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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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運重開,朝士遭刑戮,宮娥覩劫灰,誰知千載後,青史有餘哀。
」或曰解縉所作,以此得禍。
漢蒼造小釘船以擊占城,預分思義以南至暹羅界,闆達郎、黑白及沙離牙等地為州縣,加範元瑰千牛,奉宸二衛大將軍頓龍捷軍,行水軍都將胡問副之。
杜滿領天綱、章聖、拱宸軍,行步軍都將杜元拓副之,水步合二十萬並受元瑰節制,臨陣怯敵者斬,妻子田產沒官。
諸軍入占境,大修戰具,圍閣槃城,欲陷之,以師行閱九月,絕糧,不克而還。
杜元拓以違都將令,免死徒兵。
占城求救於明,明人駕海船九艘來救,諸軍還,遇諸海外,明人謂元瑰曰:「可速班師,不可久留。
」元瑰自占城回,季犛責以不能盡戮明人之故。
潘孚先曰:元瑰本無將才,獨善於工作,以外戚之恩,特加侯秩,而是役以成其功,與漢武帝遣貳師李廣利伐大宛,何以異哉。
峽山人方士阮大能以火鍼療人病,漢蒼除為廣濟署丞,置廣濟官屬自此始。
大能偽巧有力,能發強弩,授以廣濟令兼將兵戈營,調將崇威軍。
是時,明使往來絡繹道路,有徽求者,有責問者,漢蒼命隨方救解,疲於奔命。
冬十月,漢蒼殺在北内官阮算等親屬。
初,明太祖嘗求火者、僧人、按摩女,我皆徇情許之。
數年,放僧人、秀女還,但留火者充內官。
及太宗即位,有南侵志,遣阮算、徐箇、阮宗道、吳信等為使,訪問親屬,密告之曰:「如有北兵來,揭黃旗,題內官某人姓名親屬,必不被害。
」事覺,盡收其親屬,殺之。
甲申漢蒼開大二年,明永樂二年春二月,漢蒼以新興府路安撫使兼東都判陳國傑,能築隄障鹹水,便民耕種,賞爵一資。
漢蒼遣潘和甫遺白黑二象于明。
先是,占城既貢白黑象,及獻地以求緩師,既而又詭辭告明,謂胡氏侵地,及邀取貢象。
至是,明遣使責問,故遺之。
漢蒼定試舉人式,以今年八月鄉試,中者免徭役。
明年八月,禮部試,中者免選補。
又明年八月,會試,中者充太學生。
又明年,再行鄉試如前年。
時士人專業,期於進取,止得禮部試,遭亂中止。
試法倣元時參場,文字分為四場,又有書算場為五場,軍人、俳優,犯罪,並不得預補。
初,壬午,選壯丁,貧者為助役軍,又改陪衛軍,分為左右行,號以禽獸如鳳凰,麒麟之類。
以宗室文武帶管之。
漢蒼開蓮港,自新平至順化界,泥沙噴起,用功不成。
化州腰海門決,漢蒼命以京軍填塞之。
漢蒼造鐵釘船,以防北寇,有中艚、載糧之號。
載糧古樓船,特假載糧為名耳。
上有棧道通行,以便戰闘,下則二人搖一棹。
季犛殺舊將軍胡松。
先是,松既解職,請賣本家器械,不許,欲用之也。
松又陰與故行遣梁元彪妻陳季女通。
季犛怒曰:「如珪如璋,出自松門。
」松與占降人制山拏謀反,陰結占城人,交通聲息。
事覺,松及季女並處死。
明遺行人李錡來,錡擅作威福,鞭笞伴送督辨等官,務令速去,不計日程.前使者自東都至西京十二日,錡行八日,及到館,遍觀形勢。
錡回,季犛恐洩事情,遺範六材追殺之,至諒山,而錡已出關矣。
錡劾奏胡氏稱帝,并作詩有淩慢語。
漢蒼令官員不得着舄,惟許着生麻鞋。
前代故事,正六品以上,方得着忌。
漢蒼舍諸路蒸熟米,給升華等州,從黃晦卿之言也。
漢蒼令諸路編艇田者為窮人隊。
漢蒼禁天下諸人,不得用熟搗絹為衣,止許畧搗。
乙酉漢蒼開大三年。
明永樂三年春二月,季犛殺士人阮翁喬、黎頔。
初,季犛嘗作詩戒漢蒼及元澄,其略曰:「天也覆,地也載,兄弟二人如何不相愛。
嗚呼哀哉兮歌慷慨。
」翁喬妻嘗出入宮中,以語翁喬,翁喬傳誦於華蓋橋。
澄府學生阮錦,阮汝明具以告澄,澄白季犛,季犛密令中都尹杜子徹捕之。
子徹為設盤飱誘翁喬,緻下獄,翁喬失措,辭連黎頔、杜蕞等,蕞逃得免,翁喬、頔皆被殺。
其何日宣等流遠州,阮汝陰等坐聽徒九真州。
後數月,子徹忽暴病,索筆曰:「我與汝相訟。
」須叟乃死,役日宣又以黨死。
明遣便求割諒山祿州之地時廣西思明土官黃廣成告謂祿州係本府故地也。
季犛命行遺黃晦卿為割地使,晦卿以古樓等村凡五十九村還之,季犛責辱晦卿,以所還數多,凡彼所置土官,密令土人以毒鴆之。
漢蒼令各鎮源頭納樁木,武寧州許取古法陵烏米木,送各軍植諸海口,及大江要處,以防北寇。
歲饑。
漢蒼令諸府路州縣官點視富家栗,粟之多少,與民和糴有差。
夏六月,雷震東宮同乳奴死。
漢蒼命求直言。
赦。
漢蒼議移修東都宮殿於古列洞,時北寇將興,而民久憚遠役,故設此以收人心,然卒不果行。
漢蒼置軍器四庫,不問軍民,凡有巧藝者皆充役。
秋七月,季犛,漢蒼巡省京路山川及諸海口,欲知險易也。
八月還。
漢蒼命禮部試舉人,中選一百七十名,以胡彥臣,黎拱宸充太學生,裏行,瞿昌朝等六人充資善堂學生資善堂本陳朝太子學名。
明遣內官阮宗道等來。
九月,漢蒼命試吏員。
漢蒼定南北班軍,分為十二衛,殿後東西軍分為八衛,每衛十八隊,每隊十八人,大軍三十隊,中軍二十隊,營十五隊,團十隊,禁衛都五隊,大將軍統之。
漢蒼遣左刑部郎中範耕如明求和,通判劉光庭副之,明獨留耕,而遺光庭還。
季犛眨阮景真升華路安撫使,以豐國監管幹阮彥光為宣撫使兼新寧鎮制置使。
季犛作詩賜之曰:「邊郡承宣資壯志,雄藩節制有徽猷,青松保爾歲塞節,白髮寬予西顧憂。
訓飭兵農皆就緒,解停鎮戎是何秋,勤勞勿謂無知者,四目原非蔽冕旒。
」 季犛自以年七十,賜諸路父老七十以上爵一資,婦人賜鈔,京城賜爵及酺。
漢蒼遣東路太守黃晦卿督民夫築多邦城,以捍賊。
時有神祠,為其所毀,晦卿夜夢神人來告,復修之。
晦卿作詩有雲:「茅簷命也供樵爨,老木時乎厄斧斤。
」識者知其不善終。
漢蒼令東都衛軍植椿,截白鶴江口.以禦賊自宣光來者。
漢蒼詔諸路安撫使赴闕,輿京官會議,或戰或和。
有勸戰,勿為他日之患者。
北江鎮撫阮均以為姑和之,從他所好,以緩師可也。
左相國澄曰:「臣不怕戰,但怕民心之從違耳。
」季犛以檳榔金匣賜之。
史臣吳士連曰:天命在乎民心,澄之言,深得其要,不可以胡氏故,廢澄之言。
漢蒼命禁精酒,以其糜穀也。
漢蒼罷鄉亭官。
丙戌漢蒼開大四年,明永樂四年夏四月,明遣征南將軍右軍都督同知韓觀,參將都督同知黃中領廣西兵十萬來侵,假送偽陳王添平還國。
觀留界首不行。
八日,黃中犯冷徑關,胡軍敗績。
是日早,諸軍水步交戰,二衛大將範元瑰,振綱軍將朱秉忠,三輔軍將陳元喧,左神翊軍陳大僕皆敗死。
左相國澄舍舟上岸幾陷,急扶下船得脫,以彼軍少輕之故也。
惟左聖翊軍胡問自武高引軍奄至,敗之,中料不敵,夜漏二鼓遁歸。
右聖翊軍將胡射,北江聖翊軍將陳挺先已受命截支棱關,明乃解送添平,遣軍醫高景照緻降書雲:「黃總兵官差小人前來達官人知這事情,先為陳添平走到朝廷,奏他正是安南國王子,以此差大兵來招,不期彼處百姓俱各不服,顯是虛誕,今退官軍回奏,遇關隘去處守把,路塞不通,今將添平來獻,放去幸甚。
」胡射許之,故俘虜雖鄉,而明人亦有奔逸者。
獻捷畢,鞠問添平,是何宗派,添平不以告,令諸人有能認識者,賞爵一資,無敢認者,處陵遲罪。
添平陳元輝家奴,即阮康也。
其俘囚兵,發居乂安種田,官吏留在京,付貴人家收養。
明內錦玄衛範質言於漢蒼曰:「劉光庭奉使到北京,拜添平。
」即日收光庭,斬之。
漢蒼賞戰功,爵各三資,胡射以聽明人擒送添平之計,緻黃中等奔逸,而不得萬全,射與其下,止得二資。
內外文武表賀,辭不受。
初,明人之入境也,令人民禾穀並除去,諒州,武寧,北江,嘉林,三帶清野蕭然,明人退,人民復業。
漢蒼遺三江安撫使陳恭肅如明求和,且解添平事,愛州通判枚秀夫副之,僉判蔣資為從事。
明留之,後獲二胡,始放還。
漢蒼召升華宣撫使阮彥光為大理正,以義州鎮撫使黎光祖行升華宣撫使,晦卿以行遣左司侍郎兼領升華太守新寧節制,專治一方,杜滿解尚書令右參知政事,以行遣兵部尚書兼千牛衛大將軍杜人鑑代監天綱軍,內人吳免為行遣尚書合右參知政事兼知天昌府諸陵。
六月,報天塔頂落,柬都安撫使黎凱不報,貶一資.行遣門下右司郎中陳彥昭罷為戶部尚書,以簽知內密兼知審刑院事阮謹為行遺門下右司郎中。
漢蒼增補鄉軍,以有爵者權押,募亡命人為勇悍軍,置千百戶以管之。
季犛夢神人誦詩雲:「二月在家,四月亂華,五月風波,八月山河,十月龍車。
」 秋七月,漢蒼命諸路樹柵大江南岸,自多邦城至噌江,諒州至住江,以為守備之計。
漢蒼令三帶,北江之民儲蓄過江,於荒閑處營房室,將徙居焉。
漢蒼徽舊官,聽候儲用。
九月,明遣征夷右副將軍掛征夷副將軍印新成侯張輔,參將榮陽伯陳旭領兵四十萬犯坡壘關,一伏一行,更番相濟。
征夷左副將軍西平侯沐晟,參將右軍都督同知豐城侯李彬亦領兵四十萬犯富令關,鑿山伐木,開道進兵,二道兵總八十萬。
十一月,會白鶴江,列營大江北岸,直抵住江。
漢蒼令大江軍聽左相國澄節制。
住江軍聽簽聞朝政胡杜節制,外連水軍戰艦,岸上兵象對壘,未嘗一戰。
先是,明遣太子太博成國公朱能以總兵掛征夷將軍印領眾南侵,能至廣西太平府卒,能預出榜,數胡氏之罪,及揚言尋陳氏,復其王爵。
至是,輔、晟等多以木牌書其榜,順流放下,諸軍見者,謂其必然,且厭胡氏苛政,罔有戰心。
莫迪、莫邃、莫遠及阮勛冒姓莫者,皆不得志,迎降於明,明並授以官。
後邃至參政,迪指揮使,遠鹽運使,勛布政使邃、迪、遠、莫挺之之孫也。
冬十月,明人復至瀘江以北,復清野如初。
十二月二日,明人奪越池木丸江岸,及白鶴江椿,左聖翊軍將胡射失守,移陳大江之南。
七日夜,明人舁音于,対舉也船出天幕江州北岸,軍將陳挺敗之,明將以其退者行軍令,眾皆效死,自願立功。
九日夜,明人襲胡軍於木丸州,左神塌軍將阮公瑰方以女色自娛,不為備,船燒殆盡,全軍陷沒,寂無戰聲,上下水軍,莫有救者,但遙請左相國澄,誰可代守。
明人遂渡江,造浮橋以濟。
十二日早,明人張輔率都督黃中,都指揮蔡福攻多邦城之西北,沐晟率都督陳濬等攻城之東南,積屍將輿城齊,猶且進戰,無敢止者。
天長軍將阮宗杜等穴城以出象。
明人以火箭射之,象退縮,明人隨象以入,城遂陷。
沿江諸軍大潰,退據黃江,明人入東都,擄掠女子玉帛,會計糧儲,分官辨事,招集流民,為久居計,多閹割童男,及雙各處銅錢,驛送金陵。
大越史記本紀全書卷之八終
」或曰解縉所作,以此得禍。
漢蒼造小釘船以擊占城,預分思義以南至暹羅界,闆達郎、黑白及沙離牙等地為州縣,加範元瑰千牛,奉宸二衛大將軍頓龍捷軍,行水軍都將胡問副之。
杜滿領天綱、章聖、拱宸軍,行步軍都將杜元拓副之,水步合二十萬並受元瑰節制,臨陣怯敵者斬,妻子田產沒官。
諸軍入占境,大修戰具,圍閣槃城,欲陷之,以師行閱九月,絕糧,不克而還。
杜元拓以違都將令,免死徒兵。
占城求救於明,明人駕海船九艘來救,諸軍還,遇諸海外,明人謂元瑰曰:「可速班師,不可久留。
」元瑰自占城回,季犛責以不能盡戮明人之故。
潘孚先曰:元瑰本無將才,獨善於工作,以外戚之恩,特加侯秩,而是役以成其功,與漢武帝遣貳師李廣利伐大宛,何以異哉。
峽山人方士阮大能以火鍼療人病,漢蒼除為廣濟署丞,置廣濟官屬自此始。
大能偽巧有力,能發強弩,授以廣濟令兼將兵戈營,調將崇威軍。
是時,明使往來絡繹道路,有徽求者,有責問者,漢蒼命隨方救解,疲於奔命。
冬十月,漢蒼殺在北内官阮算等親屬。
初,明太祖嘗求火者、僧人、按摩女,我皆徇情許之。
數年,放僧人、秀女還,但留火者充內官。
及太宗即位,有南侵志,遣阮算、徐箇、阮宗道、吳信等為使,訪問親屬,密告之曰:「如有北兵來,揭黃旗,題內官某人姓名親屬,必不被害。
」事覺,盡收其親屬,殺之。
甲申漢蒼開大二年,明永樂二年春二月,漢蒼以新興府路安撫使兼東都判陳國傑,能築隄障鹹水,便民耕種,賞爵一資。
漢蒼遣潘和甫遺白黑二象于明。
先是,占城既貢白黑象,及獻地以求緩師,既而又詭辭告明,謂胡氏侵地,及邀取貢象。
至是,明遣使責問,故遺之。
漢蒼定試舉人式,以今年八月鄉試,中者免徭役。
明年八月,禮部試,中者免選補。
又明年八月,會試,中者充太學生。
又明年,再行鄉試如前年。
時士人專業,期於進取,止得禮部試,遭亂中止。
試法倣元時參場,文字分為四場,又有書算場為五場,軍人、俳優,犯罪,並不得預補。
初,壬午,選壯丁,貧者為助役軍,又改陪衛軍,分為左右行,號以禽獸如鳳凰,麒麟之類。
以宗室文武帶管之。
漢蒼開蓮港,自新平至順化界,泥沙噴起,用功不成。
化州腰海門決,漢蒼命以京軍填塞之。
漢蒼造鐵釘船,以防北寇,有中艚、載糧之號。
載糧古樓船,特假載糧為名耳。
上有棧道通行,以便戰闘,下則二人搖一棹。
季犛殺舊將軍胡松。
先是,松既解職,請賣本家器械,不許,欲用之也。
松又陰與故行遣梁元彪妻陳季女通。
季犛怒曰:「如珪如璋,出自松門。
」松與占降人制山拏謀反,陰結占城人,交通聲息。
事覺,松及季女並處死。
明遺行人李錡來,錡擅作威福,鞭笞伴送督辨等官,務令速去,不計日程.前使者自東都至西京十二日,錡行八日,及到館,遍觀形勢。
錡回,季犛恐洩事情,遺範六材追殺之,至諒山,而錡已出關矣。
錡劾奏胡氏稱帝,并作詩有淩慢語。
漢蒼令官員不得着舄,惟許着生麻鞋。
前代故事,正六品以上,方得着忌。
漢蒼舍諸路蒸熟米,給升華等州,從黃晦卿之言也。
漢蒼令諸路編艇田者為窮人隊。
漢蒼禁天下諸人,不得用熟搗絹為衣,止許畧搗。
乙酉漢蒼開大三年。
明永樂三年春二月,季犛殺士人阮翁喬、黎頔。
初,季犛嘗作詩戒漢蒼及元澄,其略曰:「天也覆,地也載,兄弟二人如何不相愛。
嗚呼哀哉兮歌慷慨。
」翁喬妻嘗出入宮中,以語翁喬,翁喬傳誦於華蓋橋。
澄府學生阮錦,阮汝明具以告澄,澄白季犛,季犛密令中都尹杜子徹捕之。
子徹為設盤飱誘翁喬,緻下獄,翁喬失措,辭連黎頔、杜蕞等,蕞逃得免,翁喬、頔皆被殺。
其何日宣等流遠州,阮汝陰等坐聽徒九真州。
後數月,子徹忽暴病,索筆曰:「我與汝相訟。
」須叟乃死,役日宣又以黨死。
明遣便求割諒山祿州之地時廣西思明土官黃廣成告謂祿州係本府故地也。
季犛命行遺黃晦卿為割地使,晦卿以古樓等村凡五十九村還之,季犛責辱晦卿,以所還數多,凡彼所置土官,密令土人以毒鴆之。
漢蒼令各鎮源頭納樁木,武寧州許取古法陵烏米木,送各軍植諸海口,及大江要處,以防北寇。
歲饑。
漢蒼令諸府路州縣官點視富家栗,粟之多少,與民和糴有差。
夏六月,雷震東宮同乳奴死。
漢蒼命求直言。
赦。
漢蒼議移修東都宮殿於古列洞,時北寇將興,而民久憚遠役,故設此以收人心,然卒不果行。
漢蒼置軍器四庫,不問軍民,凡有巧藝者皆充役。
秋七月,季犛,漢蒼巡省京路山川及諸海口,欲知險易也。
八月還。
漢蒼命禮部試舉人,中選一百七十名,以胡彥臣,黎拱宸充太學生,裏行,瞿昌朝等六人充資善堂學生資善堂本陳朝太子學名。
明遣內官阮宗道等來。
九月,漢蒼命試吏員。
漢蒼定南北班軍,分為十二衛,殿後東西軍分為八衛,每衛十八隊,每隊十八人,大軍三十隊,中軍二十隊,營十五隊,團十隊,禁衛都五隊,大將軍統之。
漢蒼遣左刑部郎中範耕如明求和,通判劉光庭副之,明獨留耕,而遺光庭還。
季犛眨阮景真升華路安撫使,以豐國監管幹阮彥光為宣撫使兼新寧鎮制置使。
季犛作詩賜之曰:「邊郡承宣資壯志,雄藩節制有徽猷,青松保爾歲塞節,白髮寬予西顧憂。
訓飭兵農皆就緒,解停鎮戎是何秋,勤勞勿謂無知者,四目原非蔽冕旒。
」 季犛自以年七十,賜諸路父老七十以上爵一資,婦人賜鈔,京城賜爵及酺。
漢蒼遣東路太守黃晦卿督民夫築多邦城,以捍賊。
時有神祠,為其所毀,晦卿夜夢神人來告,復修之。
晦卿作詩有雲:「茅簷命也供樵爨,老木時乎厄斧斤。
」識者知其不善終。
漢蒼令東都衛軍植椿,截白鶴江口.以禦賊自宣光來者。
漢蒼詔諸路安撫使赴闕,輿京官會議,或戰或和。
有勸戰,勿為他日之患者。
北江鎮撫阮均以為姑和之,從他所好,以緩師可也。
左相國澄曰:「臣不怕戰,但怕民心之從違耳。
」季犛以檳榔金匣賜之。
史臣吳士連曰:天命在乎民心,澄之言,深得其要,不可以胡氏故,廢澄之言。
漢蒼命禁精酒,以其糜穀也。
漢蒼罷鄉亭官。
丙戌漢蒼開大四年,明永樂四年夏四月,明遣征南將軍右軍都督同知韓觀,參將都督同知黃中領廣西兵十萬來侵,假送偽陳王添平還國。
觀留界首不行。
八日,黃中犯冷徑關,胡軍敗績。
是日早,諸軍水步交戰,二衛大將範元瑰,振綱軍將朱秉忠,三輔軍將陳元喧,左神翊軍陳大僕皆敗死。
左相國澄舍舟上岸幾陷,急扶下船得脫,以彼軍少輕之故也。
惟左聖翊軍胡問自武高引軍奄至,敗之,中料不敵,夜漏二鼓遁歸。
右聖翊軍將胡射,北江聖翊軍將陳挺先已受命截支棱關,明乃解送添平,遣軍醫高景照緻降書雲:「黃總兵官差小人前來達官人知這事情,先為陳添平走到朝廷,奏他正是安南國王子,以此差大兵來招,不期彼處百姓俱各不服,顯是虛誕,今退官軍回奏,遇關隘去處守把,路塞不通,今將添平來獻,放去幸甚。
」胡射許之,故俘虜雖鄉,而明人亦有奔逸者。
獻捷畢,鞠問添平,是何宗派,添平不以告,令諸人有能認識者,賞爵一資,無敢認者,處陵遲罪。
添平陳元輝家奴,即阮康也。
其俘囚兵,發居乂安種田,官吏留在京,付貴人家收養。
明內錦玄衛範質言於漢蒼曰:「劉光庭奉使到北京,拜添平。
」即日收光庭,斬之。
漢蒼賞戰功,爵各三資,胡射以聽明人擒送添平之計,緻黃中等奔逸,而不得萬全,射與其下,止得二資。
內外文武表賀,辭不受。
初,明人之入境也,令人民禾穀並除去,諒州,武寧,北江,嘉林,三帶清野蕭然,明人退,人民復業。
漢蒼遺三江安撫使陳恭肅如明求和,且解添平事,愛州通判枚秀夫副之,僉判蔣資為從事。
明留之,後獲二胡,始放還。
漢蒼召升華宣撫使阮彥光為大理正,以義州鎮撫使黎光祖行升華宣撫使,晦卿以行遣左司侍郎兼領升華太守新寧節制,專治一方,杜滿解尚書令右參知政事,以行遣兵部尚書兼千牛衛大將軍杜人鑑代監天綱軍,內人吳免為行遣尚書合右參知政事兼知天昌府諸陵。
六月,報天塔頂落,柬都安撫使黎凱不報,貶一資.行遣門下右司郎中陳彥昭罷為戶部尚書,以簽知內密兼知審刑院事阮謹為行遺門下右司郎中。
漢蒼增補鄉軍,以有爵者權押,募亡命人為勇悍軍,置千百戶以管之。
季犛夢神人誦詩雲:「二月在家,四月亂華,五月風波,八月山河,十月龍車。
」 秋七月,漢蒼命諸路樹柵大江南岸,自多邦城至噌江,諒州至住江,以為守備之計。
漢蒼令三帶,北江之民儲蓄過江,於荒閑處營房室,將徙居焉。
漢蒼徽舊官,聽候儲用。
九月,明遣征夷右副將軍掛征夷副將軍印新成侯張輔,參將榮陽伯陳旭領兵四十萬犯坡壘關,一伏一行,更番相濟。
征夷左副將軍西平侯沐晟,參將右軍都督同知豐城侯李彬亦領兵四十萬犯富令關,鑿山伐木,開道進兵,二道兵總八十萬。
十一月,會白鶴江,列營大江北岸,直抵住江。
漢蒼令大江軍聽左相國澄節制。
住江軍聽簽聞朝政胡杜節制,外連水軍戰艦,岸上兵象對壘,未嘗一戰。
先是,明遣太子太博成國公朱能以總兵掛征夷將軍印領眾南侵,能至廣西太平府卒,能預出榜,數胡氏之罪,及揚言尋陳氏,復其王爵。
至是,輔、晟等多以木牌書其榜,順流放下,諸軍見者,謂其必然,且厭胡氏苛政,罔有戰心。
莫迪、莫邃、莫遠及阮勛冒姓莫者,皆不得志,迎降於明,明並授以官。
後邃至參政,迪指揮使,遠鹽運使,勛布政使邃、迪、遠、莫挺之之孫也。
冬十月,明人復至瀘江以北,復清野如初。
十二月二日,明人奪越池木丸江岸,及白鶴江椿,左聖翊軍將胡射失守,移陳大江之南。
七日夜,明人舁音于,対舉也船出天幕江州北岸,軍將陳挺敗之,明將以其退者行軍令,眾皆效死,自願立功。
九日夜,明人襲胡軍於木丸州,左神塌軍將阮公瑰方以女色自娛,不為備,船燒殆盡,全軍陷沒,寂無戰聲,上下水軍,莫有救者,但遙請左相國澄,誰可代守。
明人遂渡江,造浮橋以濟。
十二日早,明人張輔率都督黃中,都指揮蔡福攻多邦城之西北,沐晟率都督陳濬等攻城之東南,積屍將輿城齊,猶且進戰,無敢止者。
天長軍將阮宗杜等穴城以出象。
明人以火箭射之,象退縮,明人隨象以入,城遂陷。
沿江諸軍大潰,退據黃江,明人入東都,擄掠女子玉帛,會計糧儲,分官辨事,招集流民,為久居計,多閹割童男,及雙各處銅錢,驛送金陵。
大越史記本紀全書卷之八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