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論父子情 緻徳·埃斯蒂薩克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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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尊敬。
貴重物質成了灰也有其價值,德高者的遺骸我們一向對之敬重異常。
一個人一生光明磊落,到了晚年也不會成為真正的老朽,他依然受到尊敬,尤其受到他的兒輩的尊敬,要他們的内心不忘責任,隻有通過理智來教導,而不是以物質相誘惑,也不能以粗暴相要挾。
他以為建立在暴力上的權威,比與愛心相連的權威,更受人尊敬,更牢固;至少以我來說,這樣的人大錯特錯[2]。
&mdash&mdash泰倫斯 訓練一顆溫柔的心靈向往榮譽和自由,我反對在教育中有任何粗暴對待。
在強制性行為中總有一種我說不出的奴役意味;我的看法是:不能用理智、謹慎和計謀來完成的事,也無法用強力來完成。
我是在這樣的教育中長大的。
他們告訴我小時候隻挨過兩次鞭打,都是輕輕的。
我對自己的孩子也是如此;他們還在襁褓中就死去了。
唯有我的女兒萊奧諾逃過這個厄運,她已六歲多,無論教育她還是懲罰她的童年錯誤,母親都輕聲輕氣諄諄教導。
當我感到失望時,總是其他許多原因失誤,而不能怪罪于我的教育方法,我相信我的方法是正确和合乎天性的。
我對男孩的教育還要細緻,男孩天性不易屈居人下,更加追求豪放;我喜歡他們頭腦機靈,心地坦誠。
我看到鞭打是産生不了效果的,不是使心靈更加孱弱便是更加冥頑不化。
我們不是願意得到孩子的愛嗎?我們不是願意他們不要祈禱我們早死嗎?(當然這種可惡的祈禱在任何場合下都是不正确的和不可原諒的:&ldquo任何罪惡都不是建立在理性上的[3]。
&rdquo)那麼在我們力能所及的範圍内理性地協助他們的生活。
為了做到這些,我們不能結婚太早,使我們的年齡與他們的年齡相差不大。
因為這個弊病會使我們遇到許多困難。
這話特别是針對貴族而言的,貴族悠閑自在,&mdash&mdash像大家說的&mdash&mdash靠年金過日子。
其他社會階層的生活依靠收入,家庭需要許多的子女維持,子女也是發财緻富的新工具和手段。
我在三十三歲時結婚,我同意三十五歲最佳,據說這是亞裡士多德的意見。
柏拉圖不主張在三十歲前結婚;他也有理由嘲笑那些在五十五歲後才想到結婚的人;認為他們的子女不值得糟蹋糧食,不配生活。
泰利斯提出真正的限制年齡,他的母親催他成親,他還年輕時回答說還不到時候;他到了年紀時又說過了時候。
對一樁不适當的事總找不到适當的時間。
古代高盧人[4]認為,在二十歲以前跟女人發生關系是絕對要譴責的,還特地囑咐男人,他們是為戰争而培育的,在成年以前要保持童貞,尤其跟女人睡覺會消蝕勇氣和變得心猿意馬。
那時他與年輕妻子結合,高高興興生兒育女,他當父親,當丈夫,喪失了昔日的勇氣[5]。
&mdash&mdash塔索 希臘曆史記載,耶唐·塔桑丁、克裡索、阿斯蒂呂斯、狄奧蓬布斯和其他人為了保存體力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角力場競技和其他鍛煉,他們在整個時期避免一切房事。
突尼斯國王穆萊·哈桑,是由查理五世皇帝扶上王位的,他責怪父親念念不忘他的妻妾,說他是懦夫,女人腔,生育機器。
在西班牙印第安人的某些國家裡,男人要到四十歲才允許結婚,而女人在十歲就可以成親。
一位貴族到了三十五歲,還沒到時間把位子讓給二十歲的兒子,他自己還要随軍出征和侍奉朝廷。
他需要财産,應該留下一部分,不能因别人而忘了自己。
父親們平時嘴上常挂了這句話,用在這樣的人身上是很得體的:&ldquo我不願意在躺下以前給人剝光了衣服。
&rdquo 但是一個年邁多病的父親,虛弱不堪,已不參加社交,空自守着一大筆财富不放,對自己對家裡人都是不利的。
他若明白事理,應該适時脫了衣服去躺下:他不要脫到襯衣,可以留下一件溫暖的睡袍;其餘一切用不着的浮财,要心甘情願地分送給按血緣情分應該占有的人。
他讓他們占有大自然剝奪他享用的東西,這是應該的;不然無疑會引起惡意和嫉妒。
查理五世平生最得人心的一件事,就是他從古代國王那裡懂得了這個道理:當皇袍壓在身上太重而妨礙行動時,就要聽從理智脫下來;當兩腿搬不動時,就要躺下來。
當他感到内心缺乏決斷和力量,已不能像全盛時代那樣處理國事時,他就把他的治國方略、威望和權力轉交給他的兒子。
你若是一個明智的人,及時取下你那匹老馬的籠頭,不要跑到後來馬失前蹄,跌倒在地,成為笑柄[6]。
&mdash&mdash賀拉斯 不及早有自知之明,不感到歲月不饒人,會使身體與靈魂兩方面都受到極度的摧殘(靈魂與身體是對等的,有時靈魂更占一半以上),這樣的錯誤使世上多少偉人身敗名裂。
我從前見過,還熟悉一些有聲望的人物,他們在美好的年代聲名遠播,然而曾幾何時英名迅速殒落。
為了他們的榮譽,我多麼願意向他們進一言,文治武功已不是他們所能參與的時候,還不如及早退隐享受清福。
從前我經常出入一家貴族門第,他晚年喪偶,但是并不老态龍鐘。
他有好幾個待嫁的女兒,一個将要踏進社會的兒子;他家有許多意外的支出和訪客,他對此很少感興趣,不但要考慮節省開支,還因年歲的關系要過一種與我們相差很遠的生活。
有一天我像平常那樣大膽跟他說不妨給年輕人讓位,把他的住宅(他也隻有這幢房子宜于居住)留給他的兒子,自己搬到附近的莊園去安身,那兒沒有人來攪亂他的休息;鑒于他的孩子的情況,不這樣他無法不受大家的打擾。
他後來聽從我的話,一直過得很好。
這并不是說作出這樣的允諾後就不可收回。
現在我巳垂垂老矣,讓我的子女享用我的房屋和财産,但是一且他們讓我有理由反悔的話,我有這樣做的自由。
我讓他們使用我的房屋,因為這對我已不必要,但是我對總的事務&mdash&mdash隻要我樂意&mdash&mdash還保留一種權威;因為提攜子女管理家務,在有生之年督促他們的行為,根據自身的經驗提出勸告和意見,親眼目睹他的後人如何繼承家門的光榮和傳統,對他們未來的作為寄予希望,這對一位老父來說是多麼大的慰藉。
也鑒于如此,我不願離開我的子女,我願意就近觀察他們,根據健康的情況分享他們的歡樂和節日。
我若不生活在他們中間(比如我年高多愁,疾病纏身,不可能不使大家掃興,也影響和改變我自己的生活起居規律),至少借我的房子的一角,住在他們附近,一切不必講究,但求實惠。
不像我在前幾年見到的普瓦蒂埃的聖希萊爾教長,生了抑郁症感到極度孤獨,我去過他的房間,他已有二十二年沒
貴重物質成了灰也有其價值,德高者的遺骸我們一向對之敬重異常。
一個人一生光明磊落,到了晚年也不會成為真正的老朽,他依然受到尊敬,尤其受到他的兒輩的尊敬,要他們的内心不忘責任,隻有通過理智來教導,而不是以物質相誘惑,也不能以粗暴相要挾。
他以為建立在暴力上的權威,比與愛心相連的權威,更受人尊敬,更牢固;至少以我來說,這樣的人大錯特錯[2]。
&mdash&mdash泰倫斯 訓練一顆溫柔的心靈向往榮譽和自由,我反對在教育中有任何粗暴對待。
在強制性行為中總有一種我說不出的奴役意味;我的看法是:不能用理智、謹慎和計謀來完成的事,也無法用強力來完成。
我是在這樣的教育中長大的。
他們告訴我小時候隻挨過兩次鞭打,都是輕輕的。
我對自己的孩子也是如此;他們還在襁褓中就死去了。
唯有我的女兒萊奧諾逃過這個厄運,她已六歲多,無論教育她還是懲罰她的童年錯誤,母親都輕聲輕氣諄諄教導。
當我感到失望時,總是其他許多原因失誤,而不能怪罪于我的教育方法,我相信我的方法是正确和合乎天性的。
我對男孩的教育還要細緻,男孩天性不易屈居人下,更加追求豪放;我喜歡他們頭腦機靈,心地坦誠。
我看到鞭打是産生不了效果的,不是使心靈更加孱弱便是更加冥頑不化。
我們不是願意得到孩子的愛嗎?我們不是願意他們不要祈禱我們早死嗎?(當然這種可惡的祈禱在任何場合下都是不正确的和不可原諒的:&ldquo任何罪惡都不是建立在理性上的[3]。
&rdquo)那麼在我們力能所及的範圍内理性地協助他們的生活。
為了做到這些,我們不能結婚太早,使我們的年齡與他們的年齡相差不大。
因為這個弊病會使我們遇到許多困難。
這話特别是針對貴族而言的,貴族悠閑自在,&mdash&mdash像大家說的&mdash&mdash靠年金過日子。
其他社會階層的生活依靠收入,家庭需要許多的子女維持,子女也是發财緻富的新工具和手段。
我在三十三歲時結婚,我同意三十五歲最佳,據說這是亞裡士多德的意見。
柏拉圖不主張在三十歲前結婚;他也有理由嘲笑那些在五十五歲後才想到結婚的人;認為他們的子女不值得糟蹋糧食,不配生活。
泰利斯提出真正的限制年齡,他的母親催他成親,他還年輕時回答說還不到時候;他到了年紀時又說過了時候。
對一樁不适當的事總找不到适當的時間。
古代高盧人[4]認為,在二十歲以前跟女人發生關系是絕對要譴責的,還特地囑咐男人,他們是為戰争而培育的,在成年以前要保持童貞,尤其跟女人睡覺會消蝕勇氣和變得心猿意馬。
那時他與年輕妻子結合,高高興興生兒育女,他當父親,當丈夫,喪失了昔日的勇氣[5]。
&mdash&mdash塔索 希臘曆史記載,耶唐·塔桑丁、克裡索、阿斯蒂呂斯、狄奧蓬布斯和其他人為了保存體力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角力場競技和其他鍛煉,他們在整個時期避免一切房事。
突尼斯國王穆萊·哈桑,是由查理五世皇帝扶上王位的,他責怪父親念念不忘他的妻妾,說他是懦夫,女人腔,生育機器。
在西班牙印第安人的某些國家裡,男人要到四十歲才允許結婚,而女人在十歲就可以成親。
一位貴族到了三十五歲,還沒到時間把位子讓給二十歲的兒子,他自己還要随軍出征和侍奉朝廷。
他需要财産,應該留下一部分,不能因别人而忘了自己。
父親們平時嘴上常挂了這句話,用在這樣的人身上是很得體的:&ldquo我不願意在躺下以前給人剝光了衣服。
&rdquo 但是一個年邁多病的父親,虛弱不堪,已不參加社交,空自守着一大筆财富不放,對自己對家裡人都是不利的。
他若明白事理,應該适時脫了衣服去躺下:他不要脫到襯衣,可以留下一件溫暖的睡袍;其餘一切用不着的浮财,要心甘情願地分送給按血緣情分應該占有的人。
他讓他們占有大自然剝奪他享用的東西,這是應該的;不然無疑會引起惡意和嫉妒。
查理五世平生最得人心的一件事,就是他從古代國王那裡懂得了這個道理:當皇袍壓在身上太重而妨礙行動時,就要聽從理智脫下來;當兩腿搬不動時,就要躺下來。
當他感到内心缺乏決斷和力量,已不能像全盛時代那樣處理國事時,他就把他的治國方略、威望和權力轉交給他的兒子。
你若是一個明智的人,及時取下你那匹老馬的籠頭,不要跑到後來馬失前蹄,跌倒在地,成為笑柄[6]。
&mdash&mdash賀拉斯 不及早有自知之明,不感到歲月不饒人,會使身體與靈魂兩方面都受到極度的摧殘(靈魂與身體是對等的,有時靈魂更占一半以上),這樣的錯誤使世上多少偉人身敗名裂。
我從前見過,還熟悉一些有聲望的人物,他們在美好的年代聲名遠播,然而曾幾何時英名迅速殒落。
為了他們的榮譽,我多麼願意向他們進一言,文治武功已不是他們所能參與的時候,還不如及早退隐享受清福。
從前我經常出入一家貴族門第,他晚年喪偶,但是并不老态龍鐘。
他有好幾個待嫁的女兒,一個将要踏進社會的兒子;他家有許多意外的支出和訪客,他對此很少感興趣,不但要考慮節省開支,還因年歲的關系要過一種與我們相差很遠的生活。
有一天我像平常那樣大膽跟他說不妨給年輕人讓位,把他的住宅(他也隻有這幢房子宜于居住)留給他的兒子,自己搬到附近的莊園去安身,那兒沒有人來攪亂他的休息;鑒于他的孩子的情況,不這樣他無法不受大家的打擾。
他後來聽從我的話,一直過得很好。
這并不是說作出這樣的允諾後就不可收回。
現在我巳垂垂老矣,讓我的子女享用我的房屋和财産,但是一且他們讓我有理由反悔的話,我有這樣做的自由。
我讓他們使用我的房屋,因為這對我已不必要,但是我對總的事務&mdash&mdash隻要我樂意&mdash&mdash還保留一種權威;因為提攜子女管理家務,在有生之年督促他們的行為,根據自身的經驗提出勸告和意見,親眼目睹他的後人如何繼承家門的光榮和傳統,對他們未來的作為寄予希望,這對一位老父來說是多麼大的慰藉。
也鑒于如此,我不願離開我的子女,我願意就近觀察他們,根據健康的情況分享他們的歡樂和節日。
我若不生活在他們中間(比如我年高多愁,疾病纏身,不可能不使大家掃興,也影響和改變我自己的生活起居規律),至少借我的房子的一角,住在他們附近,一切不必講究,但求實惠。
不像我在前幾年見到的普瓦蒂埃的聖希萊爾教長,生了抑郁症感到極度孤獨,我去過他的房間,他已有二十二年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