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卷 卷三十四 武夷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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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未知孰是。

    ) 忠毅向先生子韶 向子韶,字和卿,開封人。

    故相文簡公曾孫,欽聖憲肅皇太後之再從姪也。

    清約如寒士,強學自勵,永嘉劉安節與胡文定皆深交。

    元符三年擢進士第,累官至知淮寧府。

    視事六月,寇兵至陳,先生率諸弟城守,勵戰士,開喻百姓。

    既而城陷,罵賊而死。

    子十人,或死或虜,惟沈與鴻得免。

    詔贈通議大夫,謚忠毅。

    (參《楊龜山集》。

    ) 唐先生鞏 唐鞏,字處厚,荊南人。

    與胡文定情義最篤。

    (參《斐然集》。

    ) 忠襄李先生植(別見《蘇氏蜀學略》。

    ) ◆武夷同調 葉廷珪,字嗣忠,口口人。

    知德興縣,張邦昌偽詔至,不拜。

    高宗中興,歷官太常寺丞,補中秘府。

    輪對,議與秦檜不合,出知泉州、漳州。

    先生篤學淳雅,名重當時,葉顒、陳俊卿、黃祖舜、鄭丙皆出其門。

    有《誨錄》三十卷。

    (參《姓譜》。

    ) ◆武夷家學(孫、程三傳。

    ) 文忠胡緻堂先生寅(別為《衡麓學案》。

    ) 參議胡茅堂先生寧 胡寧,字和仲,文定次子。

    以蔭補官。

    試館職,除敕令所刪定官。

    遷祠部郎官,出為夔路安撫司參議官。

    除知灃州,不赴。

    學者稱為茅堂先生。

    文定作《春秋傳》,修纂檢討盡出先生手。

    又自著《春秋通旨》,總貫條例、證擄史傳之文二百餘章,輔傳而行。

    吳淵穎曰:「胡氏傳文,大概本諸程氏。

    程氏門人李參所集程說,頗相出入,而胡氏多取之。

    蓋欲觀正傳,又必先求之《通旨》,故曰『史文如畫筆,經文如化工』。

    若一以例觀,則化工與畫筆何異。

    惟其隨學變化,則史外傳心之要典,聖人時中之大權也。

    世之讀《春秋》者自能知之,不可昔者向、歆之學而異論也。

    」由吳氏之言觀,則茅堂《通旨》之書多與文定相參攷,可以互證者矣。

    是書在元初趙仁甫最傳之,(雲濠案:仁甫一作仁輔,即江漢先生。

    )故《胡氏春秋》遂頒學宮。

    惜乎今之不可復見也!(修。

    ) 謝山《書宋史胡文定傳後》曰:緻堂、籍溪、五峰,茅堂四先生并以大儒樹節南宋之初,蓋當時伊洛世適,莫有過于文定一門者。

    四先生歿後,廣仲尚能禪其家學,而伯逢、季隨兄弟遊于朱、張之門,稱高弟,(梓材案:季隨為朱、張高弟,伯逢特與朱、張有辯論,當非受業弟子。

    )可謂盛矣。

    茅堂還朝,秦相問曰:「令兄有何言﹖」對曰:「家兄緻意丞相:善類久廢,民力久困。

    」秦相已慍,因謂茅堂曰:「先生《春秋》議論好,隻是行不得。

    」茅堂曰:「惟其可行,方是議論。

    」又問:「柳下惠降志辱身,如何﹖」對曰:「總不若夷、齊之不降不辱也。

    」遂以書勸避相位,以順消息盈虛之理,秦相愈怒。

    一日,忽招茅堂飯,意極拳拳,歸而臺章已下。

    《宋史》秖載其蔡京之對,且謂因緻堂與秦相絕,遂并罷,不知茅堂自不為秦屈,不一而足,非以緻堂之牽連也。

     (梓材謹案:五峰序呂氏《中庸解》雲:「靖康元年,河南門人候師聖自三川避亂來荊州,某兄弟得從之遊。

    」攷靖康初年緻堂為校書郎,稟學于龜山,則五峰所謂兄弟,特兼茅堂而言矣。

    然《閩書》徑稱緻堂從候師聖遊,則于《劉李諸儒學案》仍列緻堂于候氏之門,而益以茅堂可也。

    ) 承務胡五峰先生宏(別為《五峰學案》。

    ) 簡肅胡籍溪先生憲(別為《劉胡諸儒學案》。

    ) ◆武夷門人 教授江先生琦 江琦,字全叔,建陽人也。

    宣和三年進士,主高安簿。

    嘗攝令新昌,民負稅有至十年者,聞先生至,不待遣吏而華輸。

    移永豐丞,歷任邵武軍、永州教授,不求薦達。

    張魏公撫福建,辟為幕官,不就。

    主管台州崇道觀以卒。

    先生遊于遊、楊之門,卒業胡氏,深于《春秋》。

    嘗以所學正于龜山,龜山撫書而嘆曰:「百年絕學,留心者希。

    吾老矣,之子勉旃!」著《春秋經解》三十卷,《辨疑》一卷,《語》、《孟說》各五卷。

    其在永豐,丁喪事,寮友賻之甚厚,先生曰:「大事當自盡矣,敢為諸公費。

    」緻堂推以為畏友,嘗問之曰:「學道者無所得,鮮不歸于佛。

    兄既有得,而或者以為亦趨空寂,信乎﹖」先生笑曰:「是謂我為陳相也。

    安有此!」(補。

    ) 文清曾茶山先生幾 曾幾,字吉甫,河南人。

    賜上舍出身,擢國子正,遷校書郎,為應天少尹。

    高宗即位,歷提舉湖北、廣西運判,江西提刑,廣西轉運。

    為秦檜所惡,奉祠。

    檜死,起為浙西提刑,知台州。

    召對,授秘書少監。

    先生承平時已為館職,去三十八年而復至,鬚鬢皓白,衣冠偉然,每會同舍,多談前輩言行、臺閣典章,薦紳推重焉。

    權禮部郎。

    孝宗立,以通奉大夫緻仕。

    乾道二年,卒,年八十二,謚文清。

    著有《經說》二十卷、(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曾吉甫《周易釋象》五卷。

    」)《文集》三十卷。

    子逢,亦以學稱。

    (修。

    ) 宗羲案:朱子言:「曾吉甫答文定書天理人欲之說,隻是籠罩,其實初不曾見得,文定便許可之,他便即如此住了。

    」蓋亦入于禪者也。

     曾茶山語(補。

    ) 崇德必先事後得,如釋氏卻是先得後事。

     道隻在日用處,須玩「師冕見」一章。

     《子張》一篇,惟記諸弟子之言,蓋有深旨,欲明群弟子學之所至。

     在己為忠,推己及物為恕。

    合彼己以為一,便是一以貫之。

    通天下是一箇心。

     (梓材謹案:謝山所錄茶山語四條,今移入《元城學案》者一條。

    ) 附錄 先生早從舅氏孔文仲、武仲講學,又從劉元城、胡文定遊,其學益粹。

     林拙齋《紀問》曰:嘗問尹和靖日用下工夫處,和靖曰:「須求喜怒哀樂未發以前底心。

    」少蓬曰:「如今才舉,便是發了,如何求得未發之心﹖」和靖曰:「隻如吉甫未發意來相見時,豈有許多事,才舉意來,路中乘轎,來相見喫茶喫湯,如此類求之。

    」 (梓材謹案:少蓬蓋紫微之別稱。

    此條前設問辭即茶山,故下有「隻如吉甫」雲雲。

    據此,則茶山嘗及和靖之門矣。

    ) 知州範先生如圭 範如圭,字伯達,建陽人。

    從舅氏胡文定受《春秋》學。

    以乙科授武安節度推官。

    召試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

    以忤秦檜,謁告奉祠,讀書不與外事者十餘年。

    起判邵州、荊南。

    召對,提舉江西,復奉祠歸。

    起知泉州,尋罷。

    紹興三十年,卒,年五十九。

     舍人薛先生徽言 薛徽言,字德老,永嘉人也。

    從胡文定公學。

    高宗即位,以布衣上書言六事,曰國勢,曰邊防,曰刑賞,曰巡幸,曰財用,曰官吏。

    成建炎二年進士。

    趙豐公為中丞,先生以書謁之,大見稱賞。

    豐公連章劾呂頤浩,高宗是之,對曰:「是皆 溫士薛徽言為臣發之。

    」次日繳上其書。

    豐公進樞府,先生亦蒙召對,首以強志勤政、君子小人為言。

    授樞密院計議官,請建立方鎮以固籬落,從之。

    東宮虛位,首陳大計,請擇賢宗室立為皇子。

    時高宗春秋方富,莫敢言者,言之自先生始。

    于是婁寅亮繼請,高宗擢寅亮為禦史,已許其請矣。

    未幾,又中止。

    先生因星變再上書論之,言:「陛下已有旨,召宗室三人入侍。

    此命一出,萬口稱慶。

    乃其二人,一見而止,一人未聞促召。

    切料小人必有熒惑陛下已成之志,識者為之寒心。

    」于是立嗣之議始定。

    又言:「佞幸未去,國論未定。

    憂其所不足憂而忘其所當深憂,此乃大可憂者。

    」頤浩再當國,欲中傷之,不得,乃以權監察禦史宣諭湖南。

    奏言本路不便于民者十事,且請令大將嶽飛綏定湖南,薦憲司呂祉等五人及隱士黎明,劾去貪墨吏謝微等。

    時折彥質以樞臣帥潭,代李綱,先生言李有成效,不應遽易。

    頤浩乃言小臣不當薦舉將相,且以其奉使時擅易守臣,于是諸使皆有殊遷,而先生權發遣興國軍。

    張魏公督軍湖南,召還幕府。

    以比部郎召,歷兵部、吏部二司、左司檢正中書門下諸房文字。

    先是,徽宗訃至,上疏力言以日易月之非。

    大將嶽飛以忤督府,棄軍歸廬山,手書勸令軍。

    刑侍奏:有父夜盜子財,子不知而殺之者,當以夜入人家、登時殺死之律。

    先生謂:「父子法不別籍,非人家也;子富而父貧,是不孝也;人子弒父,而有勿論者乎﹖」從之。

    遷起居舍人。

    趙豐公之三入也,先生以為事功難就,當如姚崇以十事要明皇,俟許可始觀政,豐公不能用。

    秦檜知平江,過闕,望豐公留之而不得,先生謂豐公曰:「檜從此怨矣!」豐公疑曰:「檜居永嘉,故君助之邪﹖」由是稍疏之,而不知先生之忠于己也。

    和議起,豐公以下皆去國,而先生獨留。

    蓋檜亦以前事謂先生厚己,稍親之,而先生不為所用。

    初,豐公之去,惟二郎官與先生送之,豐公語先生,欲以檜罔上一事入告,先生止之。

    豐公既頗疑先生,喟然嘆曰:「鼎去,君安得獨留!」先生戲應之曰:「未可量也。

    」檜聞之,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