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論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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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裡的學生會提出疑問來讨論,我也提出幾個不成熟沒把握的想法來,目的不是要證明真理,而是要探求真理。
我把這些想法交給不僅主導我的行為和寫作,而且主導我的思想的人去評判。
如果因為我無知或疏忽,有的話違背了我生死不離的羅馬使徒公教的神聖教規,那就應該受到詛咒了。
所以,批評也跟贊揚一樣,對我來說都是有用的,可以接受的。
不過,既然我始終相信他們的審查,任憑他們處置,我就要像這裡一樣,鬥膽說一說各種各樣的話了。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想錯,但既然上帝仁慈對我們特别照顧,向我們逐字逐句地口授了一套祈禱詞,我總覺得我們應該更加經常地使用它。
如果我說得不錯,大家在飯前飯後,起床就寝以及在進行一切别的特别活動時,都要進行祈禱,我希望基督徒在這些場合都念主禱文,即便不把它作為唯一的禱文,但至少每次都要用它。
教會可以根據宣教的需要将祈禱文加以拓展和變通,因為我知道實質内容總是一樣的。
但是,必須将它突出出來,使人人口中總有它:因為該說的它都說到了,而且它适合各種場合,這些都是肯定的。
這是我處處使用的唯一的禱文,我反複念它沒有變過。
因此,我腦子裡也隻記得它。
此刻我忽然想到,不管我們有什麼打算,不管我們幹什麼事,總要求助于上帝;不管我們在什麼地方需要幫助,也不問理由的對錯,一有需要就呼喚上帝;不管我們處于什麼狀況,也不管是在幹什麼壞事,都在呼喊他的名字,求他施展神通。
真不知道這種毛病是從哪裡來的。
的确,他是我們唯一的保護人,而且事事可以幫助我們;可是,雖然他與我們仁慈地訂立了那份天父與人的美好盟約,但他除了仁慈萬能之外,他也一樣非常公正,而且他更多的是主持公道而不是施展法力。
他是根據公正的理由而不是根據我們的請求幫助我們的。
柏拉圖在他的《法律篇》裡歸結了三種錯誤的神仙觀:一是神仙根本不存在;二是世事神仙管不着;三是對人的願望、供奉和犧牲,他們一概不拒絕。
第一種,據他看一生一世不會改變。
後兩種可能長久不了。
上帝的公正和萬能是不可分的。
懷着不良動機求助于上帝是無濟于事的。
至少在向他祈禱的時候,靈魂一定要幹淨,沒有邪念;否則就是自己給他送上懲罰自己的笞杖。
我們應該向上帝請求寬恕,可是在表達的願望裡卻滿含着不敬和怨恨,這不能彌補反而會加重我們的過失。
正因為如此,我見有些人動不動就向上帝祈禱,可祈禱的同時行動上卻不見有多少改進與轉變,我就不願贊揚他們, 就算你用高盧禮帽遮住了額頭, 夜間的偷情人哪&hellip&hellip[1] &mdash&mdash尤維納利斯 非常虔誠但生活上可憎可恨的人似乎比真誠坦率、處處放蕩的人更應受到譴責。
但我們的教會卻總是給予照顧而不管他已經沾上了可能幹出大壞事來的頑固習性。
我們遵照習慣進行祈禱,說得更明白點,我們是念誦我們的祈禱文,說到底那隻是表面的東西。
有人念飯前經要畫三次十字,念飯後經也要畫上三次,可一天的其他時間裡,幹的都是尋仇、貪婪、不義之事,叫人看了實在不痛快(更可氣的是,這是我表示敬意的慣用手勢,連我打哈欠時都要用的)。
他們幹壞事、求上帝各有各的鐘點,好像分配安排好的一樣。
他們如此一貫地幹這一件又一件如此不同的事情,在一件到另一件的轉換、連接點上竟然看不出絲毫的脫節和不自然,真是不可思議。
讓罪惡和法官和諧一緻相安無事地共同呆在同一個住所裡,多麼醜惡的靈魂才會心安理得呢?一個人滿腦子卑鄙下流的東西卻又覺得這些東西在上帝眼裡非常醜惡,他要去同上帝交談時,向他說些什麼呢?他會回心轉意;但他又會突然間舊病複發。
如果真像他說的,想想上帝的公正,想到上帝會如何主持公道他的靈魂就受到震動,就得到改善的話,那麼不管那忏悔多麼短暫,畏懼就會使他經常記起這些想法,他就會馬上看到自己身上的那些一貫的、頑固的毛病了。
可是,那些明知罪過大得要下地獄卻把整個生命都押在它帶來的利益上的人又怎麼樣呢?我們有多少被認可的行當職業本質上就是邪惡
我把這些想法交給不僅主導我的行為和寫作,而且主導我的思想的人去評判。
如果因為我無知或疏忽,有的話違背了我生死不離的羅馬使徒公教的神聖教規,那就應該受到詛咒了。
所以,批評也跟贊揚一樣,對我來說都是有用的,可以接受的。
不過,既然我始終相信他們的審查,任憑他們處置,我就要像這裡一樣,鬥膽說一說各種各樣的話了。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想錯,但既然上帝仁慈對我們特别照顧,向我們逐字逐句地口授了一套祈禱詞,我總覺得我們應該更加經常地使用它。
如果我說得不錯,大家在飯前飯後,起床就寝以及在進行一切别的特别活動時,都要進行祈禱,我希望基督徒在這些場合都念主禱文,即便不把它作為唯一的禱文,但至少每次都要用它。
教會可以根據宣教的需要将祈禱文加以拓展和變通,因為我知道實質内容總是一樣的。
但是,必須将它突出出來,使人人口中總有它:因為該說的它都說到了,而且它适合各種場合,這些都是肯定的。
這是我處處使用的唯一的禱文,我反複念它沒有變過。
因此,我腦子裡也隻記得它。
此刻我忽然想到,不管我們有什麼打算,不管我們幹什麼事,總要求助于上帝;不管我們在什麼地方需要幫助,也不問理由的對錯,一有需要就呼喚上帝;不管我們處于什麼狀況,也不管是在幹什麼壞事,都在呼喊他的名字,求他施展神通。
真不知道這種毛病是從哪裡來的。
的确,他是我們唯一的保護人,而且事事可以幫助我們;可是,雖然他與我們仁慈地訂立了那份天父與人的美好盟約,但他除了仁慈萬能之外,他也一樣非常公正,而且他更多的是主持公道而不是施展法力。
他是根據公正的理由而不是根據我們的請求幫助我們的。
柏拉圖在他的《法律篇》裡歸結了三種錯誤的神仙觀:一是神仙根本不存在;二是世事神仙管不着;三是對人的願望、供奉和犧牲,他們一概不拒絕。
第一種,據他看一生一世不會改變。
後兩種可能長久不了。
上帝的公正和萬能是不可分的。
懷着不良動機求助于上帝是無濟于事的。
至少在向他祈禱的時候,靈魂一定要幹淨,沒有邪念;否則就是自己給他送上懲罰自己的笞杖。
我們應該向上帝請求寬恕,可是在表達的願望裡卻滿含着不敬和怨恨,這不能彌補反而會加重我們的過失。
正因為如此,我見有些人動不動就向上帝祈禱,可祈禱的同時行動上卻不見有多少改進與轉變,我就不願贊揚他們, 就算你用高盧禮帽遮住了額頭, 夜間的偷情人哪&hellip&hellip[1] &mdash&mdash尤維納利斯 非常虔誠但生活上可憎可恨的人似乎比真誠坦率、處處放蕩的人更應受到譴責。
但我們的教會卻總是給予照顧而不管他已經沾上了可能幹出大壞事來的頑固習性。
我們遵照習慣進行祈禱,說得更明白點,我們是念誦我們的祈禱文,說到底那隻是表面的東西。
有人念飯前經要畫三次十字,念飯後經也要畫上三次,可一天的其他時間裡,幹的都是尋仇、貪婪、不義之事,叫人看了實在不痛快(更可氣的是,這是我表示敬意的慣用手勢,連我打哈欠時都要用的)。
他們幹壞事、求上帝各有各的鐘點,好像分配安排好的一樣。
他們如此一貫地幹這一件又一件如此不同的事情,在一件到另一件的轉換、連接點上竟然看不出絲毫的脫節和不自然,真是不可思議。
讓罪惡和法官和諧一緻相安無事地共同呆在同一個住所裡,多麼醜惡的靈魂才會心安理得呢?一個人滿腦子卑鄙下流的東西卻又覺得這些東西在上帝眼裡非常醜惡,他要去同上帝交談時,向他說些什麼呢?他會回心轉意;但他又會突然間舊病複發。
如果真像他說的,想想上帝的公正,想到上帝會如何主持公道他的靈魂就受到震動,就得到改善的話,那麼不管那忏悔多麼短暫,畏懼就會使他經常記起這些想法,他就會馬上看到自己身上的那些一貫的、頑固的毛病了。
可是,那些明知罪過大得要下地獄卻把整個生命都押在它帶來的利益上的人又怎麼樣呢?我們有多少被認可的行當職業本質上就是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