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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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宗淳皇帝 諱思誠,又諱灝,太宗第四子也。

    在位三十八年,壽五十六而崩,?昭陵。

     帝創制立度,文物可觀,拓土開疆,版章孔厚,真英?才畧之主。

    雖漢之武帝,唐之太宗,莫能過矣。

    然土木之興逾於古制,兄弟之義失於友于,此其所短也。

     其母光淑皇太後吳氏,清化安定董滂人也。

    初太後爲婕妤,祈嗣,夢天帝錫以仙童,遂有娠。

    〈世傳太後臨誕時,因悶假寐,夢至上帝一仙童降爲太後子所,上帝令一仙童降爲太後子,仙童遲久不肯行,上帝怒,以玉笏擊其額出血。

    後夢覺,遂生帝,額上隱然有如夢中所見痕跡,如夢中所見,及其壽年,不改此痕跡也。

    〉以大寶三年壬戌,七月二十日誕生。

    帝之生也,天姿日表,神彩英異,岐岐然,巍巍然,惶惶然,穆穆然,真作後之聰明,肆學。

    保邦之智勇也。

    大和三年封平原王,奉藩入京師,日與諸王同經筵肆學。

    時經筵官陳封等見帝容止端重,聰睿過人,心中異之。

    帝愈自韜晦,不露英氣,惟以古今經籍聖寶義理爲娛,天性生知,而未嘗釋卷,天才高邁,而製作有所留情,樂善好賢,亹亹不倦,宣慈太後視若己生,仁宗推爲難弟。

    及延甯年間,宜民僭位,改封帝爲嘉王,仍建邸右內殿以居之。

    未幾,大臣阮熾、丁列等共以禁兵討屯,般等,遂廢宜民,迎帝即位。

    時帝年十八,入承大統,稱天南洞主,廟號聖宗。

     庚辰,光順元年(明天順四年)[1460年] 〈六月以前宜民僭稱天興二年,明天順四年〉 春二月,宜民議置府縣。

    有孛星見于翼分野。

     宜民分設六部,六科,府縣州官。

     夏五月,蚩尤尤白旗自東至西,橫天散彩。

     六月初六日,諸大臣阮熾,丁列等倡議誅屯,般逆黨,降宜民爲侯,迎嘉王即帝位。

    時宜民篡位纔八月,崇信姦回,屠戮舊臣,祖宗法制,一切紛更,人怨天怒,於是勳舊大臣開府儀同三司入內檢校太傅平章軍國重事亞郡侯阮熾,丁列,入內檢校太傅平章軍國重事亞上侯黎陵,司馬參預朝政亭上侯黎念,總知禦前後軍亞侯黎仁順,總知禦前中後軍關內侯黎仁噌,總知禦前善棹名軍、冠服侯鄭文灑,僉知北道軍民簿籍鄭鐸,殿前司都指揮使阮德忠,鐵突左軍大隊長阮煙,入內大行遣黎永長,殿前都指揮黎燕,黎解等相與議曰:「今諒山王宜民甚於不德,率彼無賴之人範屯,潘般等,乘夜間梯城入宮禁中,弒君及國母皇太後,惡莫大焉。

    我等忝以勳舊之臣,面見此事,宜死於社稷,而居於悖逆之下,立於篡弒之朝,爲萬世之罪人,何面目見顯著於地下乎。

    」朝退,俱坐於議事堂崇武門外,阮熾等倡義,弒首逆屯、般於議事堂前,因閉諸城門,各以禁兵平其內難,並誅逆黨陳陵等一百餘人。

    大臣既誅逆黨,相與謀曰:「天位惟難,神器至重,倘非大德,何以克堪。

    今嘉王天資明睿,器略沉雄,卓冠羣倫,非諸王比,人心鹹屬,天意可知。

    」即日以乘與迎帝於于嘉邸〈一雲西邸〉。

    定儀降宜民爲厲德侯〈按一雲,既誅逆黨陳陵等,黎淩以帛授宜民,令自縊。

    既誅宜民,往迎恭王,名克昌,恭王固辭,乃迎帝于西邸即位,後帝聽讒,恭王死〉。

    初八日,帝即位于祥光殿,改元光順元年,大赦天下,贈內官陶表爵一資,並賜官田五畝祭祀,還妻子田產,以旌死節。

    正黎得寧罪,以得寧典兵不能衛社稷,乃擁兵助逆,戒不忠也。

     帝即位,爲仁宗及太後發喪,辛未,告廟,升祔仁宗。

    癸酉,奉金冊,上仁宗尊號曰:欽文仁孝宣明皇帝,廟號仁宗,阮太後尊謚曰:宣慈仁懿昭肅皇太後。

     是夜,天大雨,自春至此不雨。

    仁宗既升祔,乃雨。

     七月,以生日爲崇天生節。

     旨揮內密官內密女內人宮婢等,今後見有詔旨及宮內諸事,不德先私與外人及妻子親戚漏洩。

     旨揮五道諸衛軍各府鎮各軍總管總知等,凡有國家,必有武備,今聽依官頒陣於本衛士分,整飾隊伍,教以坐作擊刺之法,名其號令金鼓之聲,使士卒諳習弓箭,不忘武備。

     八月,旨揮出榜原陳氏避著程姓字。

     旨揮諸府路鎮州縣峒冊莊軍民諸色,係有貯粟數多,情願上進者,聽就該管官司呈報,修簿奏呈,從其多少,授之官爵。

    自二百石許散職正七品官,一百五十石許三散職從七品官,一百石許散職從八品官,其子並免選,若七十石賞一資,止復其身。

     九月二十一日,遣陪臣丁蘭、阮復、阮德輶等如明奏事。

     冬,十月初一日,遣陪臣阮日昇、潘維禎、阮似等如明求封。

     呈六月功,總督阮熾、同督丁列等奏爲列番各官禦營各軍幷先後倡議斬叛臣屯、般等項姓名。

    一先倡議幷先下手一下,黎仁順斬逆陵,一倡議以下,鄭鐸、阮德忠、黎煙、黎永長、黎通、黎逋、黎解,一預知以下,黎寶、黎厥中、黎仁貴至黎栗凡四十九人,又呈阮助、阮言、黎師路凡六人,封功臣阮熾爲葵郡公,太保禮山侯黎念爲太傅祈郡公,黎壽域爲左都督參議朝政掌殿前司,阮耒爲大都督掌刑部〈耒,汝覽子〉,黎康爲文振侯。

     旨揮內外官應得蔭充而無所生男者,許養同姓親戚之子,止一人成蔭。

     十一日,玉岝字與應天縣姆舍社孝悌人阮廉復其身。

    令本縣官湊作門樓掛張黃榜。

     旨揮諸府路鎭州縣官係在邊境,宜謹守關隘,不得通同化外。

     給功臣三十員世業田,畝數各有差,黎淩田三百畝,黎念田二百畝,黎仁順一百三十畝,黎壽域、黎師回、黎仁噌田一百五十畝,鄭文灑以下田各有差。

     勅宰臣黎熾等奏升功臣,各官見任及薨歿有無賜國姓及男子未陛除數,有賜國姓則自太傅黎列男黎貫之,黎秘男黎文老等以下至黎練男黎紀,無國姓則自阮熾男阮師回至黎多美男黎弄,薨歿有賜國姓則自黎問男黎悶,黎盃男黎舉至黎汝撰男黎文良,無賜國姓則自黎準男黎文鐵之黎鐵男黎文麟。

    及熾等上奏,帝諭曰:「覽奏具悉,有雲望乞許黎醯、黎受、杜祕、黎昂等如功臣薨歿例,此言猶可辨。

    延寧年間,杜祕、黎醯位居絕席,任重秉鈞。

    黎昴、黎受身提禁旅,寄以安危,固宜肅清亂賊,變危爲安,可也。

    反駢首鷄於甕中,漏長鯨於網外,至後謀事不密,肆屍路傍,此祕、昴等罪之中又別加一罪也。

    趙盾弑君何異哉!安得並於中功臣薨歿乎?」 二十四日,招魂葬仁宗于永陵之右曰楊陵。

    仍命中書省令知三館事,仍知學生禦前二局,輕車尉阮直、中書省令、侍郎入侍經筵,兼管近侍祗候各局,上騎都尉阮伯驥同撰楊陵碑。

     二十七日,旨揮刑官今後訟每月三次呈決,永爲定制。

     十二月,命太傅黎列、太傅黎榴、太保黎淩領諸兵分道擊琴。

     選簿補軍伍。

     攅造戶籍。

     以阮如堵爲吏部尚書。

     勅中書省令、侍郎入侍經筵,兼管近侍祗候各局,上騎都尉阮伯驥、黃門侍郎兼國史院同修國史黃莘夫校定廟諱幷禦名。

     辛巳,光順二年(明天順五年)[1461年] 春,正月,頒廟諱禦名,廟諱凡九,顯祖諱汀,顯慈諱廓,宣祖諱曠,貞慈諱蒼,太祖諱利,恭慈諱陳,太宗諱龍,宣慈諱英,仁宗諱基,今上禦名諱誠,光淑皇太後諱瑤。

     二月,帝幸西京,拝謁山陵。

     三月十一日,夜雷震承天門。

     旨揮府縣路鎭社官等,今後農務宜勸課軍民各勤生業,以足衣食。

    不得棄本逐末,幷托販賣技術,遊足遊手。

    其有田土者,不勤耕種,該管官同捉呈論罪。

     秋,七月十一日,地震。

     旨揮府路各處寺觀,係無原額不得擅造。

     禁尊卑呼稱,不得妄僣。

     勅諭吏部官阮如堵、阮善等:「去年汝受杜不沒屬托,爾奏乞爲北平衛總知,朝議諠騰,爾乃奏乞不沒以總兵衛緻事,其爲奸太甚!」 八月初一日,皇長子鏳生,後爲憲宗。

    〈鏳,除更切〉其母乃阮德忠第二女。

    初年選入宮,拝充儀,居永寧宮,後尊長樂皇太後。

     冬,十月二十一日,勅諭太保黎淩。

    先是,帝旣遣正掌阮耒賫銀兩賞賜黎淩,勅雲:「爾其謹終于始,惟清惟公。

    」至是又諭雲:「爾之氣岸大剛,色厲內荏,是以人有不足於己,卽推之於泉下;人有不逆於己,卽置之於膝上。

    物論未諧,非爲此歟!」 帝諭都禦史臺吳士連、汧仁壽曰:「我新服厥政,惟新厥德,乃循我聖祖、神宗之舊典,而春首謁郊也。

    爾謂祖宗設郊,亦不足述,爾謂我國是古諸藩,是爾從死之道,無君之心。

    且厲德侯篡時,士連不爲激揚風憲乎?寵遇隆矣。

    仁壽不為替畫帷幄乎?位任極矣。

    今厲德侯爲我失國,爾不能以祿死,反去事吾,縱我不言,爾心不愧死乎?真賣國奸臣也。

    」 十一月,大赦天下,以前八月太子誕生故也。

     冬,十二月,頒大誥各條,自府至州縣莊各一本,禁屬吏不得私開封簿牒,及不得支分執把將回家,幷與外人傳抄。

     以黎弄都督平章事,黎執中都督,鄭文灑都督參預朝政,掌殿前司武覽翰林院直學士,翰林院學士阮廷美權禮儀院尚書。

     壬午,光順三年(明天順六年)[1462年] 春,正月,校定進表幷拝牌儀註,從權禮儀院尚書阮廷美之奏也。

     改院兒爲應差。

     二月,倍大酺錢數。

     十一日,明遣正使行人司行人劉秩來諭祭于仁宗。

    旨揮文武百官中都府路縣軍民之家,某有吳人奴婢,不得放行通同客使。

     嚴禁拒斥銅錢。

     三月,饒阮師回死罪。

    帝諭在朝諸臣曰:「師回爲有中興之功,幷父熾有大勳勞於開國之時,宜饒死罪。

    若鄭裡等,爾朝臣共議之。

    」 勅諭左都督黎壽域曰:「夫此妖詩未必師回所撰也,疑似之間將可誣矣。

    黎念、阮耒、鄭文灑之句,疑其可也,壽域謂兇暴,誠未至,叛逆之指,安可恠爲師回。

    如中絕命,自天夭之,爾可萌復仇之心乎?」是時師回欲傾害黎念輩,自作一詩,棄之于道,使人流傳于??輦之下。

    詩曰:「人有二心尤可疑,似來終竟好爲非。

    土邊有或眞兇暴,水在西傍社稷危。

    」〈人有二心乃念字,黎念也。

    似來乃耒字,阮耒也。

    土邊有或乃域字,黎壽域也。

    水在西傍乃灑字,鄭文灑也。

    〉師回作此詩,未及流傳而姦情敗露,衆鹹乞罪師回,故帝有此論,以戒壽域等。

     夏四月,定保結鄉試例。

    旨揮天下應試士人,不拘軍民諸色,期以今年八月上旬,就本監本道報名通身,候鄉試場,中者送名禮儀院。

    至明年正月中旬會試,聽本管官及本社社長保結其人實有德行者,方許上數應試。

    其不孝、不睦、不義、亂倫及教唆之類,雖有學問詞章,不許入試。

    其法,一、舉人通身腳色,幷供出府縣社年齒及治經,祖父腳色,不許詐冒。

    一、倡優之家,幷逆黨偽官有惡名者,其本身及孫並不得應試。

    若懷挾乃借人代作,罪依律。

    一、鄉試法,先暗寫汰冗一科。

    自第壹場四書經義共五道。

    第貳塲制詔表用古體四六。

    第參塲詩用唐律,賦用古體騷選,同三百字以上。

    第肆塲策一道,經史時務中出題限一千字,國朝諱二字相連並不得用。

    若散一字,亦許以他字代寫圈外以行。

     以黃清爲門下省右司郎中,參知西道軍民簿籍都尉。

    時因雨雹風雷之變,詔求直言,清乃上疏陳七事:「一曰順陰陽,以召和氣;二曰親經筵,以崇正學;三曰求儲嗣,以固國本;四曰節財用,以需經費;五曰重守職,以寄民牧;六曰時訓練,以巖武備;七曰置屯田,以實邊儲。

    」上采納之。

     五月,旨揮五道官,係朝退未時在本道視事。

    若空闕衙門,以降罷論。

     六月,勅諭太傅阮熾等:「爾本武人爲鎭撫,鎭撫字義,武夫所能乎?夫滅文仲倘蒙孔子竊位之誅,矧卿塞賢才之路,浚僥倖之源哉。

    」 秋,八月,殺太尉黎淩潛,以黎淩潛謀不軌故也。

     九月,明遣正使翰林院侍讀學士錢溥、副使禮科給事中王豫賫勅冊來封帝爲安南國王。

    司禮監太監柴昇、指揮僉事張俊、奉禦張榮來收買香料。

     冬,十月初六日,明使錢溥等寓于使館。

    及還,帝齎禮物送之,溥等固辭不受。

     旨揮天下繼今文武任職官員,出年六十五歲願緻仕者,及吏典監生儒生生徒,年六十以上欲還民者,並許本人投告吏部類奏施行。

     令天下內外各衙門奏題等本,卽本員書名,不得借吏代書名。

     十二月,遣使如明,黎公路謝緻祭,陳盤奏事,裴祐謝冊封。

     初四日,立皇長子鏳爲皇太子,大赦天下。

     是年,加太傅阮熾入內右相國。

     癸未,光順四年(明天順七年)[1463年] 春,正月,免會期,以前年有赦故也。

     初定三年大比。

     二月,會試天下擧人,時應擧者四千四百餘名,取四十四人。

    十六日,殿試進士。

    命入內檢校司徒平章事阮耒、入內都督同平章事知東道諸衛軍國子監祭酒黎念提調,政事院參議政事阮復監試,門下省左諫議大夫知北道軍民簿籍兼翰林院承旨學士阮如堵、翰林院承旨學士知東道軍民阮永賜、國子監祭酒阮伯驥讀卷。

    上臨軒制策,咨以帝王治道,賜梁世榮等以下及第出身有差。

     聖旨祈雨,緻祭用稅錢。

     玉岝字與清池縣大右例社節婦阮氏蒲,黃榜旌表門閭,許免子孫一人給養。

     二十二日,臚傳進士梁世榮等名頒恩命。

    命禮官捧黃榜,揭於東華門外,以示多士。

     三月初三日,黃清卒,年五十三。

    清,字直卿,時洪州如鵠有遺像賛雲:「少結知於太祖,長信任於聖宗,體具而用周,子孝二臣忠,四朝歷事,一節始終。

    」 旨揮紛爭諸訟,已經理斷,不得強爭。

     夏,四月,禁內宮人女與外人結好,交通言語,更相交狎。

     五月,禁田土強爭,理曲將賣世家。

     旨揮有假用別色劔笠以入皇城內者,俱處死。

     秋,七月,旱,帝避正殿,減膳徹樂。

     地震。

     冬,十月,勅諭在朝諸臣:「昨者,阮復見春大旱三月,謂必有事,勸朕靜以觀變,兵以防身,朕不之聽,後果無事。

    然聖人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將不可以儆戒之哉,亦安可蓄疑以敗謀哉。

    」 十二月,諭太傅阮熾等:「宗社安危在卿數人矣!卿當思之深,計之熟,奏聞政事,朕力疾內決,卿等外承之。

    」 旨揮天下蔔筮道釋之人,今後不得與內宮後庭交言語。

     勅諭吏部尚書阮如堵、刑部尚書陳封、兵部尚書阮用錫、戶部尚書阮居法、兵部尚書阮廷美:「聞司馬光曰:『君子進治之本,小人進亂之階。

    』予與爾誓于天地,用君子去小人,日夜孜孜,爾其毋忽。

    」 又諭宰臣及經筵等官:「今黎景徽、阮如堵、範瑜等,或朝廟堂議論,或政事得失,阿諛茍悅,緘默不言,雖有小過,寘諸法可也。

    阮茂、阮永錫、阮鷟、阮善等能憂君愛國,隨事盡言,雖有過失,在所寬恕亦可也。

    昨者,阮茂言事不實,而不繩以法,是朕報阮茂能言之德。

    」 勅諭禮部左侍郎梁如鵠:「昨,阮永禎不學國語詩體,作詩不入法,吾意爾知,故試問爾,爾皆不知。

    且吾見爾洪州國語詩集失律尚多,意爾不知,吾便言之,武覽曾不欲吾與爾言矣。

    」 勅諭都督阮師回、楊國明謂:「吳西將銀三十兩付阮胡,賂爾等,爾使妾受領,及前賂爾父熾五十兩,今轉賂爾,共八十兩,尚在爾家,爾豈不知乎?特遣司禮監阮盎將勅諭爾,及索取前送賂銀八十兩領回,爾有過勿憚改,後必災矣。

    」又諭阮師回雲:「予俯徇輿情,誕登大寶,尚賴勳賢同心輔弼,四年于茲,爾父子一門,重圭疊綬,可謂矣。

    朕方爾信,雖有此書,終無捐也。

    得此之後,爾心有不安,爾其可不深爲防身之術乎?」時露屋上有匿名之書,雲師回將反,故帝諭之。

     諭太保黎念雲:「昔我太祖開創大業,爾父臨東馳西,屢爲國捐身。

    逮太宗繼志述事,念爾父功,爾在弱齡,未能從政。

    仁宗委之宥府,出鎭雄藩,遂至變生肘腋,卿切圖回,白刄一揮,而奸邪授首;乘輿反正,而宗社奠安。

    然卿旣立莫大之事功,當永守莫大之事業,上則我祖宗之業,益以光大;下則乃父子之功,日愈顯明,豈不快哉!」 甲申,光順五年(明天順八年)[1464年] 春,正月十七日,明英宗崩。

    二十二日,太子見濡卽位,改元成化,是爲憲宗。

     定厲祭牲醴物。

     二月,幸西京,拝謁山陵。

     勅諭掌刑部黎景徽:「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