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黨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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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政權。
因為用人和行政的權力都給了司禮監,結果形成了明朝後期的太監獨裁。
在明朝曆史上有很多壞太監,像明英宗時代的王振,明武宗時代的劉瑾,天啟時代的魏忠賢等。
太監當家的結果,就造成了政府與内廷之争,也就是統治階級内部地主階級知識分子與太監争奪政權的鬥争。
明朝後期五十年的東林黨之争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進行的。
随着太監權力的擴大,不但中央被他們控制了,地方也被他們控制了。
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後,地方上設有三司(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
三司是各自獨立的,都受皇帝的直接指揮。
到了永樂時代,當一個地區發生了軍事行動,像農民起義或其他的群衆鬥争爆發的時候,這三個司往往意見不統一,各管各的。
結果隻好由中央政府派官員去管理這個地方的事。
這個官叫巡撫。
巡撫是政府官員,常常是由國防部副部長即兵部侍郎擔任。
巡撫出去巡視各個地方,事情完了就回來。
可是由于到處發生農民戰争和民族與民族之間的戰争,這個官去了以後就回不來了,逐漸變成一個地方的常駐官了。
因為巡撫是中央派去的,所以他的地位在三司之上。
過去三司使是地方上最大的官,現在三司使上面又加了一個巡撫。
但這能不能解決問題呢?還是不能解決問題。
為什麼呢?因為巡撫隻能指揮這一個地區的軍事行動,比如浙江的巡撫就隻能管浙江這一個地方。
可是遇到軍事行動牽涉到幾個省的時候,這個巡撫就不能管了。
于是又派比巡撫更高的官,即派國防部長&mdash&mdash兵部尚書出去作總督。
總督管幾個省或一個大省。
有了總督之後,巡撫就變成第二等官了,三司的地位則更低了。
可是到了明朝後期,總督也管不了事。
為什麼呢?因為戰争擴大了,農民戰争和遼東的戰争往往牽涉到五六個省。
五六個省就往往有五六個總督,誰也管不了誰。
結果隻好派大學士出去作督師。
總督也歸他管。
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明朝為了鎮壓各地人民的反抗,就派軍官到各地去鎮守,叫做總兵官,也就是總指揮。
統治者對總兵官不放心,怕他搞鬼,因此總是派一個太監去監督,叫做監軍。
哪個地方有總兵官,哪個地方就有監軍。
監軍可以直接向皇帝寫報告,因為他是皇帝直接派出去的。
因此,不但總兵官要聽他的話,就是像巡撫這一類的地方官也要聽他的話。
這樣,就形成了中央和地方都是太監當家的局面,明朝的政治變成太監的政治了。
此外,明朝的皇帝貪圖享受,為了滿足自己生活上的欲望,哪個地方收稅多就派一個太監去,哪個地方有礦藏也派一個太監去,叫做“稅使”、“礦使”。
全國的主要礦區,東北起遼東,西南到雲南,以及武漢、蘇州等大城市都有稅使、礦使搜刮民脂民膏。
這些太監很不講道理,他們的任務就是弄錢。
他們根本不懂得什麼礦,更不懂得怎麼開采,卻要開礦。
隻要聽說這個地方有金礦就要開,而且規定要在這裡開三百兩、五百兩。
如果開不出來怎麼辦?就要這個地方的老百姓來賠。
老百姓要反抗,他就說你的房子下面有礦,把房子拆了開礦。
收稅也很厲害。
蘇州有很多機戶,紡織工人數量很大。
他們要加稅,每一張織機要加多少錢。
老百姓交不起就請願。
請願也不行。
結果就起來反抗,把太監打死,形成市民暴動。
蘇州市民暴動出了一個英雄人物,叫做葛賢。
這個人後來被殺了。
因為明朝政府要屠殺參加暴動的市民,他挺身岀來頂住了。
不僅在蘇州,在武漢、遼甯、雲南各個地方都發生了市民暴動。
有的地方把太監趕跑了,有的地方把太監下面的人逮住殺了。
市民暴動是明朝後期曆史的一個特征。
人民的生活日益困難,不但農民活不下去,城市工商業者也活不下去了,他們便起來反對暴政。
因此,當時一些比較有見解的政治家,就在政治上提出了一些主張。
譬如大家知道的海瑞就是這樣。
他提出了什麼主張呢?他作蘇州巡撫,管理江蘇全省和安徽一部分。
這個地區的土地情況怎樣呢?前面說到明朝初年土地比較分散,階級鬥争比較緩和。
可是一百多年以後,情況改變了,土地全部集中在大地主、大官僚的手中,而且越來越集中。
就在海瑞所管轄的地區松江府,岀了一個宰相叫徐階,他就是一個大地主,家裡有二十萬畝土地。
土地都被大地主占有,農民沒有土地,隻能逃亡。
土地過分集中的結果,使農民活不下去,階級矛盾越來越尖銳。
海瑞看出了毛病,他想緩和這種情況。
當然,他不能也不知道采取革命的手段。
他采取什麼辦法呢?他認為要解決人民的生活問題,要使人民不去搞武裝鬥争反對政府,就必須使這些窮人有土地可種。
土地從哪裡來呢?土地都在大地主手裡,而大地主所以取得這些土地,主要的手段是非法的強占。
因此他提出這樣一個政治措施:要求他管轄地區内的大地主階級,凡是強占的土地一律退還給老百姓,使老百姓多多少少有一些土地可以耕種,能夠活下去。
這樣來緩和
因為用人和行政的權力都給了司禮監,結果形成了明朝後期的太監獨裁。
在明朝曆史上有很多壞太監,像明英宗時代的王振,明武宗時代的劉瑾,天啟時代的魏忠賢等。
太監當家的結果,就造成了政府與内廷之争,也就是統治階級内部地主階級知識分子與太監争奪政權的鬥争。
明朝後期五十年的東林黨之争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進行的。
随着太監權力的擴大,不但中央被他們控制了,地方也被他們控制了。
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後,地方上設有三司(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
三司是各自獨立的,都受皇帝的直接指揮。
到了永樂時代,當一個地區發生了軍事行動,像農民起義或其他的群衆鬥争爆發的時候,這三個司往往意見不統一,各管各的。
結果隻好由中央政府派官員去管理這個地方的事。
這個官叫巡撫。
巡撫是政府官員,常常是由國防部副部長即兵部侍郎擔任。
巡撫出去巡視各個地方,事情完了就回來。
可是由于到處發生農民戰争和民族與民族之間的戰争,這個官去了以後就回不來了,逐漸變成一個地方的常駐官了。
因為巡撫是中央派去的,所以他的地位在三司之上。
過去三司使是地方上最大的官,現在三司使上面又加了一個巡撫。
但這能不能解決問題呢?還是不能解決問題。
為什麼呢?因為巡撫隻能指揮這一個地區的軍事行動,比如浙江的巡撫就隻能管浙江這一個地方。
可是遇到軍事行動牽涉到幾個省的時候,這個巡撫就不能管了。
于是又派比巡撫更高的官,即派國防部長&mdash&mdash兵部尚書出去作總督。
總督管幾個省或一個大省。
有了總督之後,巡撫就變成第二等官了,三司的地位則更低了。
可是到了明朝後期,總督也管不了事。
為什麼呢?因為戰争擴大了,農民戰争和遼東的戰争往往牽涉到五六個省。
五六個省就往往有五六個總督,誰也管不了誰。
結果隻好派大學士出去作督師。
總督也歸他管。
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明朝為了鎮壓各地人民的反抗,就派軍官到各地去鎮守,叫做總兵官,也就是總指揮。
統治者對總兵官不放心,怕他搞鬼,因此總是派一個太監去監督,叫做監軍。
哪個地方有總兵官,哪個地方就有監軍。
監軍可以直接向皇帝寫報告,因為他是皇帝直接派出去的。
因此,不但總兵官要聽他的話,就是像巡撫這一類的地方官也要聽他的話。
這樣,就形成了中央和地方都是太監當家的局面,明朝的政治變成太監的政治了。
此外,明朝的皇帝貪圖享受,為了滿足自己生活上的欲望,哪個地方收稅多就派一個太監去,哪個地方有礦藏也派一個太監去,叫做“稅使”、“礦使”。
全國的主要礦區,東北起遼東,西南到雲南,以及武漢、蘇州等大城市都有稅使、礦使搜刮民脂民膏。
這些太監很不講道理,他們的任務就是弄錢。
他們根本不懂得什麼礦,更不懂得怎麼開采,卻要開礦。
隻要聽說這個地方有金礦就要開,而且規定要在這裡開三百兩、五百兩。
如果開不出來怎麼辦?就要這個地方的老百姓來賠。
老百姓要反抗,他就說你的房子下面有礦,把房子拆了開礦。
收稅也很厲害。
蘇州有很多機戶,紡織工人數量很大。
他們要加稅,每一張織機要加多少錢。
老百姓交不起就請願。
請願也不行。
結果就起來反抗,把太監打死,形成市民暴動。
蘇州市民暴動出了一個英雄人物,叫做葛賢。
這個人後來被殺了。
因為明朝政府要屠殺參加暴動的市民,他挺身岀來頂住了。
不僅在蘇州,在武漢、遼甯、雲南各個地方都發生了市民暴動。
有的地方把太監趕跑了,有的地方把太監下面的人逮住殺了。
市民暴動是明朝後期曆史的一個特征。
人民的生活日益困難,不但農民活不下去,城市工商業者也活不下去了,他們便起來反對暴政。
因此,當時一些比較有見解的政治家,就在政治上提出了一些主張。
譬如大家知道的海瑞就是這樣。
他提出了什麼主張呢?他作蘇州巡撫,管理江蘇全省和安徽一部分。
這個地區的土地情況怎樣呢?前面說到明朝初年土地比較分散,階級鬥争比較緩和。
可是一百多年以後,情況改變了,土地全部集中在大地主、大官僚的手中,而且越來越集中。
就在海瑞所管轄的地區松江府,岀了一個宰相叫徐階,他就是一個大地主,家裡有二十萬畝土地。
土地都被大地主占有,農民沒有土地,隻能逃亡。
土地過分集中的結果,使農民活不下去,階級矛盾越來越尖銳。
海瑞看出了毛病,他想緩和這種情況。
當然,他不能也不知道采取革命的手段。
他采取什麼辦法呢?他認為要解決人民的生活問題,要使人民不去搞武裝鬥争反對政府,就必須使這些窮人有土地可種。
土地從哪裡來呢?土地都在大地主手裡,而大地主所以取得這些土地,主要的手段是非法的強占。
因此他提出這樣一個政治措施:要求他管轄地區内的大地主階級,凡是強占的土地一律退還給老百姓,使老百姓多多少少有一些土地可以耕種,能夠活下去。
這樣來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