕帝以天南皇帝之寶示宰臣、使之商議。
權戶部尚書阮居道言:「皇帝之寶乃傳國之寶、但天南二字、若稍新異、不如順天承運之寶、極有含蓄意思。
」帝又諭群臣曰:「向者傳國之寶、再命祕書官梁如鵠等考文獻通考以製、號爲皇帝受命之寶、宰臣各官具本奏來。
」 帝欲觀國史、命内官就翰林院密諭史官黎義曰:「昔房玄齡爲史官、唐太宗欲觀實録、玄齡不與之觀、今爾與玄齡孰賢。
」義曰:「玄武門之事、玄齡卻不直書、唐太史之而後書、恐未爲賢。
」内官曰:「帝欲觀光順元年至八年日曆。
」義曰:「人君觀國史、固非美事、唐太、玄齡所爲、而後世非之。
」内官曰:「帝謂觀日曆、向者有過、得以悛改耳。
」義曰:「陛下強爲善而已、何必觀史乎。
」内官諭之再三、義曰:「聖主實能改過、社稷無疆之福、此是不諫而諫。
」遂進日曆。
帝觀畢、遂還史院。
議安邦鎮衛軍、以其地頗瘴癘、及有邊境阻遠不應援故也。
草賊犯安邦鎮可勒堡、命西軍都督府僉事屈打領五府軍一千人、幷命親軍殿前二司校尉二司軍人討之。
召太師丁列、太保阮耒、黎念、五府鄭文灑入嘉祐門、商議對草賊之方、仍命驍衛牒總知黎公儀領五府軍往救、命南軍府都督同知阮德忠等往監安邦討草賊、許前殺後奏。
發官庫米三萬升、命中都府人造糧運安鎮以給軍食。
化州承宣使司參議鄧貼上疏、言興便五條:「一曰、立堡守於思客。
二曰、塞[土+奐]海口。
三曰、開連渠。
四曰、罷源頭稅使。
五曰、招流亡耕墾布政荒田。
」 八月、欽差權吏科給事中汧仁壽劾奏安邦鎮總兵黎悔不能料敵、督將屈打追討失利、緻有敗衂。
勅仁壽行勘問、仍執囘京。
詔賜減田租人丁稅有差、以戸部奏田禾減失故也。
令乂安承宣官用官錢買稻粟裝載赴京、時京都米價貴、乂安稍賤、故糴之。
以親衛總知阮勳為安邦鎮守副總兵兼承宣使司承宣使、以翰林院侍讀學士權禦史臺副都禦史陶雋爲太僕寺卿權安邦等處賛治承宣使司參政知本衛軍事。
東軍府權都督鄭公路自安邦囘、上便宜疏四條:「一曰、立萬寧、新安營堡以禦外侮。
二曰、選置鄕長爲甲首以相統攝。
三曰、擇有文武才幹以爲鎮守官。
四曰:塞關隘之路、勿使斬伐材木、開通道路以緻失險。
」 勅戸部疏塞田間水道、勿使淹浸乾涸。
命戸部移文各處承宣、勘某處勸農河堤司、有淹沒禾榖及留廢田畝者奏聞。
十五日、立石欄于敬天殿陛及起造小殿於講武庭。
十六日、以刻皇帝受命之寶奏告太廟、是日大風雨。
諭都督同知阮德忠暫鎮安邦、遣總兵阮文談等往安邦討賊、受阮德忠節制。
造軍實每衛五所二十隊、每隊二十人、依新例。
勅旨恩命一品用制、武一品、文三品用誥、武三四品、文四五品用勅、餘並給勘合。
禮部侍郎梁如鵠幷阮廷美以時和歲豊、民康物阜、上表勸進。
九月、小熟。
蝗。
欽差權吏科都給事中汧仁壽等解屈打、阮報、黎悔等送京師、以討賊敗衂故也。
暹羅國海舶來雲屯莊、上進金葉表文及獻方物、帝卻不受。
勅諭安邦、諒山、宣光等處鎮守各衛副總兵等官:「爾等職爲西坊控制邊陲、當備不虞、以防外禦。
要令將校戒飭軍人、不可狃於故熊、迯囘留廢所守、違者罪加常律。
」 杖殿前經歷高伯祥、流外州、以檢點官黎壽域、黎逋、範文獻等監守軍人充家役放囘取錢、而伯祥不能擧劾故也。
命道士禳蝗蟲。
命吏部、禮部等部尚書阮如堵等緻祭各神禳蝗。
二十日、颶風、南策、莢山、太平、建昌、海瀕等府海水大漲、堤坊決裂、禾榖浸淹、瀕海之民多饑死、乂安、源頭、海瀕等亦被水害。
勅各鎮府副總兵兼承宣使、但由武途出身、不曉文學、兼司兩職、恐妨軍政。
今副總兵宜停兼承宣使、若承宣副選文學官、其參政參議當省一員、邊方有事、則總兵承宣並得商議、從鎮殿將軍黎紋之言也。
冬、十月、哀牢呼籠乞内附、卻之。
習武藝定賞罰各有差、徙安邦鎮守軍營居排禀。
清化承宣使進野繭成絲一筐、帝卻之。
勅旨各衙門、選儒吏出身除各職、並詳所管、從公察擧、各縣正官有缺如無科目、許以中參塲調除。
明安平州土官李璘領兵八千、馬三百疋來侵下琅州、璘戰敗、退還本州、分兵守界。
土首鎮守官陶院、黎伯達等乞緻書于璘、問其興兵之由、帝許之。
十六日、大臣百官上表勸進。
帝批雲:「皇帝之號、朕未敢言、皇上之稱於群臣、嗣皇之稱於太廟、亦足以别諸王之號。
若比〔比〕之言、卿當擬定、數年後如見天順於上、民安於下、雨若風調、大懷小畏、凡徽號始可與謀、卿等其熟思之。
」 十九日、大臣文武百官復上表勸進曰:「陛下既履至尊、宜稱皇帝。
」上不從。
爪哇國使臣那盃等來見。
冬、十一月初五日、朝退、帝問大臣百官曰:「都督屈打前雖失律、刑部方案問、朕欲以總兵呼之、使鎮守北平、可乎。
」太保阮耒曰:「生殺予奪、人君之權、非臣下敢論。
然屈打奉命、前功不成、六科見劾、刑部方按問、且待獄成、如其無罪、用之可也。
」刑部尚書黎伯籌獨曰:「屈打雖有罪、今從權用之、又何妨乎。
」帝從耒言、其命遂寢。
勅旨宰臣、録囚日有大理寺官、囚人鳴寃、得便折辨。
以吏科給事中寧滔兼教習功臣子弟及近侍學生。
命諫官陳鷟等問掌詔獄都指揮使阮復不能速勘、緻獄多淹滯之罪。
復進辨曰:「如有淹滯者、黎文叨、文豊二訟而已、餘始送來、未經律限。
」帝不問。
十三日、詔各衙門官中進士科黎廷俊同秘書監梁世榮三十員人入鳳儀堂、帝命題試之。
召吏部尚書阮如堵復職。
先是如堵銓註不明、錦衣拿問失其職、至是再許復職。
刑部尚書陳封等鞠北平總兵黎悔、獄成欲以軍令當之、以悔有功、遂以入議請。
都禦史陳鷟曰:「悔既付法司按問、宜從入議、所以不議者、惟惡逆耳、未聞失律而不議。
」帝諭之曰:「軍法一而無二、鷟之所言、是岐而二、決非軍法之論、乃遊説之語耳、宜以遊説罪之。
」未幾、帝又諭鷟曰:「予誣爾爲遊説之客、予失言也。
嘉謀嘉猷入告于内、庶乎甘霖歲旱、舟楫濟川、欽哉。
諭陳封曰:「朕聞國之不有賞罸、雖唐虞不能以治天下、今吾重寄托于汝、汝惟勤成敦懿四字而已、汝將不黽勉読書、以識明哲保身之道乎。
」 命檢占人歸順戶口、及束約禁職官私奴婢等項人。
命東軍權右都督鄭公路等督五府軍砌皇城、以皇城卑陋故也。
降北道等處承宣使黎公恪等各一等、以本處多蝗蟲、不能先奏、坐視民瘼也。
申明功臣子孫還祖父姓。
待制楊如珠以學業不進、出鴻臚寺丞。
十二月甲午日、冬祭、初稱曰孝孫國皇、國皇之號自此始。
以行北軍都督僉事黎解爲殿前司都検點、兵部尚書黎伯籌爲左検點。
還西軍左都督黎舌職。
初舌以犯贓失律罷、至是帝以才可用、命頒前所收制命還之。
頒詔收制勅自舌始。
勅玉籍秘書省奉行。
頒給都検點黎解等制誥之命、並曰皇上制誥之命、曰皇上自此始。
命朝臣擧縣官職有剛直能觸邪者各一員。
吏部尚書阮如堵以世家親識人阮世美等八人應選、帝以爲皆新進常才。
翌日又命擧内任各職十員、太保黎念擧梁世榮、都督鄭文灑擧戶科給事中鄧淑教、尚書陳封擧尚寶寺卿楊宗海、各擧所知、帝覧其奏、多有以職而不稱職者、遂揀去梁世榮等
命求故翰林承旨學士阮廌詩文遺藁。
命禮部尚書黎弘毓宴占城使臣於北使館、命内官問占國使臣以事大之禮。
對曰:「占國之於聖朝、如子之恃父母、惟教命是聽。
然天子所命常貢之外、責以錫貢、是乃新例、不敢專對、伏乞遣使問本國主、以光下國。
」不從。
奪西軍都督黎舌所管、以舌子伯達白日馳馬街市、縱奴敺人故也。
以戸部尚書兼宮師府太子賓客陳封爲刑部尚書兼太子賓客、吏部尚書範文顯爲中軍府都督同知、禮部尚書兼太常寺卿黎弘毓爲西軍府都督同知、工部尚書裴括爲東軍府都督僉事、刑部尚書範公毅爲禮部尚書、禦史臺副都禦史兼勤政殿奉侍經筵阮居道臺禦史臺都禦史權戶部尚書知經筵事、天長承宣使範瑜爲宣慰大使權工部尚書、禦史臺副都禦史陳鷟爲宮師府太子賓客兼禦史臺都禦史翰林院大學士、權吏部左侍郎兼祕書監學士阮廷美爲宮師府大學士權戸部左侍郎翰林院大學士、權兵部左侍郎兼祕書監學士陳盤爲宮師府賓家權吏部左侍郎太僕寺卿、行通政司通政使黎忠爲承德司承德大使權戶部右侍郎、光祿寺卿兼祕書監學士武永禎爲翰林院大學士權禮部右侍郎兼光祿寺卿祕書監學士知經筵事、大理寺卿阮寧爲詹事行大理寺卿、右諭德權吏部右侍郎潘維禎爲宣慰使權天長處承宣使、興化承宣使參議阮德輶爲禦史臺僉都督禦史、歸化府知府阮叔通爲興化承宣使參議。
總管屈打與通政司左丞汧仁壽等招降哀牢賊道銅等班師還。
先是官軍至嘉興木州幷土兵三百人、直抵馬江溝弄冊、半月程駐營、屈打分遣嘉興衞總知黎勉領本衞軍至丘祝併同越每二州土兵聲言擊賊擾兵、實則截其要路、賊衆聞之奔潰。
屈打差人諭以禍福利害、道銅等詣營門降。
屈打乃令木州經畧車變、修完舊隘、與土官盜琴蘿督率土兵守備、打等班師而還。
是役也往返纔十八日、經行之處、鷄犬不驚。
獻俘之日、帝欲將賊衆囘本處誅之、以警其餘。
太保丁列等對曰:「道銅果於誠服來降、則待之不死、以勸後來、若迫於馳逐、以圖免死、誅之可也。
」詔監道銅於禦前獄。
初明人李茂實等二十九人、有船二隻、載米二百五斛、送廣東布政司、漂到安邦、巡司獲之、送詣行在。
都禦史阮居道奏宜放囘本國、帝不從。
至是以其米給本船人各一斛、充屯田司、其餘米令四城兵馬裝載、分行宣光、歸化、陀江等處、給會期軍人飢困者。
以禦史臺僉都禦史楊宗海爲都給事中、權尚寶寺卿。
翰林院直學士權工科給事中梁世榮劾鎮殿將軍裴訓、奏畧曰:「人之大倫有五、朋友、夫婦實居其一。
今訓在妻喪、而納輩行子前已娶女爲妻、薄伉儷之恩、蔑綱常之道、事關風化、係是紊亂彜倫、送法司治罪。
」從之。
初置五經博士。
時監生治詩書經者多、習禮記、周易、春秋者少、故置五經博士、專治一經以授諸生。
林衞指揮使黎宗永冒蔭調遷、宗永本嘉遠人阮固子、而總管黎元養爲己子、以蔭調遷、爲權給事中梁世榮所劾、帝奪其職。
蘇問[ロ+答]剌國商舶貢物。
減省北平、通化二府諸州縣官各一員。
遣北道監察禦史潘宗薦往北平勘問鎮守官黎六、阮量等、仍執送囘京。
時明國鎮安府土人岑祖德率其衆千餘人駐于音洞、聲言捉迯賊岑望、因劫掠北平鎮、通農那蠻邊民牛畜而去、後再占居保樂州哩土蠻。
祖德有奏雲:「蠻離蠻戎等村、原係詐歸附鎮安府、劫掠人民牛畜、伏望聖恩差撥大軍、往征治戒、離等村、仍乞追治通農、保樂二州、驅犯人岑望等囘業。
」朝廷皆以爲祖德所言皆詐、帝特命中書修辭直告布政司還所掠人畜、及宗薦往勘問之、仍執阮量等囘京、以守備不謹、緻外人寇邊也。
校尉黃輦以安西府土兵與哀牢人戰于丘牢、死傷者三千餘人、獲賊馘。
索取明國人於蘇問嗒剌國商舶、送還本國。
夏、四月初、令吏部官凡文武各職白身初授及降職緻職並許寫勘合頒給。
嘉興府順每州送納琴同妻子家屬及哀牢俘馘于京師。
攽五經官闆于國子監。
從祕書監學士武永禎之言也。
命權尚寶寺卿楊宗海、通政司右丞汧仁壽教習驍勇兵馬等軍讀書。
都給事中鄭鐵長等劾奏刑部杜宗男等居官受賂、吏部阮如堵保擧非人、並送法司如律治罪。
從之。
以阮復爲清化承宣參議。
帝諭之曰:「昔年遣爾北使康疆而歸、今年宣召爲進昌言、深可嘉也。
今遣監丞阮耒齎銀兩賞賜、以旌其忠、以盡其情、至可領也。
」 五月一日、北平府知州陶復禮奏:「明國鎮安府土官令宗紹侵鎖脫隘、奪本處田、及擅取牛畜。
」詔下朝臣議以防之之策。
太師丁列等皆以爲宜固守封疆、無啓邊釁、見彼之來。
拒之而已。
禮部尚書範公毅奏雲:「古者建國、因以爲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契始封商、賜以子氏、稷始封卲、賜以姫氏、常胙土受封以賜姓、命氏以立宗。
自是而後、各有其姓、如虞舜姚氏、夏禹姒姓、周文姫姓、則九官、三公、五臣、十亂、皆有勳勞於國、未嘗見有賜姓。
至漢髙祖以婁敬上建都之策、則賜姓劉氏、唐高祖嘉世勣真純臣之節、則賜姓李氏、皆是駕馭豪傑之策。
其源一開、流而爲弊、爲之臣者、亦幸以榮殊、不知姓有譜系、固不可混、賜之失所係最大。
以人臣而同國姓則不敬、以人子而忘本族則不孝、執有不敬不孝而能濟事哉、宜革正之。
凡人臣得賜國姓、並許改還祖父本姓、使澄天潢之宗派、明姓氏之本原。
」帝從之。
宣光鎮守副總兵黎饋奏:「本鎮蒙當社被吒音詫。
」人燒毀人家、殺掠人口。
」詔下朝臣議、宰相丁列等曰:「辺遠蠻夷、自相攻擊、乃其俗耳、惟固守我疆、無啓邊釁可也。
」 九日、雷震監門衞城上店。
十日甲戌、令五府軍造戰器樣、旣而又改别樣、軍人有咨嗟者、威雷衞軍人文廬上疏、其畧曰:「臣竊見本年正月、陛下既出新樣、遣諸將造戰器、今又改爲别樣、是正令之不常也。
」帝令吏部諭廬曰:「戰器是同一樣、爾所言乃妄爾。
」侍郎梁如鵠私謂廬曰:「爾非言職、安敢妄論國事。
」廬曰:「國以民爲本、而兵所以衞民也、今號令不信、軍民愁嘆、公乃近臣、縅默而不言、僕見而言、亦愛君之言也。
」鵠等默然。
十三日丁醜、吏部尚書阮如堵奏言、會試中二三塲、充各衙門吏、今考試敎職中格、宜除經歷等職、帝允其奏。
十四日戊寅、以翰林院侍讀學士行吏科都給事中鄭鐵長爲翰林侍講學士權工部右侍郎權國威等處賛治承宣使司、參政楊執中爲大理寺卿權刑部左侍郎、翰林侍讀學士署院事兼兵科都給事中範琚爲太僕寺卿權諒山等處賛治承宣參政。
二十日、賜大臣及職事官内宴于勤政殿。
勅諭諒山、安邦、北平等處鎮守副總兵土官等曰:「朝廷守土之臣、固宜保境安民、折衝禦侮、乃其職也。
頃者外人侵入邊境、虜掠人畜、屢見馳奏、戰守之效、寂然無聞、今欲一一繩之以法、恐有不勝、爾等宜竭盡心力、思蓋前愆。
」仍頒科令十一條。
以汧仁壽爲尚寶寺卿、權吏科都給事中。
許諒山處權參政阮哿緻事。
勅旨、今後任邊遠滿九年、始得别調京縣。
六月初一日、以大理寺卿黎伯達爲招討大使、行北平府知府、僉知北平衞。
令十二承宣勘管内山川險易古今事迹、畫圖詳註、送戶部作地理輿圖。
考試汰東宮侍講武原潛、謝彪于鳳儀堂。
時原潛、彪侍學東宮、帝幸東宮、問曩日義字何如、太子以原潛所授對。
帝乃命作制、詔、表三題、令潛彪等試事于鳳儀堂。
潛等皆忘本事、三題並不成文理。
帝覧之、批雲:「可唾。
」仍讓吏部尚書阮如堵、東宮官陳封、都禦史臺陳鷟、以保擧潛、彪非人。
命都督僉事屈打領五府兵五百人往安邦可勒堡追討草賊、不及而還。
命權吏科都給事中汧仁壽、東道監察韶惟精往安邦鎮可勒堡、按問將帥之逗遛與敗撓者。
罷西庫都督黎舌官職、以舌差隊差將巡邊、恐取脫州人銀子、事發故罷之。
賜兵部尚書阮永錫閑住、以永錫前年受人銀子、今委以兵曹之重、妄爲總知奏請俸、故收所懸帶牌、與之閑住。
命六部、六寺、六科選本吏識字有行檢各二人、以備體訪軍民疾苦及政事得失。
以黎伯籌爲兵部尚書。
流北平鎮守副總兵黎六、同總知阮量於遠州、以守本鎮爲寇賊所燒關隘事發故也、免居作。
令内外倉粟許該官責令所司常加檢看、勿緻雨水滲沴音軫、陵亂也。
虧損糧儲。
令各州府縣貳官公堂視事、不得與正官正席坐。
十二月〔秋、七月〕帝以天南皇帝之寶示宰臣、使之商議。
權戶部尚書阮居道言:「皇帝之寶乃傳國之寶、但天南二字、若稍新異、不如順天承運之寶、極有含蓄意思。
」帝又諭群臣曰:「向者傳國之寶、再命祕書官梁如鵠等考文獻通考以製、號爲皇帝受命之寶、宰臣各官具本奏來。
」 帝欲觀國史、命内官就翰林院密諭史官黎義曰:「昔房玄齡爲史官、唐太宗欲觀實録、玄齡不與之觀、今爾與玄齡孰賢。
」義曰:「玄武門之事、玄齡卻不直書、唐太史之而後書、恐未爲賢。
」内官曰:「帝欲觀光順元年至八年日曆。
」義曰:「人君觀國史、固非美事、唐太、玄齡所爲、而後世非之。
」内官曰:「帝謂觀日曆、向者有過、得以悛改耳。
」義曰:「陛下強爲善而已、何必觀史乎。
」内官諭之再三、義曰:「聖主實能改過、社稷無疆之福、此是不諫而諫。
」遂進日曆。
帝觀畢、遂還史院。
議安邦鎮衛軍、以其地頗瘴癘、及有邊境阻遠不應援故也。
草賊犯安邦鎮可勒堡、命西軍都督府僉事屈打領五府軍一千人、幷命親軍殿前二司校尉二司軍人討之。
召太師丁列、太保阮耒、黎念、五府鄭文灑入嘉祐門、商議對草賊之方、仍命驍衛牒總知黎公儀領五府軍往救、命南軍府都督同知阮德忠等往監安邦討草賊、許前殺後奏。
發官庫米三萬升、命中都府人造糧運安鎮以給軍食。
化州承宣使司參議鄧貼上疏、言興便五條:「一曰、立堡守於思客。
二曰、塞[土+奐]海口。
三曰、開連渠。
四曰、罷源頭稅使。
五曰、招流亡耕墾布政荒田。
」 八月、欽差權吏科給事中汧仁壽劾奏安邦鎮總兵黎悔不能料敵、督將屈打追討失利、緻有敗衂。
勅仁壽行勘問、仍執囘京。
詔賜減田租人丁稅有差、以戸部奏田禾減失故也。
令乂安承宣官用官錢買稻粟裝載赴京、時京都米價貴、乂安稍賤、故糴之。
以親衛總知阮勳為安邦鎮守副總兵兼承宣使司承宣使、以翰林院侍讀學士權禦史臺副都禦史陶雋爲太僕寺卿權安邦等處賛治承宣使司參政知本衛軍事。
東軍府權都督鄭公路自安邦囘、上便宜疏四條:「一曰、立萬寧、新安營堡以禦外侮。
二曰、選置鄕長爲甲首以相統攝。
三曰、擇有文武才幹以爲鎮守官。
四曰:塞關隘之路、勿使斬伐材木、開通道路以緻失險。
」 勅戸部疏塞田間水道、勿使淹浸乾涸。
命戸部移文各處承宣、勘某處勸農河堤司、有淹沒禾榖及留廢田畝者奏聞。
十五日、立石欄于敬天殿陛及起造小殿於講武庭。
十六日、以刻皇帝受命之寶奏告太廟、是日大風雨。
諭都督同知阮德忠暫鎮安邦、遣總兵阮文談等往安邦討賊、受阮德忠節制。
造軍實每衛五所二十隊、每隊二十人、依新例。
勅旨恩命一品用制、武一品、文三品用誥、武三四品、文四五品用勅、餘並給勘合。
禮部侍郎梁如鵠幷阮廷美以時和歲豊、民康物阜、上表勸進。
九月、小熟。
蝗。
欽差權吏科都給事中汧仁壽等解屈打、阮報、黎悔等送京師、以討賊敗衂故也。
暹羅國海舶來雲屯莊、上進金葉表文及獻方物、帝卻不受。
勅諭安邦、諒山、宣光等處鎮守各衛副總兵等官:「爾等職爲西坊控制邊陲、當備不虞、以防外禦。
要令將校戒飭軍人、不可狃於故熊、迯囘留廢所守、違者罪加常律。
」 杖殿前經歷高伯祥、流外州、以檢點官黎壽域、黎逋、範文獻等監守軍人充家役放囘取錢、而伯祥不能擧劾故也。
命道士禳蝗蟲。
命吏部、禮部等部尚書阮如堵等緻祭各神禳蝗。
二十日、颶風、南策、莢山、太平、建昌、海瀕等府海水大漲、堤坊決裂、禾榖浸淹、瀕海之民多饑死、乂安、源頭、海瀕等亦被水害。
勅各鎮府副總兵兼承宣使、但由武途出身、不曉文學、兼司兩職、恐妨軍政。
今副總兵宜停兼承宣使、若承宣副選文學官、其參政參議當省一員、邊方有事、則總兵承宣並得商議、從鎮殿將軍黎紋之言也。
冬、十月、哀牢呼籠乞内附、卻之。
習武藝定賞罰各有差、徙安邦鎮守軍營居排禀。
清化承宣使進野繭成絲一筐、帝卻之。
勅旨各衙門、選儒吏出身除各職、並詳所管、從公察擧、各縣正官有缺如無科目、許以中參塲調除。
明安平州土官李璘領兵八千、馬三百疋來侵下琅州、璘戰敗、退還本州、分兵守界。
土首鎮守官陶院、黎伯達等乞緻書于璘、問其興兵之由、帝許之。
十六日、大臣百官上表勸進。
帝批雲:「皇帝之號、朕未敢言、皇上之稱於群臣、嗣皇之稱於太廟、亦足以别諸王之號。
若比〔比〕之言、卿當擬定、數年後如見天順於上、民安於下、雨若風調、大懷小畏、凡徽號始可與謀、卿等其熟思之。
」 十九日、大臣文武百官復上表勸進曰:「陛下既履至尊、宜稱皇帝。
」上不從。
爪哇國使臣那盃等來見。
冬、十一月初五日、朝退、帝問大臣百官曰:「都督屈打前雖失律、刑部方案問、朕欲以總兵呼之、使鎮守北平、可乎。
」太保阮耒曰:「生殺予奪、人君之權、非臣下敢論。
然屈打奉命、前功不成、六科見劾、刑部方按問、且待獄成、如其無罪、用之可也。
」刑部尚書黎伯籌獨曰:「屈打雖有罪、今從權用之、又何妨乎。
」帝從耒言、其命遂寢。
勅旨宰臣、録囚日有大理寺官、囚人鳴寃、得便折辨。
以吏科給事中寧滔兼教習功臣子弟及近侍學生。
命諫官陳鷟等問掌詔獄都指揮使阮復不能速勘、緻獄多淹滯之罪。
復進辨曰:「如有淹滯者、黎文叨、文豊二訟而已、餘始送來、未經律限。
」帝不問。
十三日、詔各衙門官中進士科黎廷俊同秘書監梁世榮三十員人入鳳儀堂、帝命題試之。
召吏部尚書阮如堵復職。
先是如堵銓註不明、錦衣拿問失其職、至是再許復職。
刑部尚書陳封等鞠北平總兵黎悔、獄成欲以軍令當之、以悔有功、遂以入議請。
都禦史陳鷟曰:「悔既付法司按問、宜從入議、所以不議者、惟惡逆耳、未聞失律而不議。
」帝諭之曰:「軍法一而無二、鷟之所言、是岐而二、決非軍法之論、乃遊説之語耳、宜以遊説罪之。
」未幾、帝又諭鷟曰:「予誣爾爲遊説之客、予失言也。
嘉謀嘉猷入告于内、庶乎甘霖歲旱、舟楫濟川、欽哉。
諭陳封曰:「朕聞國之不有賞罸、雖唐虞不能以治天下、今吾重寄托于汝、汝惟勤成敦懿四字而已、汝將不黽勉読書、以識明哲保身之道乎。
」 命檢占人歸順戶口、及束約禁職官私奴婢等項人。
命東軍權右都督鄭公路等督五府軍砌皇城、以皇城卑陋故也。
降北道等處承宣使黎公恪等各一等、以本處多蝗蟲、不能先奏、坐視民瘼也。
申明功臣子孫還祖父姓。
待制楊如珠以學業不進、出鴻臚寺丞。
十二月甲午日、冬祭、初稱曰孝孫國皇、國皇之號自此始。
以行北軍都督僉事黎解爲殿前司都検點、兵部尚書黎伯籌爲左検點。
還西軍左都督黎舌職。
初舌以犯贓失律罷、至是帝以才可用、命頒前所收制命還之。
頒詔收制勅自舌始。
勅玉籍秘書省奉行。
頒給都検點黎解等制誥之命、並曰皇上制誥之命、曰皇上自此始。
命朝臣擧縣官職有剛直能觸邪者各一員。
吏部尚書阮如堵以世家親識人阮世美等八人應選、帝以爲皆新進常才。
翌日又命擧内任各職十員、太保黎念擧梁世榮、都督鄭文灑擧戶科給事中鄧淑教、尚書陳封擧尚寶寺卿楊宗海、各擧所知、帝覧其奏、多有以職而不稱職者、遂揀去梁世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