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張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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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張伯行,十分贊賞他的治河才幹,親書“布澤安流”榜,作為對他治河成績的獎勵。
①張伯行以治河而知遇于康熙帝,受到器重。
次年五月,經康熙帝批準,提升張伯行為江蘇按察使司按察使②。
從此,張伯行進入清政府的高級官員的行列。
①張伯行:《居濟一得》序。
②《居濟一得》卷7《條陳通會河》。
①《清史稿》卷265《張伯行傳》載:“(康熙)四十五年,上南巡,賜&lsquo布澤安流&rsquo榜。
”誤。
查《清聖祖實錄》卷225所記,四十五年五月提升張伯行為江蘇按察使之前,并無南巡之事,僅在二月有“巡幸畿甸”之舉(見卷二百二十四)。
而康熙南巡是在四十四年二月:“禦舟泊臨清州”(卷219),伯行即于此時被召見,賜“布澤安流”榜。
②《清聖祖實錄》卷225。
第二節 “清白之名聞天下” 張伯行是繼于成龍之後又一個著名清官,他以廉潔、愛民、不畏權貴的“清白之名聞天下”,被康熙帝譽為“天下第一清官”。
體恤民情,重民命,封建統治者一向以此為标榜。
然而,張伯行與一般官吏不同,他從政伊始,就身體力行,付諸實踐,很得人心。
他上任山東濟甯道時,适值山東鬧饑荒。
他急災民之所急,不等朝廷采取措施,便慷慨捐出河南家中的錢、糧、棉衣,分裝數船,運往災區,分發給運河标兵和災民,“傾資廣惠,衆賴以濟”①。
這時,朝廷下達旨意,指令當地官員開倉赈濟。
張伯行奉命赈濟汶上、陽谷等縣,先後動用倉谷二萬二千六百餘石。
事後,布政使司指控他專擅,上疏彈劾。
張伯行毫不畏服,據理申辯:“奉旨赈濟,不發倉谷,坐視各州縣之百姓流離死亡而不救,倉有餘粟,野有餓殍,本道之罪,其可逭乎?”又寫道:“今本道以擅動倉谷被參,理應順受。
第恐将來山東各官,以本道為戒,視倉谷為重,民命為輕,一任鹄面鸠形,輾轉溝壑,害有不可言者矣。
”②張伯行駁斥得有理,朝廷沒有追究,此事即作罷論。
康熙四十六年(1707)正月,康熙帝再次南巡,三月二十五日,在松江召見張伯行,對大臣們說:“朕至江南,訪問張伯行居官甚清,此名最不易得。
張伯行由進士曆任按察使,不可以書生待之。
”又對吏部說:“福建巡撫員缺,甚為緊要。
張伯行為人笃實,即在行間,亦非退縮者,著升為福建巡撫。
”③康熙帝征求大學士和督撫們的意見,都“推獎無異詞”。
康熙帝非常高興,說:“汝等何莫保舉,朕保之。
将來居官好,天下以朕為明君,若貪贓枉法,天下笑朕不識人。
”①當即又賜張伯行“廉惠宣猷”榜②。
張伯行在江蘇按察使任剛滿十個月,即升為福建巡撫,從地方一個部門的負責官員一躍而成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
他深感責任之重,更加勤于政事,為地方興利除弊。
福建人多田少,一年所産糧食,不足一歲之用,市場米價昂貴,不法商人趁機牟取暴利。
張伯行每年派官赴湖廣、江西、廣東等省采購糧食,以平價售出。
他還廣設倉儲,積貯糧食,嚴防盜糧,禁止糧食出洋貿易或走私,從而保證了糧食供給,即使遇到荒年,糧食也無匮乏之慮。
張伯行“終閩任,民無阻饑之患焉”③。
省城福州多崇信佛教,皆買貧家女髡發為尼僧,多至千百人。
張伯行下令嚴禁,并将已出家為尼的人都由其家屬贖回,擇婿婚配。
貧窮之家無錢的,由官府代為贖出。
“數月之間,怨曠得所,輿情大悅。
”④康熙中期以後,吏治由松弛而變法,貪風也日甚一日。
諸如貪污、賄賂、徇私舞弊等已屢見不鮮。
張伯行身在官場之中,保持自己清廉的節操,堅決抵制貪賄之風。
還是從他補授山東濟甯道時說起。
他被任命後,入京進見康熙帝。
吏部文選清吏司有一個姓陳的官員,明目張膽索要一份厚禮。
張伯行①《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二年二月。
②《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二年二月。
③《清聖祖實錄》卷269。
又,《清史稿·張伯行傳》載,康熙于蘇州見伯行,誤,實在松江。
①《郎潛紀聞》(下)卷12。
②《清史稿》卷265《張伯行傳》。
③《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七年。
④朱轼:《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張清恪公神道碑》。
拒絕送禮,因而不得進見,而與他同行的山東濟東道饋以厚禮,陳某即準其先進見。
張伯行怒目而視,被拒兩月餘。
後經康熙帝查問,陳某才不敢不準張伯行進見。
張伯行出任江蘇按察使,按官場慣例,要向上司總督、巡撫饋送禮物,約合白銀四千兩。
張伯行憤憤地說:“我為清官,豈能辦此!”僅以價值數十金的繭扇帕等小物分贈督撫。
他們嫌禮物太輕,都不受。
①康熙四十八年十月,張伯行調任江蘇巡撫②。
他一到任,就以整肅官場貪風為目标,嚴禁徇私舞弊,不得上下互相饋送。
為此,他向全省發布一道政令:一黍一铢,皆民脂膏,寬一分,民受一分之賜;要一文,身即受一文之污。
雖日交際之常,于禮不廢,試思儀文之具,此物何來?本都院水蘖盟心,各司道亦激揚同志,務期苞苴永杜,庶幾風
①張伯行以治河而知遇于康熙帝,受到器重。
次年五月,經康熙帝批準,提升張伯行為江蘇按察使司按察使②。
從此,張伯行進入清政府的高級官員的行列。
①張伯行:《居濟一得》序。
②《居濟一得》卷7《條陳通會河》。
①《清史稿》卷265《張伯行傳》載:“(康熙)四十五年,上南巡,賜&lsquo布澤安流&rsquo榜。
”誤。
查《清聖祖實錄》卷225所記,四十五年五月提升張伯行為江蘇按察使之前,并無南巡之事,僅在二月有“巡幸畿甸”之舉(見卷二百二十四)。
而康熙南巡是在四十四年二月:“禦舟泊臨清州”(卷219),伯行即于此時被召見,賜“布澤安流”榜。
②《清聖祖實錄》卷225。
第二節 “清白之名聞天下” 張伯行是繼于成龍之後又一個著名清官,他以廉潔、愛民、不畏權貴的“清白之名聞天下”,被康熙帝譽為“天下第一清官”。
體恤民情,重民命,封建統治者一向以此為标榜。
然而,張伯行與一般官吏不同,他從政伊始,就身體力行,付諸實踐,很得人心。
他上任山東濟甯道時,适值山東鬧饑荒。
他急災民之所急,不等朝廷采取措施,便慷慨捐出河南家中的錢、糧、棉衣,分裝數船,運往災區,分發給運河标兵和災民,“傾資廣惠,衆賴以濟”①。
這時,朝廷下達旨意,指令當地官員開倉赈濟。
張伯行奉命赈濟汶上、陽谷等縣,先後動用倉谷二萬二千六百餘石。
事後,布政使司指控他專擅,上疏彈劾。
張伯行毫不畏服,據理申辯:“奉旨赈濟,不發倉谷,坐視各州縣之百姓流離死亡而不救,倉有餘粟,野有餓殍,本道之罪,其可逭乎?”又寫道:“今本道以擅動倉谷被參,理應順受。
第恐将來山東各官,以本道為戒,視倉谷為重,民命為輕,一任鹄面鸠形,輾轉溝壑,害有不可言者矣。
”②張伯行駁斥得有理,朝廷沒有追究,此事即作罷論。
康熙四十六年(1707)正月,康熙帝再次南巡,三月二十五日,在松江召見張伯行,對大臣們說:“朕至江南,訪問張伯行居官甚清,此名最不易得。
張伯行由進士曆任按察使,不可以書生待之。
”又對吏部說:“福建巡撫員缺,甚為緊要。
張伯行為人笃實,即在行間,亦非退縮者,著升為福建巡撫。
”③康熙帝征求大學士和督撫們的意見,都“推獎無異詞”。
康熙帝非常高興,說:“汝等何莫保舉,朕保之。
将來居官好,天下以朕為明君,若貪贓枉法,天下笑朕不識人。
”①當即又賜張伯行“廉惠宣猷”榜②。
張伯行在江蘇按察使任剛滿十個月,即升為福建巡撫,從地方一個部門的負責官員一躍而成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
他深感責任之重,更加勤于政事,為地方興利除弊。
福建人多田少,一年所産糧食,不足一歲之用,市場米價昂貴,不法商人趁機牟取暴利。
張伯行每年派官赴湖廣、江西、廣東等省采購糧食,以平價售出。
他還廣設倉儲,積貯糧食,嚴防盜糧,禁止糧食出洋貿易或走私,從而保證了糧食供給,即使遇到荒年,糧食也無匮乏之慮。
張伯行“終閩任,民無阻饑之患焉”③。
省城福州多崇信佛教,皆買貧家女髡發為尼僧,多至千百人。
張伯行下令嚴禁,并将已出家為尼的人都由其家屬贖回,擇婿婚配。
貧窮之家無錢的,由官府代為贖出。
“數月之間,怨曠得所,輿情大悅。
”④康熙中期以後,吏治由松弛而變法,貪風也日甚一日。
諸如貪污、賄賂、徇私舞弊等已屢見不鮮。
張伯行身在官場之中,保持自己清廉的節操,堅決抵制貪賄之風。
還是從他補授山東濟甯道時說起。
他被任命後,入京進見康熙帝。
吏部文選清吏司有一個姓陳的官員,明目張膽索要一份厚禮。
張伯行①《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二年二月。
②《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二年二月。
③《清聖祖實錄》卷269。
又,《清史稿·張伯行傳》載,康熙于蘇州見伯行,誤,實在松江。
①《郎潛紀聞》(下)卷12。
②《清史稿》卷265《張伯行傳》。
③《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七年。
④朱轼:《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張清恪公神道碑》。
拒絕送禮,因而不得進見,而與他同行的山東濟東道饋以厚禮,陳某即準其先進見。
張伯行怒目而視,被拒兩月餘。
後經康熙帝查問,陳某才不敢不準張伯行進見。
張伯行出任江蘇按察使,按官場慣例,要向上司總督、巡撫饋送禮物,約合白銀四千兩。
張伯行憤憤地說:“我為清官,豈能辦此!”僅以價值數十金的繭扇帕等小物分贈督撫。
他們嫌禮物太輕,都不受。
①康熙四十八年十月,張伯行調任江蘇巡撫②。
他一到任,就以整肅官場貪風為目标,嚴禁徇私舞弊,不得上下互相饋送。
為此,他向全省發布一道政令:一黍一铢,皆民脂膏,寬一分,民受一分之賜;要一文,身即受一文之污。
雖日交際之常,于禮不廢,試思儀文之具,此物何來?本都院水蘖盟心,各司道亦激揚同志,務期苞苴永杜,庶幾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