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4卷 卷四十四 趙張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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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張諸儒學案 (全祖望補本)
趙張諸儒學案表
趙鼎 (子)謐 (曾孫)綸(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 王大寶 張栻(別為《南軒學案》。
) (子文門人) (百源、伊川再傳) (安定、濂溪三傳) 張浚 (子)栻(別為《南軒學案》。
) (子)枃 (孫)忠恕(別見《南軒學案》。
) 王十朋 (子)聞詩 (子)聞禮 宋晉之 (弟)習之 (譙氏門人。
) (伊川、東坡再傳) (安定、濂溪、老泉三傳) 楊萬裡 (子)長孺 劉儼 呂陟(別見《南軒學案》。
) 羅博文(別見《豫章學案》。
) 張傑(別見《玉山學案》。
) 陸遊(別見《荊公新學略》。
) 汪應辰(別為《玉山學案》) (趙、張學侶。
) 陳良翰 芮煜 呂祖謙(別為《東萊學案》。
) 陳傅良(別為《止齋學案》。
) 陳亮(別為《龍川學案》。
) 蔡幼學 陳武(并見《止齋學案》。
) 陳鵬飛 黃補 林光朝(別為《艾軒學案》。
) 範端臣(別見《範許諸儒學案》。
) (并趙、張同調。
) 趙張諸儒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中興二相,豐國趙公嘗從邵子文遊,魏國張公嘗從譙天授遊。
豐公所得淺,而魏公則惑于禪宗,然伊洛之學從此得昌。
魏公以曾用陳公輔得謗,或遂疑其阻塞伊洛之學,與豐公有異同,未必然也。
陳公良翰、芮公煜之徒,亦吾道之疏附也。
述《趙張諸儒學案》。
(梓材案:謝山是卷《序錄》原底作《趙張二公學案》,後定《序錄》刊本,益以陳、芮諸公,故易其稱。
) ◆子文門人(邵、程再傳。
) 忠簡趙得全先生鼎 趙鼎,字元鎮,聞喜人。
生四歲而孤,母樊氏教之,通經史百家之書。
登崇寧五年進士第,對策斥章 惇誤國。
累官開封士曹。
金人陷太原,朝廷議割三鎮地,先生曰:「祖宗之地,不可與人,何庸議!」已而京師失守,金人議立張邦昌,先生與胡寅、張浚逃太學中,不書議狀。
高宗即位,累除司勳郎官。
久雨,詔求闕政,先生言:「自蔡京託紹述之名,盡祖安石之政,凡今日之患,始于安石,成于蔡京。
今安石猶配享廟廷,而京黨未除,時政之闕,無大于是。
」上為罷安石配享。
擢右司諫,旋遷殿中侍禦史。
中丞範宗尹言故事無自司諫遷殿中者,上曰:「鼎在言路,極舉職,所言四十事,已施行三十有六。
」遂遷侍禦史。
北兵至江上,先生陳戰、守、避三策,拜禦史中丞。
韓世忠敗金人于黃天蕩,宰相呂頤浩請上幸浙西,先生以為不可輕舉。
頤浩惡其異己,改先生翰林學士,不拜,改吏部尚書,又不拜,疏頤浩過失凡千言。
上罷頤浩,詔先生復為中丞,曰:「朕每聞前朝忠諫之臣,恨不之識,今于卿見之。
」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金人攻楚州,先生上章丐去。
會辛企宗除節度使,先生言企宗非軍功,忤旨,出奉祠。
除知平江府,尋改知建康,又移知洪州。
襄陽陷,召拜參知政事。
宰相朱勝非言襄陽國之上流,不可不急取。
上問嶽飛可使否,先生曰:「知上流利害,無如飛者。
」飛出師,竟復襄陽。
言者謂當國者不知兵,乞令參政通知,由是為勝非所忌。
除先生知樞密院、川陜宣撫使,先生辭以非才。
上曰:「四川全盛,半天下之地,盡以付卿,黜陟專之可也。
」時吳玠為宣撫副使,先生奏言:「臣與玠同事,或節制之邪﹖」上乃改先生都督川、陜諸軍事。
九月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
制下,朝上士相慶。
時劉豫子麟與金人合兵大入,諸將各異議,獨張俊以為當進討,先生是其言,且言:「陛下養兵十年,用之正在今日。
若少加退沮,即人心渙散,長江不可恃矣!」乃命諸將邀諸淮,連敗之,金人遁去。
上謂先生曰:「將士緻勇爭先,諸路守臣亦翕然自效,乃朕用卿之力也。
」先生謝曰:「皆出聖斷,臣何力之有!」上嘗語張浚曰:「趙鼎真宰相,天使佐朕中興,可謂宗社之幸也!」五年,上還臨安,制以先生守左僕射、知樞密院事,張浚守右僕射、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
先生以政事先後及人才所當召用者,條而置之座右,次第奏行之。
皇子瑗封建國公,于行宮門外建資善堂,先生薦範沖為翊善,朱震為贊讀,朝論謂二人極天下之選。
先生以宰相監修神宗、哲宗二史,是非各得其正,上親書「忠正德文」四字,又以禦書《尚書》一帙賜之。
張浚在江上,嘗遣其屬呂祉入奏事,所言誇大,先生每抑之,上曰:「他日張浚與卿不和,必呂祉也。
」後浚因論事,語意微侵先生。
先生言:「臣初與浚如兄弟,因呂祉離間,遂爾睽異。
今浚成功,當使展盡底蘊。
浚當留,臣當去。
」浚又嘗奏乞幸建康,而先生與折彥質請回蹕臨安。
暨竣還,乞乘勝攻河南,先生與議不合,乃以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
及浚去位,乃以萬壽觀使兼侍讀召先生,入對,拜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四官。
上言:「淮西之報初至,執政奏事皆失措,惟朕不為動。
」先生曰:「今見諸將,尤須靜以待之。
不然,益增其驕蹇之心。
」先生再相,或議其無所施設,先生聞之曰:「今日之事,如人患羸,當靜以養之。
若復加攻砭,必傷元氣。
」金人遣使議和,朝論以為不可言,上怒。
先生曰:「陛下于金人,有不共戴天之讎。
今屈己請和,不憚為之者,以梓宮及母後耳!群臣憤懣之辭,出于愛君,不可以為罪。
陛下宜諭之曰:『講和非吾意,以親故,不得已為之。
但得梓宮及母後還,敵雖渝盟,吾無憾焉。
』」上從其言,群議遂息。
給事中張緻遠以潘良貴、常同被斥,不書黃,上怒,顧先生曰:「固知緻遠必繳駮!」蓋已有先入之言。
秦檜繼留身奏事,既出,先生問帝何言,檜曰:「上無他,恐丞相不樂耳。
」嗣因和州防禦使璩除節鉞,封國公,先生奏:「建國雖未正名,天下皆知陛下有子,在今禮數不得不異。
」上曰:「姑徐之。
」檜後留身,不知所雲。
先生嘗闢和議,與檜意不合。
及先生以爭璩封國事拂上意,檜乘間擠之,又薦蕭振為侍禦史。
振本先生所引,及入臺,劾參知政事劉大中罷之。
先生曰:「振意不在大中也!」振亦謂人曰:「趙丞相不待論,當自為去就。
」先生引疾求免,言:「大中持正論,為章惇、蔡京之黨所嫉。
臣議論出處與大中同,大中去,臣何可留!」乃以忠武節度使出知紹興府,尋加檢校少傅,改奉國軍節度使。
檜率執政往餞,先生不為禮,一揖而去,檜益憾之。
初,先生與張浚薦檜可共大事,然檜機深險,外和而中異。
浚初求去,有旨召先生。
先生至越,丐祠,檜惡其逼己,徙知泉州。
又嗾言者論其嘗受偽命,屢謫清遠軍節度副使,潮州安置。
在潮五年,杜門謝客,時事不挂口。
有問者,引咎而已。
中丞詹大方誣其受賄,移吉陽軍,先生謝表曰:「白首何歸,悵餘生之無幾;丹心未泯,誓九死以不移。
」檜見之曰:「此老倔強猶昔。
」在吉陽三年,門人故吏不敢通問,惟廣西帥張宗元時饋醪米。
檜知之,命本軍月具存亡申。
先生遣人語其子汾曰:「檜必殺我。
我死,汝曹無患。
不爾,禍及一家矣!」先得疾,自書墓中石,記鄉裡及除拜歲月。
至是,書銘旌雲:「身騎箕尾歸天上,氣作山河壯本朝。
」不食而死。
天下聞而悲之。
明年,得旨歸葬。
孝宗即位,謚忠簡,贈太傅,追封豐國公。
高宗柎廟,以先生配享廟廷,擢用其孫十有二人。
先生汲引善類,惟恐不及,若胡寅、魏矼、晏敦復、潘良貴、呂本中、張緻遠輩數十人,分布朝列,稱有知人之明。
顧竟為檜所欺,斥逐流離,齎志以歿,論者惜之。
) 王大寶 張栻(別為《南軒學案》。
) (子文門人) (百源、伊川再傳) (安定、濂溪三傳) 張浚 (子)栻(別為《南軒學案》。
) (子)枃 (孫)忠恕(別見《南軒學案》。
) 王十朋 (子)聞詩 (子)聞禮 宋晉之 (弟)習之 (譙氏門人。
) (伊川、東坡再傳) (安定、濂溪、老泉三傳) 楊萬裡 (子)長孺 劉儼 呂陟(別見《南軒學案》。
) 羅博文(別見《豫章學案》。
) 張傑(別見《玉山學案》。
) 陸遊(別見《荊公新學略》。
) 汪應辰(別為《玉山學案》) (趙、張學侶。
) 陳良翰 芮煜 呂祖謙(別為《東萊學案》。
) 陳傅良(別為《止齋學案》。
) 陳亮(別為《龍川學案》。
) 蔡幼學 陳武(并見《止齋學案》。
) 陳鵬飛 黃補 林光朝(別為《艾軒學案》。
) 範端臣(別見《範許諸儒學案》。
) (并趙、張同調。
) 趙張諸儒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中興二相,豐國趙公嘗從邵子文遊,魏國張公嘗從譙天授遊。
豐公所得淺,而魏公則惑于禪宗,然伊洛之學從此得昌。
魏公以曾用陳公輔得謗,或遂疑其阻塞伊洛之學,與豐公有異同,未必然也。
陳公良翰、芮公煜之徒,亦吾道之疏附也。
述《趙張諸儒學案》。
(梓材案:謝山是卷《序錄》原底作《趙張二公學案》,後定《序錄》刊本,益以陳、芮諸公,故易其稱。
) ◆子文門人(邵、程再傳。
) 忠簡趙得全先生鼎 趙鼎,字元鎮,聞喜人。
生四歲而孤,母樊氏教之,通經史百家之書。
登崇寧五年進士第,對策斥章 惇誤國。
累官開封士曹。
金人陷太原,朝廷議割三鎮地,先生曰:「祖宗之地,不可與人,何庸議!」已而京師失守,金人議立張邦昌,先生與胡寅、張浚逃太學中,不書議狀。
高宗即位,累除司勳郎官。
久雨,詔求闕政,先生言:「自蔡京託紹述之名,盡祖安石之政,凡今日之患,始于安石,成于蔡京。
今安石猶配享廟廷,而京黨未除,時政之闕,無大于是。
」上為罷安石配享。
擢右司諫,旋遷殿中侍禦史。
中丞範宗尹言故事無自司諫遷殿中者,上曰:「鼎在言路,極舉職,所言四十事,已施行三十有六。
」遂遷侍禦史。
北兵至江上,先生陳戰、守、避三策,拜禦史中丞。
韓世忠敗金人于黃天蕩,宰相呂頤浩請上幸浙西,先生以為不可輕舉。
頤浩惡其異己,改先生翰林學士,不拜,改吏部尚書,又不拜,疏頤浩過失凡千言。
上罷頤浩,詔先生復為中丞,曰:「朕每聞前朝忠諫之臣,恨不之識,今于卿見之。
」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金人攻楚州,先生上章丐去。
會辛企宗除節度使,先生言企宗非軍功,忤旨,出奉祠。
除知平江府,尋改知建康,又移知洪州。
襄陽陷,召拜參知政事。
宰相朱勝非言襄陽國之上流,不可不急取。
上問嶽飛可使否,先生曰:「知上流利害,無如飛者。
」飛出師,竟復襄陽。
言者謂當國者不知兵,乞令參政通知,由是為勝非所忌。
除先生知樞密院、川陜宣撫使,先生辭以非才。
上曰:「四川全盛,半天下之地,盡以付卿,黜陟專之可也。
」時吳玠為宣撫副使,先生奏言:「臣與玠同事,或節制之邪﹖」上乃改先生都督川、陜諸軍事。
九月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
制下,朝上士相慶。
時劉豫子麟與金人合兵大入,諸將各異議,獨張俊以為當進討,先生是其言,且言:「陛下養兵十年,用之正在今日。
若少加退沮,即人心渙散,長江不可恃矣!」乃命諸將邀諸淮,連敗之,金人遁去。
上謂先生曰:「將士緻勇爭先,諸路守臣亦翕然自效,乃朕用卿之力也。
」先生謝曰:「皆出聖斷,臣何力之有!」上嘗語張浚曰:「趙鼎真宰相,天使佐朕中興,可謂宗社之幸也!」五年,上還臨安,制以先生守左僕射、知樞密院事,張浚守右僕射、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
先生以政事先後及人才所當召用者,條而置之座右,次第奏行之。
皇子瑗封建國公,于行宮門外建資善堂,先生薦範沖為翊善,朱震為贊讀,朝論謂二人極天下之選。
先生以宰相監修神宗、哲宗二史,是非各得其正,上親書「忠正德文」四字,又以禦書《尚書》一帙賜之。
張浚在江上,嘗遣其屬呂祉入奏事,所言誇大,先生每抑之,上曰:「他日張浚與卿不和,必呂祉也。
」後浚因論事,語意微侵先生。
先生言:「臣初與浚如兄弟,因呂祉離間,遂爾睽異。
今浚成功,當使展盡底蘊。
浚當留,臣當去。
」浚又嘗奏乞幸建康,而先生與折彥質請回蹕臨安。
暨竣還,乞乘勝攻河南,先生與議不合,乃以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
及浚去位,乃以萬壽觀使兼侍讀召先生,入對,拜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四官。
上言:「淮西之報初至,執政奏事皆失措,惟朕不為動。
」先生曰:「今見諸將,尤須靜以待之。
不然,益增其驕蹇之心。
」先生再相,或議其無所施設,先生聞之曰:「今日之事,如人患羸,當靜以養之。
若復加攻砭,必傷元氣。
」金人遣使議和,朝論以為不可言,上怒。
先生曰:「陛下于金人,有不共戴天之讎。
今屈己請和,不憚為之者,以梓宮及母後耳!群臣憤懣之辭,出于愛君,不可以為罪。
陛下宜諭之曰:『講和非吾意,以親故,不得已為之。
但得梓宮及母後還,敵雖渝盟,吾無憾焉。
』」上從其言,群議遂息。
給事中張緻遠以潘良貴、常同被斥,不書黃,上怒,顧先生曰:「固知緻遠必繳駮!」蓋已有先入之言。
秦檜繼留身奏事,既出,先生問帝何言,檜曰:「上無他,恐丞相不樂耳。
」嗣因和州防禦使璩除節鉞,封國公,先生奏:「建國雖未正名,天下皆知陛下有子,在今禮數不得不異。
」上曰:「姑徐之。
」檜後留身,不知所雲。
先生嘗闢和議,與檜意不合。
及先生以爭璩封國事拂上意,檜乘間擠之,又薦蕭振為侍禦史。
振本先生所引,及入臺,劾參知政事劉大中罷之。
先生曰:「振意不在大中也!」振亦謂人曰:「趙丞相不待論,當自為去就。
」先生引疾求免,言:「大中持正論,為章惇、蔡京之黨所嫉。
臣議論出處與大中同,大中去,臣何可留!」乃以忠武節度使出知紹興府,尋加檢校少傅,改奉國軍節度使。
檜率執政往餞,先生不為禮,一揖而去,檜益憾之。
初,先生與張浚薦檜可共大事,然檜機深險,外和而中異。
浚初求去,有旨召先生。
先生至越,丐祠,檜惡其逼己,徙知泉州。
又嗾言者論其嘗受偽命,屢謫清遠軍節度副使,潮州安置。
在潮五年,杜門謝客,時事不挂口。
有問者,引咎而已。
中丞詹大方誣其受賄,移吉陽軍,先生謝表曰:「白首何歸,悵餘生之無幾;丹心未泯,誓九死以不移。
」檜見之曰:「此老倔強猶昔。
」在吉陽三年,門人故吏不敢通問,惟廣西帥張宗元時饋醪米。
檜知之,命本軍月具存亡申。
先生遣人語其子汾曰:「檜必殺我。
我死,汝曹無患。
不爾,禍及一家矣!」先得疾,自書墓中石,記鄉裡及除拜歲月。
至是,書銘旌雲:「身騎箕尾歸天上,氣作山河壯本朝。
」不食而死。
天下聞而悲之。
明年,得旨歸葬。
孝宗即位,謚忠簡,贈太傅,追封豐國公。
高宗柎廟,以先生配享廟廷,擢用其孫十有二人。
先生汲引善類,惟恐不及,若胡寅、魏矼、晏敦復、潘良貴、呂本中、張緻遠輩數十人,分布朝列,稱有知人之明。
顧竟為檜所欺,斥逐流離,齎志以歿,論者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