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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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輸納。
此所謂家有善法之可守者也。
舊制:上之取于民者,五年徭役,五年裡甲,十年之内,兩次徵納,餘皆飽食安生,足迹可以不至縣庭,其會約而徵輸省,其法亦未嘗不善也。
曆界以來,上之取乎下者日繁且亟,每歲稅糧本色折色随徵水馬等銀,通計三萬六千餘兩。
條項既多,不得不各立收頭,以司輸納。
一遇佥定之時,積年包攬之徒,多方幹當,得銀入手,則恣為糜費,慮上追查,則巧為掩那,以一科十,将無作有,愚民無知,甘受其害。
此尤積弊之甚者也。
近餘姚縣鄧侯林喬,議處一條鞭法,各折馬價等銀攢為一起,在收則為總,在解則為分,官不厭于比并之煩,民亦樂于輸納之便,四鄰有善法可因者也。
侯于何所更定者既守以畫一之法,鄧所議行者既示以樂取之公,不但已也,複慮法久弊生,漸成廢弛,勤咨詢,核版籍,定疆土,以緻屢省之會。
咨詢遍則人無遁情,版籍明則上有定輸。
規畫精密,動中肯綮,是皆饬其漸廢,幹蠱之義也。
又念收頭雖革,輸納之事當有所屬,乃擇糧長分花各置木櫃及号簿号票,曲盡收貯之法。
且各鄉田畝,俱照原派。
該米幾何、該銀幾何,印給由帖,與民共知。
縱使五尺之童,據由輸納,人亦莫得而欺。
其歲計裡甲徭役二項,亦議以一條鞭法革運頭之弊處,輸委之資與稅糧分為三段,循序徵收,亦用一緩二之遺意。
是皆增其所未備,敕法之道也。
審于述作,慎于沿革,國用裕而民生厚,處官事如家,視民猶子,而無複人己之分,侯真仁人之用心也哉!是可以為法矣。
侯複議處興革事宜,防患守要,振風規,肅吏治,嚴法紀,濟時艱,與地方同其利害,生民均其休戚。
猶治家之主,既立有恒産,複為貞度張維以垂久大之業,此尤設險飾贲之意也。
侯明于易理,故以是終焉。
《晴川楊公生祠錄》後序 先師之宰廬陵也,惠愛淪浃,弦誦滿城,人俨然以宓子言遊視之,謂守令治法中,殆無複餘理。
及在南贛,握兵符,治劇寇,已而值藩變,當其沖,其所指畫,固亦不能外戎馬韬钤以臨之,而方寸之間,一念入微,藏于九地,動于九天,固自别有一種将略在。
建牙鳴鼓,不事聲色而得之,故其效也。
從容暇豫,若遊刃于全牛之軀,而不專事于斧斤。
故先師嘗語人曰:“至此愈見得學問得力處。
”噫,蓋自宰牧廬陵以來,駸駸于兩字之效也。
今司馬楊公舊守吾越,蓋嘗以學道愛人為事者,故人亦愛公,至于今不忘。
而公固以守擢兵憲去,未幾,而開府鎮薊遼,茲且奉召入本兵理戎政,天子倚毗方笃,而公功名日隆于在郡■。
此不亦從學道愛人,不已其功,若先師在廬陵南贛時之勉勉而能然耶。
願公之益勖之也。
越人舊德公,碑而表之,以為未稱,茲複相與祠公。
祠成,而撰述者盈■,屬予序諸篇末。
故予即以公所嘗緻力者為公告,以緻愛助之萬一雲。
《起俗膚言》後序 君子之行其政也,其必由學乎?學也者,以萬物為體者也。
是故君子之治也,視天下猶一家也,視天下之人猶一人之身也,視天下之心猶一心也。
譬諸木之千枝萬葉而一本也,水之千流萬派而一源也。
是謂一視之仁。
三代之時,其學明,故政一而化溥,舉之有宗,達之有機。
凡布諸經綸,宣諸令甲者,無非因民之生,順民之性,防民之邪,以行吾一體之實學,非有所求而媚之也,非有所強而馳之也,自盡而已矣。
逮德下衰,仁義寝息,世之言治者紛紛于禁令威嚴之末以防民,而不複知有一體之治。
及民之不率于教也,則漫诿之曰:是不可化也已。
政日擾,刑日煩,而治日遠。
嗚呼!何忍視斯民之不能三代也? 吾侯雙柏子之治吾越,慨習俗之未同而病其離也,謂三代以上宗法明而知,三代以下宗法亡而亂,乃一旦以追古之意,作為膚言,以啟訓之。
其大旨在于明宗為要,科條數十,繩引珠聯以盡其變,而卒歸于姓性之同,其殆舉之而得其宗,達之而不失其機者乎?嗚呼!可謂仁矣。
侯之言曰:“天下一大家也,姓,身之生生不息也;性,心之生生不息也。
莫先于知其姓,尤莫大于盡其性。
以心觀心,以身觀身,以家觀家,使人人各歸其宗,各親其親,各長其長,而我無與焉。
”其為教也微,其止邪也豫。
譬之木培其根,水浚其源,而枝分派别,自中于理也。
雖然,侯嘗聞教于陽明夫子矣,夫子之學,以親民為宗,一體之謂也。
侯之職在親民,而越為夫子之鄉,是以夫子之教教其鄉人也。
是豈惟斯世治亂之所系,将吾道絕續之幾重有賴焉。
不肖辱在夫子之門,于侯為同志,知侯為最深,樂侯之治之有興也,舉侯所得于一體之學者為侯終松之。
嗚呼!吾越之民,其尚思所以迪侯之教也哉! 《太平杜氏重修家譜》序 萬曆丁醜夏,予赴宣歙之會,道出太平九龍山,杜生質偕諸叔侄子弟鹹赴講下,出其所藏譜牒,乞予一言弁首,以诏後人。
按,譜杜氏受姓出于陶唐,系籍西安。
牧之公初判宣州,繼刺池州,慕長林之勝,以其子荀鶴出繼族人杜筠公為嗣,荀鶴公遂為長林始遷之祖。
曆七世,希素公遷居太邑之箬嶺。
又五世,廣東廉訪司副使國賢公始事修譜,數百年世系,得有考證。
又百餘年,成化間,十五世孫杜住生嗣修之,殆今将百年。
杜子質輩謀于族人,複嗣修之,今所存譜牒是也。
夫有國史,有家乘。
乘者,史之流也。
按凡例,修國史者必知春秋之義,然後可以明王道而正國體。
修家乘者亦當知春秋之義,然後可以明人倫而正風俗。
可謂得其意矣。
予謂欲明春秋之義,莫先辨于是非,究明一體之學。
良知者,是非之公,自聖以至于途人皆所同具,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良知者,天地之靈氣,原與萬物同體。
手足痿痹,則為不仁,靈氣有所不貫也。
有人于此,以縣宇為家,以昊天為祖,以四海為兄弟,以萬物芸芸為同體,誰曰不可!故同之則楚越一家,以其心之同也。
異之則肝膽易處,以其心之異也。
今夫聚族而居,父子伯叔兄弟鹹在,出入則同,吉兇慶吊則同,序事則同堂,會食則同席,由是而反其所自始,一體相授,俨然如将見之,以其譜之存也。
古者敦睦以合族,君子難之。
夫合族之難,非合之難也,以身範族之難也。
非身範之難也,能以族範身之難也。
故勇可以奪三軍,而不可以加九族,力可以抗萬乘,而不可以藐周親。
顧躬行何如耳。
子也既明一體之義,以身為範,不患出之無本。
一人倡之,衆皆從而和之,使伯叔兄弟共明一體之學。
以其所範概于子之身,一體相承,繩繩不絕,人倫将自此而可明,風俗将自此而可正。
合并為公,以實行将之,不徒科條粉飾之具,始足稱為善俗耳。
予故樂而道之。
《太平縣杜氏族約》序 予讀泾陽杜氏族約,而知教家之有道也。
教家本于修身,心者,修身之本也。
抱六尺之軀而不知此心為何物,醉生夢死,去禽獸不遠矣,故首之以識本心。
身之所施,必先于家,故次之以厚倫理。
倫理明然後有禮,故次之以端禮教。
禮義生于衣食足,故次之以勤本業。
然必儉而後财用聚,故次之以禁奢靡。
财聚必有争,故次之以息争訟。
争訟不止,必窮,窮思盜,故次之以弭盜賊。
弭盜必有其源,故次之以置義倉,而條約具矣。
欲行此約而無會以聯屬人心,則渙而無統,故以崇會觀終焉。
為父兄者以此為教則為賢父兄,為子弟者以此為學則為賢子弟。
欲父兄子弟之賢,必本于講學,始能正心修身以齊其家,凡所立之約,自能謹守不失,而無矯強不終之患。
昔人所謂必有關雎麟趾之意然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
不然,能禁于顯而不能防于隐,能強于暫而不能持于久。
所謂徒法不能以自行,藏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
杜氏勉之! 書貞俗卷序 萬曆丁醜秋,予赴陽羨之會,與諸友論學,言及于風俗,會中有舉吳母守節事為言者。
予曰:“何如?”曰:“吳,陽羨聞姓,禮族也。
吳母屠氏,夫名駰。
及笄,歸于吳。
年二十六而夫亡,無所出。
諸外氏憐其無依,苦節未易貞也,勸之醮,母毅然拒之,泣曰:‘天乎!吾婦人惟知從一而終,不知其他也。
若等必欲以此溷我,有死而已。
’諸外氏信其志不可奪,不複強。
母益以節自誓。
缟素屏居一室,絕不聞阃外事。
時,夫之伯仲氏皆未有出,或勸之越序立愛,母甯虛以待,愛非所擇也。
十年而仲氏生子達可,倫序應立,母始解顔曰:‘吾夫有後矣。
’即舉而褓抱之,拊摩提攜,辛苦備嘗,人若以為不堪,母安焉,一無所戚。
卒使其子行操業修,抵于有成,母訓育之恩也。
久之,冰霜之操,著于宗黨,聞于有司。
年五十,直指使者如制具疏以請,天子俞允,旌表其闾,人皆以為榮。
母曰:‘吾婦人惟知表此心以待盡,他非吾意也。
’今老矣,所守益堅。
此俗後懿行也。
” 予聞之,怃然曰:“若母者,惟率其天性之自然,終始操持,無所為而為,可以徵學矣。
自聖學不明,世之儒者以學在讀書,學在效先覺之所為,未免
此所謂家有善法之可守者也。
舊制:上之取于民者,五年徭役,五年裡甲,十年之内,兩次徵納,餘皆飽食安生,足迹可以不至縣庭,其會約而徵輸省,其法亦未嘗不善也。
曆界以來,上之取乎下者日繁且亟,每歲稅糧本色折色随徵水馬等銀,通計三萬六千餘兩。
條項既多,不得不各立收頭,以司輸納。
一遇佥定之時,積年包攬之徒,多方幹當,得銀入手,則恣為糜費,慮上追查,則巧為掩那,以一科十,将無作有,愚民無知,甘受其害。
此尤積弊之甚者也。
近餘姚縣鄧侯林喬,議處一條鞭法,各折馬價等銀攢為一起,在收則為總,在解則為分,官不厭于比并之煩,民亦樂于輸納之便,四鄰有善法可因者也。
侯于何所更定者既守以畫一之法,鄧所議行者既示以樂取之公,不但已也,複慮法久弊生,漸成廢弛,勤咨詢,核版籍,定疆土,以緻屢省之會。
咨詢遍則人無遁情,版籍明則上有定輸。
規畫精密,動中肯綮,是皆饬其漸廢,幹蠱之義也。
又念收頭雖革,輸納之事當有所屬,乃擇糧長分花各置木櫃及号簿号票,曲盡收貯之法。
且各鄉田畝,俱照原派。
該米幾何、該銀幾何,印給由帖,與民共知。
縱使五尺之童,據由輸納,人亦莫得而欺。
其歲計裡甲徭役二項,亦議以一條鞭法革運頭之弊處,輸委之資與稅糧分為三段,循序徵收,亦用一緩二之遺意。
是皆增其所未備,敕法之道也。
審于述作,慎于沿革,國用裕而民生厚,處官事如家,視民猶子,而無複人己之分,侯真仁人之用心也哉!是可以為法矣。
侯複議處興革事宜,防患守要,振風規,肅吏治,嚴法紀,濟時艱,與地方同其利害,生民均其休戚。
猶治家之主,既立有恒産,複為貞度張維以垂久大之業,此尤設險飾贲之意也。
侯明于易理,故以是終焉。
《晴川楊公生祠錄》後序 先師之宰廬陵也,惠愛淪浃,弦誦滿城,人俨然以宓子言遊視之,謂守令治法中,殆無複餘理。
及在南贛,握兵符,治劇寇,已而值藩變,當其沖,其所指畫,固亦不能外戎馬韬钤以臨之,而方寸之間,一念入微,藏于九地,動于九天,固自别有一種将略在。
建牙鳴鼓,不事聲色而得之,故其效也。
從容暇豫,若遊刃于全牛之軀,而不專事于斧斤。
故先師嘗語人曰:“至此愈見得學問得力處。
”噫,蓋自宰牧廬陵以來,駸駸于兩字之效也。
今司馬楊公舊守吾越,蓋嘗以學道愛人為事者,故人亦愛公,至于今不忘。
而公固以守擢兵憲去,未幾,而開府鎮薊遼,茲且奉召入本兵理戎政,天子倚毗方笃,而公功名日隆于在郡■。
此不亦從學道愛人,不已其功,若先師在廬陵南贛時之勉勉而能然耶。
願公之益勖之也。
越人舊德公,碑而表之,以為未稱,茲複相與祠公。
祠成,而撰述者盈■,屬予序諸篇末。
故予即以公所嘗緻力者為公告,以緻愛助之萬一雲。
《起俗膚言》後序 君子之行其政也,其必由學乎?學也者,以萬物為體者也。
是故君子之治也,視天下猶一家也,視天下之人猶一人之身也,視天下之心猶一心也。
譬諸木之千枝萬葉而一本也,水之千流萬派而一源也。
是謂一視之仁。
三代之時,其學明,故政一而化溥,舉之有宗,達之有機。
凡布諸經綸,宣諸令甲者,無非因民之生,順民之性,防民之邪,以行吾一體之實學,非有所求而媚之也,非有所強而馳之也,自盡而已矣。
逮德下衰,仁義寝息,世之言治者紛紛于禁令威嚴之末以防民,而不複知有一體之治。
及民之不率于教也,則漫诿之曰:是不可化也已。
政日擾,刑日煩,而治日遠。
嗚呼!何忍視斯民之不能三代也? 吾侯雙柏子之治吾越,慨習俗之未同而病其離也,謂三代以上宗法明而知,三代以下宗法亡而亂,乃一旦以追古之意,作為膚言,以啟訓之。
其大旨在于明宗為要,科條數十,繩引珠聯以盡其變,而卒歸于姓性之同,其殆舉之而得其宗,達之而不失其機者乎?嗚呼!可謂仁矣。
侯之言曰:“天下一大家也,姓,身之生生不息也;性,心之生生不息也。
莫先于知其姓,尤莫大于盡其性。
以心觀心,以身觀身,以家觀家,使人人各歸其宗,各親其親,各長其長,而我無與焉。
”其為教也微,其止邪也豫。
譬之木培其根,水浚其源,而枝分派别,自中于理也。
雖然,侯嘗聞教于陽明夫子矣,夫子之學,以親民為宗,一體之謂也。
侯之職在親民,而越為夫子之鄉,是以夫子之教教其鄉人也。
是豈惟斯世治亂之所系,将吾道絕續之幾重有賴焉。
不肖辱在夫子之門,于侯為同志,知侯為最深,樂侯之治之有興也,舉侯所得于一體之學者為侯終松之。
嗚呼!吾越之民,其尚思所以迪侯之教也哉! 《太平杜氏重修家譜》序 萬曆丁醜夏,予赴宣歙之會,道出太平九龍山,杜生質偕諸叔侄子弟鹹赴講下,出其所藏譜牒,乞予一言弁首,以诏後人。
按,譜杜氏受姓出于陶唐,系籍西安。
牧之公初判宣州,繼刺池州,慕長林之勝,以其子荀鶴出繼族人杜筠公為嗣,荀鶴公遂為長林始遷之祖。
曆七世,希素公遷居太邑之箬嶺。
又五世,廣東廉訪司副使國賢公始事修譜,數百年世系,得有考證。
又百餘年,成化間,十五世孫杜住生嗣修之,殆今将百年。
杜子質輩謀于族人,複嗣修之,今所存譜牒是也。
夫有國史,有家乘。
乘者,史之流也。
按凡例,修國史者必知春秋之義,然後可以明王道而正國體。
修家乘者亦當知春秋之義,然後可以明人倫而正風俗。
可謂得其意矣。
予謂欲明春秋之義,莫先辨于是非,究明一體之學。
良知者,是非之公,自聖以至于途人皆所同具,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良知者,天地之靈氣,原與萬物同體。
手足痿痹,則為不仁,靈氣有所不貫也。
有人于此,以縣宇為家,以昊天為祖,以四海為兄弟,以萬物芸芸為同體,誰曰不可!故同之則楚越一家,以其心之同也。
異之則肝膽易處,以其心之異也。
今夫聚族而居,父子伯叔兄弟鹹在,出入則同,吉兇慶吊則同,序事則同堂,會食則同席,由是而反其所自始,一體相授,俨然如将見之,以其譜之存也。
古者敦睦以合族,君子難之。
夫合族之難,非合之難也,以身範族之難也。
非身範之難也,能以族範身之難也。
故勇可以奪三軍,而不可以加九族,力可以抗萬乘,而不可以藐周親。
顧躬行何如耳。
子也既明一體之義,以身為範,不患出之無本。
一人倡之,衆皆從而和之,使伯叔兄弟共明一體之學。
以其所範概于子之身,一體相承,繩繩不絕,人倫将自此而可明,風俗将自此而可正。
合并為公,以實行将之,不徒科條粉飾之具,始足稱為善俗耳。
予故樂而道之。
《太平縣杜氏族約》序 予讀泾陽杜氏族約,而知教家之有道也。
教家本于修身,心者,修身之本也。
抱六尺之軀而不知此心為何物,醉生夢死,去禽獸不遠矣,故首之以識本心。
身之所施,必先于家,故次之以厚倫理。
倫理明然後有禮,故次之以端禮教。
禮義生于衣食足,故次之以勤本業。
然必儉而後财用聚,故次之以禁奢靡。
财聚必有争,故次之以息争訟。
争訟不止,必窮,窮思盜,故次之以弭盜賊。
弭盜必有其源,故次之以置義倉,而條約具矣。
欲行此約而無會以聯屬人心,則渙而無統,故以崇會觀終焉。
為父兄者以此為教則為賢父兄,為子弟者以此為學則為賢子弟。
欲父兄子弟之賢,必本于講學,始能正心修身以齊其家,凡所立之約,自能謹守不失,而無矯強不終之患。
昔人所謂必有關雎麟趾之意然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
不然,能禁于顯而不能防于隐,能強于暫而不能持于久。
所謂徒法不能以自行,藏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
杜氏勉之! 書貞俗卷序 萬曆丁醜秋,予赴陽羨之會,與諸友論學,言及于風俗,會中有舉吳母守節事為言者。
予曰:“何如?”曰:“吳,陽羨聞姓,禮族也。
吳母屠氏,夫名駰。
及笄,歸于吳。
年二十六而夫亡,無所出。
諸外氏憐其無依,苦節未易貞也,勸之醮,母毅然拒之,泣曰:‘天乎!吾婦人惟知從一而終,不知其他也。
若等必欲以此溷我,有死而已。
’諸外氏信其志不可奪,不複強。
母益以節自誓。
缟素屏居一室,絕不聞阃外事。
時,夫之伯仲氏皆未有出,或勸之越序立愛,母甯虛以待,愛非所擇也。
十年而仲氏生子達可,倫序應立,母始解顔曰:‘吾夫有後矣。
’即舉而褓抱之,拊摩提攜,辛苦備嘗,人若以為不堪,母安焉,一無所戚。
卒使其子行操業修,抵于有成,母訓育之恩也。
久之,冰霜之操,著于宗黨,聞于有司。
年五十,直指使者如制具疏以請,天子俞允,旌表其闾,人皆以為榮。
母曰:‘吾婦人惟知表此心以待盡,他非吾意也。
’今老矣,所守益堅。
此俗後懿行也。
” 予聞之,怃然曰:“若母者,惟率其天性之自然,終始操持,無所為而為,可以徵學矣。
自聖學不明,世之儒者以學在讀書,學在效先覺之所為,未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