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7卷 卷三十七 漢上學案(全氏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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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上學案 (全祖望補本)
漢上學案表
朱震 劉長福(別見《泰山學案》。
) (上蔡門人。
) 徐畸 吳葵(別見《說齋學案》。
) (二程再傳。
) (安定、濂溪三 傳。
) 朱巽 胡銓(別見《武夷學案》。
) (并漢上學侶。
) 沈該 (漢上同調。
) 田疇 (沈氏續傳。
) 漢上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
上蔡之門,漢上朱文定公最著。
三《易》象數之說,未嘗見于上蔡之口,而漢上獨詳之。
尹和靖、胡文定、範元長以洛學見用于中興,漢上實連茹而出,顧世之傳其學者稍寡焉。
述《漢上學案》。
(梓材案:漢上傳本在《上蔡學案》,自謝山為別立《學案》。
) ◆上蔡門人(二程再傳。
) 文定朱漢上先生震 朱震,字子發,荊門軍人。
登政和進士第,累仕州縣。
胡文定安國大器之,薦召為司勳員外郎。
趙忠簡鼎復薦其「廉正守道,士人冠冕,使備講讀,必有裨益」,再召始至。
首問《易》、《春秋》之旨,上悅,改除祠部員外郎,兼川、陜、荊、襄都督府詳議官。
遷秘書少監,侍經筵。
轉起居郎兼建國公贊讀,與翊善範元長沖,人謂極天下之選。
遷中書舍人兼翊善,轉給事中,累遷翰林學士。
太常吳表臣議行明堂之祭,先生言:「《王制》,國有大喪,三年不察,惟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
《春秋》譏吉禘于莊公,謂不三年也。
國朝景德三年合祀天地,遂享太廟,時真宗未行三年之喪,以日易月,在今日行之則非矣。
」其言不用。
紹興七年,謝病丐祠,卒。
上慘然曰:「楊時物故,安國與震又亡,朕痛惜之!」錄其子官。
先生經學深醇,有《漢上易解》,雲:「陳摶以《先天圖》傳種放,種放傳穆修,穆修傳李之才,之才傳邵雍。
放以《河圖》、《洛書》傳李溉,李溉傳許堅,許堅傳範諤昌,諤昌傳劉牧。
修以《太極圖》傳周敦頤,敦頤傳程顥、程頤。
是時張載講 學于程、邵之間。
故雍著《皇極經世書》,牧陳天地五十有五之數,敦頤作《通書》,程頤述《易傳》,載造《太和》、《參兩》等篇。
臣今以《易傳》為宗,和會雍、載之論,上釆漢、魏、吳、晉,下逮有唐及今,包括異同,庶幾道離而復合。
」蓋其學以王弼盡去舊說,雜以莊、老,專尚文辭為非,故其于象數加詳焉。
其論《圖》、《書》授受源委亦如此,蓋莫知其所自雲。
(雲濠案:《四庫書目》《經部》收錄《漢上易集傳》十一卷,《卦圖》三卷,《叢說》一卷。
) 祖望謹案:漢上謂周、程、張、劉、邵氏之學出于一師,其說恐不可信。
其意主于和會諸家,而反不免于晁氏所譏舛錯者也。
然漢上之立身,則粹然真儒也。
漢上易卦圖說 列禦寇曰:「易者,一也。
一變而為七,七變而為九,九復變而為一。
」李泰伯曰:「伏羲觀《河圖》而畫卦。
」禦寇所謂變者,論此圖也。
一者,太極不動之數;七者,大衍數;九者,玄數也。
泰伯謂畫卦,亦未盡其實。
大衍五十之數,寓于四十有五之中。
《黃帝書》土生數五,成數五,《太玄》以五五為土,五即十也。
王洙曰:《山海經》雲:「伏羲氏得《河圖》,夏後因之,曰《連山》。
黃帝氏得《河圖》,商人因之,曰《歸藏》。
列山氏得《河圖》,周人因之,曰《周易》。
」斯乃杜子春之所憑,抑知姚信之言非口自出,但所從傳者異耳。
梁武攻之,涉于率肆。
(以上《河圖說》。
) 《洛書》,劉牧傳之。
一與五合而為六,二與五合而為七,三與五合而為八,四與五合而為九,五與五合而為十。
一六為水,二七為火,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五十為土。
十即五五也。
《洪範》曰:「一五行。
」《太玄》曰:「一與六共宗,二與七共朋,三與八成友,四與九同道,五與五相守。
」範望曰:「重言五者,十可知也。
」一、三、五、七、九奇數,合二十有五,所謂天數。
二、四、六、八、十耦數,合三十,所謂地數。
故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數五即十也,故《河圖》之數四十有五,而五十之數具;《洛書》之數五十有五,而五十之數在焉。
惟十即五也,故甲己九,乙庚八,丙辛七,丁壬六,戊癸五,而不數十。
十,盈數也。
(洛書說。
) 《伏羲八卦圖》,王豫傳于邵康節,而鄭夬得之。
《歸藏初經》者,伏羲初畫八卦,因而重之者也。
其經初乾、初(坤)、初艮、初兌、
) (上蔡門人。
) 徐畸 吳葵(別見《說齋學案》。
) (二程再傳。
) (安定、濂溪三 傳。
) 朱巽 胡銓(別見《武夷學案》。
) (并漢上學侶。
) 沈該 (漢上同調。
) 田疇 (沈氏續傳。
) 漢上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
上蔡之門,漢上朱文定公最著。
三《易》象數之說,未嘗見于上蔡之口,而漢上獨詳之。
尹和靖、胡文定、範元長以洛學見用于中興,漢上實連茹而出,顧世之傳其學者稍寡焉。
述《漢上學案》。
(梓材案:漢上傳本在《上蔡學案》,自謝山為別立《學案》。
) ◆上蔡門人(二程再傳。
) 文定朱漢上先生震 朱震,字子發,荊門軍人。
登政和進士第,累仕州縣。
胡文定安國大器之,薦召為司勳員外郎。
趙忠簡鼎復薦其「廉正守道,士人冠冕,使備講讀,必有裨益」,再召始至。
首問《易》、《春秋》之旨,上悅,改除祠部員外郎,兼川、陜、荊、襄都督府詳議官。
遷秘書少監,侍經筵。
轉起居郎兼建國公贊讀,與翊善範元長沖,人謂極天下之選。
遷中書舍人兼翊善,轉給事中,累遷翰林學士。
太常吳表臣議行明堂之祭,先生言:「《王制》,國有大喪,三年不察,惟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
《春秋》譏吉禘于莊公,謂不三年也。
國朝景德三年合祀天地,遂享太廟,時真宗未行三年之喪,以日易月,在今日行之則非矣。
」其言不用。
紹興七年,謝病丐祠,卒。
上慘然曰:「楊時物故,安國與震又亡,朕痛惜之!」錄其子官。
先生經學深醇,有《漢上易解》,雲:「陳摶以《先天圖》傳種放,種放傳穆修,穆修傳李之才,之才傳邵雍。
放以《河圖》、《洛書》傳李溉,李溉傳許堅,許堅傳範諤昌,諤昌傳劉牧。
修以《太極圖》傳周敦頤,敦頤傳程顥、程頤。
是時張載講 學于程、邵之間。
故雍著《皇極經世書》,牧陳天地五十有五之數,敦頤作《通書》,程頤述《易傳》,載造《太和》、《參兩》等篇。
臣今以《易傳》為宗,和會雍、載之論,上釆漢、魏、吳、晉,下逮有唐及今,包括異同,庶幾道離而復合。
」蓋其學以王弼盡去舊說,雜以莊、老,專尚文辭為非,故其于象數加詳焉。
其論《圖》、《書》授受源委亦如此,蓋莫知其所自雲。
(雲濠案:《四庫書目》《經部》收錄《漢上易集傳》十一卷,《卦圖》三卷,《叢說》一卷。
) 祖望謹案:漢上謂周、程、張、劉、邵氏之學出于一師,其說恐不可信。
其意主于和會諸家,而反不免于晁氏所譏舛錯者也。
然漢上之立身,則粹然真儒也。
漢上易卦圖說 列禦寇曰:「易者,一也。
一變而為七,七變而為九,九復變而為一。
」李泰伯曰:「伏羲觀《河圖》而畫卦。
」禦寇所謂變者,論此圖也。
一者,太極不動之數;七者,大衍數;九者,玄數也。
泰伯謂畫卦,亦未盡其實。
大衍五十之數,寓于四十有五之中。
《黃帝書》土生數五,成數五,《太玄》以五五為土,五即十也。
王洙曰:《山海經》雲:「伏羲氏得《河圖》,夏後因之,曰《連山》。
黃帝氏得《河圖》,商人因之,曰《歸藏》。
列山氏得《河圖》,周人因之,曰《周易》。
」斯乃杜子春之所憑,抑知姚信之言非口自出,但所從傳者異耳。
梁武攻之,涉于率肆。
(以上《河圖說》。
) 《洛書》,劉牧傳之。
一與五合而為六,二與五合而為七,三與五合而為八,四與五合而為九,五與五合而為十。
一六為水,二七為火,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五十為土。
十即五五也。
《洪範》曰:「一五行。
」《太玄》曰:「一與六共宗,二與七共朋,三與八成友,四與九同道,五與五相守。
」範望曰:「重言五者,十可知也。
」一、三、五、七、九奇數,合二十有五,所謂天數。
二、四、六、八、十耦數,合三十,所謂地數。
故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數五即十也,故《河圖》之數四十有五,而五十之數具;《洛書》之數五十有五,而五十之數在焉。
惟十即五也,故甲己九,乙庚八,丙辛七,丁壬六,戊癸五,而不數十。
十,盈數也。
(洛書說。
) 《伏羲八卦圖》,王豫傳于邵康節,而鄭夬得之。
《歸藏初經》者,伏羲初畫八卦,因而重之者也。
其經初乾、初(坤)、初艮、初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