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傅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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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帝征剿金川的決心動搖了。
當初金川戰事伊始時,他本以為其地小兵寡,不足以抵擋清朝大軍。
誰知勞師兩載,寸土未獲,反而因此誅殺讷親、張廣泗兩位大臣。
傅恒奉命督師出征金川的途中,又常奏報四川路險,物力貧瘠的情況,這才使他感到征伐金川并非易事。
他在給傅恒的谕旨中,就表露出對這次出征金川頗有後悔之意:“讷親自辦理金川軍務以來..而于道路之險阻,兵民之疲憊,一切艱難困瘁之狀,從未據實入告。
朕因軍旅重大,不容久凟,特命大學士傅恒前往經略..設令讷親、張廣泗早行奏聞,朕必加以裁酌,不至多此一番勞費矣。
今朕于此事頗為追侮。
但辦理已成,無中止之勢。
”①所以,當乾隆①王先謙:《東華續錄》乾隆十三年十一月癸醜條。
②《清高宗實錄》卷330。
③《清高宗實錄》卷330。
①魏源:《聖武記》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記》。
②魏源:《聖武記》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記》。
①《清高宗實錄》卷331。
帝接到傅恒關于金川石碉林立,易守難攻的奏報後,除了更加痛恨讷親和張廣泗隐匿實情不報外,也就産生了撤兵休戰的想法。
加之又屢奉皇太後“息武甯邊”之谕,于是就在乾隆十四年正月十五日下令傅恒班師回朝。
但是傅恒卻認為金川之事可成,反對中途撤兵。
他上奏說:“金川軍事誤于初起之時,蠻首本在化外,止可略惕以成,不必深入其阻,一誤再誤,以汔(迄)于今。
若輕率蒇事,則賊焰愈張,衆土司皆罹其毒,邊宇将無甯日。
使賊境果非人力所及,臣亦何敢強必成功?但審度形勢,賊碉非盡當道,其巢尤皆老弱,但舍碉而直搗中堅,賊亦必出碉而内顧分拒。
我兵且戰且前,一面乘間奪碉,一面各攜兩旬幹糧,由昔嶺中峰直抵噶爾崖,實有破竹建瓴之勢。
今功在垂成,棄之可惜,且臣受命調兵大舉,若不掃穴禽渠,亦何顔以返内地?不然,或賊震惕乞降,匍匐軍門,則相機禽獻,亦可奏凱。
”②因為乾隆帝已決計罷兵,所以不同意傅恒繼續進兵的要求,再次下達谕旨,要傅恒班師,且賜詩三章,中有“壯志無須效貳師”、“速歸黃閣贊元功”之句。
此時,傅恒和嶽鐘琪已兵分兩路,率軍深入。
傅恒軍由昔嶺直取噶爾崖,嶽鐘琪軍經黨壩進攻勒烏圍,連奪數個碉卡,聲威大振。
莎羅奔甚為恐懼,他自知力單勢薄,難以抵擋清軍兇猛的攻勢,加之良爾吉和阿扣已死,失掉内應,更無計可施,于是,隻好利用過去曾隸嶽鐘琪手下、随嶽入藏平叛的關系,遣人向嶽鐘琪乞降。
嶽鐘琪抓緊時機,親率十三名騎兵馳入敵軍營中。
莎羅奔見嶽鐘琪親至,即随嶽鐘琪赴傅恒軍營。
傅恒升帳受降,莎羅奔保證效忠清朝,不再侵犯其他土司,并交納賦役,履行職責。
于是,莎羅奔被免于治罪,仍為金川土司。
至此,平定金川之役勝利結束。
乾隆帝聞訊非常高興,特地頒诏嘉獎,并沿襲功臣揚古利之例,賜給傅恒豹尾槍兩杆、親軍兩名①。
同年三月,傅恒班師返京,乾隆帝命皇長子和裕親王到郊外迎接,又“禦殿受賀,行飲至禮”,下令按開國元勳額亦都、佟國維例,建宗祠祀傅恒曾祖哈什屯、祖米思翰、父李榮保,春秋官為緻祭”②,并于東安門内賜第一所,賦詩慶其落成。
寵命優渥,無以複加。
②《聖武記》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記》。
①《聖武記》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記》。
②《清史列傳》卷20《傅恒傳》。
第二節 任宰輔佐治國政 平定金川的殊功使傅恒出任軍機處首席軍機大臣。
他精明幹練,“文字雖不深,然于奏牍案卷,目數行下,遇有窒礙處辄指出,并示以宜作何改定,果惬事理”③。
尤其是他辦事勤慎,惟乾隆帝之意旨是從,不敢有一點專擅,更博得皇帝的寵信。
乾隆帝曾不無得意地說:“從前當大學士鄂爾泰在此時,朕培養陶成一讷親。
讷親在此時,朕培養陶成一經略大學士傅恒,皆幾經教導,幾經曆練而後及此,人材難得,固非一朝一夕所能造就。
”④按照慣例,軍機處的軍機大臣不能同時入見,以前隻有讷親一人當面承接皇帝谕旨,傅恒為首席軍機大臣後,以自己見識不廣難于獨立承旨為由,改為諸位軍機大臣一同入見。
這樣,他既可以使其他軍機大臣“感和衷之雅”,又可使自己“稍釋獨記之勞”⑤。
然而,乾隆帝還是經常在晚飯後,單獨召見傅恒,和他商讨軍政大事。
時人稱此為“晚面”。
傅恒在此期間,也确實參與不少軍政大事的決策。
乾隆十九年,清政府讨論是否要限制出海貿易人員回籍的問題。
當時東南沿海地區經濟有了進一步發展,資本主義萌芽在棉紡織業、染踹業、絲織業和礦冶業等行業中有了增長,與此相适應的是對外經濟交往也越來越頻繁,出海貿易的人越來越多。
如何對待日益發展的對外貿易,清朝統治集團内部存在分歧,一些守舊的官員從維護封建統治的狹隘利益出發,千方百計地企圖限制對外貿易的發展。
乾隆十九年,福建巡撫陳宏謀在上奏中,提出了一個限制出海貿易的建議,他說出海貿易的民衆,如果不能在三年之内回國,就不允許再回到他的家鄉。
顯然,如果這一建議得以實行,不僅會使欲出海的人因害怕不能返鄉而卻步,而且也會使已在海外的人不敢回鄉,這對正在發展之中的對外貿易無疑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因而此項建議遭到一些務實官員的反對。
兩廣總督楊應琚說:“現在開洋貿易之民源源不絕。
如三年後不準回籍,則少逾時限,即不得返歸故土。
應仍令船戶查明緣由,出具保結,準其搭船回籍。
”①對于這兩種不同的看法,乾隆帝要傅恒等軍機大臣讨論,拿出決策性的意見。
傅恒不僅同意
當初金川戰事伊始時,他本以為其地小兵寡,不足以抵擋清朝大軍。
誰知勞師兩載,寸土未獲,反而因此誅殺讷親、張廣泗兩位大臣。
傅恒奉命督師出征金川的途中,又常奏報四川路險,物力貧瘠的情況,這才使他感到征伐金川并非易事。
他在給傅恒的谕旨中,就表露出對這次出征金川頗有後悔之意:“讷親自辦理金川軍務以來..而于道路之險阻,兵民之疲憊,一切艱難困瘁之狀,從未據實入告。
朕因軍旅重大,不容久凟,特命大學士傅恒前往經略..設令讷親、張廣泗早行奏聞,朕必加以裁酌,不至多此一番勞費矣。
今朕于此事頗為追侮。
但辦理已成,無中止之勢。
”①所以,當乾隆①王先謙:《東華續錄》乾隆十三年十一月癸醜條。
②《清高宗實錄》卷330。
③《清高宗實錄》卷330。
①魏源:《聖武記》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記》。
②魏源:《聖武記》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記》。
①《清高宗實錄》卷331。
帝接到傅恒關于金川石碉林立,易守難攻的奏報後,除了更加痛恨讷親和張廣泗隐匿實情不報外,也就産生了撤兵休戰的想法。
加之又屢奉皇太後“息武甯邊”之谕,于是就在乾隆十四年正月十五日下令傅恒班師回朝。
但是傅恒卻認為金川之事可成,反對中途撤兵。
他上奏說:“金川軍事誤于初起之時,蠻首本在化外,止可略惕以成,不必深入其阻,一誤再誤,以汔(迄)于今。
若輕率蒇事,則賊焰愈張,衆土司皆罹其毒,邊宇将無甯日。
使賊境果非人力所及,臣亦何敢強必成功?但審度形勢,賊碉非盡當道,其巢尤皆老弱,但舍碉而直搗中堅,賊亦必出碉而内顧分拒。
我兵且戰且前,一面乘間奪碉,一面各攜兩旬幹糧,由昔嶺中峰直抵噶爾崖,實有破竹建瓴之勢。
今功在垂成,棄之可惜,且臣受命調兵大舉,若不掃穴禽渠,亦何顔以返内地?不然,或賊震惕乞降,匍匐軍門,則相機禽獻,亦可奏凱。
”②因為乾隆帝已決計罷兵,所以不同意傅恒繼續進兵的要求,再次下達谕旨,要傅恒班師,且賜詩三章,中有“壯志無須效貳師”、“速歸黃閣贊元功”之句。
此時,傅恒和嶽鐘琪已兵分兩路,率軍深入。
傅恒軍由昔嶺直取噶爾崖,嶽鐘琪軍經黨壩進攻勒烏圍,連奪數個碉卡,聲威大振。
莎羅奔甚為恐懼,他自知力單勢薄,難以抵擋清軍兇猛的攻勢,加之良爾吉和阿扣已死,失掉内應,更無計可施,于是,隻好利用過去曾隸嶽鐘琪手下、随嶽入藏平叛的關系,遣人向嶽鐘琪乞降。
嶽鐘琪抓緊時機,親率十三名騎兵馳入敵軍營中。
莎羅奔見嶽鐘琪親至,即随嶽鐘琪赴傅恒軍營。
傅恒升帳受降,莎羅奔保證效忠清朝,不再侵犯其他土司,并交納賦役,履行職責。
于是,莎羅奔被免于治罪,仍為金川土司。
至此,平定金川之役勝利結束。
乾隆帝聞訊非常高興,特地頒诏嘉獎,并沿襲功臣揚古利之例,賜給傅恒豹尾槍兩杆、親軍兩名①。
同年三月,傅恒班師返京,乾隆帝命皇長子和裕親王到郊外迎接,又“禦殿受賀,行飲至禮”,下令按開國元勳額亦都、佟國維例,建宗祠祀傅恒曾祖哈什屯、祖米思翰、父李榮保,春秋官為緻祭”②,并于東安門内賜第一所,賦詩慶其落成。
寵命優渥,無以複加。
②《聖武記》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記》。
①《聖武記》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記》。
②《清史列傳》卷20《傅恒傳》。
第二節 任宰輔佐治國政 平定金川的殊功使傅恒出任軍機處首席軍機大臣。
他精明幹練,“文字雖不深,然于奏牍案卷,目數行下,遇有窒礙處辄指出,并示以宜作何改定,果惬事理”③。
尤其是他辦事勤慎,惟乾隆帝之意旨是從,不敢有一點專擅,更博得皇帝的寵信。
乾隆帝曾不無得意地說:“從前當大學士鄂爾泰在此時,朕培養陶成一讷親。
讷親在此時,朕培養陶成一經略大學士傅恒,皆幾經教導,幾經曆練而後及此,人材難得,固非一朝一夕所能造就。
”④按照慣例,軍機處的軍機大臣不能同時入見,以前隻有讷親一人當面承接皇帝谕旨,傅恒為首席軍機大臣後,以自己見識不廣難于獨立承旨為由,改為諸位軍機大臣一同入見。
這樣,他既可以使其他軍機大臣“感和衷之雅”,又可使自己“稍釋獨記之勞”⑤。
然而,乾隆帝還是經常在晚飯後,單獨召見傅恒,和他商讨軍政大事。
時人稱此為“晚面”。
傅恒在此期間,也确實參與不少軍政大事的決策。
乾隆十九年,清政府讨論是否要限制出海貿易人員回籍的問題。
當時東南沿海地區經濟有了進一步發展,資本主義萌芽在棉紡織業、染踹業、絲織業和礦冶業等行業中有了增長,與此相适應的是對外經濟交往也越來越頻繁,出海貿易的人越來越多。
如何對待日益發展的對外貿易,清朝統治集團内部存在分歧,一些守舊的官員從維護封建統治的狹隘利益出發,千方百計地企圖限制對外貿易的發展。
乾隆十九年,福建巡撫陳宏謀在上奏中,提出了一個限制出海貿易的建議,他說出海貿易的民衆,如果不能在三年之内回國,就不允許再回到他的家鄉。
顯然,如果這一建議得以實行,不僅會使欲出海的人因害怕不能返鄉而卻步,而且也會使已在海外的人不敢回鄉,這對正在發展之中的對外貿易無疑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因而此項建議遭到一些務實官員的反對。
兩廣總督楊應琚說:“現在開洋貿易之民源源不絕。
如三年後不準回籍,則少逾時限,即不得返歸故土。
應仍令船戶查明緣由,出具保結,準其搭船回籍。
”①對于這兩種不同的看法,乾隆帝要傅恒等軍機大臣讨論,拿出決策性的意見。
傅恒不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