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4卷 卷四十四 趙張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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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先生言職。

    兩淮撤備,金大入,太學生數百人伏闕,乞召用先生與胡銓、王十朋而斬思退等,思退由是始敗。

    召為宗正少卿、兵部侍郎,除右諫議大夫。

    進給事中,奏王抃矯詔,請正典刑。

    改禮部侍郎,不拜,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既為太子詹事,召對選德殿,上出手書唐太宗與魏徵論仁德功利之說,先生言:「仁德治之本,功利治之效。

    仁德無累,功利自緻。

    」上為之嘉歎,詔兼侍講。

    未幾,以疾告老,除敷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宮。

    卒,年六十五。

    光宗立,賜謚獻肅(參史傳。

    ) 修撰芮國器先生煜 芮煜,字仲蒙,一字國器,吳興人也。

    紹興進士,為仁和尉,荒殍載道,區處賑卹,各有條理。

    初官左從政郎,憤秦氏之亂政,通判常州。

    沈長卿者,李莊簡公客也,嘗言和議之非。

    一日,與先生賦《牡丹》詩。

    或告之,謂有謗訕語,下大理寺獄,以先生為證,官騎赤棒至門,先生慨然就質曰:「吾不知獄吏之貴也!」對簿,力辯其非。

    長卿不任笞掠,誣服,獄吏以示先生,對曰:「長卿誣服則可,吾不能妄證也。

    」吏乃別摘先生平日所作詩有「今作麈埃奔走人」之句,以為怨望,竄化州。

    檜死,召用為監察禦史。

    其為廣東提刑,雍容儒雅,以經術飾吏事。

    舊例供饋甚豐,先生潛輸之公帑,歸過曲江,盡以頒犒郡尉之缺于月給者,時謂其「清不近名,利不違眾」。

    尚書左僕射葉顒薦先生與王十朋、周操可備執政,歷國子司業、祭酒,其對諸生,蹴然如重客,聞人有善,欣然道之。

    陳傅良、陳亮、蔡幼學、陳謙皆在太學,先生陶鑄之甚至。

    時東萊為學官,摳衣講學,昌明斯道,先生以女妻之。

    孝宗諭宰相曰:「侍從有闕,亟用之!」而先生以疾固請祠,以右文殿修撰歸。

    太學之士祖送以千人,觀者太息。

    先生雖不主和議,而亦未嘗輕言用兵。

    嘗奏孝宗曰:「陛下以為蓄積稍羨,思大舉,當會計可得幾番犒賞。

    」上曰:「朕未思也。

    行當報卿。

    」已而上約略之,僅可得十三番費用,于是始為息民之計。

    先生每與人言,及退,入室端坐默思,唯恐有失,蓋省察之嚴如此。

    所著有《易傳》及《文集》三十四卷。

    先生自化州還,追和長卿《牡丹》詩,有「寧分漢社稷,變作莽乾坤」之句,今人傳以當時所作,非也。

    先生卒,孝宗思之不置,用其弟煇,至尚書。

     祖望謹案:芮祭酒所著《易傳》一卷,奏議二卷,雜文七卷。

    周益公釆其說《易》之句曰:「《坎》之《象》曰:『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蓋坎惟素習,則在險不失其常。

    險至方習,亦復何及!故初爻曰『習』,餘則否。

    雖然,習當出險,乃復『入于坎窞』者,為小人言也。

    」《離》之三曰:『日中必昃。

    』人生必死,當如曾參易簀,子路結纓,怡然死生之際。

    『嗟』則惑,惑則『兇』矣。

    」 員外陳少南先生鵬飛 陳鵬飛,字少南,永嘉人也。

    紹興十二年進士。

    自為布衣,以經術文詞名當世,教學諸生數百人。

    其于經,不為章句新說,至君父人倫、世變風俗之際,必反復詳至而趨于深厚。

    晚始得第。

    秦檜寓永嘉,其子學于先生,于是得召對,為太學博士,多所接納,林光朝、範端臣輩由此出。

    時以高公息齋之為司業,與先生皆中興師儒之首。

    改崇政殿說書,遷禮部員外郎,在資善堂贊讀,仍兼說書。

    經筵論平王歸仲子之賵,上問:「母以子貴,何也﹖」先生對畢,進曰:「舜、禹皆聖人,興于微賤,其父母待之而後顯,所以貴也。

    若失道與民,以憂其父母,則非所以為貴也。

    」上為悚然,而檜浸不說。

    先生每見檜,言:「荊襄可為都,以控接北方。

    今置郊祀壇、都驛亭,勞費甚矣。

    是忘中原以自佚!」檜益怒,乃以為禮部侍郎以臨之。

    先生謂所下文案多不應法,蓋年少未習政事,批其後還之,亦恨甚。

    先生講筵多引尊君卑臣之義,崇抑予奪,有所諷,遂以禦史疏罷,奉祠。

    高宗頗思先生,將召之。

    適彗星見,有自永嘉來者,檜問陳少南作何狀,則對曰:「妖星,聚飲為樂耳!」乃除名,居惠州,徒步往。

    居四年,以瘴疾卒。

    所著有《陳博士書傳》三十卷、《詩傳》二十卷、(雲濠案:《直齋書錄解題》作《書解》、《詩解》,謝山《劄記》亦然。

    )《管見集》十卷、《羅浮集》二卷。

    陳振孫曰:「觀其《書》,紹興十三年所敘,于《文侯之命》,其言:『驪山之禍,申侯啟之,平王感申侯之立己而戍申,不知其德不足以償怨。

    鄭桓公死于難,而武公復娶于申。

    君臣如此,而望其振國恥,難矣!』嗚呼,其得罪于檜,豈一端而已哉!」先生解《詩》,則以為《商頌》當闕,而《魯頌》可廢,深寧先生不以為然。

    予謂先生是說,蓋亦取尊君抑臣之義,有為言之也。

     ◆得全家學邵程三傳 知州趙先生謐 趙謐,字安卿,丞相元鎮子也。

    永州太守。

    楊東山言:某初筮為零陵主簿,初參之時,客將傳言:「待眾官退,卻請主簿。

    」客退,具冠裳,端立堂上。

    凡再請,某不動。

    三請,某解其意,遂庭趨,一揖上階稟敘,逐一還他禮數。

    既畢,立問何日交割,稟以欲就某日,答曰:「可一面交割。

    」一揖徑入,更不延坐。

    某退而抑鬱成疾,以書白誠齋,欲棄官歸。

    誠齋報曰:「此乃教誨吾子也。

    他日得力處,當在此。

    」某意猶未平。

    後涉歷稍深,方知此公善教人,尚有前輩典型。

    (參《鶴林玉露》。

    ) ◆得全門人 尚書王元龜先生大寶 王大寶,字元龜,海陽人。

    建炎初,廷試第二,差監登聞鼓院,奉祠。

    趙豐公謫潮,先生從之遊,日講《論語》。

    後知連州,張魏公先謫是州,即命其子敬夫從之學。

    改知袁州,召為國子司業。

    孝宗時遷禮部侍郎、諫議大夫,上疏劾宰相湯思退主和誤國罪。

    改兵部侍郎,力乞祠。

    後召為禮部尚書。

    (參《姓譜》。

    ) ◆紫巖家學(程、蘇三傳。

    ) 宣公張南軒先生栻(別為《南軒學案》。

    ) 端明張定叟先生枃 張枃,字定叟,(雲濠案:先生名一作杓。

    )魏公次子,而南軒先生之弟也。

    以父恩授承奉郎,歷廣西經略司機宜、通判嚴州。

    年少已有能稱,浙西使者薦所部吏而不及先生,孝宗特令再薦。

    召對,差知袁州。

    改知衢州。

    南軒之喪,無壯子,請祠以營葬事,主管玉局觀。

    遷湖北提舉常平,奏事,帝大喜,諭輔臣曰:「張浚有子如此!」改浙西督理荒政,蘇、湖二州皆闕守,命兼攝焉。

    有執政姻黨閉糴,先生首治之,帝獎其不畏彊禦,遷兩浙轉運判官。

    未幾,以直徽猷閣升副使。

    改知臨安府,奏除逋欠四萬緡,米八百斛。

    進直龍圖閣,都城浩穰,姦盜聚慝,先生分地警捕,夜戶不閉。

    張師尹納女掖庭供給使,恃以恣橫,先生因事痛繩之,徙其家信州,其類帖伏。

    南郊禮成,賜五品服,權兵部侍郎,仍知臨安,加賜三品服。

    修三,復六井。

    府治火,延及民居,上疏自劾,詔削二秩。

    累遷至戶部侍郎。

    面對言事,迕時相意。

    高宗崩,以集英殿修撰知紹興府,董山陵事。

    召還,為吏部侍郎。

    光宗即位,權刑部侍郎,復兼知臨安府。

    紹熙元年,為刑部侍郎,仍為府尹。

    內侍毛伯益冒西湖茭地為亭,外戚有殺其僕者,獄具,夤緣宣諭求免,先生奏論如律。

    孝宗觀湖,先生伏謁道左,孝宗止輦問勞,賜以酒炙。

    進煥章閣學士、知襄陽府。

    未幾,進徽猷閣學士、知建康府。

    繼復命還襄陽。

    寧宗嗣位,歸正人陳應祥、忠義人黨琪等謀襲均州,副都統馮湛間道疾馳以聞,先生不為動,徐部分掩捕。

    獄成,斬其為首者二人,盡釋黨與,反側以安。

    升寶文閣學士、知平江府。

    未行,改知建康府。

    升龍圖閣學士、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

    奉新縣舊有營田,募民耕之,畝賦米鬥五升,錢六十,其後議請鬻之,始征兩稅和買,且加折變,民重為困,先生悉奏蠲之。

    進端明殿學士,復知建康府。

    以疾乞祠,卒。

    先生天分高爽,吏材敏給,遇事不凝滯,多隨宜變通,所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