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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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位六年餘。
後父子皆為明人所擄。
舊以二胡紀年,今黜而正之。
己卯建新二年明太祖建文元年夏四月,季犛逼令帝出家,奉道教居淡水村玉清觀,密使内寝學生阮謹隨行護視。
帝問曰:「汝之侍我,欲何為耶?」謹不忍言。
季犛作詩告謹曰:「元君不死,汝當死之。
」又作詩上元君曰:「前有庸暗君,昏德及靈德,何不早安排,徒使勞人力。
」謹遂進毒藥,不死;又進椰漿而斷食,又不死。
至是令軍騎衛上將軍範可永縊之。
塟安生陵,廟號順宗。
太保陳沆、上將軍陳渴真等謀誅季犛不克,死之。
是日,季犛會盟於頓山,渴真等已有誅之之意。
季犛坐渴真家樓以觀之,比天子幸廟泊寺之例。
可永姪範祖收及刺客範牛悉按劎欲進,渴真瞪目止之,遂不果。
季犛心動而起,衛士擁下樓。
牛悉擲劎於地曰:「舉眾徒死耳!」事覺,宗室沆、柱國日暾、將軍陳渴真、範可永、行遣何德鄰、梁元彪、範翁善、範牛悉等僚屬親戚,凡三百七十餘人皆被殺,沒籍其家,女人為婢,男子自一歳以上,或生瘞於地,或沉於水。
逮捕餘黨,連年不絶,相識者但以目而不敢偶語,人家不容行人宿歇,有宿歇者則吿鄰家公同審問帖子、行李、經由,以為保証。
各社並置廵店,日夜廵警,盟誓之禮自此不復行矣。
渴真永寕縣何朗人,三代為上將軍。
世傳渴真臨刑時,上頓山驚號三聲,死踰三日,靣猶生,蠅蚋不敢集。
後或遇旱,禱雨輙應。
元彪宣光人,先祖世充,李朝撮通王兼父道,子文獻、桂並封侯。
桂子孝抱以擊唆都功,封冠服侯。
孝抱生世,則封勒順侯;世則生菊孫,為觀察使。
菊孫生元彪。
史臣吳士連曰:季犛至是罪惡貫盈矣。
陳沆先期交懽將相矣,苟能臨機而斷,聲以弑君之罪,倂可永誅之,則名正言順而事濟矣。
惜其猶豫懾怯,以取敗也。
六月,季犛自稱國祖章皇,服蒲黃色,居仁壽宮,依太子例,出入用黃蓋十二柄。
子漢蒼稱攝太傅,居皇元殿之右。
元澄為司徒。
榜文曰:「奉攝政國祖章皇,但稱予,而未敢稱朕。
」 史臣吳士連曰:楚公子圉未篡之前,設服離衛蒲宮,有前踞傲整居,先露其氣,以挫折於人,人無或違,然後無所忌憚,而大肆其惡。
胡氏所為,同出一軌。
秋七月,清化古滕人阮用甫上書,其畧曰:「章皇何號,蒲黃何色,奈先帝顧托何?」季犛囚數日餘乃釋。
八月,盜阮汝蓋竄鐵山,偽造寳鈔行使。
會順宗見弑,渴真被殺,遂招誘良民,得眾萬餘,徃來立石、底江、歷山、沱江、傘圓等處,恣行侵掠,州縣不能制。
九月,移杲田罪人就清化湘沒社。
令陳寗督清化府人樹刺竹於城西邊。
南自頓山,北自安縣,直至泡潭口,西自域山可朗市,至??江,園繞為羅城。
人民盜筍者處死。
拖林野設舘舍,有大津橋至潭舍渡,以便軍民徃來憇歇。
大吏江置廵檢所,令施大索於江中,凡上水船使之曳索,隨次而行,不得爭先。
冬十月,改流罪人為浚渠兵,浚圍沉濠等港,至河華海口,以便舟船徃來。
十二月,命東路安撫使阮鵬舉討阮汝蓋,平之鵬舉北江東岸人。
庚辰三年是歲陳亡。
三月以後季犛篡國,稱聖元元年,明建文二年春正月,黎季犛立其子漢蒼為太子。
初,季犛欲立漢蒼而未決,假名硯為語曰:「此一卷奇石,有時為雲為雨,以潤生民,」使長子澄對,以觀其志。
澄對曰:「這三寸小松,他曰作棟作梁,以扶社稷,」意遂決。
二月二十八日,黎季犛逼帝禪位,及劫宗室群臣三上表勸進,偽為固辭曰:「大地有期,將何面目見先帝於地下乎。
」已而,自為帝,建元聖元,國號大虞,改姓胡。
潘孚先曰:孔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
」故狄青辭不為梁惠公之後,劉曄謝不爲劉太後之親,唐禘帝堯,而先儒譏之,昭烈出中山靖王,而溫公不取,夫豈私於取舎哉。
蓋族屬疎遠,世代變遷,難於必信也。
季犛乃遠引胡公滿之後,禘虞舜之所自出,其誣世借竊之罪莫大焉。
史臣吳士連曰:孚先從溫公之說,謂昭烈出自中山靖王,族屬疏遠難信,是不信諸葛武侯之言矣。
夫以諸葛之賢,且世代未甚遠,其稱昭烈為帝室之冑,豈無所據,而鑿空言之哉。
朱子已從其說,夫復奚疑哉。
胡季犛廢帝為保寧大王,以帝外孫故不弒。
三江路獻黑鳥朱觜名暎鳥,能說成人語其鄉婦嘗得一烏卵,混寄鷄卵中,及生長,嘗隨婦養豬,效喚豬聲,漸說成人語者。
城內人獻白鳥。
季犛遣三館屬官、祇候內人、內寢學生分行各路,潛訪官吏得失,民間利病,以為黜陟,永為定式,自此輒易守令。
秋八月,季犛試太畢生劉叔儉等二十人,阮廌,李子晉,武夢原,黃憲,阮誠皆預焉子晉,夢原,誠仕今朝為國子監祭酒,憲至國子監教授,賦題用靈金藏,諸生請講題,問有故事否,惟裴應鬥以宋朝孫何科卮言日出對,故講之。
應鬥山圍人,陳朝監書庫。
至是,解職入試,年已五十,授諫職,言事忤旨,降太子說書,未幾,降為太子賓客。
冬十二月,季犛求內外族譜,祖母朱氏,母花氏,曰晝氏族。
季犛以行遣杜滿為水軍都將,左聖珊軍將陳問賜姓胡同都將,龍捷軍將陳松賜姓胡為步軍都將,左聖翊軍將杜元拓同都將,領兵十五萬伐占城。
季犛以位與其子漢蒼,自稱太上皇,同聽政。
漢蒼封其妃陳氏為獻嘉皇後,居扶桑宮,以桑字與喪同聲,改扶極宮。
季犛遺使如明。
先是,漠蒼母徽寧公主追尊太慈皇後陳明宗之女也。
初嫁駙驥郎陳仁榮,藝宗奪取以嫁季犛,生欽聖皇後及漢蒼。
至是,遣使告明,稱陳氏已絕孫,漢蒼明宗外孫,暫權國事。
漢蒼榷商旅船,定上、中、下三等稅,上等每棹錢五緡,中等每棹四緡,下等每棹三緡。
是歲,占城主羅皚卒,子巴的吏立。
辛巳漢蒼紹成元年,明建文三年春二月,雷震城上店次。
漢蒼改陳氏協紀曆,行順天曆。
三月,雷震東宮,死者凡三人。
夏四月,漢蒼攢造天下戶籍,許註胡氏族,演州,清化二派籍,人口二歲以上並以見在為實,不許流亡。
而猶有著籍者榜示藩鎮。
凡有京人旅寓,勒還原籍。
先是,季犛嘗與群臣言曰:「安得百萬兵,以敵北寇。
」同知樞密使黃晦卿進是策。
至是籍成,點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得人數倍於前,故紹成二年,點兵尤多。
漢蒼立限名家奴法,照依品級有差,餘者上進,每人遠鈔五緡,應得者出呈三代囑書,外國奴無例,皆有題額樣為記,官奴火珠樣,或取充殿前軍,公主楊棠樣,大王朱圈二,一品黑圈各一,二品以下黑圈二。
時士大夫貪富貴,希胡氏意,上書勸誅陳氏子孫,及減損田奴,以抑其勢,如黃晦卿,阮希周,同拭之徒,其餘不可勝數。
胡松之擊占城也,聽丁大中之言,步軍行山腳,輿舟師隔遠,遭時水潦,將士路居,絕糧三日,灸皮甲以食。
軍還,以松行險路,誤失軍機,當斬,緣有潛邸勳勞,免死,徒社兵。
漢蒼置常平倉,給鈔諸路,依價糴穀以實之。
時路府州縣官,數有更置,不果行。
漢蒼置鄉亭官,有正有副,後止用一員。
漢蒼命諸路蒸甎甎音專,甓也以供築城之役。
先是,築西都城,多運石頭以就之,尋又崩塌。
至是,始用上甎下石。
漢蒼定大虞官制刑律。
, 冬十二月,漢蒼以阮飛卿為翰林學士。
壬午漢蒼紹戍二年,明建文四年春二月,漢蒼閱定單伍。
三月,漢蒼修治道路,自西都城至化州,沿途置庯舍傅書,謂之千裡衢。
夏六月,漢蒼以同拭為中贊,賜姓魏比唐魏徵也。
秋七月,漢蒼大舉擊占城,以杜滿為都將,殿內判首阮喟為招諭使,東都路安撫使阮鵬擧同招諭使。
大軍將臨境,丁大中騎馬先諸軍行,遇賊將制吒難,交戰俱死之。
占主巴的吏懼,遣舅布田進白黑象二,及諸方物,仍獻占洞之地,請退師。
布田至,季犛脅使改表,併以古壘洞納之。
因分其地,為升,華,思,義四州,置升華路安撫使副以轄之。
其原頭為新寧鎮,占城收其近便人民還國,存者補為軍。
漢蒼調除順化路安撫使阮景真為升華路安撫使。
景真上言請依漢唐故事,募人納粟以實邊,或賜爵,或免罪,各有差。
季犛批雲:「讖得幾字,話說漢唐事,所謂啞人能言,隻取笑耳。
」 漢蒼以效正侯制摩奴?難為古壘縣上侯,鎮思義州招撫屬占之眾,以圖進取。
造雅樂,以文官子為經緯郎,武官子為整頓郎,習文武舞。
八月,漢蒼築郊壇於頓山,行郊祀禮,大赦。
是日,漢蒼坐雲龍輿出自南門,宮嬪命婦,女武朝臣,逐次陪從,婦人冠服,減夫一等,本身貴者不減。
前代故事,有謁二等禮儀,百官騶從甚盛。
三年一行大禮,天子坐太平車,刻木作僊人形四十,綉夾執旌前導,或於朱雀池,乘小舟錦纜以引之。
二年中禮,坐百禽椅。
每年小禮,坐小椅,未嘗郊祀,漢蒼始行之。
以獻爵時,手顫顫音戰,四肢寒掉也酒瀉于地而止。
漢蒼新定諸稅例。
田租前朝畝徵粟三升,今徵五升。
桑洲前朝畝徵錢九鏹,或七鏹,今徵上等畝鈔五緡,中等鈔四緡,下等鈔三繕。
丁男歲供錢,前徵三鏹,今照田止五高徵鈔五陌,六高至一畝徵一緡,一畝一高至五高徵一緡五陌,一畝六高至二畝徵二緡,二畝一高至五高徵二緡六陌,二畝六高以上徵三緡。
丁男無田,及孤兒寡婦有田停徵。
士人阮稟上書,以為前胡宜遜位,退居金甌,後胡算為上皇,太子芮正位官家。
季犛大怒,以禀指斥乘輿,事情切害,斬之。
癸未漢蒼開大元年,明太宗永樂元年春二月,漢蒼起發無田而有財者,遷升華居住,編為軍伍,路府州縣官,相地居之。
居某州則刺某州二字於兩臂為記。
次年發妻子後隨,中途遭風溺死,民多怨咨。
漢蒼募民納牛賜爵,以給升華居遷民。
漢蒼以清化路為京畿三輔,改清化府為天昌府,併九真,愛州為三輔。
又改演州為靈源府,併為四輔,改建昌府為建寧府,改大吏山為金甌山,置市監,頒秤尺升鬥,定鈔價,使相貿易,時商賈多嫌幣鈔.又立拒斥高價閉肆寨護助之條,以罪之。
漢蒼禁宗室宮人,不得稱貴號,犯者罪之。
漢蒼命誅方術人陳德輝。
德輝少時口容拳,手過膝,或曰他日必貴,及長學方術,常以夜間擊柝,作奇兵法,如有千萬人鼓譟相攻之狀。
又遍行各社,盜取巡邏人姓名,編為軍籍。
事覺,收捕得方術一書,偽印一顆,小劍一,銅柝一。
處陵遲罪,軍籍投之水火,不問。
漢蒼創天昌諸陵寢廟,薦享其祖考,早晚血食。
又創靈源泡突諸陵寢廟,以享其先祖,京城創東太廟,以奉本宗,西太廟以奉外家陳明宗、藝宗。
明遣鄔脩來告太宗即位改元。
時明帝都金都金陵,燕王棣反,殺三司官,以兵向闕,所至克捷,入城恣其殺戮,建文自焚死,棣自立為帝,改元永樂。
時有詩雲:「江上黃旗動,天邊紫詔回,建文年已沒,洪
後父子皆為明人所擄。
舊以二胡紀年,今黜而正之。
己卯建新二年明太祖建文元年夏四月,季犛逼令帝出家,奉道教居淡水村玉清觀,密使内寝學生阮謹隨行護視。
帝問曰:「汝之侍我,欲何為耶?」謹不忍言。
季犛作詩告謹曰:「元君不死,汝當死之。
」又作詩上元君曰:「前有庸暗君,昏德及靈德,何不早安排,徒使勞人力。
」謹遂進毒藥,不死;又進椰漿而斷食,又不死。
至是令軍騎衛上將軍範可永縊之。
塟安生陵,廟號順宗。
太保陳沆、上將軍陳渴真等謀誅季犛不克,死之。
是日,季犛會盟於頓山,渴真等已有誅之之意。
季犛坐渴真家樓以觀之,比天子幸廟泊寺之例。
可永姪範祖收及刺客範牛悉按劎欲進,渴真瞪目止之,遂不果。
季犛心動而起,衛士擁下樓。
牛悉擲劎於地曰:「舉眾徒死耳!」事覺,宗室沆、柱國日暾、將軍陳渴真、範可永、行遣何德鄰、梁元彪、範翁善、範牛悉等僚屬親戚,凡三百七十餘人皆被殺,沒籍其家,女人為婢,男子自一歳以上,或生瘞於地,或沉於水。
逮捕餘黨,連年不絶,相識者但以目而不敢偶語,人家不容行人宿歇,有宿歇者則吿鄰家公同審問帖子、行李、經由,以為保証。
各社並置廵店,日夜廵警,盟誓之禮自此不復行矣。
渴真永寕縣何朗人,三代為上將軍。
世傳渴真臨刑時,上頓山驚號三聲,死踰三日,靣猶生,蠅蚋不敢集。
後或遇旱,禱雨輙應。
元彪宣光人,先祖世充,李朝撮通王兼父道,子文獻、桂並封侯。
桂子孝抱以擊唆都功,封冠服侯。
孝抱生世,則封勒順侯;世則生菊孫,為觀察使。
菊孫生元彪。
史臣吳士連曰:季犛至是罪惡貫盈矣。
陳沆先期交懽將相矣,苟能臨機而斷,聲以弑君之罪,倂可永誅之,則名正言順而事濟矣。
惜其猶豫懾怯,以取敗也。
六月,季犛自稱國祖章皇,服蒲黃色,居仁壽宮,依太子例,出入用黃蓋十二柄。
子漢蒼稱攝太傅,居皇元殿之右。
元澄為司徒。
榜文曰:「奉攝政國祖章皇,但稱予,而未敢稱朕。
」 史臣吳士連曰:楚公子圉未篡之前,設服離衛蒲宮,有前踞傲整居,先露其氣,以挫折於人,人無或違,然後無所忌憚,而大肆其惡。
胡氏所為,同出一軌。
秋七月,清化古滕人阮用甫上書,其畧曰:「章皇何號,蒲黃何色,奈先帝顧托何?」季犛囚數日餘乃釋。
八月,盜阮汝蓋竄鐵山,偽造寳鈔行使。
會順宗見弑,渴真被殺,遂招誘良民,得眾萬餘,徃來立石、底江、歷山、沱江、傘圓等處,恣行侵掠,州縣不能制。
九月,移杲田罪人就清化湘沒社。
令陳寗督清化府人樹刺竹於城西邊。
南自頓山,北自安縣,直至泡潭口,西自域山可朗市,至??江,園繞為羅城。
人民盜筍者處死。
拖林野設舘舍,有大津橋至潭舍渡,以便軍民徃來憇歇。
大吏江置廵檢所,令施大索於江中,凡上水船使之曳索,隨次而行,不得爭先。
冬十月,改流罪人為浚渠兵,浚圍沉濠等港,至河華海口,以便舟船徃來。
十二月,命東路安撫使阮鵬舉討阮汝蓋,平之鵬舉北江東岸人。
庚辰三年是歲陳亡。
三月以後季犛篡國,稱聖元元年,明建文二年春正月,黎季犛立其子漢蒼為太子。
初,季犛欲立漢蒼而未決,假名硯為語曰:「此一卷奇石,有時為雲為雨,以潤生民,」使長子澄對,以觀其志。
澄對曰:「這三寸小松,他曰作棟作梁,以扶社稷,」意遂決。
二月二十八日,黎季犛逼帝禪位,及劫宗室群臣三上表勸進,偽為固辭曰:「大地有期,將何面目見先帝於地下乎。
」已而,自為帝,建元聖元,國號大虞,改姓胡。
潘孚先曰:孔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
」故狄青辭不為梁惠公之後,劉曄謝不爲劉太後之親,唐禘帝堯,而先儒譏之,昭烈出中山靖王,而溫公不取,夫豈私於取舎哉。
蓋族屬疎遠,世代變遷,難於必信也。
季犛乃遠引胡公滿之後,禘虞舜之所自出,其誣世借竊之罪莫大焉。
史臣吳士連曰:孚先從溫公之說,謂昭烈出自中山靖王,族屬疏遠難信,是不信諸葛武侯之言矣。
夫以諸葛之賢,且世代未甚遠,其稱昭烈為帝室之冑,豈無所據,而鑿空言之哉。
朱子已從其說,夫復奚疑哉。
胡季犛廢帝為保寧大王,以帝外孫故不弒。
三江路獻黑鳥朱觜名暎鳥,能說成人語其鄉婦嘗得一烏卵,混寄鷄卵中,及生長,嘗隨婦養豬,效喚豬聲,漸說成人語者。
城內人獻白鳥。
季犛遣三館屬官、祇候內人、內寢學生分行各路,潛訪官吏得失,民間利病,以為黜陟,永為定式,自此輒易守令。
秋八月,季犛試太畢生劉叔儉等二十人,阮廌,李子晉,武夢原,黃憲,阮誠皆預焉子晉,夢原,誠仕今朝為國子監祭酒,憲至國子監教授,賦題用靈金藏,諸生請講題,問有故事否,惟裴應鬥以宋朝孫何科卮言日出對,故講之。
應鬥山圍人,陳朝監書庫。
至是,解職入試,年已五十,授諫職,言事忤旨,降太子說書,未幾,降為太子賓客。
冬十二月,季犛求內外族譜,祖母朱氏,母花氏,曰晝氏族。
季犛以行遣杜滿為水軍都將,左聖珊軍將陳問賜姓胡同都將,龍捷軍將陳松賜姓胡為步軍都將,左聖翊軍將杜元拓同都將,領兵十五萬伐占城。
季犛以位與其子漢蒼,自稱太上皇,同聽政。
漢蒼封其妃陳氏為獻嘉皇後,居扶桑宮,以桑字與喪同聲,改扶極宮。
季犛遺使如明。
先是,漠蒼母徽寧公主追尊太慈皇後陳明宗之女也。
初嫁駙驥郎陳仁榮,藝宗奪取以嫁季犛,生欽聖皇後及漢蒼。
至是,遣使告明,稱陳氏已絕孫,漢蒼明宗外孫,暫權國事。
漢蒼榷商旅船,定上、中、下三等稅,上等每棹錢五緡,中等每棹四緡,下等每棹三緡。
是歲,占城主羅皚卒,子巴的吏立。
辛巳漢蒼紹成元年,明建文三年春二月,雷震城上店次。
漢蒼改陳氏協紀曆,行順天曆。
三月,雷震東宮,死者凡三人。
夏四月,漢蒼攢造天下戶籍,許註胡氏族,演州,清化二派籍,人口二歲以上並以見在為實,不許流亡。
而猶有著籍者榜示藩鎮。
凡有京人旅寓,勒還原籍。
先是,季犛嘗與群臣言曰:「安得百萬兵,以敵北寇。
」同知樞密使黃晦卿進是策。
至是籍成,點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得人數倍於前,故紹成二年,點兵尤多。
漢蒼立限名家奴法,照依品級有差,餘者上進,每人遠鈔五緡,應得者出呈三代囑書,外國奴無例,皆有題額樣為記,官奴火珠樣,或取充殿前軍,公主楊棠樣,大王朱圈二,一品黑圈各一,二品以下黑圈二。
時士大夫貪富貴,希胡氏意,上書勸誅陳氏子孫,及減損田奴,以抑其勢,如黃晦卿,阮希周,同拭之徒,其餘不可勝數。
胡松之擊占城也,聽丁大中之言,步軍行山腳,輿舟師隔遠,遭時水潦,將士路居,絕糧三日,灸皮甲以食。
軍還,以松行險路,誤失軍機,當斬,緣有潛邸勳勞,免死,徒社兵。
漢蒼置常平倉,給鈔諸路,依價糴穀以實之。
時路府州縣官,數有更置,不果行。
漢蒼置鄉亭官,有正有副,後止用一員。
漢蒼命諸路蒸甎甎音專,甓也以供築城之役。
先是,築西都城,多運石頭以就之,尋又崩塌。
至是,始用上甎下石。
漢蒼定大虞官制刑律。
, 冬十二月,漢蒼以阮飛卿為翰林學士。
壬午漢蒼紹戍二年,明建文四年春二月,漢蒼閱定單伍。
三月,漢蒼修治道路,自西都城至化州,沿途置庯舍傅書,謂之千裡衢。
夏六月,漢蒼以同拭為中贊,賜姓魏比唐魏徵也。
秋七月,漢蒼大舉擊占城,以杜滿為都將,殿內判首阮喟為招諭使,東都路安撫使阮鵬擧同招諭使。
大軍將臨境,丁大中騎馬先諸軍行,遇賊將制吒難,交戰俱死之。
占主巴的吏懼,遣舅布田進白黑象二,及諸方物,仍獻占洞之地,請退師。
布田至,季犛脅使改表,併以古壘洞納之。
因分其地,為升,華,思,義四州,置升華路安撫使副以轄之。
其原頭為新寧鎮,占城收其近便人民還國,存者補為軍。
漢蒼調除順化路安撫使阮景真為升華路安撫使。
景真上言請依漢唐故事,募人納粟以實邊,或賜爵,或免罪,各有差。
季犛批雲:「讖得幾字,話說漢唐事,所謂啞人能言,隻取笑耳。
」 漢蒼以效正侯制摩奴?難為古壘縣上侯,鎮思義州招撫屬占之眾,以圖進取。
造雅樂,以文官子為經緯郎,武官子為整頓郎,習文武舞。
八月,漢蒼築郊壇於頓山,行郊祀禮,大赦。
是日,漢蒼坐雲龍輿出自南門,宮嬪命婦,女武朝臣,逐次陪從,婦人冠服,減夫一等,本身貴者不減。
前代故事,有謁二等禮儀,百官騶從甚盛。
三年一行大禮,天子坐太平車,刻木作僊人形四十,綉夾執旌前導,或於朱雀池,乘小舟錦纜以引之。
二年中禮,坐百禽椅。
每年小禮,坐小椅,未嘗郊祀,漢蒼始行之。
以獻爵時,手顫顫音戰,四肢寒掉也酒瀉于地而止。
漢蒼新定諸稅例。
田租前朝畝徵粟三升,今徵五升。
桑洲前朝畝徵錢九鏹,或七鏹,今徵上等畝鈔五緡,中等鈔四緡,下等鈔三繕。
丁男歲供錢,前徵三鏹,今照田止五高徵鈔五陌,六高至一畝徵一緡,一畝一高至五高徵一緡五陌,一畝六高至二畝徵二緡,二畝一高至五高徵二緡六陌,二畝六高以上徵三緡。
丁男無田,及孤兒寡婦有田停徵。
士人阮稟上書,以為前胡宜遜位,退居金甌,後胡算為上皇,太子芮正位官家。
季犛大怒,以禀指斥乘輿,事情切害,斬之。
癸未漢蒼開大元年,明太宗永樂元年春二月,漢蒼起發無田而有財者,遷升華居住,編為軍伍,路府州縣官,相地居之。
居某州則刺某州二字於兩臂為記。
次年發妻子後隨,中途遭風溺死,民多怨咨。
漢蒼募民納牛賜爵,以給升華居遷民。
漢蒼以清化路為京畿三輔,改清化府為天昌府,併九真,愛州為三輔。
又改演州為靈源府,併為四輔,改建昌府為建寧府,改大吏山為金甌山,置市監,頒秤尺升鬥,定鈔價,使相貿易,時商賈多嫌幣鈔.又立拒斥高價閉肆寨護助之條,以罪之。
漢蒼禁宗室宮人,不得稱貴號,犯者罪之。
漢蒼命誅方術人陳德輝。
德輝少時口容拳,手過膝,或曰他日必貴,及長學方術,常以夜間擊柝,作奇兵法,如有千萬人鼓譟相攻之狀。
又遍行各社,盜取巡邏人姓名,編為軍籍。
事覺,收捕得方術一書,偽印一顆,小劍一,銅柝一。
處陵遲罪,軍籍投之水火,不問。
漢蒼創天昌諸陵寢廟,薦享其祖考,早晚血食。
又創靈源泡突諸陵寢廟,以享其先祖,京城創東太廟,以奉本宗,西太廟以奉外家陳明宗、藝宗。
明遣鄔脩來告太宗即位改元。
時明帝都金都金陵,燕王棣反,殺三司官,以兵向闕,所至克捷,入城恣其殺戮,建文自焚死,棣自立為帝,改元永樂。
時有詩雲:「江上黃旗動,天邊紫詔回,建文年已沒,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