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話
關燈
小
中
大
一位友人從遠道而來看我,已七八年沒見面,談起來所以非常高興。
一來二去,我問他有了幾個小孩?他連連搖頭,答以尚未有妻。
他已三十五六,還作光棍兒,倒也有些意思;引起我的話來,大緻如下: 我結婚也不算早,作新郎時已三十四歲了。
為什麼不肯早些辦這樁事呢?最大的原因是自己掙錢不多,而負擔很大,所以不願再套上一份麻煩,作雙重的馬牛。
人生本來是非馬即牛,不管是貴是賤,誰也逃不出衣食住行,與那油鹽醬醋。
不過,牛馬之中也有些性子剛硬的,挨了一鞭,也敢回敬一個别扭。
合則留,不合則去,我不能在以勞力換金錢之外,還賠上狗事巴結人,由馬牛降作走狗。
這麼一來,随時有卷起鋪蓋滾蛋的可能,也就得有些準備:積極的是儲蓄倆錢,以備長期抵抗;消極的是即使挨餓,獨身一個總不緻災情擴大。
所以我不肯結婚。
賣國賊很可以是慈父良夫,錯處是隻盡了家庭中的責任,而忘了社會國家。
我的不婚,越想越有理。
及至過了三十而立,雖有桌椅闆凳亦不敢坐,時覺四顧茫然。
第一個是老母親的勸告,雖然不明說:&ldquo為了養活我,你犧牲了自己,我是怎樣的難過!&rdquo可是再說硬話實在使老人難堪;隻好告訴母親:不久即有好消息。
君子一言,驷馬難追;一透口話,就滿城風雨。
朋友們不論老少男女,立刻都覺得有作媒的資格,而且說得也确是近情近理;平日真沒想到他們能如此高明。
最普遍而且最動聽的&mdash&mdash不曉得他們都是從哪兒學來的這一套?&mdash&mdash是:老光棍兒正如老姑娘。
獨居慣了就慢慢養成絕戶脾氣&mdash&mdash萬要不得的脾氣!一個人,他們說,總得活潑潑的,各盡所長,快活的忙一輩子。
因不婚而弄得脾氣古怪,自己苦惱,大家不痛快,這是何苦?這個,的确足以打動一個卅多歲,對世事有些經驗的人!即使我不希望升官發财,我也不甘成為一個老别扭鬼。
那麼經濟問題呢?我問他們。
我以為這必能問住他們,因為他們必不會因為怕我成了老絕戶而願每月津貼我多少錢。
哼,他們的話更多了。
第一,兩個人的花銷不必比一個人多到哪裡去;第二,即使多花一些,可是苦樂相抵,也不算吃虧;第三,找位能掙些錢的女子,共同合作,也許從此就富裕起來;第四,就說她不能掙錢,而且多花一些,人生本來是經驗與努力,不能永遠消極的防備,而當努力前進。
說到這裡,他們不管我相信這些與否,馬上就給我介紹女友了。
仿佛是我決不會去自己找到似的。
可是,他們又有文章。
戀愛本無須找人幫忙,他們曉得;不過,在戀愛期間,理智往往弱于感情;一旦造成了将錯就錯的局面,必會将恩作怨,糟糕到底。
反之,經友人介紹,旁觀者清,即使未必準是半斤八兩,到底是過了磅的有個準數。
多一番理智的考核,便少一些感情的瞎碰。
雙方既都到了男大當娶,女大當聘之年,而且都願結婚,一經介紹,必定鄭重其事的為結婚而結婚,不是過過戀愛的瘾,況且結婚就是結婚;所謂同居,所謂試婚,所謂解決性欲問題,原來都是這一套。
同居而不婚,也得倆人吃飯,也得生兒養女;并不因為思想高明,而可以專接吻,不用吃飯! 我沒了辦法。
你一言,我一語,說得我心中鬧得慌。
似乎隻有結婚才能心靜,别無辦法。
于是我就結了婚。
到如今,結婚已有五年,有了一兒一女。
把五年的經驗和婚前所聽到的理論相證,倒也怪有個味兒。
第一該說脾氣。
不錯,朋友們說對了:有了家,脾氣确是柔和了一些。
我必定得說,這是結婚的好處。
打算平安的過活必須采納對方的意見,陽綱或陰綱獨振全得出毛病;男女同居,根本需要民治精神,獨裁必引起革命;努力于此種革命并不足以升官發财,而打得頭破血出倒頗悲壯而洩氣。
彼此非納着點氣兒不可,久而久之都感到精神的勝利,凡事可以和平解決,夫婦俱可成聖矣。
這個,可并不能完全打倒我在婚前的主張:獨身氣壯,天不怕地不怕;結婚氣餒,該醜着的就得低頭。
我的顧慮一點不算多此一舉。
結了婚,脾氣确是柔和了,心氣可也跟着軟下來。
為兩個人打算,絕不會像一人吃飽天下太平那麼幹脆。
于是該将就者便須将就,不便挺起胸來大吹浩然之氣,戀愛可以自由,結婚無自由。
朋友們說對了。
我也并沒說錯。
這個,請老兄自己去判斷,假如你想結婚的話。
第二該說經濟。
現在,如果再有人對我說,倆人花
一來二去,我問他有了幾個小孩?他連連搖頭,答以尚未有妻。
他已三十五六,還作光棍兒,倒也有些意思;引起我的話來,大緻如下: 我結婚也不算早,作新郎時已三十四歲了。
為什麼不肯早些辦這樁事呢?最大的原因是自己掙錢不多,而負擔很大,所以不願再套上一份麻煩,作雙重的馬牛。
人生本來是非馬即牛,不管是貴是賤,誰也逃不出衣食住行,與那油鹽醬醋。
不過,牛馬之中也有些性子剛硬的,挨了一鞭,也敢回敬一個别扭。
合則留,不合則去,我不能在以勞力換金錢之外,還賠上狗事巴結人,由馬牛降作走狗。
這麼一來,随時有卷起鋪蓋滾蛋的可能,也就得有些準備:積極的是儲蓄倆錢,以備長期抵抗;消極的是即使挨餓,獨身一個總不緻災情擴大。
所以我不肯結婚。
賣國賊很可以是慈父良夫,錯處是隻盡了家庭中的責任,而忘了社會國家。
我的不婚,越想越有理。
及至過了三十而立,雖有桌椅闆凳亦不敢坐,時覺四顧茫然。
第一個是老母親的勸告,雖然不明說:&ldquo為了養活我,你犧牲了自己,我是怎樣的難過!&rdquo可是再說硬話實在使老人難堪;隻好告訴母親:不久即有好消息。
君子一言,驷馬難追;一透口話,就滿城風雨。
朋友們不論老少男女,立刻都覺得有作媒的資格,而且說得也确是近情近理;平日真沒想到他們能如此高明。
最普遍而且最動聽的&mdash&mdash不曉得他們都是從哪兒學來的這一套?&mdash&mdash是:老光棍兒正如老姑娘。
獨居慣了就慢慢養成絕戶脾氣&mdash&mdash萬要不得的脾氣!一個人,他們說,總得活潑潑的,各盡所長,快活的忙一輩子。
因不婚而弄得脾氣古怪,自己苦惱,大家不痛快,這是何苦?這個,的确足以打動一個卅多歲,對世事有些經驗的人!即使我不希望升官發财,我也不甘成為一個老别扭鬼。
那麼經濟問題呢?我問他們。
我以為這必能問住他們,因為他們必不會因為怕我成了老絕戶而願每月津貼我多少錢。
哼,他們的話更多了。
第一,兩個人的花銷不必比一個人多到哪裡去;第二,即使多花一些,可是苦樂相抵,也不算吃虧;第三,找位能掙些錢的女子,共同合作,也許從此就富裕起來;第四,就說她不能掙錢,而且多花一些,人生本來是經驗與努力,不能永遠消極的防備,而當努力前進。
說到這裡,他們不管我相信這些與否,馬上就給我介紹女友了。
仿佛是我決不會去自己找到似的。
可是,他們又有文章。
戀愛本無須找人幫忙,他們曉得;不過,在戀愛期間,理智往往弱于感情;一旦造成了将錯就錯的局面,必會将恩作怨,糟糕到底。
反之,經友人介紹,旁觀者清,即使未必準是半斤八兩,到底是過了磅的有個準數。
多一番理智的考核,便少一些感情的瞎碰。
雙方既都到了男大當娶,女大當聘之年,而且都願結婚,一經介紹,必定鄭重其事的為結婚而結婚,不是過過戀愛的瘾,況且結婚就是結婚;所謂同居,所謂試婚,所謂解決性欲問題,原來都是這一套。
同居而不婚,也得倆人吃飯,也得生兒養女;并不因為思想高明,而可以專接吻,不用吃飯! 我沒了辦法。
你一言,我一語,說得我心中鬧得慌。
似乎隻有結婚才能心靜,别無辦法。
于是我就結了婚。
到如今,結婚已有五年,有了一兒一女。
把五年的經驗和婚前所聽到的理論相證,倒也怪有個味兒。
第一該說脾氣。
不錯,朋友們說對了:有了家,脾氣确是柔和了一些。
我必定得說,這是結婚的好處。
打算平安的過活必須采納對方的意見,陽綱或陰綱獨振全得出毛病;男女同居,根本需要民治精神,獨裁必引起革命;努力于此種革命并不足以升官發财,而打得頭破血出倒頗悲壯而洩氣。
彼此非納着點氣兒不可,久而久之都感到精神的勝利,凡事可以和平解決,夫婦俱可成聖矣。
這個,可并不能完全打倒我在婚前的主張:獨身氣壯,天不怕地不怕;結婚氣餒,該醜着的就得低頭。
我的顧慮一點不算多此一舉。
結了婚,脾氣确是柔和了,心氣可也跟着軟下來。
為兩個人打算,絕不會像一人吃飽天下太平那麼幹脆。
于是該将就者便須将就,不便挺起胸來大吹浩然之氣,戀愛可以自由,結婚無自由。
朋友們說對了。
我也并沒說錯。
這個,請老兄自己去判斷,假如你想結婚的話。
第二該說經濟。
現在,如果再有人對我說,倆人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