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卷 卷三十四 武夷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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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未知孰是。
) 忠毅向先生子韶 向子韶,字和卿,開封人。
故相文簡公曾孫,欽聖憲肅皇太後之再從姪也。
清約如寒士,強學自勵,永嘉劉安節與胡文定皆深交。
元符三年擢進士第,累官至知淮寧府。
視事六月,寇兵至陳,先生率諸弟城守,勵戰士,開喻百姓。
既而城陷,罵賊而死。
子十人,或死或虜,惟沈與鴻得免。
詔贈通議大夫,謚忠毅。
(參《楊龜山集》。
) 唐先生鞏 唐鞏,字處厚,荊南人。
與胡文定情義最篤。
(參《斐然集》。
) 忠襄李先生植(別見《蘇氏蜀學略》。
) ◆武夷同調 葉廷珪,字嗣忠,口口人。
知德興縣,張邦昌偽詔至,不拜。
高宗中興,歷官太常寺丞,補中秘府。
輪對,議與秦檜不合,出知泉州、漳州。
先生篤學淳雅,名重當時,葉顒、陳俊卿、黃祖舜、鄭丙皆出其門。
有《誨錄》三十卷。
(參《姓譜》。
) ◆武夷家學(孫、程三傳。
) 文忠胡緻堂先生寅(別為《衡麓學案》。
) 參議胡茅堂先生寧 胡寧,字和仲,文定次子。
以蔭補官。
試館職,除敕令所刪定官。
遷祠部郎官,出為夔路安撫司參議官。
除知灃州,不赴。
學者稱為茅堂先生。
文定作《春秋傳》,修纂檢討盡出先生手。
又自著《春秋通旨》,總貫條例、證擄史傳之文二百餘章,輔傳而行。
吳淵穎曰:「胡氏傳文,大概本諸程氏。
程氏門人李參所集程說,頗相出入,而胡氏多取之。
蓋欲觀正傳,又必先求之《通旨》,故曰『史文如畫筆,經文如化工』。
若一以例觀,則化工與畫筆何異。
惟其隨學變化,則史外傳心之要典,聖人時中之大權也。
世之讀《春秋》者自能知之,不可昔者向、歆之學而異論也。
」由吳氏之言觀,則茅堂《通旨》之書多與文定相參攷,可以互證者矣。
是書在元初趙仁甫最傳之,(雲濠案:仁甫一作仁輔,即江漢先生。
)故《胡氏春秋》遂頒學宮。
惜乎今之不可復見也!(修。
) 謝山《書宋史胡文定傳後》曰:緻堂、籍溪、五峰,茅堂四先生并以大儒樹節南宋之初,蓋當時伊洛世適,莫有過于文定一門者。
四先生歿後,廣仲尚能禪其家學,而伯逢、季隨兄弟遊于朱、張之門,稱高弟,(梓材案:季隨為朱、張高弟,伯逢特與朱、張有辯論,當非受業弟子。
)可謂盛矣。
茅堂還朝,秦相問曰:「令兄有何言﹖」對曰:「家兄緻意丞相:善類久廢,民力久困。
」秦相已慍,因謂茅堂曰:「先生《春秋》議論好,隻是行不得。
」茅堂曰:「惟其可行,方是議論。
」又問:「柳下惠降志辱身,如何﹖」對曰:「總不若夷、齊之不降不辱也。
」遂以書勸避相位,以順消息盈虛之理,秦相愈怒。
一日,忽招茅堂飯,意極拳拳,歸而臺章已下。
《宋史》秖載其蔡京之對,且謂因緻堂與秦相絕,遂并罷,不知茅堂自不為秦屈,不一而足,非以緻堂之牽連也。
(梓材謹案:五峰序呂氏《中庸解》雲:「靖康元年,河南門人候師聖自三川避亂來荊州,某兄弟得從之遊。
」攷靖康初年緻堂為校書郎,稟學于龜山,則五峰所謂兄弟,特兼茅堂而言矣。
然《閩書》徑稱緻堂從候師聖遊,則于《劉李諸儒學案》仍列緻堂于候氏之門,而益以茅堂可也。
) 承務胡五峰先生宏(別為《五峰學案》。
) 簡肅胡籍溪先生憲(別為《劉胡諸儒學案》。
) ◆武夷門人 教授江先生琦 江琦,字全叔,建陽人也。
宣和三年進士,主高安簿。
嘗攝令新昌,民負稅有至十年者,聞先生至,不待遣吏而華輸。
移永豐丞,歷任邵武軍、永州教授,不求薦達。
張魏公撫福建,辟為幕官,不就。
主管台州崇道觀以卒。
先生遊于遊、楊之門,卒業胡氏,深于《春秋》。
嘗以所學正于龜山,龜山撫書而嘆曰:「百年絕學,留心者希。
吾老矣,之子勉旃!」著《春秋經解》三十卷,《辨疑》一卷,《語》、《孟說》各五卷。
其在永豐,丁喪事,寮友賻之甚厚,先生曰:「大事當自盡矣,敢為諸公費。
」緻堂推以為畏友,嘗問之曰:「學道者無所得,鮮不歸于佛。
兄既有得,而或者以為亦趨空寂,信乎﹖」先生笑曰:「是謂我為陳相也。
安有此!」(補。
) 文清曾茶山先生幾 曾幾,字吉甫,河南人。
賜上舍出身,擢國子正,遷校書郎,為應天少尹。
高宗即位,歷提舉湖北、廣西運判,江西提刑,廣西轉運。
為秦檜所惡,奉祠。
檜死,起為浙西提刑,知台州。
召對,授秘書少監。
先生承平時已為館職,去三十八年而復至,鬚鬢皓白,衣冠偉然,每會同舍,多談前輩言行、臺閣典章,薦紳推重焉。
權禮部郎。
孝宗立,以通奉大夫緻仕。
乾道二年,卒,年八十二,謚文清。
著有《經說》二十卷、(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曾吉甫《周易釋象》五卷。
」)《文集》三十卷。
子逢,亦以學稱。
(修。
) 宗羲案:朱子言:「曾吉甫答文定書天理人欲之說,隻是籠罩,其實初不曾見得,文定便許可之,他便即如此住了。
」蓋亦入于禪者也。
曾茶山語(補。
) 崇德必先事後得,如釋氏卻是先得後事。
道隻在日用處,須玩「師冕見」一章。
《子張》一篇,惟記諸弟子之言,蓋有深旨,欲明群弟子學之所至。
在己為忠,推己及物為恕。
合彼己以為一,便是一以貫之。
通天下是一箇心。
(梓材謹案:謝山所錄茶山語四條,今移入《元城學案》者一條。
) 附錄 先生早從舅氏孔文仲、武仲講學,又從劉元城、胡文定遊,其學益粹。
林拙齋《紀問》曰:嘗問尹和靖日用下工夫處,和靖曰:「須求喜怒哀樂未發以前底心。
」少蓬曰:「如今才舉,便是發了,如何求得未發之心﹖」和靖曰:「隻如吉甫未發意來相見時,豈有許多事,才舉意來,路中乘轎,來相見喫茶喫湯,如此類求之。
」 (梓材謹案:少蓬蓋紫微之別稱。
此條前設問辭即茶山,故下有「隻如吉甫」雲雲。
據此,則茶山嘗及和靖之門矣。
) 知州範先生如圭 範如圭,字伯達,建陽人。
從舅氏胡文定受《春秋》學。
以乙科授武安節度推官。
召試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
以忤秦檜,謁告奉祠,讀書不與外事者十餘年。
起判邵州、荊南。
召對,提舉江西,復奉祠歸。
起知泉州,尋罷。
紹興三十年,卒,年五十九。
舍人薛先生徽言 薛徽言,字德老,永嘉人也。
從胡文定公學。
高宗即位,以布衣上書言六事,曰國勢,曰邊防,曰刑賞,曰巡幸,曰財用,曰官吏。
成建炎二年進士。
趙豐公為中丞,先生以書謁之,大見稱賞。
豐公連章劾呂頤浩,高宗是之,對曰:「是皆 溫士薛徽言為臣發之。
」次日繳上其書。
豐公進樞府,先生亦蒙召對,首以強志勤政、君子小人為言。
授樞密院計議官,請建立方鎮以固籬落,從之。
東宮虛位,首陳大計,請擇賢宗室立為皇子。
時高宗春秋方富,莫敢言者,言之自先生始。
于是婁寅亮繼請,高宗擢寅亮為禦史,已許其請矣。
未幾,又中止。
先生因星變再上書論之,言:「陛下已有旨,召宗室三人入侍。
此命一出,萬口稱慶。
乃其二人,一見而止,一人未聞促召。
切料小人必有熒惑陛下已成之志,識者為之寒心。
」于是立嗣之議始定。
又言:「佞幸未去,國論未定。
憂其所不足憂而忘其所當深憂,此乃大可憂者。
」頤浩再當國,欲中傷之,不得,乃以權監察禦史宣諭湖南。
奏言本路不便于民者十事,且請令大將嶽飛綏定湖南,薦憲司呂祉等五人及隱士黎明,劾去貪墨吏謝微等。
時折彥質以樞臣帥潭,代李綱,先生言李有成效,不應遽易。
頤浩乃言小臣不當薦舉將相,且以其奉使時擅易守臣,于是諸使皆有殊遷,而先生權發遣興國軍。
張魏公督軍湖南,召還幕府。
以比部郎召,歷兵部、吏部二司、左司檢正中書門下諸房文字。
先是,徽宗訃至,上疏力言以日易月之非。
大將嶽飛以忤督府,棄軍歸廬山,手書勸令軍。
刑侍奏:有父夜盜子財,子不知而殺之者,當以夜入人家、登時殺死之律。
先生謂:「父子法不別籍,非人家也;子富而父貧,是不孝也;人子弒父,而有勿論者乎﹖」從之。
遷起居舍人。
趙豐公之三入也,先生以為事功難就,當如姚崇以十事要明皇,俟許可始觀政,豐公不能用。
秦檜知平江,過闕,望豐公留之而不得,先生謂豐公曰:「檜從此怨矣!」豐公疑曰:「檜居永嘉,故君助之邪﹖」由是稍疏之,而不知先生之忠于己也。
和議起,豐公以下皆去國,而先生獨留。
蓋檜亦以前事謂先生厚己,稍親之,而先生不為所用。
初,豐公之去,惟二郎官與先生送之,豐公語先生,欲以檜罔上一事入告,先生止之。
豐公既頗疑先生,喟然嘆曰:「鼎去,君安得獨留!」先生戲應之曰:「未可量也。
」檜聞之,益以
) 忠毅向先生子韶 向子韶,字和卿,開封人。
故相文簡公曾孫,欽聖憲肅皇太後之再從姪也。
清約如寒士,強學自勵,永嘉劉安節與胡文定皆深交。
元符三年擢進士第,累官至知淮寧府。
視事六月,寇兵至陳,先生率諸弟城守,勵戰士,開喻百姓。
既而城陷,罵賊而死。
子十人,或死或虜,惟沈與鴻得免。
詔贈通議大夫,謚忠毅。
(參《楊龜山集》。
) 唐先生鞏 唐鞏,字處厚,荊南人。
與胡文定情義最篤。
(參《斐然集》。
) 忠襄李先生植(別見《蘇氏蜀學略》。
) ◆武夷同調 葉廷珪,字嗣忠,口口人。
知德興縣,張邦昌偽詔至,不拜。
高宗中興,歷官太常寺丞,補中秘府。
輪對,議與秦檜不合,出知泉州、漳州。
先生篤學淳雅,名重當時,葉顒、陳俊卿、黃祖舜、鄭丙皆出其門。
有《誨錄》三十卷。
(參《姓譜》。
) ◆武夷家學(孫、程三傳。
) 文忠胡緻堂先生寅(別為《衡麓學案》。
) 參議胡茅堂先生寧 胡寧,字和仲,文定次子。
以蔭補官。
試館職,除敕令所刪定官。
遷祠部郎官,出為夔路安撫司參議官。
除知灃州,不赴。
學者稱為茅堂先生。
文定作《春秋傳》,修纂檢討盡出先生手。
又自著《春秋通旨》,總貫條例、證擄史傳之文二百餘章,輔傳而行。
吳淵穎曰:「胡氏傳文,大概本諸程氏。
程氏門人李參所集程說,頗相出入,而胡氏多取之。
蓋欲觀正傳,又必先求之《通旨》,故曰『史文如畫筆,經文如化工』。
若一以例觀,則化工與畫筆何異。
惟其隨學變化,則史外傳心之要典,聖人時中之大權也。
世之讀《春秋》者自能知之,不可昔者向、歆之學而異論也。
」由吳氏之言觀,則茅堂《通旨》之書多與文定相參攷,可以互證者矣。
是書在元初趙仁甫最傳之,(雲濠案:仁甫一作仁輔,即江漢先生。
)故《胡氏春秋》遂頒學宮。
惜乎今之不可復見也!(修。
) 謝山《書宋史胡文定傳後》曰:緻堂、籍溪、五峰,茅堂四先生并以大儒樹節南宋之初,蓋當時伊洛世適,莫有過于文定一門者。
四先生歿後,廣仲尚能禪其家學,而伯逢、季隨兄弟遊于朱、張之門,稱高弟,(梓材案:季隨為朱、張高弟,伯逢特與朱、張有辯論,當非受業弟子。
)可謂盛矣。
茅堂還朝,秦相問曰:「令兄有何言﹖」對曰:「家兄緻意丞相:善類久廢,民力久困。
」秦相已慍,因謂茅堂曰:「先生《春秋》議論好,隻是行不得。
」茅堂曰:「惟其可行,方是議論。
」又問:「柳下惠降志辱身,如何﹖」對曰:「總不若夷、齊之不降不辱也。
」遂以書勸避相位,以順消息盈虛之理,秦相愈怒。
一日,忽招茅堂飯,意極拳拳,歸而臺章已下。
《宋史》秖載其蔡京之對,且謂因緻堂與秦相絕,遂并罷,不知茅堂自不為秦屈,不一而足,非以緻堂之牽連也。
(梓材謹案:五峰序呂氏《中庸解》雲:「靖康元年,河南門人候師聖自三川避亂來荊州,某兄弟得從之遊。
」攷靖康初年緻堂為校書郎,稟學于龜山,則五峰所謂兄弟,特兼茅堂而言矣。
然《閩書》徑稱緻堂從候師聖遊,則于《劉李諸儒學案》仍列緻堂于候氏之門,而益以茅堂可也。
) 承務胡五峰先生宏(別為《五峰學案》。
) 簡肅胡籍溪先生憲(別為《劉胡諸儒學案》。
) ◆武夷門人 教授江先生琦 江琦,字全叔,建陽人也。
宣和三年進士,主高安簿。
嘗攝令新昌,民負稅有至十年者,聞先生至,不待遣吏而華輸。
移永豐丞,歷任邵武軍、永州教授,不求薦達。
張魏公撫福建,辟為幕官,不就。
主管台州崇道觀以卒。
先生遊于遊、楊之門,卒業胡氏,深于《春秋》。
嘗以所學正于龜山,龜山撫書而嘆曰:「百年絕學,留心者希。
吾老矣,之子勉旃!」著《春秋經解》三十卷,《辨疑》一卷,《語》、《孟說》各五卷。
其在永豐,丁喪事,寮友賻之甚厚,先生曰:「大事當自盡矣,敢為諸公費。
」緻堂推以為畏友,嘗問之曰:「學道者無所得,鮮不歸于佛。
兄既有得,而或者以為亦趨空寂,信乎﹖」先生笑曰:「是謂我為陳相也。
安有此!」(補。
) 文清曾茶山先生幾 曾幾,字吉甫,河南人。
賜上舍出身,擢國子正,遷校書郎,為應天少尹。
高宗即位,歷提舉湖北、廣西運判,江西提刑,廣西轉運。
為秦檜所惡,奉祠。
檜死,起為浙西提刑,知台州。
召對,授秘書少監。
先生承平時已為館職,去三十八年而復至,鬚鬢皓白,衣冠偉然,每會同舍,多談前輩言行、臺閣典章,薦紳推重焉。
權禮部郎。
孝宗立,以通奉大夫緻仕。
乾道二年,卒,年八十二,謚文清。
著有《經說》二十卷、(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曾吉甫《周易釋象》五卷。
」)《文集》三十卷。
子逢,亦以學稱。
(修。
) 宗羲案:朱子言:「曾吉甫答文定書天理人欲之說,隻是籠罩,其實初不曾見得,文定便許可之,他便即如此住了。
」蓋亦入于禪者也。
曾茶山語(補。
) 崇德必先事後得,如釋氏卻是先得後事。
道隻在日用處,須玩「師冕見」一章。
《子張》一篇,惟記諸弟子之言,蓋有深旨,欲明群弟子學之所至。
在己為忠,推己及物為恕。
合彼己以為一,便是一以貫之。
通天下是一箇心。
(梓材謹案:謝山所錄茶山語四條,今移入《元城學案》者一條。
) 附錄 先生早從舅氏孔文仲、武仲講學,又從劉元城、胡文定遊,其學益粹。
林拙齋《紀問》曰:嘗問尹和靖日用下工夫處,和靖曰:「須求喜怒哀樂未發以前底心。
」少蓬曰:「如今才舉,便是發了,如何求得未發之心﹖」和靖曰:「隻如吉甫未發意來相見時,豈有許多事,才舉意來,路中乘轎,來相見喫茶喫湯,如此類求之。
」 (梓材謹案:少蓬蓋紫微之別稱。
此條前設問辭即茶山,故下有「隻如吉甫」雲雲。
據此,則茶山嘗及和靖之門矣。
) 知州範先生如圭 範如圭,字伯達,建陽人。
從舅氏胡文定受《春秋》學。
以乙科授武安節度推官。
召試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
以忤秦檜,謁告奉祠,讀書不與外事者十餘年。
起判邵州、荊南。
召對,提舉江西,復奉祠歸。
起知泉州,尋罷。
紹興三十年,卒,年五十九。
舍人薛先生徽言 薛徽言,字德老,永嘉人也。
從胡文定公學。
高宗即位,以布衣上書言六事,曰國勢,曰邊防,曰刑賞,曰巡幸,曰財用,曰官吏。
成建炎二年進士。
趙豐公為中丞,先生以書謁之,大見稱賞。
豐公連章劾呂頤浩,高宗是之,對曰:「是皆 溫士薛徽言為臣發之。
」次日繳上其書。
豐公進樞府,先生亦蒙召對,首以強志勤政、君子小人為言。
授樞密院計議官,請建立方鎮以固籬落,從之。
東宮虛位,首陳大計,請擇賢宗室立為皇子。
時高宗春秋方富,莫敢言者,言之自先生始。
于是婁寅亮繼請,高宗擢寅亮為禦史,已許其請矣。
未幾,又中止。
先生因星變再上書論之,言:「陛下已有旨,召宗室三人入侍。
此命一出,萬口稱慶。
乃其二人,一見而止,一人未聞促召。
切料小人必有熒惑陛下已成之志,識者為之寒心。
」于是立嗣之議始定。
又言:「佞幸未去,國論未定。
憂其所不足憂而忘其所當深憂,此乃大可憂者。
」頤浩再當國,欲中傷之,不得,乃以權監察禦史宣諭湖南。
奏言本路不便于民者十事,且請令大將嶽飛綏定湖南,薦憲司呂祉等五人及隱士黎明,劾去貪墨吏謝微等。
時折彥質以樞臣帥潭,代李綱,先生言李有成效,不應遽易。
頤浩乃言小臣不當薦舉將相,且以其奉使時擅易守臣,于是諸使皆有殊遷,而先生權發遣興國軍。
張魏公督軍湖南,召還幕府。
以比部郎召,歷兵部、吏部二司、左司檢正中書門下諸房文字。
先是,徽宗訃至,上疏力言以日易月之非。
大將嶽飛以忤督府,棄軍歸廬山,手書勸令軍。
刑侍奏:有父夜盜子財,子不知而殺之者,當以夜入人家、登時殺死之律。
先生謂:「父子法不別籍,非人家也;子富而父貧,是不孝也;人子弒父,而有勿論者乎﹖」從之。
遷起居舍人。
趙豐公之三入也,先生以為事功難就,當如姚崇以十事要明皇,俟許可始觀政,豐公不能用。
秦檜知平江,過闕,望豐公留之而不得,先生謂豐公曰:「檜從此怨矣!」豐公疑曰:「檜居永嘉,故君助之邪﹖」由是稍疏之,而不知先生之忠于己也。
和議起,豐公以下皆去國,而先生獨留。
蓋檜亦以前事謂先生厚己,稍親之,而先生不為所用。
初,豐公之去,惟二郎官與先生送之,豐公語先生,欲以檜罔上一事入告,先生止之。
豐公既頗疑先生,喟然嘆曰:「鼎去,君安得獨留!」先生戲應之曰:「未可量也。
」檜聞之,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