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張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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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伯行與于成龍齊名,同為康熙朝的著名廉吏。

    于成龍生活在康熙前期,張伯行則生活在康熙中後期。

    可以說,他倆的政治活動貫穿了康熙朝六十餘年的曆史。

     第一節治河嶄露頭角 張伯行,字孝先,号恕齋,晚年又号敬庵。

    清順治八年(1651)十二月,出生在河南開封府屬一個名儀封(今蘭考縣東側)的小城鎮。

    他成名後,人們又尊稱他為“儀封先生”。

     張伯行的家資富有,這使他有優越的條件受到良好教育。

    他從七歲開始入私塾讀書。

    父親通曉孔孟之學,經常告訴他,“宋朝周、張、程、朱五子,乃上接孔、曾、思、孟之傳者也,他日務讀其書。

    ”①張伯行牢記父親的教導,總是打聽、搜集周、張、程、朱五位大學者的書。

    十三歲時他已讀完了“四書”“五經”。

    康熙二十年(1681),以縣學廪生的資格參加科舉考試,得中舉人。

    康熙二十四年,他進京考試,獲殿試三甲八十名,給予賜進士出身。

    這年,他已三十五歲。

    經考核,授予内閣中書,又改授中書科中書。

    中書科的職責是繕寫冊文、诰敕等事宜①。

    這是直接為皇帝辦文、宣谕的機關之一。

    張伯行所任之職不過是一小辦事員,還顯露不出其才華。

     張伯行在政治上嶄露頭角,引起人們的注意,始于治河,他的發迹和錦繡前程亦始于治河。

     張伯行的家鄉儀封地處黃河南岸,水患頻年發生,沿岸人民的生命和财産不斷地被洪水所吞沒,清政府的經濟為此也受到巨大損失。

    康熙帝很重視治黃,從康熙二十年到二十七年,以考城、儀封一帶為重點地段,施工築堤,以防水沖刷。

     康熙三十八年六月,連續下暴雨,迅猛的洪水沖開了儀封城北關堤壩,咆哮而出,向城内襲來。

    人們驚惶失措,亂作一團,是時,張伯行正在家中為父喪守制,在此危難時刻,他挺身而出,召募當地百姓,親自督率,找來布袋裝沙填塞住決口,從而避免了一場即将發生的慘劇。

    張伯行的事迹很快被前來巡視水患的河道總督張鵬翮所知道,他很賞識張伯行的才幹和魄力,便上疏推薦他治黃。

    次年,康熙三十九年,康熙帝下達谕旨,命張伯行以原銜赴河工之任,督修黃河南岸堤二百餘裡及馬家巷、東壩、高家堰諸地的水利工程。

    他悉心于河務,苦幹三年,勞績顯著。

    康熙四十二年(1703),授山東濟甯道,他善治水的才華得到進一步施展。

    後來,他回憶這段治水的經曆時,說:“餘自庚辰(康熙三十九年)歲,奉命效力河工,日夕奔馳于淮揚(指揚州一帶)徐泗(徐州地區)數百裡之間。

    ”②其辛苦和鞍馬勞頓可以想見。

    不僅如此,他對治河頗有見地。

    他細心體察河務,精心研究治河方法,提出治理黃河、淮河、運河的設想方案。

     清政府在開海運之前,運河一直是南北經濟運輸的大動脈。

    由于運河河床狹窄,加之長期淤積,容水量有限,往往黃河發大水時,倒灌入運河中,不隻運河,連淮河也都跟着同時受害。

    所以,治理黃河,不能不治運河、淮河,而運河北段水淺,常出現幹涸,更影響至關重要的漕運。

    如何治理黃、淮、運河,成了清政府長期面臨的一大難題。

    張伯行駐地濟甯,地當運河要津,距黃河甚近,黃河一發大水,濟甯地段的運河同被水災。

    他在此任上,以治河為要務,傾注了心血與才能。

     ①《張清恪公年譜》卷上。

     ①《雍正會典》卷245。

     ②張伯行:《居濟一得》序。

     張伯行根據自己的實踐,參酌古人治水經驗,提出治水的原則是:“補偏救弊,相時度勢,毋拘成格,毋循覆轍,善為之節宣。

    ”①他認為,河水“宜蓄者蓄之,宜洩者洩之,而河猶有不順其治者,未之前聞”②。

    這就是說,隻要“蓄”、“洩”得宜,河水就不會為害。

    張伯行總結前人治水,概括為四個字:疏、浚、築、塞。

    他則強調治黃河在于“分”其水。

    因為黃河之害苦于洪水來臨無處可洩,其結果勢必沖決堤壩,或倒灌運河、淮河,造成大面積水災。

    因此,他建議應修通會河,最為有效。

    這樣做,是“分”其水勢,減“強”為“弱”,水流暢通,就不會發生水患。

     治理運河,也是這樣。

    張伯行詳察運河水量,看出運河北段水源不足,是其幹涸的主要原因,提出北運河要蓄水,辦法是開引河一條,把發源于山西而流入黃河的沁水,設法引至張秋,入運河。

    其南運河所依賴的水源如南旺湖、馬場湖,逐漸變為百姓耕地,運河缺水,而一到雨季,則田地盡被淹沒。

    張伯行主張應将兩湖還其為湖,既足運河水源,又使運河之水可蓄可洩,可保運河暢通而無害。

     張伯行治河的思想主張及實踐都保存在他自編的《居濟一得》一書之中。

    從這本書的内容,已經展示出他對治河的許多精辟見解。

     雖然張伯行提出許多治河的建議未盡被采納,但是他在自己管轄範圍之内努力實踐其主張。

    他親自督修黃河南岸堤壩二百餘裡,“往來督催,無時即安”。

    他頒行《濟甯以南各閘放船之法》,制定山東四十八閘放船的具體規章,這些措施保證了他管轄的一段運河暢通無阻。

    康熙四十四年(1705)二月,康熙帝南巡,途經山東臨清,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