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公誨我,我負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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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全稿交出整一年,到時哈佛仍無消息,我才可以名正言順的請求将原稿收回。

    可是也料不到我和英國方面的接觸仍未妥定的當頭,1971年10月(去我預定的一年早三個月)我突然又接到費公的一封短柬。

    他信上說他一直事忙,不知道我文稿的下落。

    至此我隻好硬着頭皮寫信給他,說我已在另覓出版社,隻是沒有提及劍橋大學出版社和崔瑞德,我誠懇地告訴他,我和他的評論人立場相去過遠無法合作,“如果這樣拖下去可以拖上很多年,隻有使彼此不快”。

    我又繼續說及我雖和另一出版社接洽也并無定局。

    如果文稿被拒絕,可見得他的評論人對,我無話說。

    可是真有機會在外出版,“則我的書如像一朵野菊花般的開得旺盛,既不在您的庭院之中,您也應為之驕傲,因為您是最初的澆水人”。

    這封信寄出後我如釋重負。

    本來在《哈佛東亞叢書》出版是一種特殊的待遇,不是訪問學者的義務。

    研究所所長費正清教授給我私人善意的照顧,則是另一回事。

    即算我負費公,也還是如此光明磊落提出的好,當時總以為這事已就此收束。

     又真料不到此信去後,再接到他的一封信。

    費公說他對我的文稿仍舊感興趣。

    他已和我的評論人商量,如我接洽的出版社無着落的話,哈佛至少可以抽出稿中一部出版,或者題為《明代财政論文集》(EssaysonMingFiscalAdministration)。

    這當中也有一段解說:當我還在哈佛與評論人争執時,他說我的文稿隻是“未完成的論文”(incompleteessay)。

    我就反駁任何曆史著作都可以視作未完成的論文,即是吉朋的《羅馬之衰亡》亦複如是。

    其實《十六世紀明代之财政與稅收》成稿時已二十四萬字,附有二十六個數目字表,和一千三百七十段注釋,每段注釋都提到兩三項文件,當中有一段提到十七項出處。

    除了田賦鹽稅兵饷等重要收支外,也包括了捐監與泰山進香的收入、鑄錢的情形和淮河裡制造糧船的實況等,其好處則在其詳盡。

    我無意任之分割碎裂。

    可是費正清的來信,顯示着以他學術上的聲望地位不說,隻因着哈佛的經理,斡旋于兩個意氣用事的人之間,極盡其容忍,令人心折。

     《十六世紀明代之财政與稅收》在英國也受了一段折磨。

    即臨到最後排印期間也因為阿拉伯人的原油罷市,英國能源短少,全國工作減半而停頓。

    最後在劍橋大學出版社出書時已是1974年年底,去我原稿完成已近四年,我立即寄了一部給費公,表示對他的“尊敬、景慕與感激”(respect,admiration,andgratitude),也收到他一封熱情洋溢的回信。

     近多年來費正清教授失去了他在研究中國實質上的領導地位,雖然他的文字仍見于重要刊物,他自己也間常出現于電視,可是他的言辭已失去了當年的斬釘截鐵、鋒芒畢露的色彩(比如他曾說“國家”一字不見于傳統中國之字彙。

    又說國民政府戴上了“雙焦點眼鏡”既複古也維新)。

    1976年我有一份稿件請他支持,他答應看後卻一直沒有回音。

    可是三年後他知道我在紐普茲被排擠失去職位,曾不待我的央請,令他以前一位高足,現任中西部一間大學法學院院長的給我電話,不待面試願意授我職位,隻是我也有原因辭而未就。

     他的自傳《到中國去》(Chinabound)出現于1982年,雖然内中也有很多有興趣的段落,隻是也表現他為優秀主義者(elitist),即是他交往的中共人物,也限于風采翩翩受過高等教育的角色(大凡治學的人都有優秀主義的趨向,連我自己在内。

    但是以這種态度對付現今中國廣大的群衆運動則非常的不協調),也暴露了他對蔣介石的憤怒出于感情作用。

    書中也有對某些人不必要的奚落,如亞索甫(Alsop)、李約瑟(Needham)和一位台灣的官員(未具姓名),書中提出他在哈佛費公給他不及格。

     費正清先生給我兩點最大的啟示,都出于他的著作中,一是他接收着他自己的恩師蔣廷黻的判斷,認為不少的中國人對西洋情事非常清楚,對中國内地實況卻反而茫然莫識。

    另一則是中國有她本身的特征,即現代化亦會保持她的特色。

    從這兩點啟示,我可以對中國前途保持樂觀的看法。

    不少的人沒有領悟得到,中國很多情事好像由上端人物片面決定,其實則領導人物無不遷就下端。

    自我從軍時在内地的情形,隻眼看來即是缺乏有效的方法控制下端。

    刻下中國已逐漸能在數目字上管理,情形可望好轉。

    還有些人不僅對中國期望過速,而且盼望改革的後果也是極端的西化。

    這不僅不可能,也不需要,即日本經過美軍占領,戰後改造全受美國指令,到頭日本并沒有成為美國之翻版。

    所以今日中國縱有千百種不如人意之事,隻要步驟上是朝安定康樂的大方向走,我們應當鼓勵協助其完成。

    這種樂觀的看法,已不複見于費正清最近之書刊。

     我給費公最後的一段短柬自稱為“不聽指示的學徒”(YourWaywardDisciple)。

    我也自認我負費公。

    可是即算我是不及格的三等僧衆,我仍要說我受大師費正清先生誨益非止一端。

     1991年9月28日《時報周刊》三四四期