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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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的文藝裡,如Aristophanes注j,如Rabelais注k,如Boccaccio注l,都大大方方的寫出後人得用××印出來的事兒。

    據批評家看呢,有的以為這種粗莽爽利的寫法适足以表示出寫家的大方不拘,無論怎樣也比那扭扭捏捏的暗示強,暗透消息是最不健康的。

    (或者《西廂記》與《紅樓夢》比《金瓶梅》更能害人吧?)有的可就說,這種粗糙的東西,也該劃入低級幽默,實無足取。

    這個,且當個懸案放在這裡,它有無危險,是高是低,随它去吧;這又不是這裡所要說的。

     來到正文。

    我所要說的,是我自己體驗出的一點道理: 幽默的人,據說,會鄭重的去思索,而不會鄭重的寫出來;他老要嘻嘻哈哈。

    假若這是真的,幽默寫家便隻能寫實,而不能浪漫。

    不能浪漫,在這高談意識正确,與希望革命一下子就成功的時期,便頗糟心。

    那意識正确的戰士,因為希望革命一下子成功,會把英雄真寫成個英雄,從裡到外都白熱化,一點也不含糊,像塊精金。

    一個幽默的人,反之,從整部人類史中,從全世界上,找不出這麼塊精金來;他若看見一位戰士為督戰而踢了同志兩腳,似乎便有點可笑;一笑可就洩了氣。

    幽默真是要不得的! 浪漫的人會悲觀,也會樂觀;幽默的人隻會悲觀,因為他最後的領悟是人生的矛盾&mdash&mdash想用七尺之軀,戰勝一切,結果卻隻躺在不很體面的木匣裡,像顆大谷粒似的埋在地下。

    他真愛人愛物,可是人生這筆大賬,他算得也特别清楚。

    笑吧,明天你死。

    于是,他有點像小孩似的,明知頑皮就得挨打,可是還不能不頑皮。

    因此,他有時候可愛,有時候讨人嫌;在革命期間,他總是讨人嫌的,以至被正人君子與戰士視如眼中釘,非砍了頭不解氣。

    多麼危險。

     頑皮,他可是不會扯謊。

    他怎麼笑别人也怎麼笑自己。

    Rabelais,當惹起教會的厭惡而想架火燒死他的時候,說:不用再添火了,我已經夠熱的了。

    他愛生命,不肯以身殉道,也就這麼不折不扣的說出來。

    周作人(知堂)先生的博學,誰不知道呢,可是在《秉燭談序言》中,他說:&ldquo今日翻看唱經堂《杜詩解》&mdash&mdash說也慚愧,我不曾讀過《全唐詩》,唐人專集在書架上是有數十部,卻都沒有好好的看過,所有一點知識隻出于選本,而且又不是什麼好本子,實在無非是《唐詩三百首》之類,唱經之不登大雅之堂,更不用說了,但這正是事實&hellip&hellip&rdquo在周先生的文章裡,像這樣的坦白陳述,還有許許多多。

    一個有幽默之感的人總扭不過去&ldquo這是事實&rdquo,他不會鼓着腮充胖子。

    大概是那位鬼氣森森的愛蘭·坡吧,專愛引證些拉丁或法文的句子,其實他并沒讀過原書,而是看到别人引證,他便偷偷的拉過來,充充胖子。

    這并不是說,浪漫者都不誠實,不過他把自己一滴眼淚都視如珍寶,那麼,假充胖子也許是不可免的,他唯恐洩了氣。

    幽默的人呢,不,不這樣,他不怕洩氣,隻求心中好過。

    這麼一來,他可就被人視為小醜,永遠欠着點嚴重,不懂得什麼叫作激起革命情緒。

    危險。

     他悲觀,他頑皮,他誠實;哼,他還容讓人呢,這就更糟。

    按說,一個文人應當老眼看六路,耳聽八方,有個風聲草動,立刻拔出筆來,才像那麼一回子事。

    戰鬥的時候,還應當撒手就是一毒氣彈,不容來将通名,就給打悶了氣。

    人家隻說了他寫錯一個字,他馬上發現那個人的祖宗寫過一萬個錯字,罵了祖宗,子孫隻好去重修家譜,還不出話來。

    幽默的人呀,糟心,即使他沒寫錯那個字,也不去辯駁;&ldquo誰沒有個錯兒呢?&rdquo他說。

    這一說可就洩了大家的勁,而文壇冷冷清清矣。

    他不但這樣容讓人,就是在作品之中也是不肯趕盡殺絕。

    他看清了革命是怎回事,但對于某戰士的鼻孔朝天,總免不了發笑。

    他也看資本家該打倒,可是資本家的胡子若是好看,到底還是好看。

    這麼一來,他便動了布爾喬亞的婦人之仁,而筆下未免留些情分。

    于是,他自己也就該被打倒,多麼危險呢。

     這就是我所看出來的一點點意思,對與不對都沒關系。

     原載1937年5月16日《宇宙風》第41期 注k拉伯雷(約1493&mdash&mdash1553),法國文藝複興時期作家,代表作《巨人傳》。

     注l薄伽丘(1313&mdash&mdash1375),意大利文藝複興時期作家,代表作《十日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