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的複活(自傳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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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廿三,羅成關。

    &rdquo 廿三歲那一年的确是我的一關,幾乎沒有闖過去。

     從生理上,心理上,和什麼什麼理上看,這句俗語确是個值得注意的警告。

    據一位學病理學的朋友告訴我:從十八到廿五歲這一段,最應當注意抵抗肺痨。

    事實上,不少人在廿三歲左右正忙着大學畢業考試,同時眼睛溜着畢業即失業那個鬼影兒;兩氣夾攻,身體上精神上都難悠悠自得,肺病自不會不乘虛而入。

     放下大學生不提,一般的來說,過了廿一歲,自然要開始收起小孩子氣而想變成個大人了;有好些廿二三歲的小夥子留下小胡子玩玩,過一兩星期再剃了去,即是一證。

    在這期間,事情得意呢,便免不得要嘗嘗一向認為是禁果的那些玩藝兒;既不再自居為小孩子,就該老聲老氣的幹些老人們所玩的風流事兒了。

    錢是自己掙的,不花出去豈不心中鬧得慌。

    吃煙喝酒,與穿上綢子褲褂,還都是小事;嫖嫖賭賭,才真夠得上大人味兒。

    要是事情不得意呢,抑郁牢騷,此其時也,亦能損及健康。

    老實一點的人兒,即使事情得意,而又不肯瞎鬧,也總會想到找個女郎,過過戀愛生活;雖然老實,到底年輕沉不住氣,遇上以戀愛為遊戲的女子,結婚是一堆痛苦,失戀便許自殺。

    反之,天下有欠太平,顧不及來想自己,殺身成仁不甘落後,戰場上的血多是這般人身上的。

     可惜沒有一套統計表來幫忙,我隻好說就我個人的觀察,這個&ldquo羅成關論&rdquo是可以立得住的。

    就近取譬,我至少可以擡出自己作證,雖說不上什麼&ldquo科學的&rdquo,但到底也不失&ldquo有這麼一回&rdquo的價值。

     廿三歲那年,我自己的事情,以報酬來講,不算十分的壞。

    每月我可以拿到一百多塊錢。

    十六七年前的一百塊是可以當現在二百塊用的;那時候還能花十五個小銅子就吃頓飽飯。

    我記得:一份肉絲炒三個油撕火燒,一碗馄饨帶沃兩個雞子,不過是十一二個銅子就可以開付;要是預備好十五枚作飯費,那就頗可以弄一壺白幹兒喝喝了。

     自然那時候的中交鈔票是一塊當作幾角用的,而月月的薪水永遠不能一次拿到,于是化整為零與化圓為角的辦法使我往往須當一兩票當才能過得去。

    若是痛痛快快的發錢,而錢又是一律現洋,我想我或者早已成個&ldquo闊老&rdquo了。

     無論怎麼說吧,一百多圓的薪水總沒教我遇到極大的困難;當了當再贖出來,正合&ldquo裕民富國&rdquo之道,我也就不悅不怨。

    每逢拿到幾成薪水,我便回家給母親送一點錢去。

    由家裡出來,我總感到世界上非常的空寂,非掏出點錢去不能把自己快樂的與世界上的某個角落發生關系。

    于是我去看戲,逛公園,喝酒,買&ldquo大喜&rdquo煙吃。

    因為看戲有了瘾,我更進一步去和友人們學幾句,趕到酒酣耳熱的時節,我也能喊兩嗓子;好歹不管,喊喊總是痛快的。

    酒量不大,而頗好喝,湊上二三知己,便要上幾斤;喝到大家都舌短的時候,才正愛說話,說得爽快親熱,真露出點燕趙多慷慨悲歌之士的氣概來。

    這的确值得記住的。

    喝醉歸來,有時候把錢包手絹一齊交給洋車夫給保存着,第二日醒過來,于傷心中仍略有豪放不羁之感。

     也學會了打牌。

    到如今我醒悟過來,我永遠成不了牌油子。

    我不肯費心去算計,而完全浪漫的把勝負交與運氣。

    我不看&ldquo地&rdquo上的牌,也不看上下家放的張兒,我隻想像的希望來了好張子便成了清一色或是大三元。

    結果是回回一敗塗地。

    認識了這一個缺欠以後,對牌便沒有多大瘾了,打不打都可以;可是,在那時候我決不承認自己的牌臭,隻要有人張羅,我便坐下了。

     我想不起一件事比打牌更有害處的。

    喝多了酒可以受傷,但是剛醉過了,誰者不會馬上再去飲,除非是借酒自殺的。

    打牌可就不然了,明知有害,還要往下幹,有一個人說&ldquo再接着來&rdquo,誰便也舍不得走。

    在這時候,人好像已被那些小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